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超详细图解)
目录
第一篇 道路交通标志
3 一般规定
4 交通标志分类
5 警告标志
6 禁令标志
7 指示标志
8 指路标志
9 旅游区标志
10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11 辅助标志
12 可变信息标志
13 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
14 交通标志的构造
15 交通标志的反光和照明
16 交通标准的制作
第二篇 道路交通标线
17 一般规定
18 指示标线
19 禁止标线
20 警告标线
21 轮郭标
22 突起路标
23 道路平交路口标线的设置原则
24 路面标线材料
附录A(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颜色规定及参考色样
附录B(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汉字示例
附录C(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用阿拉伯数字示例
附录D(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用拉丁字大、小写字母示例
附录E(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的构造和结构设计
附录F(提示的附录) 根据最小视距M值,在道路平曲线上,确定中心实线位置的方法
附录G(标准的附录) 路面标线用文字示例
附录H(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制作图示例
附录I(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专用名词中英对照
附录J(提示的附录) 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附录K(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中文名称索引
附录L(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线中文名称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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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禁令标志
禁令标志的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
禁令标志的形状为圆形、八角形、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
禁令标志的尺寸代号,如图2所示。其各部尺寸的最小值根据道路计算行车速度按表3选
取。
图2 禁令标志各部尺寸代号
表3 禁令标志尺寸与计算行车速度的关系
禁令标志的种类及设置地点
禁止通行标志(见禁1)
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设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附近。
禁1 禁止通行
禁止驶入标志(见禁2)
表示禁止车辆驶入。设在禁止驶入的路段入口,或单行路的出口处,其颜色为红底中间一
道白横杠。
禁2 禁止驶入
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见禁3)
表示禁止各类机动车通行。设在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
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
禁3 禁上机动车通行
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标志(见禁4)
表示禁止载货汽车通行。设在禁止载货汽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对通行的载货汽车有载重
量限制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如禁止小货车通行。
禁4 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标志(见禁5)
表示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设在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禁5 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
禁止大型(或小型)客车通行标志(见禁6、禁7)
表示禁止大型(或小型)客车通行。设在禁止大型(或小型)客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禁6 禁止大型客车通行
禁7 禁止小型客车通行
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标志(见禁8)
表示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设在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禁8 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
禁止拖拉机通行标志(见禁9)
表示前方禁止各类拖拉机通行。设在禁止各类拖拉机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禁9 禁止拖拉机通行
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标志(见禁10)
表示前方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设在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禁10 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
禁11 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
禁12 禁止某两种车通行
禁13 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禁14 禁止畜力车通行
禁15 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
禁16 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
禁17 禁止人力车通行
禁18 禁止骑自行车下坡
禁19 禁止骑自行车上坡
禁20 禁止行人通行
禁21 禁止向左转弯
禁22 禁止向右转弯
禁23 禁止直行
禁24 禁止向左向右转弯
禁25 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
禁26 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
禁27 禁止掉头
禁28 禁止超车
禁29 解除禁止超车
禁30 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
禁31 禁止车辆长时停放
禁32 禁止鸣喇叭
禁33 限制宽度
禁34 限制高度
禁35 限制质量
禁36 限制轴重
禁37 限制速度
禁38 解除限制速度
禁39 停车检查
禁40 停车让行
禁41 减速让行
7 指示标志
指示标志的颜色为蓝底、白图案。
指示标志的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指示标志的尺寸代号如图3所示,其各部尺寸的最小值,根据道路计算行车速度,按表4
选取。
图3 指示标志各部尺寸代号
表4 指示标志的尺寸与计算行车速度的关系
指示标志种类及设置地点 直行标志(见示1)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设在必须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
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见示2、示3)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或向右)转弯。设在车辆必须向左(或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
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示1 直行
示2 向左转弯
示3 向右转弯
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标志(见示4、示5)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设在车辆必须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
或附加图案。
示4 直行和向左转弯
示5 直行和向右转弯
向左和向右转弯标志(见示6)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和向右转弯。设在车辆必须向左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殊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
图案。
靠右侧(或靠左侧)道路行驶标志(见示7、示8)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右侧(或靠左侧)行驶。设在车辆必须靠右侧(或靠左侧)道路行驶的地
方。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
示6 向左和向右转弯
示7 靠右侧道路行驶
示8 靠左侧道路行驶
立交行驶路线标志(见示9、示10)
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路线左转弯(或直行和右转弯)行驶。设在立交桥左转
弯(或右转弯)出口处适当位置。
示9 立交直行和左转弯行驶
示10立交直行和右转弯行驶
环岛行驶标志(见示11) 表示只准车辆靠右环行。设在环岛面向路口来车方向的适当
位置。车辆进入环岛时应让内环车辆优先通行。
单行路标志(见示12、示13)
表示一切车辆单向行驶。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
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示11 环岛行驶
示12 单行路(向左或向右)
示13 单行路(直行)
步行标志(见示14)
表示该街道只供步行。设在步行街的两端。
示14 步行
示15 鸣喇叭
示16 最低限速
示17 干路先行
示18 会车先行
示19 人行横道
示20 右转车道
示21 直行车道
示22 直行和右转合用车道
示23 分向行驶车道
示24 公交线路专用车道
b) 机动车行驶标志(见示25) 表示该道路只供机动车行驶。设在该道路的起点及各交
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
示25 机动车行驶
c) 机动车车道标志(见示26) 表示该车道只供机动车行驶。设在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
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
示26 机动车车道
d) 非机动车标志(见示27) 表示该道路只供非机动车行驶。设在非机动车行驶的道路
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
示27 非机动车行驶
e) 非机动车车道标志(见示28) 表示该车道只供非机动车行驶。设在该车道的起点及
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
示28 非机动车车道
示29 允许掉头
8 指路标志
一般规定
指路标志的颜色,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
指路标志的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里程碑、分合流标志外,为长方形和正方形。
指路标志的汉字采用标准黑体(简体)。汉字高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字宽与字高相等,参
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表5 汉字高度与计算行车速度的关系
指路标志的阿拉伯数字和拼音字、拉丁字或少数民族文字的高度应根据汉字高度确定,他们与汉字高度的关系应符合表6的规定。阿拉伯数字参见附录C(标准的附录)。拼音字或
拉丁字参见附录D(标准的附录)。
表6 其他文字与汉字高度的关系
指路标志的汉字或其他文字的间隔、行距等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文字的间隔、行距等的规定
指路标志外边框和衬底边的尺寸(见图4)
图4 外边框和衬底边尺寸
指路标志按用于一般道路和高速公路分类。但有的指路标志既可用于一般道路,也可用于
高速公路,因此,可根据道路等级选择其颜色和尺寸。 一般道路指路标志
地名标志(见路1)设在道路沿线经过的市、县、镇、村的边缘处。
路1 地名
着名地点标志(见路2)设在道路沿线经过的名胜古迹、疗养地、大桥、隧道和垭口等着名
地点。
路2 着名地点
分界标志(见路3、路4)设在行政区划的分界处,分界牌与行车方向垂直,或设在道路养护
段、道班管辖范围分界处,分界牌与行车方向平行。
路3 行政区划分界
路4道路管理分界
道路编号标志(见路5、路6、路7) 道路编号标志的形状为长方形。路5为国道编号标志,颜色为红底白字、白边。路6为省道编号标志,颜色为黄底黑字黑边。路7为县道编号标志,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道路编号标志分别设在国道、省道、县道的起点及沿途
的各交叉路口前适当位置。也可把道路编号标志放到方向地点标志中使用。
路5 国道编号
路6 省道编号
路7 县道编号
路8 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标志属道路编号标志的附属标志,位于道路编号标志之下,设于交叉口附近。行
驶方向标志为白底黑字符黑色边框。设置示例如图5所示。
图5 道路编号标志设置例
路9 交叉路口预告
路10 十字交叉路口
路11 丁字交叉路口
路12 环形交叉路口
路13 互通式立交
路14 分岔处
地点、距离标志(见路15)预告道路前方所要经过的重要城镇的地名和距离。地名应由近而远,从上而下地排列。设在道路沿线,一般每经过一个交叉路口应设置一块。如交叉路口
的间隔太长,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加设。
路15 地点距离
地点识别标志(见路16)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各种重要场所的识别和指向,主要的地点识别标
志有:
路16a 火车站
路16b 飞机场
路16c 停车场
路16d 长途汽车站
路16e 急救站
路16f 客轮码头
路16g 名胜古迹
路16h 加油站
路16i 洗车
路16j 轮渡
路16k 地铁站
路16l 餐饮服务
路16m 汽车修理
路17a 路滑慢行
路17b 陡坡慢行
路17c 多雾路段
路17d 软基路段
路17e 大型车靠右
路17f 注意横风
路17g 事故易发点
路17h 连续下坡
路17i 长隧道
路17j 保护动物
百米桩(见图6)
百米桩柱体为白色,国道用红字,省道用蓝字,县道用黑字。设在公路右侧各里程碑之
间,每100m设一个。
图6 百米柱
图7 里程碑 单位:cm
图8 公路界碑 单位:cm
路18 停车场
路19 避车道
路20 人行天桥
路21 人行地下通道
路22 绕行标志
路23 此路不通
路24 残疾人专用设施
8 指路标志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 入口预告标志(见路25、路26、路27)
用于指示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路25a为1km前预告高速公路入口,路25b、c分别为500m,200m前预告高速公路入口。路26a为通过互通立交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预告标志。路26b为从省道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预告标志。路27a表示通向高速公路两个方向的入口预告。路27b表示高速公路入口的地点方向。路27c表示通向高速公路某方向的入口
预告。设在进入高速公路前适当位置。
路25 入口预告
路26 入口预告
路27 入口预告
入口标志(见路28)
设在高速公路加速车道起点附近。
路28 入口
高速公路起点标志(见路29)
设在高速公路的起点。
路29 起点
高速公路终点预告标志(见路30)
设在距高速公路终点500m附近位置。预告距离根据需要可为2km,1km,500m。路31为终点提示标志,用于警告车辆驾驶人高速公路即将结束,减速慢行。其颜色为黄底
黑字,设在距高速公路终点200m附近位置。
路30 终点预告
路31 终点提示
高速公路终点标志(见路32) 表示高速公路结束。设在高速公路的终点。
路32 终点
下一出口预告标志(见路33a,b)
指示高速公路的下一出口距离。设在各互通立交入口后的主线上适当位置。路33a,b图
案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路33 下一出口
出口预告标志(见路34、路35、路36)
路34为出口编号预告标志,指示去某两方向的车辆在第×号出口。设在距第×号出口的位置。路35a、b、c为出口预告标志,分别设在距出口2km、1km、500m的位置,标志左下角数字表示出口编号;路35d标志适用于一个出口的互通式立交桥,设在减速车道的起点。路36a、b标志适用于从A、B两个地方出口的互通式立交桥。如路36a标志用来指引去“珠海”的车辆需走直行车道,由“14B”出口;路36b标志用来指引去“南沙”的车辆需走减速车道,由“14A”出口,该标志设在A出口减速车道起点附近;路36c标
志设在B出口减速车道起点。
路34 出口编号预告
路35 出口预告
路36 出口预告(两个出口)
出口标志(见路37a、b、c)
设在驶出匝道的三角地带端部。有A、B两个出口的互通式立交桥,应分别在A、B出口的驶出匝道三角地带端部设置路37出口标志。路37a为出口标志,路37b加了出口地名,路37c加出口编号和地名,目的在提醒驾驶人员,到南沙由此出口。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路37a或b、c图案。
路37 出口
地点方向标志(见路38、路39)
用于指示行车路线之方向、地点及公路之路线编号。路38a、b、c、d、e设于出口匝道减速车道的起点附近,或匝道分岔口前的适当位置,宜采用门架或悬臂支撑方式;路
39a、b设于高速公路出口前适当位置。宜采用路侧安装。
路38 地点方向
路39 地点方向
路40 地点距离
路41 收费站预告
路42 收费站
路43 紧急电话
路44 电话位置指示
路45 加油站
路46 紧急停车带
路47 服务区预告
路48 停车区预告
路49 停车场预告
路50 停车场
路51 爬坡车道
爬坡车道标志设置例见图9。
图9 爬坡车道标志设置例
路52 车距确认
图10 车距确认标志设置例 单位:m
路53 道路交通信息
路54 里程牌
路55为百米牌,圆形,直径10cm白底绿字,字高8cm。设在高速公路两侧各里程牌之间,每100m设一个。百米牌附设于高速公路两侧的柱式轮廓标上;如路侧设有波形梁护
栏,则百米牌可安装在护栏板上。
路55百米牌
路56 分流
路57 合流
路58 基本单元
表8 线形诱导标的尺寸 mm
路59 组合使用
线形诱导标的颜色规定为:指示性线形诱导标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用以提供一般性行驶指示;警告性线形诱导标为红底白图案,可使车辆驾驶人提高
警觉,并准备防范应变之措施。
设置于中央隔离设施及渠化设施端部的线形诱导标,应为竖向设置。(见路60,路61,路
62)。其各部尺寸应符合表9的规定。
路60 两侧通行
路61 右侧通行
路62 左侧通行
表9 竖向设置的线形诱导标尺寸 mm
线形诱导标的设置数量应根据曲线半径、曲线长度、偏角大小确定。偏角较小的曲线路段,可在曲线中点位置设一块诱导标;偏角较大,曲线较长的弯道,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块诱导标;在曲线半径较小的匝道上,应保证驾驶人员在曲线范围内连续看到不少于三块
诱导标。
线形诱导标板的下缘至地面的高度应为120~150cm,板面应尽可能垂直于驾驶员视线。
9 旅游区标志
为吸引和指示人们从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上前往邻近的旅游区,应在通往旅游景点的叉路口设置一系列旅游标志,使旅游者能方便的识别通往旅游区的方向和距离,了解旅游项目
的类别。
旅游区标志分为:a)指引标志,b)旅游符号两大类。
指引标志(见旅1,旅2)
提供旅游区的名称、有代表性的图案及前往旅游区的方向和距离。设在高速公路出口附近
及通往旅游 区各连接道路的交叉口附近。
旅游符号(见旅3~旅17)
提供旅游项目类别、具代表性的符号及前往各旅游景点的指引。设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或在大型服务区内通往各旅游景点的路口。也可在指路标志上附具代表性的旅游符号,让旅游者了解景点的旅游项目。旅游符号下可附加辅助标志以
指示前进方向或距离。
旅游区标志的颜色为棕色底白色字符。
旅游指引标志的尺寸应根据速度确定字高,再根据字数和图案确定版面大小。旅游符号的
尺寸一般采用60cm×60cm,也可根据需要放大或缩小。
10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路栏
用以阻挡车辆及行人前进或指示改道。设在道路施工、养护、落石、塌方而致交通阻断路
段的两端或周围。路栏的基本型式,如施1,施2所示。
锥形交通路标
与路栏配合,用以阻档或分隔交通流。设在需要临时分隔车流,引导交通,指引车辆绕过危险路段,保护施工现场设施和人员等场所周围或以前适当地点。锥形交通路标的基本形
式如施3、施4所示。交通锥夜间使用时上端应安装白色反光材料或反光导标。
施工警告灯号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道路施工,应减速慢行。设于夜间施工路段附近。
本灯号分闪光灯号及定光灯号两种,安装于路栏或独立活动支架上,高度以120cm为
度。其镜面闪烁频率、光度及适用地点,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施工警告灯号
道口标柱
设在公路沿线较小交叉路口两侧,用来提醒主线车辆提高警觉,防范小路口车辆突然出现
而造成意外。道口标柱基本形式见施5。
施5 道口标柱 单位:cm
施工区标志
用以通告高速公路及一般道路交通阻断、绕行等情况。设在道路施工、养护等路段前适当位置。施工标志为长方形,蓝底白字,图案部分为黄底黑图案。(见施6~施25)。可根据
道路交通情况选择使用。
移动性施工标志
用以警告前方道路有作业车正在施工,车辆驾驶人应减速或变换车道行驶。移动性施工标
志悬挂于工程车辆及机械之后部。
本标志为黄底黑色图案、黑边框、反光,背面斜插色旗二面。移动性施工标志见施26。
施26 移动性施工标志例
11 辅助标志
凡主标志无法完整表达或指示其规定时,为维护行车安全与交通畅通之需要,应设置辅助
标志。
辅助标志的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
辅助标志的形状为长方形。其尺寸由字高、字数确定,按字高10cm为下限值。字的间
隔、行距等按表7的规定执行。如有需要可增加辅助标志板的尺寸。
辅助标志安装在主标志下面,紧靠主标志下缘。
辅助标志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表示时间
辅1、辅2为示例。根据需要,对某些标志规定时间的范围。
表示车辆种类
辅3~辅6为示例。根据需要,对某些标志规定车辆的种类。
表示区域或距离
辅7~辅11为示例。根据需要,对某些标志规定区间距离或区域。
辅11 某区域内
表示警告、禁令理由(见辅12~辅15)
组合辅助标志
如果在主标志下需要安装两块以上辅助标志牌时,可采用辅16的组合形式。但组合的图
案不宜多于三种。
辅16 组合
12 可变信息标志
可变信息标志是一种因交通、道路、气候等状况的变化而改变显示内容的标志。一般可用作速度限制、车道控制、道路状况、气象状况及其它内容的显示。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城
市快速路的信息显示。
可变信息标志的显示方式有多种,如:高亮度发光二极管、灯泡矩阵、磁翻板、字幕式、
光纤式等。可根据标志的功能要求、显示内容、控制方式等进行选择。
可变信息标志的板面应进行专门设计。其图案、文字应符合本标准有关规定。
13 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
交通标志以确保交通畅通和行车安全为目的。应结合道路线形、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根据交通标志的不同种类来设置。以利向道路使用者提供正确的、及时的信息。通过
交通标志的引导,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不允许发生错向行驶。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进行总体布局,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对于重要的信息应给
予重复显示的机会。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的特性,即充分考虑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
及采取行动的时间和前置距离。
交通标志应设在车辆行进正面方向最容易看见的地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道路右侧、
中央分隔带,或车行道上方。
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种以上标志时,可以安装在一根标志柱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种。应避免出现互相矛盾的标志内容。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干路先行标志、
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会车先行标志、会车让行标志应单独设置。
标志牌在一根支柱上并设时,应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
列。
路侧式标志应尽量减少标志板面对驾驶员的眩光。在装设时,应尽可能与道路中线垂直或成一定角度:禁令或指示标志为0~45℃,如图11a所示。指路和警告标志为0~10°,如
图11b所示。
图11 标志安装角度
图12 单柱式 单位:cm
图13 双柱式 单位:cm
悬臂式
标志牌安装于悬臂上,如图14所示。标志下缘离地面的高度,至少按该道路规定的净空
高度设置。适用于:
a) 柱式安装有困难时;
b) 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道视线时;
c) 视距受限制时;
d) 景观上有要求时。
图14 悬臂式
门式
标志安装在门架上,如图15所示。标志下缘距路面的高度,至少按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
度设置。
门架式标志适用于:
a) 多车道道路(同向三车道以上)需要分别指示各车道去向时;
b) 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时;
c) 互通式立交间隔距离较近标志设置密集之处;
d) 受空间限制,柱式、悬臂式安装有困难时;
e) 车道变换频繁,出口匝道为多车道者;
f) 景观上有要求时。
图15 门架式
附着式
标志安装在上跨桥和附近构造物上。如图16所示。
附着式标志的安装高度也应符合上述净空的规定。
图16 附着式 单位cm
14 交通标志的构造
标志底板可用铝合金板、合成树脂类板材(如塑料、硬质聚氯乙烯板材或玻璃钢等)材料制作。铝合金板材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屈服点不小于,延伸率不小于4%~10%。应采用牌号为2024,T4状态的硬铝合金板。大型标志的板面结构,宜采用挤压成型的铝合金板
拼装而成。推荐的挤压成型标志底板断面见图17。
图17 挤压成型标志底板断面图 单位:cm
标志板背面可选用美观大方的颜色,铝合金板可采用原色。
标志板厚度参照附录E(提示的附录)表E选择。挤型铝合金板的厚度按图17的规定执行。
一般结构的标志板,应采用滑动槽钢加固,以方便与立柱连接。加固方式可参考附录E(提
示的附录)图E1,E2。
交通标志立柱可选用H型钢、槽钢、钢管及钢筋混凝土管等材料制做,临时性的可用木柱。钢柱应进行防腐处理,钢管顶端应加柱帽。标志柱应考虑与基础的连接方式。
钢制立柱、横梁、法兰盘及各种连接件,可采用热浸镀锌。立柱、横梁、法兰盘的镀锌量
为550g/m2,紧固件为350g/m2。
各种标志立柱的断面尺寸,连续方式、基础大小等,应根据设置地点的风力、板面大小及
支撑方式由计算确定。交通标志结构设计可参考附录E(提示的附录)中E6进行。
标志板和立柱的连续应根据板面大小、连接方式选用多种方法。在设计连接部件时,应考虑安装方便、连接牢固、板面平整。标志板和立柱的连接方法,可参考附录E(提示的附录)
图E3,E4。标志板的拼接方法可参考附录E(提示的附录)图E5。
各种标志立柱的埋设深度,决定于板面承受外力的大小及地基的承载力。一般应浇注混凝
土基础。立柱的金属预埋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15 交通标志的反光和照明
交通标志的反光
a) 反光材料的种类及性能
用于标志面的反光材料按其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透镜埋入型、密封胶囊型、微棱镜型等品种。其反光原理为:射向标志面的光线应沿入射光线的反方向反回光源。由于标志位置和车辆行驶条件的不同,用于标志面的反光材料应具有优良的广角性和逆反射性能。在不同入射角(汽车前照灯光线与标志表面法线之间的夹角)、不同观测角(汽车前照灯光线与标志
反射回驾驶者眼睛的光线间的夹角)的条件下,用于标志面的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值应符
合JT/T 279的规定。
b) 反光材料的应用与选择
1) 各级道路的交通标志原则上均应采用反光材料制作标志面。
2)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路的交通标志宜采用一~三级反光膜;二、三级公路及一般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宜采用四级以上的反光膜。四、五级反光膜可用于四级公路和交
通量很小的其他道路。
3)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曲线段标志,及城市地区的多路交叉路口,宜
采用三级以上反光材料。
4)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门架标志和悬臂标志,为获得与路侧标志相当的反光效果,宜选用比路侧标志所用反光膜等级为高的反光材料,或把门架标志和悬臂标志上的字符改用反射器,以改善其夜间视认性。在有条件的重要路段,也可采用照明标志。
c) 交通标志的颜色规定及参考色样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的照明
a) 内部照明标志
标志板内装照明装置,采用半透明材料制作标志面板,有单面显示和两面显示两种。
内部照明标志可根据标志板的大小,承受的风力进行结构设计。确保标志面照度均匀,在夜间具有150m的视认距离。灯箱结构合理,金属构件经防腐处理,防雨防尘,电器元件
耐久可靠,检修方便。
b) 外部照明标志
外部光源照亮标志面的方式。
外部照明标志的光源应进行专门设计。照明灯具及其影阴不能影响标志认读。外部光源在标志面上的照度不得有明显不均匀,均匀度(最大照度/最小照度)须在4以下,确保在夜间
具有150m的视认距离。外部照明光源不能给路上司机造成眩目。
支撑灯具的构件应进行防锈处理,照明器件耐久可靠,性能优良,检修方便。
16 交通标志的制作
交通标志必须严格按本标准规定的图案按比例放大制作,不得任意修改图案。
交通标志形状、尺寸、图案、文字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标志板的制作应符合JT/T 279
的有关规定。
厂商生产的交通标志需经持有CMA标志的国家计量认证单位检测。
交通标志的制作图例见附录H(提示的附录)。
19 禁止标线
禁止标线的分类
纵向禁止标线
a) 禁止超车线
b) 禁止变换车道线
c) 禁止路边停放线
横向禁止标线
a) 停止线
b) 停车让行线
c) 减速让行线
其他禁止标线
a)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b) 导流线
c) 网状线
d) 专用车道线
e) 禁止掉头线
禁止超车线
a) 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用以划分上下行方向各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而没有设置中央分隔带的道路。本标线为黄色双实线,线宽为15cm,两标线的间隔为15~30cm见线31。除交叉路口或允许车辆左转弯(或回转)路段
外,均应连续设置。其设置例见图21。
线31 中心黄色双实线 单位:cm
图21 中心黄色双实线设置示例
b) 中心黄色虚实线。为一条实线和一条与其平行的虚线组成的标线。表示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虚线一侧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用以划分双向通行的三条机动车道道路,以及需要实行单侧禁止超越的其他道路。本标线为黄色虚实线,线宽
为15cm,两标准线的间隔为15~30cm。如线32。
线32 中心黄色虚实线 单位:cm
双向通行的三车道道路,中心虚实线的设置应根据交通量、车辆种类及交通安全的需要精
心设计。凡一个方向车道数从两车道改变为一车道(或从一车道改变为两车道)的路段应采
用过渡标线,如线33。视距小于M值的平曲线其中心线的划法如线34。
线33 三车道标线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斜率i≥1∶50 M=最小视距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斜率i≥1∶20
线34 视距小于M值时,三车道道路在平曲线的中心线划法
c) 中心黄色单实线。表示不准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凡上下行方向各只有一条或两条车道(一条机动车道和一条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和双向通行三车道道路,在视距受限制的竖曲线、平曲线路段及有其他危险需要禁止超车的路段,均应划中心单实线。本标线为黄色,线宽15cm。视距小于M值的平曲线,其中心线的划法如线35、线36。视距小于
M值的竖曲线,其中心实线的划法如线37、线38。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100m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50m
线35 视线距小于M值时,双向二车道道路在平曲线的中心线划法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100m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50m
线36 视距小于M值时,双向二车道道路在平曲线的中心线划法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100m D=40m 斜率i≥1∶50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50m D=20m 斜率i≥1∶20
线37 视距小于M值时,在道路竖曲线上的中心线划法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100m D=40m 斜率i≥1∶50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50m D=20m 斜率i≥1∶20
线38 视距小于M值时,在道路竖曲线上的中心线划法
禁止变换车道线。用于禁止车辆变换车道和借道超车。设于交通特别繁杂而同向具有多条行车道的桥梁、隧道、弯道、坡道、车行道宽度渐变路段、交叉口驶入段、接近人行横道线的路段或其他认为需要禁止变换车道的路段。本标线为白色实线,线宽为15cm如线
39。
线39 禁止变换车道线
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线
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线。用以指示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的路段,在道路缘石正面及顶面划黄色虚线。无缘石的道路可标划于路面上,距路面边缘以30cm为度。黄色虚线的宽度为15cm,或与缘石宽度相同,线段长100cm,间隔100cm。本标线可配合“禁止停放”路面文字和禁止停放标志一并使用,并可根据需要在辅助标志上标明禁止路边停放车
辆的时间或区间。本标线的划法见线40。
线40 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线
禁止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线。用以指示禁止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的路段,在道路缘石正面及顶面划黄色实线,无缘石的道路可标划于路面上,距路面边缘以30cm为度。黄色实线的宽度为15cm,或与缘石宽度相同,标划的长度表示禁停的范围。本标线可配合“禁止临时停放”路面文字和禁止停放标志一并使用。并可根据需要在辅助标志上标明
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的时间或区间。本标线的划法见线41。
线41 禁止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线
停止线。表示车辆等候放行信号的停车位置。划设于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铁路平交道口及左弯待转区的前端。停止线为白色实线,双向行驶的路口,停止线应与车行道中心线连接。单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停止线的宽度可根据道路等级、交通量、行驶速度的不同选用20、30、40cm。停止线应设置在最有利于驾驶员了望的位
置。一般可设在主干道缘石的延长线上。设有人行横道时,停止线应距人行横道
150~300cm,如线42、线43所示。
让行线
停车让行线。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必须停车让干道车辆先行,设有“停车让行”标志的路
口,应设停车让行标线。
停车让行线为两条平行白色实线和一个白色“停”字,双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与车行道中心线连接,单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标线宽度20cm,间隔宽度20cm,“停”字宽100cm,高250cm,如线44所示。停车让行标线应设在最有利于驾驶员了望的位置。一般可设在主干道缘石延长线上。如有人行横道线时,停车让行线应距
人行横道线150~300cm。
线44 停车让行线 单位:cm
减速让行线。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必须减速让干道车辆先行。设有“减速让行”标志的路
口,应设减速让行标线。
减速让行线为二条平行的虚线,和一个倒三角形,颜色为白色。双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与车行道中心线连接;单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虚线宽20cm,二条
虚线间隔20cm。倒三角形底宽120cm,高300cm。如线45所示。
减速让行标线应设在最有利于驾驶员了望的位置。一般可设在主干道缘石延长线上。如有
人行横道线时,减速让行线应距人行横道线150~300cm。
线45 减速让行线 单位:cm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用以告示骑车人在路口内禁止驶入的范围。左转弯骑车人须沿禁驶区外围绕行,以保证路口内机动车通行空间和安全侧向净空。该标线设置于交通信号控制
的路口内。如线46所示。
线46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单位:cm
该标线为黄色虚线,大样见线47。非机动车禁驶区范围以机动车外侧车道边缘为界。
线47 禁驶区标线尺寸
导流线。表示车辆需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主要用于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交叉路口,立体交叉的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点。导流线应根据交叉路口的地形和交通流量、流向情况进行设计。导流线的颜色为白色。其划法见线48、线49、线50、线51、线52、线53。其标线型式可分为单实线、V型线和斜纹线三种。外
围线宽20cm,线宽为45cm,间隔为100cm,倾斜角为45°。
线48 复杂行驶条件丁字路口导流线
中心圈。设在平面交叉路口的中心,用以区分车辆大、小转弯,及交叉口车辆左右转弯的指示,车辆不得压线行驶。中心圈直径及形状应根据交叉路口大小确定。中心圈颜色为白
色。尺寸及形状如线54、线55。
线54 中心圈 单位:cm
线55 中心圈 单位:cm
网状线。用以告示驾驶人禁止在设置本标线之交叉路口(或其他出入口处)临时停车,防止交通阻塞。视需要划设于易发生临时停车之交叉路口或其他出入口处。本线为黄色。外围线宽20cm,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成45°,线宽10cm,斜线间隔1~5m。网状线见线
56。
线56 网状线
在交通量较小的交叉口或其它出入口处,网状线可简化成如线57所示的形状。即在方框
中加叉。网状线为黄色,线宽为40cm。
线57 简化网状线 单位:cm
车种专用车道线。用以指示仅限于某车种行驶之专用车道,其他车种及行人不得进入。
本标线由黄色虚线及文字组成。实线长400cm,间隔400cm,线宽20~25cm。标写的文字依规定行驶之车辆种类可分为:非机动车、公交线路车、自行车、大型车、小型车
等,字高250cm,宽100cm。
专用车道线从起点开始标绘,每经过一个交叉口重复出现一次字符。如交叉口间隔距离较
长,也可在中间适当地点增加标划字符。专用车道线见线58。
线58 专用车道线 单位:m
禁止掉头标记。用于禁止车辆调头的路口或区间。本标记为黄色,见线59。
线59 禁止掉头 单位:cm
附录A(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颜色规定及参考色样(GB 8416-87)
A1 表面色和逆反射材料色的颜色范围
颜色范围见表A1,图A1。
表A1 表面色和逆反射材料色各角点的色品坐标
图A1 标志面各种颜色色品图
参考色样(见图A2)
图A2 参考色样
附录B(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汉字示例
附录C(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用阿拉伯数字示例
附录D(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用拉丁字大、小写字母示例
附录E(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的构造和结构设计
E1 标志板厚度可参考表E1选择使用。
表E1 标志板厚度 mm
E2 标志板的加固方式可参考图E1选择使用。
图E1 标志板的加固方式
E3 标志板的卷边加固形式可参考图E2选择使用。
图E2 标志板卷边形式 单位:mm
E4 标志板和立柱的连接方法可参考图E3、E4选择使用。
图E3 标志板和立柱的连接
图E4 标志板和立柱的连接
E5 标志板的拼接方法可参考E5选择使用。
E5 标准板拼接设计图
E6 交通标志的结构设计
荷载的计算与组合
1. 标志板所受的风载:
式中:Fwb--标志板所受的风载,kN;
γ0、γQ--γ0为结构重要性系数,取为;γQ为可变荷载(主要为风载)分项系数,采用;
ρ--空气密度,一般取s2m-4;
C--风力系数,标志板C=;
V--风速,m/s,应选用当地比较空旷平坦地面上离地10m高统计所得的3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值。当无风速记录时,可查阅《全国基本风压分布图》得到基本风压
ω0(kPa)来代替上式中的(1/2)ρCV2/1000。V值不得小于20m/s;
n--标志板的数量;
Wbi--第i块标志板的宽度,m;
Hbi--第i块标志板的高度,m。
2. 立柱(横梁)所受的风载:
式中:Fwp--单根立柱(横梁)所受的风载,kN;
C--风力系数,圆管型立柱C=,薄壁矩形立柱C=,其他型钢及组合型立柱C=;
n--标志板的数量;
Wp--立柱(横梁)的迎风面宽度,m;
Hpn--立柱(横梁)的迎风面高度,m,注意应扣除被标志板遮挡的部分;
其他参数--意义同前。
立柱(横梁)的设计与强度验算
1. 柱式、双悬臂式标志的立柱设计与验算
立柱在这类结构中承受横向力作用,在其横截面上将产生正应力和剪应力,应分别进行验算。另外,还应对处于复杂应力状态下的危险点进行验算,然后根据形状改变比能理论
(第四强度理论),建立强度条件。
2. 悬臂式标志的横梁设计与验算
与立柱相比,横梁在设计与验算时,还应考虑其自重(永久荷载)的影响,由于重力与风力
作用方向不同,因此应对其进行组合或叠加。
相应地,横梁根部所承受的剪力亦有两个,一个是由风载引起(Qw),一个是由自重引起(QG),由于不同方向、不同力产生的最大剪应力值或同一位置由不同力产生的剪应力值
有一定差距,因此在进行验算时,应取其最大值。
横梁根部危险点的位置与立柱相同,在计算危险点的正应力和剪力时,应注意作用力的组
合或叠加,最后根据第四强度理论建立强度条件。
3. 单悬臂式标志的立柱设计与验算
单悬臂式标志的立柱根部受到两个力和三个力矩的作用,如图E6所示。
图E6
风力:
Fw=Fwb+Fwp+Fwhp×nbeam………………………………(E3)
重力:
由风载引起的弯矩:
由风载引起的扭矩(大小等于所有横梁根部承受的弯矩):
由横梁和标志板自重引起的弯矩为:
式(E3)~(E7)中:
Fwhp--单根横梁所受的风载,kN;
nbeam--横梁的数目;
Tbi--第i块标志板的厚度,m;
nw--沿横梁长度方向的标志板数量;
ubi--第i块标志板的比重,kN/m3;
Hhp--单根横梁的长度,m;
Hp--立柱的高度,m;
uh、up--横梁、立柱单位长度的重量,kN/m;
nh--沿立柱高度方向的标志板数量;
γG--为永久荷载(结构重量)分项系数,γG=。
一般情况下,标志立柱属于薄壁杆件。由于单悬壁标志立柱所受外力不通过截面的剪力中心,因此它将同时受到弯曲和扭转的共同作用,并且,除圆管型立柱外,其他型式的立柱受扭后,其横截面在纵轴方向不能自由地凸凹翘曲,纵向纤维有了轴向变形,这种扭转称为约束扭转。此时,薄壁截面除有弯曲应力外,还将产生可以与基本应力达到相同数量级
的扭转正应力和扭转剪应力。
因此,单悬臂型标志结构立柱的强度验算,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按横力弯曲的方法进行计算,另一部分按约束扭转的薄壁杆件理论计算(圆管型立柱除外),然后将结果进行叠
加。横力弯曲的方法同横梁,这里主要介绍扭转正应力和扭转剪应力的计算。
根据薄壁杆件的约束扭转理论,扭转正应力和扭转剪应力分别为:
式中:
--约束扭转正应力,MPa;
--双力矩,在截面内自相平衡,kNm2;
--广义扇性面积, w--以扭转中心为极点的扇性面积,m2;
--广义主扇性惯矩,
,m6;
τ--约束扭转剪应力,MPa;
L--立柱所受扭矩,L=Mtmax;
Ω--立柱横截面中线所围面积的两倍,m2;
δ--立柱横截面的壁厚,m;
--弯扭力矩,,kNm;
,而为广义扇性静矩。
当扭矩在立柱长度方向为定值时,设沿立柱长度方向为Z向,自由端Z=0,则扭转角与Z
的关系为:
θ=C1+C2Z+C3sh(KZ)+C4ch(KZ)…………………………………(E10)
式中:C1、C2、C3、C4均为积分常数。
θ′=C2+K[C3ch(KZ)+C4sh(KZ)]……………………………………(E11)
又:
式(E12)、(E13)中
为翘曲系数(h为立柱截面F的剪力中心到其中线某点切线的垂直距离);
式(E10~(E13)中
(G、E分别为钢材的剪变模量和弹性模量。)
根据单悬臂梁的特点可知:
当Z=0时,
=0,L0=Mtmax
Z=Hp时,θ=0,θ′=0
L=L0(定值)
将以上关系分别代入(E10)~(E143),可求得各积分常数为:
C4=0
;
;
C1=―C2H―C3sh(KHp)―C4ch(KHp);
将有关参数代入(E12)式经整理得:
;
;
将以上两式代入式(E8)和(E9),即可求得扭转正应力和扭转剪应力。
4. 门架式标志的立柱与横梁设计与验算
门架式标志的结构型式较多,以图E7所示双横梁双立柱形式的门架为例,在恒载作用下,门架的任一截面上将只产生绕门架法线方向的弯矩和门架平面内的轴力、剪力;在风载作用下,门架的任一截面上只有三种内力:绕位于门架平面内的主轴的弯矩、垂直于门架平面的剪力和扭矩。根据结构的对称性,分别选择图E7(a)、图E7(b)为基本结构,采用
力法进行计算。
图E7
未知力求出后,即可按叠加法求得各横梁和立柱的弯矩、扭矩和剪力等内力,然后再根据
前述方法进行横梁和立柱的设计与验算。
立柱(横梁)的变形验算 根据经验,按照强度条件设计的标志立柱或横梁截面往往过于单薄,此时,刚度条件可能起控制作用。因此,对于各类交通标志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其有别于其他土建结构物的一个显著特点。对于悬臂式和门架式的标志,由于在自重作用下,横梁会自然下垂,因此变形的验算也可为横梁预拱度的设计
提供依据。
在工程实践中,立柱或横梁的挠度容许值通常用容许的挠度与其跨长[v/Hp]作为标准。土建工程方面,[v/Hp]的值常限制在1/100~1/1000范围内。根据标志结构的具体特点。[v/Hp]的值在1/100~1/150范围内选择,既能满足基本使用要求,又不致于过分提高造
价。
立柱或横梁的变形验算,可分别求得每项荷载单独作用下梁的挠度v和转角θ,然后按照
叠加原理进行叠加。
立柱与横梁的连接螺栓、立柱与基础的地脚螺栓的设计与强度验算 作为连接件的普通连接螺栓和地脚螺栓均将承受拉力的作用,应使其所承受的最大拉力满足承载力设计值
的要求:
1. 柱式、双悬臂式标志立柱与基础的连接:
立柱根部承受轴心力(自重)和力矩(由风载引起的弯矩)的作用,应使
式中:Nmax--单个地脚螺栓所承受的最大拉力值;
--单个地脚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
2. 悬臂式标志立柱与横梁的连接:
横梁根部承受由水平方向的风载引起的剪力和弯矩、由垂直方向的重力引起的剪力和弯
矩,不同方向的剪力和弯矩经组合后,应满足:
式中:Nv--每个普通螺栓所承受的剪力平均值;
--每个普通螺栓按受剪力计算的承载力设计值;
--每个普通螺栓按承压计算的承载力设计值。
3. 单悬臂式标志立柱与基础、门架式标志立柱与横梁和立柱与基础的连接:
单悬臂式标志立柱与基础连接处、门架式标志立柱与横梁和立柱与基础连接处将承受由水平方向的风载引起的剪力和弯矩以及扭矩、由垂直方向的重力引起的轴心力和弯矩,应满
足的强度条件同(E15)、(E16),但Nv应计及扭矩的影响。
基础的设计与验算 1. 基础的设置位置:
交通标志的基础,一般设置在压实度良好的土路堤或三角地带位置处,当所处位置不宜更
改时,也可以设置在挖方路段的碎落台或大型桥梁上。
2. 基础的设计:
交通标志的基础,埋深一般在3m以下,属于浅基础,可以设计成不必配置受力钢筋的刚性基础型式;位于桥梁上的标志,应通过计算配置必要的受力钢筋;当刚性基础过于庞大
或标志位置处土质不良时,可以考虑设计桩基础。
3. 基础的验算:
(1) 基底应力计算
确定基础的埋置深度和构造尺寸后,应先根据最不利情况下的荷载组合,计算基底的应力,应尽量避免基底出现负应力(基底负应力面积不大于全部面积的1/4),否则应考虑基底应力的重分布。基底发生的应力应不超过地基持力层的强度即地基容许承载力。
(2) 基底合力偏心距验算
基底合力偏心距应不超过基底的核心半径,使基底应力尽可能分布比较均匀,以免基底两
侧应力相差过大,基础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
(3) 基础倾覆稳定性验算
应使抗倾覆稳定系数大于~。
(4) 基础滑动稳定性验算
应使抗滑动稳定系数大于~。
附录F(提示的附录)
根据最小视距M值,在道路平曲线上,确定中心实线位置的方法 在行道树或灌木绿篱非常茂密和由于建筑物或土石方阻挡而可能影响通高距离的平曲线上,需要实地调查通视距离的情况,以确定是否需要在该平曲线上设置中心实线,及实线段的长度和具体位
置。
中心实线的设置是由视距来确定的。当视距小于最小值M值时,应在该路段设置中心实
线。表F1为建议的M值。
表F1
按最小会车视距M值,在道路平曲线上,确定中心实线的方法是:在可能需要设置中心实线的平曲线上,应先划出临时的中心线,并在中心线上以一定的长度(如5m),量出距
离。
配备步话机的甲乙两人,从接近弯道的直线段开始,站在道路的中心线上。乙在前,甲在后。他们之间的距离等于该道路计算行车速度相对应的会车视距M。该距离可沿道路中心线,预先量好的间隔(如5m)来量度。然后,甲通过步话机命令乙沿着中心线同步前进。甲计算前进距离,每到达一处预先标记的距离,甲要报数,以便乙在前面调整他的位置,
使他们保持相等的距离。在乙的身后有一条水平的,离地面高的白色标带。甲携带一根高的木棍。甲要经常从木棍的视线高度,观察乙身上的白色标带。当乙的白色标带正好从甲的视线中消失时,甲叫“停”。甲就在此位置标“A1”。然后,他们继续以相等的距离前进,直到乙的白色标带再次在甲的视线中出现。此时,甲又叫“停”,并在该位置标“A2”。点A1和A2就是甲乙前进方向中心实线的起点和终点。然后,甲乙两人调换职能,从相反方向重复上述步骤。定出B1和B2的位置,点B1和B2就是相反方向中心实
线的起点和终点。
如果采用停车视距,则甲乙两人之间的距离等于该路计算行车速度的停车视距M。甲的视距高度为,乙代表路面障阻物,白色标带的高度应控制在离地处,即可按上述方法确定曲
线上的中心实线的位置。
竖曲线上确定中心实践的方法,跟上面介绍的在平曲线上所采用的方法相似。
附录G(标准的附录) 路面标线用文字示例
G1 路面标线用汉字
G2 路面标线用阿拉伯数字
附录H(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制作图示例
图H1
图H2 单位:cm
图H3
图H4 单位:cm
图H5
图H6 单位:cm
图H7(路2)
图H8(路5)
图H9(路7)
图H10(路9a)
图H11(路10a)
图H12(路10c)
图H13(路12b)
图H14(路13a)
图H15(路14)
图H16(路15)
图H17(路16)
图H18(路18)
图H19(路46)h=70cm
图H20(路25)h=20cm
图H21(路26)
h=20cm,h=30cm
图H22(路26)h=20cm,h=30cm
图H23(路27)h=20cm
图H24(路27)h=20cm
图H25(路54)
图H26(路29)
图H27(路30)
图H28(路31)
图H29(路32)
图H30(路33)
图H31(路34)
图H32(路35)
图H33(路35d)
图H34(路36a)
图H35(路36b、c)
图H36(路37b)
图H37(路39a)
图H38(路39b)
图H39(旅1)
图H40(路41c)
图H41(路47a,b)
图H42(路47c)
图H43(路48b)
图H44(路51a)
图H45(路51b)
图H46(路51c)
图H47(路51d)
图H48
图H49
图H50
图H51
图H52
图H53
图H54
图H55
图H56
图H57
图H58 单位:cm
图H59 单位:cm
图H60 单位:cm
图H61 单位:cm
图H62 单位:cm
附录I(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专用名词中英对照
附录J(提示的附录) 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道路因施工、养护或其他情况致交通受阻,应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需要设置施工标志、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安全设施,夜间应有反光或施工警告灯号,必要时应使用信号或派旗
手管制交通。
设置示例见图J1~图J15。
图J1 双车道路面局部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图J2 视距不良双车道路面局部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图J3 改道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图J4 四车道以上道路一侧路面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图J5 同向车道中有一条车道路面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图J6 同向车道中有二条车道以上路面局部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图J7 高速公路一侧施工,利用中央分隔带紧急开口绕行时的设施布设例
图J8 市区道路交叉口,有一侧路面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图J9 市区道路交叉口中心线附近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图J10 市区道路交叉口中心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图J11 市区道路两侧施工只能单向行驶时的设施布设例
图J12 高速公路出口三角地带附近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图J13 高速公路出口减速车道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图J14 高速公路入口加速车道边缘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图J15 高速公路入口加速车道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附录K(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中文名称索引
附录L(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线中文名称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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