第一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第一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由院长或副院长带领办公室及其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参加。 二、行政查房时间在每月15日上午,遇特殊情况临时调整。
三、行政查房是对临床科室的医疗、护理、科研、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物价、卫生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全面检查,听取意见,解决问题。
四、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凡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或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五、在行政查房中,院领导确定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的事项,职能科室要积极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三天内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六、凡在查房中发现的缺陷,由院办公室于查房后将各线检查情况向有关科室书面反馈,并按医院有关规定限期整改;科室应将书面整改措施及时报院办公室。
七、院办公室对查房中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要加强督办,并将承办进展、处理结果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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