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篇 项目管理规划与管理职能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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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项目管理规划总则 ......................................................................................................... 7
第一章 建立PPP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目的 ......................................................................... 7 第二章 PPP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目标 ...................................................................................... 7 第三章 PPP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构建思路 .............................................................................. 7 第四章 参建单位项目组织架构 ............................................................................................. 8 第二部分 项目公司及其职能部门岗位职责 ................................................................................. 8
第一章 项目公司职责 ............................................................................................................. 8 第二章 股东大会职责 ............................................................................................................. 9 第三章 董事会职责 ................................................................................................................. 9 第四章 监事会(监事)职责 ............................................................................................... 10 第五章 董事长职责 ............................................................................................................... 10 第六章 公司经理职责 ........................................................................................................... 10 第七章 综合部职责 ............................................................................................................... 10 第八章 建设管理部职责 ....................................................................................................... 11 第九章 财务部职责 ............................................................................................................... 11
第二篇 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 11
第一部分 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 12
第一章 项目管理公司招标工作 ........................................................................................... 12 第二章 施工单位业务招标工作 ........................................................................................... 12 第二部分 项目报批与报建 ........................................................................................................... 13
第一章 初步设计报批 ........................................................................................................... 13 第二章 施工图设计报批 ....................................................................................................... 13 第三章 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与批准 ....................................................................................... 13 第三部分 施工准备工作 ............................................................................................................... 14
第一章 施工图会审与设计交底 ........................................................................................... 14 第二章 监理规划审查 ........................................................................................................... 15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 15 第四章 施工单位现场准备工作检查 ................................................................................... 16 第五章 第一次工地例会和开工报告审批 ........................................................................... 17
第三篇 项目进度计划管理 ................................................................................................................... 17
第一部分 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实施 ............................................................................................... 17
第一章 总则 ........................................................................................................................... 18 第二章 建议性计划编制及上报 ........................................................................................... 18 第三章 指导性计划的编制、下达 ....................................................................................... 20 第四章 实施性计划编制、下达 ........................................................................................... 21 第五章 进度计划的执行 ....................................................................................................... 22 第六章 计划的考核 ............................................................................................................... 23 第七章 进度计划的调整 ....................................................................................................... 24 第二部分 工程项目统计管理实施细则 ....................................................................................... 25
第一章 总则 ........................................................................................................................... 25 第二章 统计工作的职责 ....................................................................................................... 25 第三章 统计报表基本要求 ................................................................................................... 25 第四章 统计报表的编制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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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相关填报说明 ........................................................................................................... 27 第六章 附则 ........................................................................................................................... 27 第三部分 工程项目监理月报制度 ............................................................................................... 27
第一章 总则 ........................................................................................................................... 27 第二章 工程监理月报的内容 ............................................................................................... 28 第三章 工作要求 ................................................................................................................... 29 第四章 附则 ........................................................................................................................... 30
第四篇 项目质量管理 ......................................................................................................................... 30
第一部分 质量管理目标任务和程序 ........................................................................................... 30
第一章 项目质量管理目标 ................................................................................................... 30 第二章 项目质量管理的任务 ............................................................................................... 31 第三章 项目质量管理程序 ................................................................................................... 32 第二部分 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 32
第一章 总则 ........................................................................................................................... 32 第二章 质量保证体系网络 ................................................................................................... 33 第三章 质量管理制度 ........................................................................................................... 34 第四章 质量保证体系各方质量责任 ................................................................................... 58 第五章 质量控制计划 ........................................................................................................... 60 第三部分 质量保证体系运行 ....................................................................................................... 62
第一章 施工前质量控制 ....................................................................................................... 62 第二章 施工中质量控制 ....................................................................................................... 62 第三章 施工后质量控制 ....................................................................................................... 第四章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 66 第四部分 公路建设优质工程奖创建与申报 ................................................................................. 67
第一章 总 则 ................................................................................................................... 67 第二章 创建与评审 ............................................................................................................... 68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71 第四章 附 则 ................................................................................................................... 72 第五部分 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申报与创建 ................................................................................. 72
第一章 总则 ........................................................................................................................... 72 第二章 评审组织 ................................................................................................................... 73 第三章 评审范围 ................................................................................................................... 74 第四章 申报条件和办法 ....................................................................................................... 75 第五章 工程评审 ................................................................................................................... 77 第六章 奖励 ........................................................................................................................... 78 第七章 纪律 ........................................................................................................................... 78 第八章 附则 ........................................................................................................................... 78
第五篇 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综合管理 ................................................................................................... 80
第一部分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 80
第一章 总则 ........................................................................................................................... 80 第二章 项目安全生产依据原则及目标 ............................................................................... 80 第三章 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 81 第四章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方责任 ...................................................................................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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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84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与措施 ....................................................................................... 90 第二部分 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 92
第一章 总则 ........................................................................................................................... 92 第二章 组织机构 ................................................................................................................... 92 第三章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要求 ................................................................................... 93 第四章 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 94 第五章 治安综合管理 ........................................................................................................... 95 第六章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 96 第七章 附则 ........................................................................................................................... 96 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 97 第四部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 98 第六篇 项目材料设备管理 ................................................................................................................. 102
第一部分 工程材料管理办法 ..................................................................................................... 102
第一章 总则 ......................................................................................................................... 102 第二章 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 102 第三章 工程材料的进场管理 ............................................................................................. 103 第四章 施工中材料的管理 ................................................................................................. 105 第五章 工程材料试验资料的管理 ..................................................................................... 106 第六章 罚则 ......................................................................................................................... 106 第七章 附则 ......................................................................................................................... 107 第二部分 设备管理管理制度 ..................................................................................................... 107
第一章总则 ............................................................................................................................. 107 第二章 设备的选择与评价 ................................................................................................. 107 第三章 设备采购、建造 ..................................................................................................... 108 第四章 设备安装 ................................................................................................................. 108 第五章 设备试运行 ............................................................................................................. 109 第六章 附则 ......................................................................................................................... 109
第七篇 项目合同管理 ......................................................................................................................... 109
第一部分 合同履行管理 ............................................................................................................. 109
第一章 总则 ......................................................................................................................... 109 第二章 合同交底 ................................................................................................................. 109 第三章 合同跟踪与诊断 ..................................................................................................... 110 第四章 合同争议及违约处理 ............................................................................................. 111 第二部分 工程分包管理 ............................................................................................................. 111
第一章 总则 ......................................................................................................................... 111 第二章 专业分包管理 ......................................................................................................... 111 第三章 劳务分包管理 ......................................................................................................... 112 第三部分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 ............................................................................................. 113
第一章 总则 ......................................................................................................................... 113 第二章 设计变更原则 ......................................................................................................... 114 第三章 设计变更分类 ......................................................................................................... 115 第四章 设计变更的职责和权限 .........................................................................................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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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设计变更的立项程序 ............................................................................................. 116 第六章 设计变更审批 ......................................................................................................... 117 第七章 设计变更的审计与监督 ......................................................................................... 120 第八章 附则 ......................................................................................................................... 121
第八篇 项目资金管理 ......................................................................................................................... 121
第一部分 工程资金计划管理 ..................................................................................................... 121
第一章 总则 ......................................................................................................................... 121 第二章 承包人资金使用计划 ............................................................................................. 121 第三章 项目管理公司资金使用计划 ................................................................................. 122 第四章 投资偏差分析及纠偏措施 ..................................................................................... 123 第二部分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 124
第一章 总则 ......................................................................................................................... 124 第二章 职责分工 ................................................................................................................. 124 第三章 工程计量相关规定 ................................................................................................. 124 第四章 现场工程签证管理 ................................................................................................. 126 第五章 联测规定 ................................................................................................................. 127 第六章 工程款支付管理 ..................................................................................................... 127 第七章 计量支付的有关要求 ............................................................................................. 131 第八章 计量支付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 133 第九章 附则 ......................................................................................................................... 134 第三部分 工程审计制度 ............................................................................................................. 134
第一章 总则 ......................................................................................................................... 134 第二章 项目内部审计和投资方查询 ................................................................................. 134 第三章 项目外部审计 ......................................................................................................... 134
第九篇 项目资金使用监管财务管理 ................................................................................................. 135
第一章 总则 ......................................................................................................................... 135 第二章 监管对象、范围和形式 ......................................................................................... 135 第三章 监管职责和内容 ..................................................................................................... 136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 136 第五章 附则 ......................................................................................................................... 137
第十篇 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 138
第一章 总则 ......................................................................................................................... 138 第二章 验收组织 ................................................................................................................. 138 第三章 验收申请 ................................................................................................................. 139 第四章 验收内容 ................................................................................................................. 140 第五章 验收程序 ................................................................................................................. 141 第六章 验收意见 ................................................................................................................. 142 第七章 附则 ......................................................................................................................... 143
第十一篇 项目验收与移交 ................................................................................................................. 144
第一部分 工程验收 ..................................................................................................................... 144
第一章 总则 ......................................................................................................................... 144 第二章 各项目验收规程 ..................................................................................................... 145 第二部分 单位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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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146 第二章 单位工程验收依据 ................................................................................................. 146 第三章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 146 第四章 单位工程验收申请 ................................................................................................. 147 第五章 单位工程验收的组织与管理 ................................................................................. 149 第六章 单位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 ..................................................................................... 150 第七章 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 151 第八章 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定 ................................................................................. 151 第九章 附则 ......................................................................................................................... 152 第二部分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 ......................................................................................... 152
第一章 工程交接 ................................................................................................................. 152 第二章 工程移交 ................................................................................................................. 153 第三章 验收遗留问题及尾工处理 ..................................................................................... 153 第四章 工程竣工证书颁发 ................................................................................................. 153
第十二篇 项目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 1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考核实施办法 ......................................................................................................... 155 第三章 附则 .........................................................................................................................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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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项目管理规划与管理职能
第一部分 项目管理规划总则
第一章 建立PPP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目的
规范PPP融资模式下工程项目的管理,建立全面的并能处于有效运行状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严格合同计划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合格,维护建设各方的利益,保障资金供给,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工程资金,以最优的投资,创造最好的PPP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管理体系适用于PPP项目实施阶段。 第二章 PPP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目标
1、质量目标:符合相关规范、设计文件、合同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2、进度目标:满足业主总体进度计划要求,满足业主节点考核目标; 3、投资目标:控制在项目概算(预算)范围内,满足项目目标要求; 4、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推**安工程创造工作。 5、环保目标:满足设计文件和地方环保有关要求; 6、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合同规定和地方有关文明施工规定。 第三章 PPP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构建思路
1、通过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架构,确立项目公司及职能部门职责,确保在组织上保证项目建设;
2、通过建立规划、计划与制度,确保项目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3、通过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现场管理措施,检查验收制度,材料设备质量控制,确保项目质量、安全;
4、通过变更设计和计量支付制度,保证资金正常支付和杜绝经费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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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过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公司的考核,实现奖优罚劣。 第四章 参建单位项目组织架构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领导层设项目经理1人,总工1人,副经理1-2人,下设工程部、计划部、质检部(含试验室)、物资部、机械部、安全部、财务部等部门,分别负责工程现场管理、计划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物资管理、机械设备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由项目经理部确定。
2、监理单位现场总监办设总监1人、设专业工程师、计量工程师、检测工程师、安全环保工程师若干,分别负责工程现场专业管理、计量支付、工程检测、安全环保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由总监办具体确定;
3、勘察设计单位设项目负责人1人,下设勘察组、设计组、概预算编制组等部门,分别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概预算编制等工作,具体职责由设计院确定。
4、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设董事长1人,监事1人,经理1人,副经理1-2人,下设综合部、建设管理部(含计划处、工程处、安全处)、财务部、纪检部共4个部门,配备人员若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建设管理部负责,其中现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由建设管理部工程管理处负责,计划统计、计量支付、设计变更由建设管理部计划处负责。
第二部分 项目公司及其职能部门岗位职责
第一章 项目公司职责
1、代表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2、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
3、负责项目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和人事安排工作; 4、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项目运营管理工作; 6、负责项目盈亏结算及分红工作;
7、负责项目运营期结束后的清算和解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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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股东大会职责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审议批准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决定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和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董事会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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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事会(监事)职责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董事长职责
1、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2、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3、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第六章 公司经理职责
1、主持公司的项目实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综合部职责 1、负责项目公司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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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项目公司劳资工作;
3、负责项目公司公文处理和文件收发工作; 4、负责项目公司后勤管理工作; 5、负责处理项目公司日常应急事务。 第八章 建设管理部职责
1、负责项目工程建设各项准备工作;
2、负责项目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单位招标、采购或选择工作; 3、负责项目设计管理及报审工作; 4、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支付工作; 5、协助市场部做好项目建成后的试运营工作; 6、负责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项目运营期项目维护工作; 8、协助做好项目移交工作。 9、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试运营工作; 10、参加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 11、负责项目运营管理工作;
12、负责项目运营期后的项目移交工作。 第九章 财务部职责 1、负责项目筹资工作;
2、负责项目建设期资金支付工作; 3、负责项目内审工作;
4、负责项目竣工决算申报工作及审计协助工作; 5、负责项目运营期资金回收工作;
6、协助做好项目运营期结束后的决算审计工作。
第二篇 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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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第一章 项目管理公司招标工作
1、项目管理公司招标工作是指项目公司组建以后,项目公司对项目主体或专业工程进行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设备等方面的招标。
2、项目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设备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一般情况下优先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
3、项目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设备招标工作应先由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拟定招标方案、招标计划、合同协议,在项目公司研究审议通过后,报业主审批。
4、项目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设备招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招标,不能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5、项目招标结果应在项目公司审议通过后先报业主批准。 6、招标结果经批准后,项目公司方可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章 施工单位业务招标工作
1、施工单位业务招标工作是指施工单位中标开始施工后,项目经理部对非主体或专业工程分包队伍、建筑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招标。
2、施工单位业务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一般情况下优先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保证队伍、材料、设备质高价低而确定。
3、施工单位业务招标应由项目经理部计划部门事先拟定招标方案、招标计划、合同协议,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进行招标。
4、施工非主体或业务分包队伍、重要材料、设备招标结果应报项目公司批准认可。
5、如情况特殊,项目公司可以直接指定分包单位、重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或者给出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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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项目报批与报建
第一章 初步设计报批
1、项目工可批复后中标承建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其设计、咨询单位招标工作由其项目管理公司负责。
2、项目管理公司应根据设计、咨询合同对设计、咨询单位业务工作进行管理,包括审查设计、咨询工作计划,定期听取设计、咨询单位汇报,对设计、咨询成果进行中间审查等。
3、初步设计完成后,项目公司内部即可组织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公司有关人员、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完善。
4、项目公司在内审完成后即可将初步设计成果报业主请求审查批准。 5、业主收到初步设计后应尽快行文将文本报有权审批的发改部门审批。 6、批复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应作为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标的依据。 第二章 施工图设计报批
1、施工图设计、咨询单位由项目管理公司通过招标方式解决。
2、项目管理公司应根据设计、咨询合同对施工图设计、咨询单位业务工作进行管理,包括审查设计、咨询工作计划,定期听取设计、咨询单位汇报,对设计、咨询成果进行中间审查等。
3、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项目公司即可组织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公司、总监办、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专家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对施工设计进行完善并进行设计交底。
4、项目管理公司在此基础上将施工图设计报业主转报行政主管部门(审图办)进行审批,或按照地方规定报咨询部门出具咨询意见。
5、未经审批或出具咨询意见的施工图设计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第三章 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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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在项目开工之前,项目管理公司应当到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2、项目管理公司在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
(2)、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批复文件、审查意见; (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负责人; (4)、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5)、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审查合格证书; (6)、其他资料。
3、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受理。 4、项目管理公司领取审批文件。
5、审批手续完成后,项目即开始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 第三部分 施工准备工作
第一章 施工图会审与设计交底
1、开工前进行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是完善施工图设计,贯彻设计意图,确保施工顺利的重要步骤。
2、施工图会审应在设计交底之前,由项目管理公司先将图纸发放给监理、施工单位接阅读审核,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集中会审,提出并汇总审查意见并提交给设计单位。
3、施工图会审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理解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意图和设计思路;
(2)审查施工图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并进一步优化;
(3)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深度是否满足指导施工要求;
(4)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有差、错、漏、碰。
4、设计交底在施工图审查结束后,由项目管理公司主持进行。 5、设计交底主要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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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介绍设计意图和设计思路;
(2)对一些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关键部位作重点解读;
(3)解答施工、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6、设计交底工作结束后,设计单位负责编写会议纪要下发至项目管理公司、监理、施工单位。同时完善施工图设计,由项目管理公司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7、相关会议议程见会议制度一章。 第二章 监理规划审查
1、监理单位中标后,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总监办应当编制监理规划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查。
2、监理规划应在投标书中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编制。 3、监理规划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总则(目标、组织、范围、内容、依据、程序、制度); (2)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3)合同、安全、环保管理; (4)组织协调; (5)质量验收与评定; (6)缺陷责任期监理。
4、项目管理公司接收后,应及时安排建设管理部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5、按照审查意见完善后的《监理规划》是后期监理工作和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6、监理规划审查会议议程见《会议制度》相关章节。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本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指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总设计,是用以指导一个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组织、技术、经济方面的综合性文件。
2、施工单位应当在中标进场后开工前,由施工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编制施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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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总设计经监理审核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查。
3、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施工部署; (4)主要施工方法; (5)施工总进度计划; (6)各项资源需求量计划; (7)施工总体平面布置;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9)主要施工管理措施。
4、项目管理公司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总监办相关人员、专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审查目的是确保施工组织设计成为施工单位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审查重点是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资源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图。
5、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随同开工报告一起上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经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将成为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依据。
6、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议程见会议制度一章。 第四章 施工单位现场准备工作检查
1、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现场用地合理占用,即业主已办理合理征用手续,并已交接; (2)现场补充勘探及测量放线,包括标桩、基准高程网、控制网;
(3)施工现场“四通一平”,包括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管线、场地平整; (4)生产设备安置与临时设施建设,拌合、运输、办公、生活等设施; (5)安全、环保设施布设;
(6)施工队伍、材料、机械设备准备 (7)地方关系协调工作; (8)应急预案的准备。
2、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召开和总体开工报告审批前,项目管理公司与监理单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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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如属施工单位问题,应尽快督促施工单位加快落实措施,如属业主原因,因尽快协调业主尽快解决。
第五章 第一次工地例会和开工报告审批
1、在施工图审查和设计交底完成、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审批,施工单位现场准备工作完成并经检查后,项目管理公司(或委托总监办)即可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
2、第一次工地例会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各方介绍职能机构组成及主要人员情况,通讯联络方式; (2)各方介绍施工准备工作情况; (3)监理单位介绍监理工作程序;
(4)项目管理公司对开工准备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3、第一次工地例会议程见会议制度一章。
4、第一次工地例会之后,施工单位即可报送总体开工报告送监理、项目管理公司审批。
5、具备批准开工的条件为:
(1)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2)各项规划、用地手续完成,征地拆迁进度满足施工要求; (3)资金到位情况满足施工要求。
6、总体开工报告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作为附件一并上报审批。
7、总体开工报告一经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即可签发开工令。
第三篇 项目进度计划管理
第一部分 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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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为统一和规范PPP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管理工作,实现对工程建设计划编制、下达、执行、考核、调整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按照时间跨度,PPP工程项目可分为总体、年度、季度、月度进度计划,项目管理公司、施工单位均需编制;按照功能划分原则,PPP工程项目计划分控制性计划、建议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和实施性计划。其中控制性计划由业主提出,建议性计划和实施性计划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指导性计划由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负责编制。
3、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具体牵头负责PPP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性计划的编制、下达、考核工作;施工单位计划部负责建议型计划和实施性计划编制、上报以及指导性计划落实工作;监理单位计划专职人员负责建议性计划的审核上报、月度指导性计划下达和总体、年度指导性计划的执行和对施工单位计划执行的考核工作。
4、建议性计划上报和指导性计划审核、实施性计划下达程序为:
4.1建议性计划上报程序为:施工单位→总监办→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工程管理处。
4.2指导性计划内部审核程序为: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项目公司负责人。 4.3指导性计划外部审核程序为: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项目公司负责人→业主。
项目总体指导性计划经业主批准后由项目公司下达给施工、监理单位执行,年度、季度指导性计划经项目投资部负责人批准后由项目公司下达给施工、监理单位执行,月度指导性计划由监理单位下达给施工单位执行。
4.4实施性计划下达程序为: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班组)。 第二章 建议性计划编制及上报
1、工程建设建议计划是施工单位根据业主控制性计划、施工合同、已完成工程情况、剩余工程情况、自身实力、施工现场环境所提出的完成全部工作时间、完成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或下阶段完成工作量大小的推算,用以提供给项目管理公司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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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以便更准确地编制指导性计划。
2、建议计划编制内容包括计划编制说明和工程建设计划表两部分组成。计划编制说明应包括本期计划执行情况及分析;目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下期工程建设建议计划(可用横道图、关键线路网络图、计划评审技术、文字表述);实施下期计划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3、报表内容以清单形式显示,包括所有工程量、已完工程量、本期计划完成工程量内容。要求统一采用Excel格式制作,除总量及本期完成数据外,其他累计数据应全部运用运算公式计算汇总,汇总表应与对应的各标段表格及数据在同一个工作表中。
4、计划编制以施工标段为编制单元,要求施工单位在年末、季末、月末当月20日上午由总监办审核、汇总后,总体、年度、季度建议计划在月末25日上午9:30之前书面报送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工程管理处(纸质和电子档一并上报)。
5、报送资料一式两份,一份送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工程管理处,另一份送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工程管理处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交计划处。
6、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在5个工作日内汇总、审核完毕,报项目管理公司领导审定,以便下达指导性计划。
7、承包人的计划编制人员在编制计划前,应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深入施工现场调查了解,编制的建议计划应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的相关关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变化。
承包人上报的计划,除由编制人员签字外,还应由项目经理亲自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否则,总监办可拒收。
8、总监办对承包人的计划可行性应认真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主要审查以下方面:
(1)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2)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3)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4)其他方面。
总监办应写出书面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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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公司计划部。
9、各种计划编制的时间要求:
9.1总体实施建议性计划于承包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提交给总监办,总监办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送至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
9.2年度建议性计划:承包人在当年的12月20日前应编制出下年度的施工计划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保留,两份上报总监办审查(总监办保留一份)。总监办应在当年的12月25日之前审查完毕连同审查意见上报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
9.3季度建议性计划:承包人根据项目管理公司计划部下达的年度计划,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特点,在每季末第三月20日前负责编制下一季度的建议计划一式三份,除自留一份外,两份上报总监办(总监办保留一份)。总监办在收到承包人建议计划后在25日前审查完毕,连同审查意见上报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
9.4月度建议性计划:承包人根据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下达的季度计划,在每月的20日前上报下一月的进度计划建议给总监办,由总监办审查后,经综合平衡,正式下达承包人执行(正式文件),同时抄送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工程管理处各一份,下达时间原则上在每月下旬。
第三章 指导性计划的编制、下达
1、指导性计划是指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根据业主控制性计划要求、项目合同、施工单位上报的建议型计划、监理单位意见、已完工程情况、剩余工程量和工期、施工队伍情况、施工环境情况编制,目的是要求施工监理单位根据指导性计划落实管理、施工力量,加大投入,确保进度目标实现。
2、指导性进度计划是一种强制性计划,一旦计划不能实现,相关单位将受到处罚,并要设法在下一阶段弥补,以保证总体计划实现。
3、指导性计划编制内容也包括计划编制说明和工程建设计划表两部分组成。计划编制说明应包括本期计划执行情况及分析,目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下期工程建设执行计划(用横道图、关键线路网络图、计划评审技术、文字表述),实施下期计划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实现计划的相关要求。
4、报表内容以清单形式显示,包括整个项目及各标段所有工程量、已完工程量、本期计划完成工程量内容。要求统一采用Excel格式制作,除总量及本期完成数据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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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累计数据应全部运用运算公式计算汇总,汇总表应与对应的各标段表格及数据在同一个工作表中。
5、指导性计划分总体、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各种计划的下达要求是: 5.1项目总体指导性计划经业主批准后,由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在工程开工前行文下达给施工、监理单位执行。
5.2项目年度、季度计划经项目投资部负责人批准后,由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在上年12月底前、上季度第三月底前行文下达给施工、监理单位执行。
5.3项目月度指导性计划由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上报月度建议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季度指导性计划和已完工程情况,原则上在上月月底之前下达。
6、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在编制项目指导性计划之前,应认真阅读施工单位上报的建议计划,参考监理单位、工程管理处的审查意见,掌握总体工期、工程量、已完工期、工程量、剩余工期、工程量情况,必要时对重要工程要亲临现场调查了解。指导性计划的下达应满足下列要求:
6.1满足总体计划和阶段性上位计划要求,保证总体计划和阶段性计划的顺利完成。
6.2符合现场实际,包括承包人的“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满足要求,项目管理水平满足要求。
6.3为加快工程进度要求承包人所采取的措施和相关要求承包人能够达到,即具有权威性和可执行性。
第四章 实施性计划编制、下达
1、实施性进度计划是施工单位在项目管理公司、总监办总体、年度、季度、月度指导性计划下达以后,根据指导性计划、已完工程情况和工程实际,编制用于下达给施工队(班组)实施项目的计划。
2、实施性总体进度计划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在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下达给施工队(班组)执行。
3、实施性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由项目经理部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下达给施工队(班组)执行。
4、实施性计划编制内容也包括计划编制说明和工程进度计划表两部分,其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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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编制说明更偏重于施工安排相关内容。
5、施工单位实施性计划同时报备项目管理公司、总监办。 第五章 进度计划的执行
1、指导性计划下达后,施工单位是落实的关键,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在落实指导性计划时应做到:
1.1施工单位应以指导性计划为指导,将指导性计划通过实施性计划进一步分解、细化至年、季、月、旬计划,分解工程量,下达给施工对(班组)执行。
1.2采用横道图、网络图法分解计划,抓住关键线路和关键任务,加大投入,保证整个计划的实现。
1.3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认真学习技术规范、标准,加大管理力度,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1.4切实做好施工准备工作,落实人工、材料、机械的投入,协调周边关系,创造良好施工环境。
1.5认真编制阶段性(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工艺,强化组织落实,实行流水施工,重视工序搭接。
1.6遵照动态管理原则,按旬、周(必要时可按天)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发现存在滞后现象,立即进行计划调整。
2、监理单位作为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者,在指导性计划落实方面应当做到: 2.1履行监理合同,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督执行计划的全面落实。 2.2通过巡视、旁站等方式及时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及时对影响进度事件及因素提出处理建议、要求。
2.3对施工单位检测、验收、变更、计量请求及时予以办理,为计划执行创造条件。
2.4通过月度工地例会和专题工作会议、审查施工单位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及时掌握指导性计划落实情况,动态调整施工单位分解落实计划和措施。
2.5定期对进度情况进行分析,通过监理月报或专门报告报项目管理公司。 3、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在计划管理中应做到: 3.1科学合理地下达项目指导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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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监督施工单位加大投入,科学施工组织。 3.3督促监理单位加大监督管理作用。 3.4通过阶段性动态调整确保总体计划实现。 第六章 计划的考核
1、为加强计划的执行和管理工作,进度计划管理建立三级考核制度。 1.1项目经理部为一级考核单位,负责所属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工作; 1.2总监办为二级考核单位,负责所属承包人的考核工作;
1.3项目管理公司为三级考核单位,负责对所属总监办和承包人的考核工作。 2、考核依据和考核指标
2.1以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或总监办下达的指导性计划为考核依据,并以统计报表填报的实际完成数为准。统计口径按《统计管理实施细则》为准。
2.2考核指标以考核期内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概化指标所达到的形象进度。指标的解释按《统计管理实施细则》为准。
2.3考核期划分为月、季、年三种。
2.4考核单位多于3家的评第一、第二、第三名;少于3家的只评第一名。 3、考核责任及分工
3.1月考核由总监办负责,考核结果报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
3.2季度、年度考核由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负责,必须在项目经理部自评、总监办复评的基础上进行。
4、考核要求
4.1考核的统计数据必须做到全面、及时、准确,不得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各项数据和计算结果无误。
4.2各级考核负责人必须在考核统计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5、考核时间
5.1月考核,以当月25日为截止日期,在月底前考核完毕;
5.2季考核,以当季度第3个月25日为截止日期,在季度底前考核完毕; 5.3年考核,以当年的12月25日为截至日期,在年底前考核完毕。
6、项目管理公司将对施工单位季度、年度进度考核结果列入季度、年度履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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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内容。
第七章 进度计划的调整
1、当一阶段的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产生较大差异,有可能影响项目的实施时,则可能需要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调整的原则是确保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的落实。
2、具体调整思路是:
2.1当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快于计划进度时,只要施工单位资金、资源充足,且对总体进度实施或周边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无较大影响时,可以不予调整。
2.2当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慢于计划进度,如是非关键工作且对总体季度计划无影响时,可以不予调整;如非关键工作进度滞后已影响总体进度或是关键工作滞后,则应行。
4.2季度、年度计划由施工单位上报调整计划方案,监理单位审核后,上报项目管理公司批准执行。
当对后续施工进度进行调整,即加快后续工程施工季度,且留有一定余地,确保总体进度计划的实现。
3、调整进度的方法有:
3.1选择资源强度小、费用低的关键工作压缩时间,采用办法是加大资源费用投入、增加工作面、增加劳动班次、采取革新措施缩短工序时间等。
3.2压缩非关键工作持续时间。 3.3调整工作的逻辑关系。
3.4调整工作的搭接关系,如将工序的顺序作业改为平行作业。 4、进度计划调整的审批程序是:
4.1月度计划调整由施工单位上报调整计划方案,监理单位审核后批准执 第八章附则
1、本细则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2、建议计划和执行计划表式见《工程用表表格》 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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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工程项目统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为统一和规范PPP工程项目建设统计管理工作,以实现对工程建设投资统计进行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2、统计工作由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部归口管理,各总监办应明确相关的填报责任人及计划统计人员,分管相应施工标段的统计工作,并做好督促、核实及汇总上报等工作。
第二章 统计工作的职责
1、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数据分析,提供真实资料,实行动态监督。
2、如实提供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三章 统计报表基本要求
1、统计资料要全面、准确、及时、系统的收集、整理、分析,确保统计报表报送时间和质量。
2、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统计法规,及时、准确向总监办报送工程建设情况统计报表,经核实后,由总监办上报项目公司。所有统计报表均应按要求填写报送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号码等内容,附文字说明并加盖公章。
3、统计报送资料包含工程进度月报表、投资统计月报表等。
4、统计资料以施工标段为单位,由总监办审核、汇总后上报项目管理公司(纸质和电子档一并上报)。
5、所有报表要求统一采用Excel格式制作,除总量及本期完成数据外,其他累计数据应全部运用运算公式计算汇总,汇总表应与对应的各标段表格及数据在同一个工作表中。统计资料应采用书面、传真或送达的形式由总监办统一报送。报表报送时间: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在当月20日前报送至总监办,总监办应当在当月25日前报送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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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送资料一式两份,一份送至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另一份送至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工程管理处。工程管理处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交计划处。
7、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应在2个工作日内汇总统计后报项目管理公司领导审核,并形成最终统计结果。
第四章 统计报表的编制 1、工程进度月报表
1.1工程进度月报表包括各单位工程的施工内容,与工程管理指标体系相衔接,以概化工程量指标和形象进度指标反映每月完成的工程数量。
1.2征地拆迁:用文字说明当月拆迁工作具体进展、经费和存在问题等(由建设管理部提供)。
1.3工程进度月报表报送日期为每月20日,相应统计日期为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
1.4第一期报表数据应为自开工累计至最近的报送日期所完成的工程量。报送第一期报表时应同时填报总工程量及总实物工作量(统计数据按报送前最新工程量清单),并按各期调整清单及时更新总量数据。
2、工程进度旬报表
2.1工程进度旬报表各单位工程的施工内容,与工程管理指标体系相衔接,以概化工程量指标和形象进度指标反映每旬完成的工程数量。
2.2工程进度旬报表报送日期为每月10号、20号、30号。
2.3第一期报表数据应为自开工累计至最近的报送日期所完成的工程量。报送第一期报表时应同时填报总工程量及总实物工作量(统计数据按报送前最新工程量清单),并按各期调整清单及时更新总量数据。
3、填报口径
3.1考虑各分项工程报验、验收、计量支付的周期较长的特点,为及时反映工程进度情况,月报表填报口径以施工单位报总监办检查验收工程量为准。
3.2报送数据及完成额度应口径一致。 4、投资统计月报表
4.1投资统计月报表包括投资完成情况表、主要材料消耗表和实物工作量完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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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表。
4.2投资统计月报表报送日期为每月20日。第一期报表数据应为自开工累计至本月19日所完成的工程量。
4.3主要材料消耗表中各类主材消耗量应为工程建设实际消耗量,而非运至工地数量。
4.4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表中总工作量应填报标段合同清单小计金额,即实物工作总量,并按各期调整清单及时更新总量数据。
4.5同一季度三期月报表的完成数据累计值应与工程建设建议计划表中该季度完成数据合计值相符。
第五章 相关填报说明
1、投资完成情况表中,建安工程费由计划处填报,征地拆迁费由建设管理部工程处填报,设备投资费由财务部填报。
2、项目管理公司财务部每24日前将建设单位管理费提供给建设管理部计划处。 3、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计划处每月25日前统计其他数据并汇总完成整个表格。
第六章 附则
1、本细则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统计报表表式见《工程用表》。 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部分 工程项目监理月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根据PPP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的特点,为规范总监办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各标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适时、动态地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有效控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特制项目工程监理月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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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程监理月报的内容
1、工程概况
第一份监理月报应详细提供以下资料,后期的月报可视情况适当进行增减。 (1)项目名称; (2)地理位置;
(3)主要工程的类型及数量; (4)合同签订日期;
(5)承包人或联营体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 (6)合同总价; (7)合同规定的工期;
(8)开工通知书发出日期及开工日期;
(9)修订的完工期(以后如有变动,可以修订); (10)从开工到现在已过去的施工时间; (11)本月内的气象报告; 2、本月工程完成情况
(1)、本月工程完成情况,具体内容,投资额。 (2)、施工单位及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到位情况。 (3)、本月重大活动情况。 3、工程质量情况
3.1月报告中就报告期内工程质量概述、现场各个分项工程的原材料质量,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测及报验一次合格率等情况作定量及综合评价,如实反映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填报试验月报表。
3.2月报告要实时反映质量控制单元的划分、评定情况,创优单元评定工作要日常化,即完即评。分项工程在完工3天内按有关规定完成评定工作,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全部评定的当月内完成评定工作。填写质量控制单元评定月报表。
4、工程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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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描述工程总体进度、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各标段主要分项工程形象进度以及对后进标段在本报告期内采取的措施、达到的效果以及对各标段的进度情况的评价、进度滞后的标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填写工程进度月报表系列表、工程形象进度月报表。
5、工程资金及支付情况
(1)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情况。 (2)设计变更情况 6、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情况
简要描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如实反映安全、事故情况。 7、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简述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8、合同管理工作情况
简述合同履行检查、管理、合同变更、分包管理工作情况。 9、其他工作情况
简述工作协调、施工矛盾处理、质监站、业主、项目管理公司工作指令、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要求执行情况等。
10、监理工作执行情况及工作总结
主要描述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采取的积极有效的管理手段,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采取的督促整改措施,措施落实情况及整改结果。总监办监理人员、设备及监理工作运行情况,质保体系运转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11、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简述本月出现的影响工程进展的问题及处理、整改情况。 12下期主要工作计划及措施
简述下月工作计划安排及保证计划顺利完成的措施。 第三章 工作要求
1、总监办要有专门的部门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工程监理月报由总监签发后上报。
2、工程监理月报一式六份,每月25日报出,同时上报电子稿,所有表格填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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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为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
3、施工合同签订后的第二个月开始上报。 第四章 附则
1、本制度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 项目质量管理
第一部分 质量管理目标任务和程序 第一章 项目质量管理目标
1、PPP项目工程质量是指按照业主要求、有关技术标准、合同约定,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的工程实体质量,包括安全功能、使用功能、耐久、环保特性总和。其中,工程实体质量包括材料设备质量、过程工作质量、质保体系质量。
2、PPP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是项目管理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指挥、协调各项目参与方活动,通过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措施,确保质量目标实现。
3、PPP项目质量管理目标是项目管理公司通过一系列活动,保证业主质量目标实现,即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合格,力争创建优良工程。
4、PPP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控制是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的一系列活动,包括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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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目标、测量结果、评价、纠偏,是质量管理的重要部分,因此,质量控制的目标就是确保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实现。
第二章 项目质量管理的任务
PPP项目管理公司对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任务是对项目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行为,以及通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项目设计、材料、设备、施工、安装质量进行控制。具体为:
1、制订项目质量目标、任务分解清单。 2、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3、建立包括各参建单位在内的质量保证体系。 4、编制初步质量控制计划。
5、组织对初步设计(设计方案)的质量评审和上报审批。 6、组织对施工图设计的质量会审和上报审批。 7、组织对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审查。
8、组织对总体开工报告、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9、申请质量监督。
10、监督、审核监理单位对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11、按照规定安排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平行检验。 12、按照规定安排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对重点施工工序、部位旁站跟踪。 13、按照规定安排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对进场材料、设备检查验收。 14、组织对监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作质量、文件档案进行检查。 15、督促监理单位进行中间验收和分项(单元)工程验收。 16、参加分部、单位工程验收。 17、参加设备及系统调试验收。
18、主持各专项工程和整体工程交工(法人)验收。 19、负责申报并参加整体工程竣工()验收。 20、资料归档、保管。 21、申报并参加项目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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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质量管理程序
1、PPP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程序为:项目质量目标确定→设计质量控制→实施方案质量控制→工序、工艺、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过程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项目验收交付运营。
2、工程质量控制程序为:开工报告→工序自检报告→工序检查签认→中间交工证书签认→中间交工报告→中间计量支付签认。
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施工单位填写报验单→监理质量评定→监理检查完工资料、外观质量→监理颁发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格证书→完工计量。
4、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施工单位报告→监理发出监理通知→组织调查取证→进行原因分析→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审查调查报告→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审核处理方案→监督处理方案实施→施工单位处理后自检报验→监理检查验收→责任单位提交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资料归档。
第二部分 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第一章 总则
1、PPP工程项目实施前应建立“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2、PPP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是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在项目上的具体化,是项目管理组织的一个一次性的目标控制体系。
3、PPP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按照分层次规划、目标分解、质量责任制、系统有效性原则设立,内容包括确立系统质量控制网络、制定质量控制制度、明确质量控制责任、编制质量控制计划等。
4、PPP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包括建立质量控制流程网络、采取质量控制措施、健全试验机构、保证检测频率、加强内业资料、报表收集、注重质量奖罚等。
5、PPP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是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建立分质量保证体系,经项目管理公司批准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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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质量保证体系网络
1、PPP工程项目总质量保证体系网络,项目管理公司为第一层次,主要负责整个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运作;第二层次为项目监理(代建、总承包管理)单位,主要负责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监督分体系运作;第三层次为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单位,主要负责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PPP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分质量保证体系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公司经理层,主要负责项目总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以及项目管理公司分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第二层次为工程、计划部门,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司经理保证总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以及分质量保证体系运行。
3、监理单位分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工程规模分两至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分质量保证体系运作;第二层次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抓好驻地办抓好辖区质量监管工作;第三层次为各专业工程师、计量、检测、安全工程师(小组),具体抓好专业质量监控。
4、勘察设计单位分质量保证体系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院长,负责勘察设计分质量保证体系运作工作;第二层次为院职能部门,负责设计质量审核工作;第三层次为现场勘察设计小组,负责设计质量。
5、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项目经理层,主要负责分质量保证体系运作;第二层次为项目经理部工程、计划、检测、材料等部门,主要负责施工组织和质量检测,及时控制质量;第三层次为施工队,具体负责生产安排和工序质量控制。
6、设备制造与安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公司领导层,负责分质量保证体系运作;第二层次为公司生产、质检、材料等部门,负责生产安排和质量控制;第三层次为车间,负责具体生产安排和工序质量。
7、在PPP项目总质量保证体系中,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单位承担具体的创造、建造、制造工作,是质量责任的主体,质量责任最大;监理、代建、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质量监督工作,承担质量监督责任;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总体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在试验检测环节,其各自检测频率是:施工、设备制造单位为100%,监理单位为15-20%,项目管理公司为5%,质量监督部门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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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会议制度
1.1为了实施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投资等进行动态跟踪监督管理,促进各级质保体系、安保体系的有效运作,确保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费用支出、投资收益总体目标顺利实现,建立施工现场会议制度。项目实施相关会议要实现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目标,达到精简、实用、高效的目的。
1.2项目公司会议
1.2.1投资项目实施前,由项目投资部会同相关方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经理主持项目公司日常工作。
1.2.2项目公司会议在项目实施期间分日常经理办公会议、月度工作会议和年度工作会议三种。
1.2.3日常经理办公会议一般由项目公司经理主持,公司建设管理部、市场部、财务部相关人员参加,主要研究项目公司日常事务相关事项。
1.2.4月度工作会议由项目公司经理主持,一般在每月月底召开,公司相关部门、设计(代表)、监理、施工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由施工、监理、设计、公司各部门分别汇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下月工作计划,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最后由公司经理作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部署,并形成会议纪要。
1.2.5年度工作会议由项目公司经理主持,一般在每年年底召开,公司相关部门、设计(代表)、监理、施工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由施工、监理、设计、公司各部门分别汇报本年工作完成情况,下年工作计划,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最后由公司经理作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部署,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并形成会议纪要。
1.3、第一次工地会议
1.3.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当在监理下达开工令之前,由项目公司经理主持召开(特殊情形可委托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主要目的建立施工、监理、设计、项目公司、业主之间的沟通渠道,施工、监理、设计、项目公司相关人员必须参加。会议邀请项目业主参加。
1.3.2会议议程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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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业主、项目公司、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场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情况;
1.3.2.2业主介绍项目报建、征地拆迁、外部环境协调等开工准备工作情况及对项目建设相关要求;
1.3.2.3项目公司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主要是报建手续、永久用地、临时用地接收、设计图纸到位、项目招标等),介绍相关管理制度;
1.3.2.4设计单位介绍图纸到位情况、剩余图纸出图计划、设计代表派遣情况; 1.3.2.5监理单位介绍监理单位准备工作情况和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1.3.2.6施工单位介绍对本工程施工准备情况(人员、设备、材料、临时设施、技术以及开工前相关资料准备情况等);
1.3.2.7项目公司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要求; 1.3.2.8监理工程师介绍有关监理工作程序的主要内容;
1.3.2.9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程例会的主要人员,以及工程例会召开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2.10项目公司经理对各方签署文件权限作说明,并作会议总结。
1.3.3.第一次工地会议由项目公司进行会议记录,并形成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并存档。
1.4、施工图审查及设计交底会议
1.4.1施工图下发后,施工、监理、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应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专门审查(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专门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交由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汇总。
1.4.2上述工作完成后,项目公司经理主持召开施工图审查及设计交底会议,其会议议程包括以下内容:
1.4.2.1设计单位设计人员进行设计交底;
1.4.2.2施工、监理、项目公司相关人员提出施工图审查相关意见; 1.4.2.3设计单位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审查意见答疑。 1.4.2.4项目公司经理总结。
1.4.3施工图审查及设计交底会议由设计单位形成会议纪要,在相关单位签字后下发各单位。同时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审查答复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项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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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由项目公司按相关程序分送监理、施工单位。
1.4.4施工图审查及设计交底会议结束后,项目公司应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报送施工图审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不得用于施工。
1.5、监理规划审查会议
1.5.1监理单位中标后,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召开前,应由总监组织编写监理规划,在报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公司审查。
5.2监理规划应在监理大纲基础上编写,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总则、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管理、环保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质量评定、缺陷责任期监理、监理实施细则等内容。
1.5.3监理规划审查会议由项目公司经理组织,建设管理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专家形成专家组审查。监理规划审查会议议程如下:
1.5.3.1监理单位汇报监理规划内容; 1.5.3.2建设管理部及专家组提出相关意见; 1.5.3.3项目公司经理作总结并提出要求。
1.5.4监理规划按照建设管理部及专家意见修改后报项目公司审批,一经批准,即可作为监理实施细则编写和日常监理工作依据。
1.6、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
6.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应当在监理下达开工令之前,第一次工地例会之后召开,会议由项目公司经理组织,施工、监理、项目公司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组参加会议。
1.6.2审查会议开始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组织设计分送监理、项目公司相关部门、专家组进行审查。
1.6.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议程如下: 1.6.3.1施工单位汇报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 1.6.3.2监理单位提出审查意见;
1.6.3.3项目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1.6.3.4专家组提出审查意见; 1.6.3.5专家提出审查会议纪要;
1.6.3.6项目公司经理总结并提出相关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按照相关意见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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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开工报告附件上报审查,一经批准,即作为工程施工依据。
1.7、日常工地例会
1.7.1第一次工地例会之后的日常工地例会,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1.7.2工地例会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工地例会一般每月月底召开,不定期工地例会因具体事项由监理工程师临时决定召开。
1.7.3不定期工地例会议程为:先由承包人逐项进行陈述并提出问题与建议,总监理工程师应逐项组织讨论,在授权范围内对一些问题做出决定,重要事项或难以决定事项立即报告项目公司。
1.7.4定期会议一般应按以下议程进行讨论和研究: 1.7.4.1检查上次会议确定的问题的落实情况;
1.7.4.2审核工程进度,主要是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进展情况及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和对策;
1.7.4.3审核现场情况,主要现场机械、材料、劳力的数额以及对进度和质量的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
1.7.4.4审核工程质量,主要应针对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就执行标准、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检查验收等方面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1.7.4.5讨论施工环境,主要是承包人无力防范的外部施工阻扰或不可预见的施工障碍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总监报告;
1.7.4.6检查工程分包情况;
1.7.4.7根据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活动安排,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工序检查、抽样验收、计量测量、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
1.7.4.8每次工地会议均要进行记录,由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代表签字后,工地会议纪要分送与会各方,并上报项目公司,作为下次工地会议执行情况的内容和依据。
1.8、专题性工作会议
1.8.1专题性工作会议包括专项技术(安全)方案审查会议和专门问题解决讨论协调会议。
1.8.2重要的专题性工作会议(如爆破方案审查会议)由项目公司主持召开,一般专题性工作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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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专题性工地会议形式灵活,人数不限,参加会议的人员取决于会议的内容,涉及到谁,就邀请谁参加。专题性工作会议召开前,监理工程师要协调各方面按照研究的专门内容准备材料文件,特别是问题的背景材料。讨论的重点一定要事先向与会者交代。会议记录(或纪要)的要求与工地例会一样,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与会各方,存档备案。
1.9、现场会办会
1.9.1现场会办会是根据施工现场出现的一般技术和工程质量问题、地方关系协调问题及时地、有针对性的召开的一种工地会议,会议一般由项目公司或监理公司相关人员主持。现场会办会同工地例会相比形式也比较灵活,参加的人员也可视提出问题的严重程度、涉及范围而定。现场会办会还可就工程中出现的问题,邀请有关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然后带领与会人员到现场实际检查、现场处理,达到及时、迅速解决现场问题目的。
1.9.2监理工程师应提前明确会议主题,提前准备会议资料,确保会议目标和成果的实现。
1.10、业务学习会议
1.10.1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均可组织业务学习会议,可分为定期、不定期两种,定期主要学习技术标准、规范、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文件等,不定期主要在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学习施工技术方案、监理实施细则、施工指导意见等。
1.10.2业务学习会议还可就技术方案、施工难题进行讨论,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1.11、施工(班组)例会
1.11.1各项目部(施工班组)均应建立施工(班组)例会,其中,施工例会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班组里会每天举行一次,一般晚上召开。
1.11.2施工(班组)例会一般总结本周(当天)工作情况,布置下周(明天)工作,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1.12、会议制度要求
1.12.1各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故意缺席,并在会议记录表上签字; 1.12.2各单位汇报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做好汇报工作内容,不能毫无准备的参加会议。
1.12.3所有参会人员与会时应将手机关机或设为振动、无声状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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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附则
1.13.1本办法由项目管理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1.13.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工程首件认可制管理制度
2.1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目的:首件工程认可制度,就是按照“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在重要的分项工程全面开工之前,由施工单位申报项目管理公司批准后进行首件工程的施工,施工结束经评定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90%以上要求后方可进行该分项工程的全面施工。通过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度,主要是建立分项工程形象的、直观的必须达到的标准。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度能够更直接的验证施工单位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检查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在施工过程中的整体配合效果、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用来指导后续工程施工,有效防止质量问题的产生。
2.2首件工程认可制中首件的划分:主要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第一个施工段作为首件,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需作首件的分项工程由项目部进行申报,监理进行审核,确认后报至项目管理公司。
2.3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
2.3.1首件的申报:施工单位按照首件工程认可制中首件工程的划分原则确定每分项工程的首件,对首件工程的每道工序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指导书,提供质保体系,确定自检体系和质量责任人,明确检测方法、检测频率以及重点、难点部位的控制措施。监理工程师据此制定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责任人。
2.3.2方案审批:专业工程师审批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质量保证体系等。对于重大的、复杂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分项工程,应签署审批意见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3.3工程实施: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监理人员必须对所有的首件工程全过程旁站,并做好相应纪录。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可行的调整处理方案,以保证其顺利实施。
2.3.4评价认可:首件工程完成后,由监理组织进行检测、验收和评定。承包人应对已完成的首件工程的施工工艺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提交总结报告。由监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分析、研究,验证施工工艺的可靠性、合理性、提出改进意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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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评审会议纪要,关键的分项工程首件认可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人员应参加。
2.3.5确定最终方案:首件工程经评审通过后,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评审报告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实施方案作为最终方案。在此基础上审批分项开工报告。
2.3.6推广示范:首件工程认可的项目,由监理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示范,以保证后续工程质量水平不低于首件工程的质量标准。
2.3.7资料管理:得到认可的首件工程检查用表加盖首件工程认可专用章,有关人员签字。首件工程认可的所有相关资料均作为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附件整理和归档。
3、现场问题通知单制度
3.1、为了加强PPP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及时、准确纠正施工、监理单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动态跟踪监督管理,促进各级质保体系的有效运作,确保建设项目总体目标顺利实现,PPP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决定建立PPP项目“工程现场问题通知单”制度。
3.2、执行程序
3.2.1现场问题通知单一式三份,由工程管理处现场管理人员填写。
3.2.2施工、监理单位应指派相关人员签收,并根据通知单内容要求组织整改,整改措施和结果在通知单限期内上报工程管理处。
3.2.3现场问题通知单将作为工程管理处对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考核的依据之一。 3.2.4工程管理处将对所提问题的纠正情况予以统计,并作为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的依据之一。
3.2.5各单位应认真学习和执行《现场问题通知单制度》,充分发挥通知单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进一步加强现场质量管理。
3.3、容易出现的施工主要质量问题 3.3.1人员、设备
3.3.1.1未按合同承诺兑现人员、设备,工程质量、进度受到严重影响; 3.3.1.2工程项目存在严重的分包、转包现象;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经理长期离岗,主要管理人员(如项目副经理、总工、试验室主任等)等挂名,长期不在岗,影响工程质量、进度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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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监理人员数量和素质不能满足正常的工程监理需要。 3.3.2现场管理
3.3.2.1质量保证体系未认真落实到位,造成工程质量失控; 3.3.2.2施工现场混乱,施工组织无序,影响文明施工形象; 3.3.2.3不重视安全施工,存在明显的施工安全隐患;
3.3.2.4施工、监理负责人或主要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差,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明显的、严重的质量问题或明显的违规施工问题;
3.3.2.5施工单位工程自检不规范、频率不足,报验不及时;
3.3.2.6监理单位使用施工单位车辆、设备,与施工单位有不正常经济联系; 3.3.2.7监理未认真执行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施工管理、旁站、抽检工作不到位; 3.3.2.8伪造施工记录、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伪造监理资料; 3.3.2.9对已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隐患不报。 3.3.3工程施工
3.3.3.1未能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以及工程管理部的指导意见进行施工;
3.3.3.2存在明显的或严重的偷工减料现象; 3.3.3.3采用不合格的或质量低劣的材料;
3.3.3.4关键工程未按规定的工序或操作办法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下降; 3.3.3.5关键工程质量指标(如原材料、砼强度、设备等)严重不合格; 3.3.3.6工程外观质量较差;
3.3.3.7对存在的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给工程造成质量隐患; 3.3.3.8其它严重忽视质量的行为。 3.3.4试验检测
3.3.4.1试验、检测频率严重不足;
3.3.4.2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享试验数据或共用试验室; 3.3.4.3试验、检查数据弄虚作假。 3.4、附则
3.4.1本制度由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3.4.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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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附表见工程管理用表。 4、隐蔽工程影像管理办法 4.1、总则
4.1.1为加强对PPP项目建设隐蔽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的内在质量,消灭质量通病,消除重大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进一步提高现场隐蔽工程的监管力度,依靠影像管理强化隐蔽工程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4.1.2本办法结合PPP工程项目建设实际状况制定。 4.2、影像资料管理要求
4.2.1为确保隐蔽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按相关技术要求严格进行质量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成优。
4.2.2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坚持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以班组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施工班组在上、下班交接前应对当天完成的工程的质量进行自检、互检,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
4.2.3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留下影像资料,安排专人按时间顺序分期存档管理,并在每月20日将本月影像资料整理汇总后上报总监办。
4.2.4总监办在对隐蔽工程验收过程中和每天的工地巡视过程中,对需要影像的部位留下影像,总监办安排专人按时间顺序分期存档管理;总监办进行整理汇总后(包括施工单位报送的影像资料和监理人员工作过程中留下的影像资料),每月25日上报建设管理部。
4.2.5建设管理部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工地巡查过程中对需要影像的部位留下影像;建设管理部工程管理处负责对本月所有影像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后统一刻制成光盘备份,并按时间顺序分期存档。
4.2.6影像资料拍摄时标识标牌统一采用白底黑字标牌进行标识,尽可能置于照片边角处,标牌大小长*宽为50cm*35cm。影像资料按分项分部工程编辑成Word文件格式进行分类归档保存,做到照片清晰、工序、工艺连续,对同一拍摄对象能提供不同角度照片,做到影像资料应齐全,单独存档,照片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有效说明该隐蔽工程的具体工程质量情况,并附文字说明。
标牌格式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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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名称 质检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部位 桩号 日期 4.3、需要影像的部位 4.3.1各分项工程
4.3.2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标识牌、安全标识牌、优质宣传图片、标语等。 4.4、影响资料质量要求
4.4.1拍摄的影像、照片必须能真实、清晰地反映现场真实状况,图像内应反映出质量验收人(包括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人员、旁站监理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如需特写工程部位的,可附多张远景图片以佐证,但佐证图像内容应与特写内容具有相同参照物。
4.4.2施工、监理单位应配备专用影象设备及存储设备,以便影象资料的获取和存储,并由专人保管、定期上报,相机应配备800万像素以上能够清晰刷出6寸照片,具有自带拍摄日期功能,拍摄时应打开该功能,不允许经修改的造假图片入档。
4.4.3工程项目如一张图片不能反映全面的,也应留存2张或2张以上图片或者留存视频资料。
4.5、罚则
4.5.1施工单位有串通监理伪造影象资料的,根据情节轻重,建设管理部将对项目部、总监办予以通报批评并处罚金,对伪造者予以清除出场。
4.5.2施工、监理都应各自留存影象资料,对应存档的影象资料缺失的,建设管理部将视情节对项目部、总监办进行处罚。
4.5.3施工、监理单位对存档影象资料进行PS修改造假的,建设管理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造假单位进行处罚,并对项目经理、总监处以罚金。
4.6、附则
4.6.1本办法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4.6.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5、项目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5.1总则
5.1.1为加强PPP项目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现场试验检测工作和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查行为,提高工地试验室的检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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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本办法综合各行业工地试验室管理文件、检测机构招标文件,结合PPP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5.1.3本办法适用于PPP项目设立在工地现场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项目管理公司中心试验室和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管理。
5.2试验机构及职责 5.2.1工地试验室
5.2.1.1按照各行业工地试验室管理规定,PPP项目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总监办必须建立与承担的工程规模、要求相适应的工地试验室,并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环境状况和管理水平,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申报程序向地方质监站申报手续,取得合格证书。
5.2.1.2项目经理部工地试验室的建设要在总监办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建设完成后,经总监办检查合格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考核、初验。总监办工地试验室经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考核初验后,建设管理部将项目部、总监办工地试验室申报、初验资料一并报地方质监机构申请正式验收。初验、验收未通过的,应按规定限期整改。
5.2.1.3各项目部在建立工地试验室的同时,应根据施工现场工点分布特点和需要,另行建设一个或多个小型试验室、养生室、压力室等,以满足现场部分项目快速检测、控制需要。在申报工地试验室的同时,要书面提供本单位各工点检测机构的配置情况(包括地点、人员、仪器设备、工作职责、房屋面积、环境状况等)。
5.2.1.4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总监办要建立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控制及检验人员组织机构图表、管理制度、内部检测程序、检验操作规程,建立各种台账,全面准确反映工程质量的自(抽)检基本情况。要配备齐全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试验规程、设计文件等。
5.2.1.5项目部试验室的试验检测频次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总监办试验室抽检频率按照项目部自检频次的15-20%进行。
5.2.1.6试验检测资料由各项目部、总监办按照归档要求统一集中管理,各工点台账及检测资料也应分门别类,规范管理,妥善存放,方便查找。
5.2.2项目管理公司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中心试验室)
5.2.2.1中心试验室检测工作由项目管理公司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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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与项目管理公司签订的委托试验合同承担PPP项目中心试验室测量与试验业务,其测量、试验结果代表项目管理公司意见,对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并对出具的测量、试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5.2.2.2在工程建设期间,中心试验室必须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合格的试验人员、设备,保证工程测量、试验及时开展。直接从事测量、试验工作的试验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仪器设备要经计量标定、校验合格。
5.2.2.3中心试验室应遵守项目管理公司发出的关于工程试验的各类文件要求,其岗位技术责任制度、安全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试验检测报告和资料管理制度、测量试验人员工作守则、测量试验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要健全。
5.2.2.4中心试验室对工程试验检测的抽检频率按照项目部自检频次的5%控制。 5.2.2.5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混合料的配合比、标准击实等标准试验进行抽查复核试验。
5.2.2.6根据项目管理公司要求,对指定项目进行专项抽检。
5.2.2.7检查项目部关键工程的工艺性试验,必要时进行相关复核试验。 5.2.2.8对总监办、项目部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仪器设备的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频次是否达到要求等。
5.2.2.9规范总监办、项目部对外委试验的取样、封存、送样、报告管理等环节。 5.2.2.10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查、报告。
5.2.2.11在有关方面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的调查处理中,提供真实、全面的试验数据、证据或信息,参与必要的试验检测工作。
5.2.2.12对总监办、项目部每月报送的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随时掌握施工质量动态,定期提出分析报告。
5.2.2.13每月对工程质量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报送项目管理公司。
5.2.2.14为项目管理公司的履约考核提供试验检测资料。
5.2.2.15配合地方质监机构、业主检查和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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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16项目管理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对中心试验室进行履约考核,支付费用,如中心试验室不能正常履约,将根据违约情况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合同。
5.3施工质量检验标准、检查频率及检测试验用表
5.3.1工程质量中间检验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检验评定标准或设计规定执行。 5.3.2在规定的工程项目和检测项目的基础上,项目部检测频率为100%,总监办抽检频率为15-20%,中心试验室抽检频率为5%。
5.3.3有关试验检测用表见《工程用表表格》。 5.4试验室主要工作 5.4.1原材料检验
5.4.1.1所有用于本工程原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报验程序及检测标准、方法、频率报验,经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材料要清除出场,不得用于本工程。
5.4.1.2主要原材料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提前批量进场,并及时自检报验。各种原材料申报时都必须明确用途和使用部位,已进场材料如需改变用途,必须报总监办批准。
5.4.1.3基于对重要工程物资进行源头管理要求,钢材等金属材料、水泥、沥青定重要材料必须先申报生产厂家,经总监办批准并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后方可使用。
5.4.2委托检验及仲裁试验
5.4.2.1工地试验室因自身能力及资质无法进行自(抽)检的原材料及物资设备,可委托经项目管理公司认可的有专业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有关检测标准及频率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
5.4.2.2送检样品的取样由项目部、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三方共同现场见证取样,并 按照规定签认、封装,共同送至被委托单位。重要原材料由项目管理公司派专人从取样开始全程进行监督。委托检验情况应登入“委托试验台账”,成果三方共享。
5.4.2.3施工过程中,当项目部试验室的自检结果与总监办试验室的抽检结果不符而发生争论时,由中心试验室进行仲裁试验。
5.4.3标准试验
5.4.3.1道路、堤坝、基础等土体压实度等标准试验,先由项目部申报试验方案,经总监办审核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后方可进行试验。
5.4.3.2项目部标准试验完成后,由项目部申报标准试验结果(要求注明标准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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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结果所用位置),总监办通过平行试验结果验证认可后,报项目管理公司批准。
5.4.3.3当标准试验结果运用部位条件、情形发生变化时,应重做标准试验。 5.4.4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5.4.4.1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先由项目部申报混凝土配合比计算书,经总监办审核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5.4.4.2项目部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完成后,项目部申报试验结果,总监办通过平行试验结果验证认可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重要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项目管理公司可同时进行平行试验,并根据平行试验结果审批。
5.4.4.3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所用原材料必须现场取得,并确保有充分代表性。试件必须在标准条件下制作、养生、试压,得出标准强度。
5.4.4.4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必须建立养生室、留样室。养生室的温度、湿度、面积等条件应满足养生需要,留样室面积应满足留样要求,各种试件、样品应规范、有序、分类堆放。
5.4.5测量
5.4.5.1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总监办工地试验室应配备足够测量人员和测量仪器,所有人员应是测量专业人员,并持有专业证书;所有仪器设备精度应满足要求,并具有标定证书。
5.4.5.2要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对设计部门提供的导线点、水准点进行复测、联测,并在复测精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使用原设计成果,并对导线、水准点进行加密。要求加密点分布合理,充分满足施工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部要对项目内的导线点、水准点加以保护,防止丢失和破坏,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由项目部负责。
5.4.5.3测量工作要求规范化操作,施工前做好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完工后有成果检查测量,要求测量成果准确,满足施工要求,测量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可靠。每个三个月要对导线网、水准网进行复测加固,总监办要做好标段间的联测组织工作。
5.4.5.4涉及设计变更的项目管理公司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进行联测,并邀请业主参加。
5.5工程质量检查及存在问题整改反馈
5.5.1工程质量检查是在项目部、总监办自(抽)检的基础上进行,中心试验室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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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频率进行抽检,并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活动,定期发布检查通报。
5.5.2对质监机构、业主、项目管理公司在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项目部、总监办要建立相应台账,按要求进行组织整改和资料反馈。
5.5.3项目部、总监办每月要对自(抽)资料进行总结,按旬、月统计分项工程检测项目和原材料自(抽)检合格率,并于每旬、月末报项目管理公司。
5.5.4项目管理公司每月发布“质量检测月报”,并报送质监机构、业主,月报对检测结果进行总结,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对下月检测工作进行部署。
5.5.5项目部、总监办试验室应按规定频率保质保量完成检测工作,项目管理公司将将其工作情况列入履约考核内容。
5.6罚则
凡有下列行为的试验室和试验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经济处罚、停止试验、整顿直至解除合同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6.1擅自超越试验资质、等级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的。 5.6.2因试验室自身原因不能出具试验报告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5.6.3伪造试验数据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5.6.4故意隐瞒质量问题试验数据或延后上报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5.6.5因试验数据差错造成经济损失的。
5.6.6玩忽职守,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的。 5.7附则
5.7.1本制度由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5.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项目监理管理办法 6.1总则
6.1.1为加强PPP工程项目监理管理,根据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相关规定和监理招标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6.1.2项目管理公司通过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和行业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在工程现场组建监理机构,代表监理单位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监理工作。
6.1.3 PPP项目施工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及其办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度、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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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负主要责任。
6.2监理机构
6.2.1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和现场条件等因素,由中标的监理单位现场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必要时可下设若干驻地监理办公室。
6.2.2总监办人员及岗位分工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管理文件、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并且应满足工程管理的实际需要。
6.2.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或行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和高级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同类工程现场监理经历,至少担任过一任同类工程项目的总监或者两个以上同类工程的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投标当日未年满62周岁;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或行业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五年以上同类工程现场监理经历,至少担任过一任同类工程项目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者两个以上同类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历,投标当日未年满60周岁;
6.2.4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应符合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文件中关于资质、报验等相关要求,取得《工地试验室合格证》,并向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同时逐步推广第三方检测制度。
6.3监理工作职责 6.3.1施工准备期监理 6.3.1.1准备工作
(1)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规划,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后实施。 (2)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3)设计交底:项目管理公司主持召开设计交底会议,总监办派员参加。 6.3.1.2进度监理
总体进度计划:根据所监理项目的合同要求,审查项目部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经项目管理公司同意后批复。
6.3.1.3质量监理
(1)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审批项目部提交的单位、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管理公司审批。
(2)保证体系:负责检查项目部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施工合同约定的督促整改,并将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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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醒目管理公司备案。
(3)工地试验室:负责初步验收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经当地质监机构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4)复测结果:负责平行复测并审批项目部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
(5)工程划分:负责审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6)场地占用计划:负责审核项目部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经项目管理公司同意后批复。
(7)监理交底会:负责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议,并通知项目管理公司参加。 (8)第一次工地会议:参加项目管理公司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并通报监理程序和监理准备工作情况。
(9)合同工程开工令:负责审核项目部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经项目管理公司同意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6.3.1.4费用监理
(1)原始地面线:负责组织实施原始地面线联测。
(2)工程量清单:负责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核算工程量清单,经项目管理公司同意后,签认工程量清单复核结果。
(3)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
6.3.1.5施工安全监理
施工安全措施:负责审查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施工合同约定的督促整改,并将有关情况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6.3.1.6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负责审查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对不符合设计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督促整改,并将有关情况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6.3.2施工期监理 6.3.2.1进度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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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进度计划:负责审查项目部提交的月进度计划,经项目管理公司同意后批复。
(2)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通过比较将分析和评价结论写入工程监理月报,重大进度问题及时报告项目管理公司。
(3)进度计划调整:负责审核项目部提交的进度计划调整申请,经项目管理公司同意后批复。
(4)工程延期:负责审核项目部提交的工程延期申请,报经项目管理公司和业主同意后批复。
6.3.2.2质量监理
(1)工程分包:负责审查项目部提交的工程分包计划、分包单位、分包协议,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非法分包,应及时报告项目管理公司。
(2)施工测量放线:负责审核项目部测量仪器、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和放线成果,经平行复测、抽测后批复。
(3)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负责审核所监理、项目部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经项目管理公司试验室平行试验后批复,并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4)分项工程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负责审批项目部的分项工程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5)施工机械设备:负责审批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6)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负责审批项目部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经项目管理公司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
(7)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负责审核项目部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经项目管理公司同意后,签发分项、分部工程开工令。
(8)构、配件或设备:负责审查项目部外购构、配件或设备,经抽检后批复,并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9)工地例会:负责每月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并通知项目管理公司、设计代表参加,特殊情况下,项目管理公司有权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就某一问题召开临时专题工地会议。
(10)巡视:负责做好现场巡视工作,并如实做好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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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整改。
(11)旁站:负责做好现场旁站工作,并如实做好旁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项目部整改。
(12)抽检见证:负责按监理合同和规范的规定做好原材料、已完工程的抽检见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项目部整改。最终工程质量以质监机构和项目管理公司检测结果为准。
(13)关键工序:负责审查项目部关键工序自检,经检查合格后签认,并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14)负责检查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工作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15)质量事故:负责将质量事故及时报告项目管理公司、业主、质监机构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和施工单位一起保护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善后。负责及时将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调查情况和处理方案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并监督和验收施工单位落实处理方案情况,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16)中间交工:负责审查项目部提交的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并进行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并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17)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负责对项目部的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18)暂停令和复工令: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项目管理公司同意后,签发暂停令和复工令。
6.3.2.3费用监理
(1)工程计量:负责受理项目部提交的计量申请,及时进行计量,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对清淤、软基处理、隐蔽工程项目,按照规定组织联测。
(2)工程支付:负责审核项目部提交的支付申请,经项目管理公司同意后签发支付证书。
(3)外观缺陷折减计量和支付:负责与项目部协商外观缺陷折减计量和支付,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
(4)工程变更:负责审核项目部提交的变更申请,经项目管理公司、业主同意后签发变更令。业主、项目管理公司提出的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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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费用索赔、价格调整:负责审核项目部提交的费用索赔、价格调整申请,及时报经项目管理公司和业主同意后批复。
(6)合同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合同管理监理人员自工程开工至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发生变更,否则,将被视为监理人违约。
6.3.2.4施工安全监理
(1)分包合同的安全责任:负责审查项目部分包合同中总包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2)施工安全巡视:负责做好施工安全巡视工作,并如实做好施工安全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管理公司报告。
(3)施工安全检查:负责不定期组织施工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将检查情况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6.3.2.5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1)施工环境保护巡视:负责做好施工环境保护巡视工作,并如实做好施工环境保护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管理公司报告。
(2)施工环境保护检查:负责不定期组织施工环境保护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并将检查情况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3)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报告:负责在施工期内每月编制单独的环境保护监理报告,上报项目管理公司及各级环保部门。
6.3.3交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6.3.3.1交工(法人)验收
(1)交工验收申请:负责审批项目部提交的交工验收申请,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2)工程质量评定:负责对项目部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初步评定,经项目管理公司同意后最终确定。
(3)监理工作报告:负责主持编制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项目管理公司和业主审查。
(4)交工验收:负责主持整理监理交工资料,参加交工验收。
(5)交工结账证书:负责审核项目部提交的交工结账单,并签认合同工程交工结账证书,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
6.3.3.2缺陷责任期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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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监理:负责检查项目部剩余工程的实施情况;巡视检查已完工程;记录发生的工程缺陷,指示项目部进行修复,每月向项目管理公司提交一份巡视月报;督促项目部完成竣工资料。
(2)费用监理:负责审查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责任及修复费用,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
6.3.3.3竣工验收
(1)最后支付证书:根据有关审计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竣工审计结果,签认最后支付证书,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
(2)竣工验收:负责主持整理监理竣工资料,完善监理工作报告,参加竣工验收。 (3)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根据竣工验收意见,经省项目管理公司同意,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6.4监理管理
6.4.1监理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建设方针、、法规、规范、标准和当地方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监理服务合同和本办法,接受项目管理公司和质监机构、业主的检查和指导。
6.4.2监理应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质量监督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6.4.3监理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按照“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恪尽职守。
6.4.4监理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监理水平,以“帮、办、促”的精神做好监理工作。
6.4.5对在监理工作中不能履行职责、由于失误造成工程损失的监理人员,由监理单位视情节轻重进行处分,并将结果报项目管理公司。
6.4.6监理应认真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6.4.7项目管理公司监理管理职责
6.4.7.1审查、批准监理工作大纲、监理规划。 6.4.7.2审查、批准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组织。
6.4.7.3建立监理管理工作制度,制定监理管理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 6.4.7.4指导、督促现场监理机构建立内部工作制度。
6.4.7.5对监理人员到岗和变更进行管理:监理单位擅自更换总监办人员的,项
目管理公司扣取违约金:总监20万元/人·次,副总监15万元/人·次,其他监理工程师10万元/人·次;项目管理公司认为监理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并同意变更的不扣违约金,但监理人员采取消极履行监理职责、故意违规等迫使要求更换的,应按照监理人擅自更换监理人员扣取违约金。
6.4.7.6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单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违反合同规定的监理行为进行处理。
6.4.7.7依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交(竣)工、缺陷责任期不同的工作要求,对监理单位在进度监理、质量监理、费用监理、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理职责履行进行管理,对错误监理行为进行纠正,并依据合同进行处罚。重点工作内容包括:
(1)人员管理:对总监办人员实行机考勤,且每月对其人员进行两次检查;每月进行考勤总结,对于主要监理人员平均每月驻地少于21天,监理人员总出勤率低于90%的视为监理单位违约;主要监理人员在正常施工期间未向项目管理公司请假离岗的,项目管理公司扣违约金:总监5000元/人·天,副总监4000元/人·天,其他监理工程师3000元/人·天;总监、副总监和其他监理工程师擅自离岗连续达7天及以上、或累计达14天及以上的,或累计驻地时间未达投标承诺驻地时间2/3以上的,视同监理单位擅自更换人员。
(2)进度管理:每月对总监办的进度控制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对项目部提交的各种进度计划审批与调整、计划管理措施落实和计划完成等情况。
(3)质量、安全和环保管理:每月对见证试验工作进行检查,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审批情况进行抽查,对监理人员现场监理情况进行巡查;对质量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费用管理:在工程量清单调整、设计变更和计量支付日常审批过程中,对总监办审查的及时性、规范性、正确性等工作质量进行审查,每月组织专项活动进行检查。
(5)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每月对监理日志、工作台帐等监理记录进行一次检查,对监理月报内容进行抽查、核实。
(6)对隐蔽工程监理旁站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旁站缺岗的,项目管理公司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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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7)开展项目管理公司认为重要的其它专项活动。
6.4.7.8负责监理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审查,提出书面意见报业主审批。 6.4.7.9负责监理费用支付:按照监理合同规定支付。
6.4.7.10负责根据日常监理管理中掌握的情况,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定,并据此确定履约考核等级。
6.4.7.11项目管理公司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进行更换。 6.5委托第三方检测规定
6.5.1项目管理公司鼓励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职能采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6.5.2监理单位应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6.5.3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能力应满足监理机构现场检测需求。
6.5.4如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时出现差错或有违规行为,将由监理单位承担责任。 6.6附则
6.6.1本办法由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6.6.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7、爆破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7.1、本制度在项目公司建设管理部指导下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执行。 7.2、进入作业区域的所有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爆破安全办法》、《安全操作标准化办法》等相关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7.3、所有进入作业现场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手机、钥匙等)违禁物品;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着防静电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4、作业现场必须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和锥形筒,并安排专人负责警戒。 7.5、民爆物品进入作业面之前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作业面周围50米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机械设备及无关人员。
7.6、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次作业的爆破方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标准化办法》进行作业。
7.7、作业人员不得盲目作业、不得野蛮作业、不得违章作业、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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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7.9、所有作业人员严禁在边坡、陡坡、台阶等危险区停留和休息。
7.10、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班长必须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所有人员在没有明确作业要求前不得擅自作业。
7.11、爆破材料保管人员在领料员领取民爆物品时,要认真核对出库单及所领取的民爆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做到帐物相符,确认无误后在保管人员、领料员签字后方可领取。
7.12、作业现场民爆物品必须要有专人保管。
7.13、装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及规定的装药量装药,不得随意增减药量,遇到堵孔、卡孔、药包掉入孔中现象及时向爆破班长反映,由班长或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7.14、填塞要按照施工要求进行填塞,保证填塞质量。严禁用铁棍、金属物品、石块进行填塞。
7.15、填塞时首先用石块将雷管脚线压住,再进行填塞,避免雷管掉入炮孔,造成盲炮。
7.16、网络连接之前爆破班长要根据作业面实际情况制定出网络连接方案,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提出作业要求。所有连接网络人员要根据要求进行连接,确保不漏连、不错连、保证连接质量。
7.17、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风(含五级)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7.18、爆破前应仔细检查爆破器材装药、连接情况,,发现漏连、漏填情况要及时处理。
7.19、爆破前,班长要落实警戒范围、岗哨、标志、信号等安全措施,起爆时要统一指挥,定人,定数、定时。
7.20、爆后检查发现盲炮要及时汇报班长,由原爆破人员、班长、技术人员制定出处理方案并及时处理。
7.21、爆破后按规定的安全时间进行爆后检查,确认作业现场安全无隐患,方可解除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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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在每次作业完毕后爆破人员要认真核对民爆物品使用情况,如有剩余民爆物品,爆破人员要及时按照规定进行退回仓库并做好相关记录。
7.23、从事爆破作业的企业应具有颁发的爆破资质进行爆破作业。 7.24、从事爆破作业工作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具有爆破作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7.25、爆破作业的施工方案应报审至项目公司和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由项目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四章 质量保证体系各方质量责任 1、项目管理公司质量责任
1.1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先规划、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工程开工前办妥有关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为顺利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创造有利条件。
1.2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资质等级、胜任建设管理任务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监理单位。
1.3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责任,按照他人管理的原则,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监督。
1.4加强工程质量控制,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及时做好施工组织、质量检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等工作,确保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项目质量控制。
1.5参加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负责项目交工验收,申报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1.6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项目竣工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 2、监理单位质量责任
2.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并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2.2依照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2.3及时做好质量监理准备工作。在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规划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参加施工图审查及设计交底会议、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第一次工地例会;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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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中及时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审批施工技术方案,确保质量预控。
2.4建立、健全监理分质量保证体系,指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组织结构合理,人员数量、资格满足要求,并切实行使监理权力。
2.5按照监理规范要求,采取巡视、旁站、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形式,确保施工过程质量受控。
2.6在施工现场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时,应当及时发出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以确保工程质量。当整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发出复工令。
2.7做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参加单位、单项、项目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 3、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
3.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2做好勘察设计准备工作,及时编制勘察设计规划大纲和勘察设计工作计划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
3.3建立勘察设计分质量保证体系,指派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执业人员参与勘察设计,组织结构合理,人员数量、资格满足要求。
3.4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必须在勘察成果上进行,并注意积极吸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3.5注重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工作,做好勘察设计成果自检、互检和审核等内检工作,参加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主持的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外审会议,注重吸收各方面审查意见,确保设计质量。
3.6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会议,负责设计交底,并回答施工、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
3.7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并对原因分析、整改方案提出设计意见。 4、施工单位质量责任
4.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4.2建立施工分质量保证体系,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组建项目经理部,指派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及工程部、计划部、检测部、材料部、财务部、施工队人员进驻工地,确保组织结构合理,人员数量、资格满足要求。
4.3需要进行分包的,分包队伍资质、等级、能力应与分包任务相适应,不得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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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分包。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4.4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施工工艺流程和检测流程,做好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的技术交底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人、机、料、法、环”满足时施工要求。
4.5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如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图纸有差错的,应及时报请项目管理公司和业主进行设计变更。
4.6加强对施工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准入检查,未经检测不得使用。发现现场出现不合格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应立即清除出场。
4.7加强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推行首件认可制、隐蔽工程影像管理制度,杜绝偷工减料和偷减工序。
4.8建立、健全检测网络,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工作,加强隐蔽工程验收,确保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
4.9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不合格工程,应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迅速返工处理。
5、设备制造、安装单位质量责任
5.1应当在其资质、生产许可范围内承揽设备制造、安装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5.2确保所提供设备的功能、技术参数应满足工程项目需求和设计要求,且应具有设备制造专利或制造许可。
5.3建立设备制造安装分质量保证体系,其研发、制造、安装人员组织结构、技术水平满足研发、制造、安装要求。
5.4加强制造原材料检测,确保原材料满足制造要求。
5.5要求所采用制造工艺先进,满足设备制造的功能、精度要求。 5.6加强检测工作,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工作,出厂时出具合格证书。 5.7制造、安装出现不合格时,应立即返工处理。 第五章 质量控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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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PP项目总体质量控制计划由项目管理公司主持编制,是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者向质量监督机构、业主、各参建单位表明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及其具体实施方法、手段、措施的文件,体现组织管理者对质量责任承诺和实施步骤。
2、总体质量控制计划主要内容有: 2.1工程概况、特点和建设条件。 2.2质量总体目标及其各参与方目标。 2.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2.4项目实施规划和项目实施细则。 2.5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 2.6质量控制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
3、在项目总体质量控制计划的指导下,项目各参与方必须编制分质量控制计划,并按规定报批,作为自身质量控制依据。其中施工单位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的施工质量控制计划为最重要的分质量控制计划,其基本内容有:
3.1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分析。 3.2施工质量总目标及其目标分解。
3.3质量管理中组织机构和职责、人员与资源配置计划。 3.4确定施工工艺与操作方法的技术方案与施工组织方案。 3.5施工材料、物资、设备等物资的质量管理与控制措施。 3.6施工质量检验、检测,试验计划安排及方法、检测标准。 3.7施工质量控制点及其跟踪控制的方法与要求。 3.8质量记录的要求等。
4、施工质量控制计划的重点是施工质量控制点设置。施工质量控制点是那些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对工程质量影响大的对象,具体有:
4.1对工程质量形成过程产生直接影响的关键部位、工序、环节、隐蔽工程。 4.2施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或者质量不稳定的工序、部位或对象。 4.3对下道工序有较大影响的上道工序。
4.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部位或环节。
4.5施工质量无把握的、施工条件困难的、技术难度大的工序和环节。 4.6用户反馈指出的或频繁返工的不良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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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控制点的重点控制对象有:人、机、料、法、环、技术参数、技术间歇、施工顺序、质量通病、“四新”工程、不良工序、特殊结构等。
6、总体质量控制计划经项目管理公司内部审核有由业主审查批准,施工质量控制计划经企业内部审核后报总监办,总监办审核签认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查批准。
第三部分 质量保证体系运行
第一章 施工前质量控制
1、施工前质量控制主要指对第二篇所列出的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施工前质量控制工作主要分为三类:
1.1施工技术准备工作质量控制:主要指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技术交底、技术培训等质量控制工作。
1.2现场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包括建筑原材料进场检测、生产设备的标定、检测仪器设备的标定、测量控制、施工平面图控制等质量控制工作。
1.3质量控制单元的划分: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2、施工前质量控制工作主要以解决施工图“差、错、碰、漏”,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技术准备工作为主。
3、施工前质量控制工作宜尽早进行,以便项目建设各参与方有一消化、理解过程,为正式施工连续施工打下基础。
第二章 施工中质量控制
1、施工中质量控制分施工作业质量自控和施工作业质量他控。施工作业质量自控是施工作业企业通过制度、程序、措施对自身质量行为和项目实体质量的控制;施工作业质量他控是质量监督部门、业主、项目管理公司、监理、设计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制度、办法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和项目实体质量实时控制。
2、施工作业质量自控主要有以下内容和措施:
2.1现场劳动组织和施工人员质量控制:包括施工作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人员、安全员、测量、材料、试验人员,普工、技工等,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职责明确,胜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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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进场原材料、设备质量控制:凡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应当出具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频率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审查、检测确认后方可进场。
2.3施工机械设备质量控制: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符合性、设备使用性能状况、安全性检查,特殊设备必须报安全部门鉴定并出具合格证书后,经监理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
2.4作业技术交底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在每道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包括施工方法、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注意事项,技术交底文件必须报监理单位审核认可。
2.5测量、检测试验设备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检查所有仪器设备合格情况、校验校验情况,试验室资质、等级、人员资格、数量、制度、规程情况,在自检完成后报经监理审批后方可使用。
2.6施工环境状况控制:施工单位应当协调好施工现场周边人文环境、自然环境,安置好场内水、电、道路、通讯、临时设施,确保施工人员工作、生活舒心、安全,该工作应经监理认可。
2.7施工技术复核工作质量控制:现场测量、检验等技术工作必须实行专人实施,专人复核,确保技术工作质量。该工作结果应经监理批准。
2.8质量控制点设置:施工单位应当将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特殊工序、特殊技术等作为质量控制重点,施工前筛选出质量控制点名录,以便施工中加强控制。
2.9工序操作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规范、设计文件、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求指导工人在操作时按照规定的步骤、方法、时间、衔接顺序进行施工,以质量行为控制保证实体质量控制,并接受监理巡视、旁站、检测监督。
2.10停工与复工控制:当施工单位发现现场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时,应当立即停工自查,并向监理和项目管理公司报告,在按照相关程序操作消除质量问题时,应在建立的批准下复工。
2.11质量证明资料控制: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为本工程和今后工程建设提供参考。对自身形成的质量证明资料应按照规定形成,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质量证明资料应当按规定分门别类装订,以便查阅。
3、施工作业质量他控主体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公司、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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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其在施工阶段依据法律法规和施工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和项目实体质量实施监督控制。
3.1设计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回答施工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意见,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3.2监理单位作为监控主体之一,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当根据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采取现场旁站、巡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等形式,对施工作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有:开工前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检查、成品保护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3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通过现场巡查、抽检、分析质量报告对施工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有权责成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3.4业主通过听取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和现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项目管理公司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3.5质量监督机构在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后,有权进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实体和建筑材料,有权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资料,有权对工程存在问题发出停工、整改通知,有权对工程实体质量作全面评价。
4、施工中还要做好施工质量与设计质量协调工作,确保设计、施工相互配合,保证整体质量效果。
4.1注意设计方案的功能性、可靠些、观感性、经济性、可行性对施工的影响,杜绝设计在施工上不可行问题。
4.2对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注重通过设计弥补、完善。
4.3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设计联络、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设计现场服务和技术核定、设计变更等。
第三章 施工后质量控制
1、施工后质量控制主要指施工质量验收,包括施工过程质量验收和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两个部分。
2、施工过程质量验收主要指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
2.1检验批验收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进行验收。检验批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1.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1.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2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2.2.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2.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2.3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节能部分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2.3.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3.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2.3.3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2.3.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3、施工过程检验批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法是:
3.1检验批严重缺陷推倒重做,一般缺陷返修、消除缺陷后重新验收。 3.2个别检验批的某些项目、指标不符合验收要求的,经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
3.3个别项目、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经验算能满足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予以验收。
3.4严重缺陷经加固后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分部工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责任方承担经济损失。
3.5通过返修、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成果的全面检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工程,严禁交付使用。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基本对象是单位工程,其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条件: 5.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5.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5.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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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6、不同行业的竣工验收环节不尽相同,其中,建筑、、交通行业竣工验收环节为:
6.1建筑行业竣工验收分验收准备、竣工预验收、正式验收三个环节,其中验收准备由施工单位完成,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正式验收由项目管理公司组织。
6.2行业竣工验收分法人验收和验收两个环节,其中法人验收由项目管理公司组织,验收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6.3交通行业竣工验收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两个环节,其中交工验收由项目管理公司组织,竣工验收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7、各环节验收程序、标准按各行业验收规范执行。 8、验收备案按照各行业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章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1、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地出现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凡是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要求,称之为质量不合格;凡是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地期望,称之为缺陷。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
2、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容易造成工程延期、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社会秩序混乱。按照造成经济损失大小和人员伤亡情况大小区分,小于规定值为质量问题,大于规定值为质量事故。不同行业规定值不尽相同。
3、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原则: 3.1规范施工、预防为主。 3.2查明原因、制定方案。 3.3坚持标准、技术合理。 3.4综合治理、不留隐患。 4、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4.1问题、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书面向监理、建设单位、业主、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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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停工与现场保护:监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查看情况,需要停工的,应签发停工令,并责成施工单位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4.3问题、事故调查:质量问题由监理单位调查,施工单位配合;质量事故由主管部门或业主、建设单位调查,监理、施工单位配合。
4.4问题、事故原因分析:质量问题原因分析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监理、有关专家进行,质量事故分析由主管部门牵头,施工、监理、建设、业主、质监、安全部门参加。原因分析要依据法律法规、施工闺范、文件、影像资料、数据进行。
4.5制定问题、事故处理技术方案:质量问题处理技术方案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监理单位审核认可;质量事故处理技术方案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监理初核,主管部门认可。
4.6质量问题、事故处理:一是责成施工单位按照已批准的技术方案对质量问题、事故进行处理,消除不合格和缺陷;二是对当事人进行责任处罚,其中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或监理提出处理意见,对施工单位及当事人进行处罚;质量事故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涉及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
4.7质量问题、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质量问题有监理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进行鉴定验收。质量事故由主管部门主持或委托质监部门、业主、建设单位进行验收,设计、监理、建设、业主、安全等部门参加。
4.8提交质量问题、事故处理报告:处理报告由质量问题、事故调查处理单位撰写,报相关单位和部门。其中,质量问题处理报告由监理单位撰写,报建设单位和业主,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由主管部门或被委托单位撰写,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
5、质量问题、事故处理方法有:返修、加固、返工、使用、不作处理、报废。
第四部分 公路建设优质工程奖创建与申报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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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节约、环保意识,争创优质工程,提高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整体质量应当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的创建与评审,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优质工程奖”的创建与评审遵循自愿申报、择优入围、科学公正的原则,实施挂牌创建、过程控制、复查评选、综合审定。挂牌创建和过程控制按照工程进度组织实施,复查评选和综合审定按照年度组织实施。
第五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优质工程奖”的创建与评审工作,设立“优质工程奖”创建与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创建与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优质工程奖”的挂牌创建、过程控制、复查评选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推荐工作。省公路学会、航道协会、港口协会负责相应公路(桥梁、隧道)、航道、港口建设工程的挂牌创建、复查评选的具体工作,并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应工作。
第六条 “优质工程奖”的创建与评审应当采用部门审核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创建与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根据创建与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创建与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建立评审专家库。
第二章 创建与评审
第七条 创建“优质工程奖”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范围: (一)公路工程
1、新建或者改扩建的高速公路;
2、新建或者改扩建10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20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 3、新建或者改扩建30公里以上的二级以下公路; 4、3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养护大修工程;
5、单孔跨径100米以上或者多孔跨径总长50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 6、单孔跨径40米以上或者多孔跨径总长100米以上,特殊结构且技术创新型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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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工程;
7、总长度5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 (二)水运工程
1、沿江沿海10000吨级以上或者内河500吨级以上的港口工程;
2、沿海10000吨级以上且连续整治里程3公里以上、内河五级以上且连续整治里程10公里以上的航道工程;
3、沿海疏浚土方工程量500万立方米以上、内河疏浚土方工程量200万立方米以上的疏浚工程;
4、新建或者改扩建的船闸工程;
5、新建10000吨级以上的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 6、海港防波堤工程;
7、建安工程费5000万元以上的中型水运工程。
(三)其他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的规模较小的公路水运创新型建设工程。 第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可以申报“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单位确定的主体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可以作为参建单位;施工单位申报的,申报前应当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
第九条 申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30日内组织“优质工程奖”的创建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奖创建申报表》;
2、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含人才培养方案); 3、参建单位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
4、施工许可决定书(开工备案)、质量监督通知书复印件; 5、参建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第十条 “优质工程奖” 创建申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由省级相应行业协会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其他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由设区的市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并征求省公路、航道、港口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报省级相应行业协会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优质工程奖”创建与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通过省级相应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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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审核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被确认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其申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统一样式在工程现场悬挂优质工程奖创建牌。
第十二条 建设期间,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者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由“优质工程奖”创建与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创建资格,收回优质工程奖创建牌。
第十三条 挂牌创建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交工验收且试运营满一年后,由申报单位提出“优质工程奖”复查评选申请,并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审核权限,由省级相应行业协会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 申请复查评选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且试运营满一年;
2、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3、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4、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含过程影像资料)完整; 5、符合安全、节约、环保的要求。
申请复查评选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奖复查评选申请表》;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意见或者质量鉴定书复印件; 3、建设单位交工验收相关资料,包括公路工程质量监理评分汇总表、水运工程质量监理评价报告;
4、工程简介、工程概貌照片(10张以上,附文字说明)、工程建设管理录像(10分钟以内,附解说词);
5、工程项目执行报告(包括质量、安全情况,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环境保护,科研成果情况等)。
第十五条 省级相应行业协会应当在每年8月,受理并审核申请复查评选相关资料,组织专家对申报创建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进行复查评选。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评分,及时将复查评选报告和评分结果报创建与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复查评选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管养单位使用情况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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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及相应的整改报告; 3、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建设管理机构或者部门、创建与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程过程控制督查的相关资料,与工程有关的档案资料;
4、工程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证明材料;
5、现场查验工程外观质量,必要时对一些实体关键指标进行复测。
第十六条 创建与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程交工验收和复查评选情况对申报创建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实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交工验收监理单位质量评分占25%,质量监督机构质量评分占35%,复查评选占40%。综合得分超过90分的工程方可进入综合审定程序。
申报单位在创建过程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受到有关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在复查评选时,每一项可以加2分,累计不超过6分。
第十七条 创建与评审领导小组可以通过召开“优质工程奖”综合审定会,听取创建与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过程、复查评选等情况汇报,形成审定意见。
第十 经创建与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当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表彰,授予“优质工程奖”称号。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勘察设计工作,组织工程现场施工、监理,创先争优,积极主动开展过程创建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创建过程控制工作。
第二十条 创建与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可以与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合并进行。
第二十一条 申报单位在“优质工程奖”的申报和复查评选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优质工程奖”创建与评审领导小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得“优质工程奖”的,撤销其称号,并由有关部门对其信用情况进行记录。
第二十二条 工程获奖后,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隐患,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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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组织专家鉴定确认后,取消其获奖称号。
第二十三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奖工程的申报单位、相关参建单位和个人授予荣誉证书。
获奖单位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加分,获奖个人可以优先推荐参加省交通运输厅“100人才工程”评选。
第二十四条 获得“优质工程奖”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方可推荐参加部、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评选。
第二十五条 评审人员应当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纪律、廉洁自律。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开工目前尚未交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未满一年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补办“优质工程奖”创建手续,并按照本办法要求加强过程创建管理。
第二十七条 铁路、民航、运输场站等其他交通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的创建与评审,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0日起施行。 附件一: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奖创建申报表 附件二: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奖复查评选申请表 附件三: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复查评选评分表 附件四: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奖创建示范牌样式
第五部分 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申报与创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增强质量意识,争创名牌工程,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部《关于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办法》(建办200138号)和《省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33号),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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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评选对象为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数量,工程评审数一般控制在该年度竣工工程数量的2%左右;工程评审的类别原则上按下述比例安排:公共建筑占获奖总数约50%,工业、交通、、市政、园林等工程占20%,住宅工程占30%。
第四条 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建设厅负责,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参与;评选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实施。
第二章 评审组织
第五条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成立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
第六条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分别由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和省建筑业协会有关领导担任;设委员若干人,由省建设厅和省建管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省有关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有关协会负责人、及省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由有关单位推荐,报省建设厅批准。
审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评审工作,制定评审办法,召开审定会议,听取评选委员会评选情况报告,以有记名投票方式审定评选结果,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分别由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省建管局质量安全处及省建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省建管局质量安全处和省建筑业协会选派。办公室负责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
第七条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受理参评工程申报;按照评审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实物进行核查;向审定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报送方面评选报告。
评选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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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由省建设业协会负责人担任;委员必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专业技术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评选委员会由省建筑业协会提出名单,经与有关方面商定后聘任,报省建设厅备案。
3、评选委员会的成员采取定期轮换制,每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1/3左右。 4、评选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评选委员会会议必须由评委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代表出席。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筑业协会。
评选委员会可根据评选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检查组(如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工业交通等),具体负责申报工程的技术资料审查和工程实物核查。
第三章 评审范围
第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范围及工程规模:
1、住宅工程:单体多层住宅工程,3500M2及其以上;单体高层住宅工程,8000M2及其以上;住宅小区,4000M2及其以上。
2、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M2及其以上。 3、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4000M2及其以上。
4、的安装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其以上,且应是具有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
5、单项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其以上,对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应由主要承建单位以单位工程申报,符合条件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作为主要参建单位申报。
6、园林工程:综合建筑面积为2000M2及其以上。 7、市政公用,环保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其以上。 8、交通、、电力等专业工程: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其以上。 9、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其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其以上。
10、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影响、有纪念意义,且建筑风格独特,工程质量特别好,并且有代表性,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工程,也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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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
1、国外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2、保密工程和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 3、已参加过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 第四章 申报条件和办法
第十条 申报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2、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3、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4、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5、申报工程为多个单位工程时,所有单位工程必须全部符合质量标准,其中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均应建成,且入住率达到30%以上。
6、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7、工程竣工验收后,经过一年的使用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8、申报工程自竣工验收到申报时限,大中型项目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不超过2年。
第十一条 申报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应由主要承建单位(包括总承包单位)负责,主要参建单位有关材料可作为申报资料附件。如两家及以上参建单位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了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如各参建施工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大致相同,可由业主或开发单位申报。
第十二条 申报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主要承建单位:
1、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饰装修的施工。 2、在以安装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主厂房和其它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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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交通、、电力、园林和市政公用等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二)主要参建单位:
1、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
2、完成的建安造价占总建安造价的20%及其以上; 3、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必须全部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三条 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资质等级处罚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年内不允许申报。
第十四条 申报办法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地方主管的工程,由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建工等部门组织推荐;省有关部门主管的工程,由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并征得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省有关部门与地方合资建设的工程,由省有关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推荐。
第十五条申报材料的内容及
申报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须提供如下材料: 1、《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申请表》(一式两份)。
2、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证明1份。 3、竣工验收证明、市级优质工程奖复印件各1份。 4、项目经理书复印件1份。
5、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或联合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
6、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复印件各1份。 7、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3000字以内)(一式两份)。 8、反映申报工程施工工艺、技术措施和质量水平合理性或先进性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9、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份。 10、工程监理工作报告1份。
11、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个部位照片10张以上。 12、有解说词的工程录象带或多媒体光盘(10分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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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它反映工程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 工程评审
第十六条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程序:
1、下发有关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评审通知和评审计划。
2、各地和省有关部门,按照评审通知、评审计划和本《办法》要求,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工作,向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报送资料。
3、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资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列入评选范围。 4、评选委员会根据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类别和数量,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检查组(每组4-5人),对申报工程进行核查。
5、专业检查组对工程进行核查,并提交书面核查报告。
6、评选委员会根据工程的申报资料和专业检查组核查的报告,通过审查资料、观看工程录象,质询、讨论、评议等程序,最终以有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推荐名单,并形成书面评选报告。
7、审定委员会对评选委员会提交的评选报告和推荐名单进行审查,以有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表彰名单。
8、审定委员会对拟表彰名单在全省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9、报省建设厅批准。
第十七条工程核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主要介绍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情况。
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水平。凡是检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检查组与使用单位座谈时,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四、查阅工程有关的档案资料:
1、立项审批资料,包括工程立项报告、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报建批复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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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部技术与质量资料; 3、全部管理资料。
上述资料中,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五、工程核查采用量化打分法。
第十 实行评定工作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部门推荐的工程须在辖区或系统内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评审通过拟表彰名单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为期20天的公示。
第十九条 实行评选和审定工作责任追究制。申报、推荐、复查、评选和审定等各个环节有关责任人应对其行为负责。凡申报企业弄虚作假,则取消其申报资格;推荐单位失职,把关不严,则全省通报批评;评选、审定委员会及专业检查组成员责任心不强,或工作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则取消其成员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第六章 奖励
第二十条 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和省建筑业协会每年联合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扬子杯奖杯、奖牌和获奖证书,向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向工程监理等单位颁发证书,并通报表彰。
根据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对获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参加工程招标投标时给予奖励。
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企业情况对获奖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章 纪律
第二十一条 受理申报的工作人员、工程检查人员、评选、审定委员会成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及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消负责申报受理、工程检查、评委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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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对已获奖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和隐患,省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获奖称号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 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并建成使用的工程由省建管局参照本办法另行组织评审,其获奖工程视同本奖。
第二十四条 参加“鲁班奖”评审的工程,由省建筑业协会在获得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中择优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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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综合管理
第一部分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确保PPP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职责、制度、方案的建立与贯彻以及监督检查,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管理公司、监理、设计、施工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组成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各自职责对其所承担工程任务的安全生产负责。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落实管理职责,强化作业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自觉接受主管部门、业主的监督检查。
3、项目管理公司、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应依据地方相关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办法、专项安全生产整治活动要求、“平安工地”建设相关要求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积极做好“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第二章 项目安全生产依据原则及目标
1、项目安全生产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行业、地方安全法规、文件,以及施工、监理合同。
2、项目安全生产原则是:
2.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2以人为本原则。 2.3安全预控原则。
2.4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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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全过程安全管理原则。 2.6全员安全管理原则。
2、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确保本项目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力争零伤亡,达到“示范项目”目标。
第三章 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项目管理公司负责牵头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包括管理网络、管理职责、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PPP项目管理公司,第二层次为监理单位、咨询管理单位,第三层次为设计、施工、设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各单位还要建立分管理网络。
3、PPP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分管理网络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公司经理层,主要负责项目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以及项目管理公司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第二层次为工程、计划部门,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司经理保证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以及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
4、监理单位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根据工程规模分两至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作;第二层次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抓好驻地办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三层次为各专业工程师、计量、检测、安全工程师(小组),具体抓好专业安全生产监控。
5、勘察设计单位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院长,负责勘察设计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作工作;第二层次为院职能部门,负责设计安全生产工作审核工作;第三层次为现场勘察设计小组,负责现场设计安全和安全设计。
6、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项目经理层,主要负责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作;第二层次为项目经理部工程、计划、检测、材料、安全等部门,主要负责施工安全组织和检查,及时控制生产安全;第三层次为施工队队长和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布置、检查、监督工作。
7、设备制造与安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公司领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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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作;第二层次为公司生产、质检、材料、安全等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组织与检查;第三层次为车间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安全生产布置、检查与监督。
8、在PPP项目总质量保证体系中,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单位承担具体的创造、建造、制造工作,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安全责任最大;监理、咨询管理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承担安全监督责任;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总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章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方责任 1、项目管理公司安全职责:
1.1贯彻国家、行业、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制定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2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协调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定期向业主、质监机构、安全主管部门汇报。
1.3不对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监理单位提出违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工期。
1.4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和管理的费用,保证安全生产设施与工程项目“三同步”。不得明示、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设备,不得扣减安全经费。
1.5拆除工程应当发包给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1.6爆破工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破物品管理的规定。 2、监理单位安全职责:
2.1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2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3监督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与使用,以及安全生产设施的“三同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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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项目管理公司;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5对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治理工作负全面监督检查责任。
3、设计单位安全职责
3.1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满足工程安全生产需要,防止设计不合理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2按照规定和需要进行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在工程概、预算中计入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费用。
3.3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中注明安全操作和防护程序、步骤、注意事项,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4采用“四新技术”和特殊结构时,设计应当提出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3.5项目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负设计安全责任。 4、施工、材料设备单位安全职责
4.1施工、材料设备单位是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主要实施者和责任者,在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生产制造之前,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安全生产办法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4.2施工、材料设备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施工、材料设备生产制造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项目安全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项目安全监管负直接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监督管理。施工、材料设备生产制造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3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工程负安全责任,并服从总包单位管理。分包工程不服从管理而引起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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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施工单位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备应当由有资质的的单位承担,并在架设后组织有关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4.5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工程的,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
4.6施工、材料设备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计入个人档案,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
4.7施工、材料设备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设施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4.目安全部门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不定期地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安全事故隐患,立即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向监理、建设、业主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主管部门调查,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整改。
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企业应当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其他副职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生产、技术、材料、检测、安全等职能部门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班组长、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
1.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包含安全生产具体指标和要求。
1.3项目的主要工种应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同时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1.4项目管理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配备。
1.5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与生产一起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1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般包括对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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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2.2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对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行政管理干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其培训内容有:
2.2.1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制度。
2.2.2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管理知识、安全文化、职业病知识。 2.2.3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 2.2.4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2.3工程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电工、焊接、高处作业、爆破等工种安全教育培训。其培训内容有:
2.3.1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 2.3.2实际操作培训。
2.4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三种。
2.4.1建筑企业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有进企业、进项目、进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2.4.1.1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职业卫生、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2.4.1.2进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有工程概况、安全现状、规章制度、主要危险源、工伤事故与职业病预防、典型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理措施。
2.4.1.3进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工作衔接配合安全生产事项、典型事故及应急措施、劳保用品性能及使用方法等。
2.4.2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的安全教育内容有:
2.4.2.1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性能、安全技术。
2.4.2.2新岗位安全操作过程、安全技术培训。 2.4.3经常性安全教育内容有: 2.4.3.1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 2.4.3.2安全知识教育。 2.4.3.3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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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3.1安全措施计划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措施计划。
3.2安全措施计划范围包括:
3.2.1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防爆装置。
3.2.2职业卫生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通风、照明、取暖、降温。 3.2.3辅助用房及设施,包括更衣室、休息室、消毒室、淋浴室、厕所等。 3.2.4安全宣传教育措施,包括安全生产教材、图书、资料、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训练设施等。
3.3安全计划措施费用从安全管理费用中列支。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1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为特种作业人员。
4.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3特种作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施工起重机械验收和使用登记制度
5.1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备安装完毕,施工单位应会同租赁单位、安装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专门检测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2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显著位置。
5.3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有:
5.3.1生产方面资料:设计文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书、安装证明等。 5.3.2使用有关情况资料:机械使用管理制度、保养情况、作业人员等。 6、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6.1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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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收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6.2所指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1分部分项工程有: 6.2.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6.2.2土方开挖工程。 6.2.3模板工程。 6.2.4起重吊装工程。 6.2.5脚手架工程。 6.2.6拆除、爆破工程。
6.3对上述工程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主要手段,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7.2检查方式有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包括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年度、季度、月度检查、管理人员日常巡回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班组检查、交接检查等。不定期检查包括开工前、停工前、复工前、检修中检查等。
7.3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有: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伤亡事故处理等。重点是查“三违”安全责任制落实,检查应写出安全检查通报或报告,对查出问题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
7.3企业检查有年度、季度、月度检查,其中以季度检查为主。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7.3.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7.3.2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 7.3.3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目标、计划、检查、记录、台账。 7.3.4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包括安全专项方案、重大危险源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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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7.3.6安全经费使用计划、使用记录、保险情况。
7.3.7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指示牌、公告牌、禁止标志、防护围挡情况。 7.3.8施工机具管理情况,包括特种设备检测制度等。
7.3.9现场施工作业安全情况,包括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 7.3.10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7.3.11应急救援方案及人员、设备、器具落实情况。 7.3.12特殊季节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落实情况。
7.4日常性检查,即一般经常性、普遍性安全检查,包括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班组、专职安全员的日常性检查,主要查日常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当事人整改。
7.5专业性检查,主要针对特种作业、设备、场所进行专业性检查,防止因为技术隐患造成安全事故。
7.6季节性检查,主要对暑期、冬季、雨季季节性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防止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
7.7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防止节假日因人们麻痹思想造成安全事故。 7.目管理公司每季度对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进行履约考核,考核内容。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8.1进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当系好安全带。
8.2各类洞口和脚手架应当设置安全网,安全网应当符合技术安全标准,各类建筑工程高出+0.00线2m以上的立面所设的安全网应采用100cm2不少于2000目的密目式阻燃围网封闭,要求围设平整、绷紧、密拼连接、整齐美观,不得漏挂、脱落。
8.3每层脚手架的走道板应设180 mm高,面漆红白格的挡脚板(木挡脚板厚18 mm,宜推广轻槽型钢挡脚板)。
8.3安全帽应分色标识使用者,现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应佩戴红色安全帽,总监办的监理人员应佩戴白色安全帽。安全员及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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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应佩戴黄色安全帽,其他施工作业人员应佩戴蓝色安全帽;安全帽前端必须标识单位名称;戴安全帽时必须使帽带系紧下颚,帽衬应与帽壳留有20—25 mm空隙。
8.4施工现场的楼梯、预留口、通道、深基础、坑井、等一切容易坠落的临边临口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和警示设施,危险仓库附近应有明显的标志及围挡设施。
9、施工用电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9.1施工现场的用电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办法》。 9.2施工单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在监理单位审批并报管理单位备案后方可实施。
9.3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三级配电即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配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两级保护: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9.4施工现场的电气安装、电器维修、电工值班等,须由持有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并按规定时间年审合格的电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并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技术操作办法》。
9.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9.6施工现场每周组织相关人员不小于一次的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电工进行每日检查。
10、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0.1施工单位应按照消防主管部门要求,建立项目经理部的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落实消防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10.2施工单位必须针对自身施工范围特点编制消防方案,经总监办和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后严格按方案执行。
10.3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道路,还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报警系统和固定式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火灾易发区域施工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可设吸烟室。
10.4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入口、紧急疏散楼道等,均要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
10.5施工单位必须有落实完善的消防水源,应满足灭火要求(设置启动开关,水、水带要到位)。
10.6施工单应按规定配备消防检查员,对消防隐患要限时落实整改。 10.7遵守其他消防管理规定。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与措施
1、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一步应做好危险源识别和控制工作。
1.1根据危险源的作用,可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其中第一类危险源是施工现场可能意外释放能量的载体或物质,如变压器等电器设备、供热锅炉、起重机械、炸药、高空坠落等。第二类危险源为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违反规程、物的不安全状态如机械故障、环境因素如潮湿导致漏电。
1.2危险源识别是通过对工程特点和施工过程了解,并经调查确定。 1.3危险源控制主要通过更换不合格机械设备、隔离危险设施、提高冗余安全度、设置监控系统、增加个人防护落实。
1.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危险源确定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 2、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二步是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包括:
2.1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程序、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等。
2.2落实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和安全管理设施。 2.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2.4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
2.5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经监理审核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 第七章应急预案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1、PPP项目项目开工之前,为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预警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项目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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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均应建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机构职责,编制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小分队,确保应急工作的落实到位。
1.1 PPP项目应急预案适用于在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发生一人以上伤亡一般事故时启用。
1.2应急预案分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种。
1.3 PPP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所应对的灾害、事故类型有:现场火灾、触电、溺水、高处坠落、洪水、台风、机械事故等。
1.4项目管理公司成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领导。监理、施工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
1.5项目管理公司和监理单位负责编制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监理应急预案。项目部负责编制施工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人数不少于15人。各级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安全主管部门评审备案。
1.6各部门职责是:
1.6.1项目管理公司负责编写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审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调用应急救援资金,领导、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1.6.2总监办负责编制监理应急救援预案,审查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视,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1.6.3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编制施工现场综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救援小分队,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活动,并向上级报告。
1.7当自然灾害发生后,项目管理公司立即将信息通报、督促总监办、项目部做好预防和应急救援准备,并调集人员、物资,指导防范及应急救援工作。
1.8安全事故发生时,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工作,并及时向项目管理公司和业主、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了解事故大小和性质,及时迅速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落实救援物资,并开展指挥调度工作,保证组织、人力、物资、财力保障到位。
1.9应急救援结束后,项目管理公司立即组织善后工作,及时恢复生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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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迅速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并对责任单位、责任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
2.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以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项目管理公司、业主、本公司领导以及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开展抢救伤员,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减少事故蔓延。
2.2项目管理公司经理及建设管理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会同监理迅速赶往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维持现场秩序。
2.3当上级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进驻现场时,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公司应配合调查组做好现场勘查、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制定工作,以便形成调查报告。
2.4调查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批复精神,对相关单位、个人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依据“四不放过”原则做好整改、善后工作,以便尽早复工。
第二部分 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为增强的PPP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现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凡在建设管理部管辖工程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单位均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3、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对所管辖工程的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对各单位定期进行文明施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季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 组织机构
1、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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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监办、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建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体系,依据本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详细的文明施工实施方案。承包人的实施方案报监理审核后报项目管理公司核备;监理单位的实施方案直接报项目管理公司。
第三章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要求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主要包括施工平面布置、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办公、生活设施、现场消防、防火、治安管理等。
2、施工平面布置应根据批准的施工场地范围,对建筑物位置、机械设备、材料、构配件堆场、加工场地、运输道路、临时供水供电线路、办公、生活设施等进行认真规划、设计,在报经监理审批后布置、实施、管理,并随工程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调整。
3、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高度分不同区域分别不小于1.8-2.5米,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统一。
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质量监督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牌、安全纪律牌、施工总平面图。现场还要设置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域、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悬挂安全警示牌。
5、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主次干道路应积极推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主次干道路应合理布置、合理分隔,排水系统应做到排水通畅,不积水,泥浆、废水、油污应经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河道,合理设计、布置场地绿化,起到美化效果。
6、建筑材料、构配件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区域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合理布置、悬挂统一设计的标牌。建立材料收发制度,专人负责,确保安全。建立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尽地清。
7、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划分、分隔明显,功能分区清晰。办公区、生活区应采用通透式围栏,房屋应采用标准型轻钢结构拼装活动板房,层高不超过两层。主办公区应设置在进出大门显著位置,场地前悬挂国旗和单位旗帜,留出适当面积水泥停车场。办公用房包括会议室、经理室、各部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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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等,其中会议室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办公室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生活用房包括宿舍、食堂、活动室、浴室、厕所等,其中宿舍面积一般设置为15-20平方米,人数4-8人,食堂应与厕所保持30米以上距离,有良好的通风、洁卫条件,炊事员持卫生证上岗。同时,办公区还应设置工程简介牌、施工平面示意图、公司简介牌等,会议室、办公室还应张贴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8、现场监理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责任制和消防责任人员,定期进行消防教育,落实消防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位置、油漆、木工间、配电房等重点消防位置应设置灭火器和消防沙箱,动用明火应按规定审批。
9、建立现场治安小组,专人管理。建立门卫值班管理制度,进出场地人员及时登记,避免安全事故和失盗事件发生。
第四章 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有毒物体作燃料,亦不得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废弃物,或不得把这些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2、淤泥、渣土、渣石必须在指定地点堆放,每日进行清理。高空施工的垃圾及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车辆,必须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现场要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必须进行处理。余泥排放要办理许可证手续,不得雇请无牌证车辆运输。
3、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爆破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规定申请批准,还要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受影响范围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张贴安民告示,取得理解和配合;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4、夜间施工要经许可(取得夜间施工作业证,并作好防噪音、灯光等扰民措施)。
5、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管理单位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以保护。施工时发现历史文物、古迹、爆炸物、地下线管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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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告示。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标志。
7、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对整个工地产生的废弃物要制定相应的废物利用措施进行处理。
8、厨房管理制度
8.1施工现场内的厨房必须符合建筑工地厨房卫生要求的规定,领取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和茶水员上岗必须持防疫站核发的有效健康证和岗位培训证,设“卫生管理制度牌”,以上证件和制度牌用相架镶贴并张挂在当眼位置。
8.2炊事员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口罩、帽、白色工作服。
8.3防止生、熟交叉污染,必须设置生、熟食品专用砧板、刀具、容器。生熟食品不得使用有色塑料盆盛装,并且有生熟用具的明显标志。要严格分开使用。成品、半成品、原料要分开,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
8.4必须做好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用冰箱24小时保留食堂供餐饭菜样品(每种不小于50克并分隔存放)及登记工作。
8.5厨房外必须设置三级隔油池,污水经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水渠。 9、施工现场必须设茶水亭和茶水桶,茶水桶要有盖、加锁和有标志。夏季施工必须有防暑降温措施。
10、卫生防疫
10.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医疗室。发现疫情必须及时向上级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10.2设置经培训的急救人员和落实急救措施。
10.3施工现场必须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生,无力自行落实除“四害”措施的,可委托社会服务机构代为处理。
10.4生活区必须设生活垃圾箱,严禁乱丢、乱吐。 10.5及时开展卫生防病教育,并每年进行体检。 第五章 治安综合管理
1、施工单位应与当地门和有关单位加强治安联防和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单位负责公共区域的保卫工作,各施工单位需根据自身情况设置警卫,负责自我区域的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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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单位负责胸卡的制作、发放管理工作,各分包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由其所属单位统一向施工单位办理,并向施工单位交纳办卡工本费。胸卡办理后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佩戴胸卡上岗。
4、各施工单位必须对外来工、义务治安应急队进行培训教育。 5、各施工单位必须健全产品保护制度和落实保护措施。
6、施工单位应在工地围墙沿线配备充足照明,按要求安排值班巡逻。 7、各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遏制失窃和工人斗殴事件发生,歇止扰民、纠纷投诉的发生。
8、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其他治安管理规定。 第六章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1、凡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要明确规定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2、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各单位薪酬支付管理制度发放工人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工程款纠纷为借口不及时支付工人工资。
3、对各施工单位不及时支付工人工资的行为,项目管理公司除责令其限期整改外,还将对其进行每次10000元以上的罚金。
4、如施工单位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造成工地斗殴、的,其工人工资将由项目管理公司先行垫付,并从工程款内扣除,同时项目管理公司将对其处以100000元以上的罚金。如因民工工资问题而导致工程延误或停工或媒体曝光等不良影响的,项目管理公司有权视情节解除或终止合同。
第七章 附则
1、本办法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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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考核工作,全面掌握项目安全监管情况和安全动态,强化参建各方的安全意识,有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年版)等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本项目的各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成员应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第四条 安全考核实行考核组负责制,考核组由项目管理办安全监管处及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第五条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考核内业资料和现场管理见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第六条 项目管理办按月度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考核,同时采取日常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巡视或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结果的组成部分。考核时间与《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办法》同步,一般在每个月的中下旬。
第七条 考核总分换算基本分值为100分,实得考核总分换算分值结果运用按照《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办法》执行。
第 总体评分分数计算 1、施工单位
按照附件表1表、2表(表2.1、表2.2)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内业(表1)分值x0.5+外业(表2)分值x0.5; 施工单位外业评价内容为:表2.1+表2.2;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标准分)x100。
2、监理单位按照表3。 第九条 实得考核总分换算分值
实得考核总分换算分值=总体评分减去扣分值。总体评分再扣分情况: 1、本考核期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安全材料1次及以上未及时上报的;项目管理办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人员无辜缺席的,在工程项目计算得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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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酌情扣1-4分。
2、本考核期内,在上级主管部门和项目管理办组织开展的考核评价或安全检查中发生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停工整改1次及以上的;被主管部门约谈项目法人、企业法人或逾期不落实书面整改要求的;存在明显安全管理漏洞、重大安全隐患的,考核评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计算得分的基础上酌情扣5-10分。
第十条 发生伤亡事故的本次考核直接定为差,并约谈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 对施工现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高科技手段等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率的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施工单位计算得分的基础上酌情加1-5分。
第十二条 考核组应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及建议。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该工序或作业区的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整改,由监理办督促落实,整改合格后报项目管理办认可后方可复工。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自发布规定施行之日起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负责解释。 附件目录:
表1:施工单位内业部分考核评价表 表2: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考核评价表
其中:表2.1施工单位外业通用部分考核评价表
表2.2公路工程施工单位专项用表
表3:监理单位考核评价表。
第四部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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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序号 1 2 3 4 考核对象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工程项目 总分值 100 100 100 100 达标等级 70分以下,不达标、70(含)—90分,达标、70分以下,不达标、70(含)—90分,达标、70分以下,不达标、70(含)—90分,达标、70分以下,不达标、70(含)—90分,达标、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2.2 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 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2.3.1 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2 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4 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
Σ监理单位得分 ∑(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
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
监理单位个数 ∑施工单位合同价
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5.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 在确保本标准表格(附后)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况下,各省级交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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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或细化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非黑体字考核项目)。标记*及加黑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不得调整。
4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表3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审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同时将审查结果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5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时,应组织有关人员或委托安全专业机构的专家组成评价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达标考核评价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小组成员对评价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
6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时,可参考建设单位报备的考核评价结果,对项目全部监理和施工合同段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建设单位考核评价的各等级的监理和施工合同段均应覆盖到。拟申报示范工程的,应对全部参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6.1 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建设单位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
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项目评为不达标等级,建设单位及相关的监理和施工单位评为不达标等级。
6.2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考核评价,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停工整改2次以上,被主管部门约谈项目法人、企业法人或逾期不落实书面整改要求的,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存在明显安全管理漏洞、重大安全隐患的,考核评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计算得分的基础上酌情扣5-10分。
6.3 对施工现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高科技手段等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率的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施工单位计算得分的基础上酌情加1-5分。
7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专人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档案,将组织开展的高速公路及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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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评价结果按照表2的格式整理填写,于每年12月1日前报交通运输部。
8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标准及本地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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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项目材料设备管理
第一部分 工程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为规范PPP工程项目工程材料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根据项目合同文件及相关材料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为克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PPP工程项目材料实行准入制。
3、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沥青、水泥、砂、石、木材等。
4、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1、材料的推荐
施工单位根据需求,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且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国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
2、推荐材料的考察
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总监办审核,由总监办组织项目管理公司、总监办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3、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某种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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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4、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材、沥青、水泥、砂、石、木材、外加剂等。 5、材料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
(1)材料生产厂家无法满足供货要求;
(2)材料生产厂家所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稳定或无法满足施工需要。
材料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总监办审核,按以上相关程序重新进行考察确定。 第三章 工程材料的进场管理
1、材料进场前,需要把进场关,具体程序如下:
1.1每一批材料计划进场时,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做好源头检验准备,并报告总监办,在24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到达现场。
1.2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旁站下对原材料按规定频率和方法取样检验,监理工程师也应同时进行取样抽检。施工单位检验合格后按照规定向监理工程师上报该批材料的进场申请资料(附该批材料的材质单和试验检测资料),监理工程师要对申请资料认真审查核对,并根据监理抽检试验结果决定该批材料能否进场使用。
1.3当施工单位、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检验结果不一致时,应以项目管理公司的试验结果为准。若存在严重分歧,由总监办委托具有CMA认证的甲级试验室进行检验,邀请质检部门进行仲裁。
1.4需要做外委试验(必须在监理工程师陪同下进行)或其它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进行的试验,可以采取监理抽检与施工单位自检同步进行的方法。
2、各种原材料的检验要求 2.1钢材
(1)对于进场的钢筋、钢绞线、钢板,应检查质量证明书与实物是否一致,标牌上厂名、商标、炉批号、牌号、规格与合同、、证明书是否一致。
(2)对钢筋应进行外观、直径检查,进行拉伸、冷弯性能检测;对钢绞线进行外观、直径检查,进行拉伸、弯曲、应力松弛等性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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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沥青
(1)对于进场沥青,应检查厂家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证明书。 (2)进行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试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进场。 2.3石灰
(1)对于进场石灰,应检查质量证明书,包括厂名、等级、厂家试验报告、出厂日期与合同、是否相符。
(2)、检查石灰外观色度、快度,检测钙镁含量,判定等级,不符要求不允许进场。
2.4水泥
(1)每批水泥进场时生产厂家应提供《水泥出厂通知单》和《水泥质量检验报告》,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2)水泥可采用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净重含量为50kg;且不得低于标质重量的99%,随机取样20袋总质量应不低于1000kg;标志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表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散装水泥进场时应有厂家铅封标志,并应出具与袋装水泥包装标志内容相同的卡片。
(3)对水泥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标准稠度、流动度等指标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进场。
2.5碎石、中粗砂
(1)运输车辆到场后,施工单位和总监办应对材料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对于含泥量、粒径级配、细度模数、风化石和针片状含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禁止进场卸车。
(2)对碎石压碎值、磨耗度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进场。 2.6混凝土外加剂
(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以上材料,必须严格核实质量证明书与实物是否一致。 (2)产品标志必须符合要求,包装或产品上必须印有商标。
(3)出厂的袋装外加剂批号、生产厂家;日期必须打印清楚,发现不符合要求时,按退货处理。
2.7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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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批材料进场时厂家应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粉煤灰出厂检验合格证应标明:厂名和批号;合格证编号和日期;粉煤灰的级别和数量;质量检验结果;检验机构与人员。
(2)粉煤灰不得含有凝固团块和其它杂质。
(3)干湿粉煤灰都可以使用。但湿粉煤灰的含水量不宜超过30%。 (4)对粉煤灰进行细度、烧失量、比表面积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进场。
以上所有材料内容符合要求后,施工单位和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检验频率和检验项目对进场的材料进行试验检测。
3、每种品牌或厂家的工程材料第一批进场前,项目管理公司必须参与抽查验收。原材料进场后,项目管理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应随机进行抽查。
第四章 施工中材料的管理
1、总监办、施工单位须派监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对供应的材料质量进行控制。专业技术人员每天负责控制集料含泥量、粉尘含量、杂岩含量。发送每车材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要求对运送到场的每车集料必须核对是否经料场监理人员签字,核对运输车号无误并检查材料规格合格后方可卸料,料源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材质试验检测,对进厂的材料每批按规范规定的频率检查有关指标。当材质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全面的材质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3、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当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随即进行试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应经常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其他料场不合格材料等。
4、项目管理公司、总监办巡查人员发现正在使用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首先将该材料全部清除出场,责令施工、监理单位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已使用该批材料施工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跟踪检验,根据检验结果作出处理,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并依据质量管理规定对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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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材料试验资料的管理 1、材料试验台帐的建立与管理
1.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信息齐全的各种原材料的进场台帐和试验台帐,台帐上必须注明该批原材料的进场日期、品种、数量、批号、质量检验结果、使用部位等信息,同时将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归档妥善保管。
1.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总监办试验室应将各类试验检测资料按不同类别分别建立台帐。
2、材料试验检测资料管理
1.1试验检测表格由项目管理公司会同总监办制定统一格式,并明确填写内容和填写方法。
1.2各类试验检测的报告及试验记录,均应按不同类别和试验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1.3各类试验检测资料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签字齐全,不准代签,表格的填写字迹要清晰,并不得涂改。
1.4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的原材料试验检测资料予以整理保存,具备归档条件的要及时归档。
第六章 罚则
1、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料源管理规定擅自进场采购范围之外的材料,责令施工单位将材料清理出场,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2-10万元。
2、监理工程师未履行监理职责,擅自批准施工单位使用选定范围之外的材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对监理单位罚款1万元。情节严重,对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责任人清除出场并处罚监理单位1-5万元。
3、施工单位不按照规定程序和频率对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测,不及时通知总监办和项目管理公司对原材料进行检验的,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万元。
4、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无故不能及时到场对原材料进行旁站检验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1000元;因此对工程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责任人清除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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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单位或监理人员弄虚作假、编制虚假原材料试验检测资料的,一经发现对施工单位罚款5万元,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对监理单位罚款1万元,对监理责任人罚款1000元。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照要求建立原材料进场台帐、试验台帐,试验检测资料不能及时整理归档,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万元,对监理单位处罚5000元。
第七章 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PPP工程项目所有参建单位。 2、本办法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 设备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PPP项目工程设备的管理,加强对工程设备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和运营质量,根据PPP项目和合同文件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PPP项目设备采购选型、安装、调试、运营管理。 第二章 设备的选择与评价 1、设备选型应考核的因素。
选择设备应在确保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实用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以做好设备的技术效益、投资效益评价。
(1)设备的规格、功能、精度、效率等。
(2)设备的能源消耗情况、安全性能、环保性能、维修状况等。 (3)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及付款方式等。
2、设备选型调查工作的实施。
(1)调查时,应选择多家设备供应商,通过关键参数、因素对比确定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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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例如通过检测来检验设备供应商的产品适用性、可靠性。
(2)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情况,报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经批准后实施采购。
第三章 设备采购、建造 1、确定设备采购价格。
由设备采购小组根据经过批准的选型方案,进行价格谈判及付款方式的确定工作。
2、采购审批权限。
所有的的设备采购,先由总监办审核,由项目管理公司审批。 总监办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驻厂建造监理工作。
3、设备监造的主要工作事项:负责设备监造的人员要详细记录监造、检验情况,并向供应商索取需要的技术和相关资料存档;要严格依据合同条款,确保设备质量和按期交货。
第四章 设备安装 1、设备到货验收。
设备到现场24小时内,总监办应会同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设备使用单位、项目管理公司共同做好开箱检查、现场清点工作。
2、开箱检查的步骤及内容。 (1)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
(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他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3)检查设备有无锈蚀。 (4)核对实物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5)开箱检查过程中做好检查记录。 3、设备的安装
设备安装原则上由生产厂家负责,项目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设备安装所具备的各项条件,总监办负责现场设备的安装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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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设备试运行
1、设备安装到位后,经安装调试后由项目管理公司组织进行试运行或联合试运转。
2、试运营期结束后,施工、设备生产安装、监理、项目管理公司进行竣工验收,并向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章 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PPP工程项目。 2、本办法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篇 项目合同管理
第一部分 合同履行管理
第一章 总则
1、合同履行管理是指项目管理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为保证合同所约定各项义务的全面完成及各项权利的实现,以合同分析成果为基础,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和纠正的管理过程。
2、合同履行管理包括合同交底、合同跟踪与诊断、合同争议及违约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交底
1、合同交底是指项目管理公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召集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做出解释和说明的基础上,通过对合同主要内容解读和分析,使大家熟悉合同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合同责任、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能树立大局观念,工作围绕履约理念,保持高度协调一致。
2、合同交底的第一层次是项目管理公司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主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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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交底,第二层次是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主要合同管理人员分别组织设计小组、总监办、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进行合同交底。
3、合同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设计(施工)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关键事项、注意点。 (2)、工期要求。
(3)、合同总价及清单价格分析。
(4)、计量支付与变更设计、索赔条款分析。 (5)、相关事件搭接关系。 (6)、责任界限划分。
(7)、质量、进度、费用(成本)责任和法律后果。
4、合同交底应当在设计(施工)开始前进行,以保证合同条款在实施过程中的贯彻落实。
第三章 合同跟踪与诊断
1、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公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成立专门小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合同履行跟踪与诊断,一旦发现合同履行异常,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处理措施。
2、合同跟踪的依据主要有:合同内容、合同分析成果、工程资料和报告、现场情况。
3、跟踪对象有:具体合同事件、实施的项目、项目管理公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实施中的重大质量、进度、费用问题等。
4、合同跟踪小组或人员发现合同问题后,应当立即进行合同诊断,其主要内容有:产生问题或偏差的原因分析、产生问题或偏差的责任分析、下一步发展趋势、是否需要采取措施等。如需要采取措施,应立即向项目管理公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报告。
5、合同问题或偏差处理措施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6、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组织者,应对项目合同管理进行总控,即可通过管理网络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合同问题或偏差进行直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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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争议及违约处理
1、项目管理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之间有合同争议或一方有违约事件时,应先本着友好协商精神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其中任意一方可以书面提请行政主管部门或争议调解委员会、监理单位予以调解。行政主管部门或争议调解委员会、监理单位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与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争议调解书,在规定期限未提出异议,双方应认真执行。
3、调解不成,双方中任意一方可根据合同约定或按照法律规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期间,监理单位有资格、有义务作为证人,向仲裁机构或提供与争议有关证据。
4、合同争议与违约的解决应以事实为根据,以合同条款、法律条款为准绳,公平合理解决。
5、争议或违约问题处理过程中,设计、施工单位不能停止工作。 第二部分 工程分包管理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做好的PPP项目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对设计、施工分包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设计、施工分包分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3、设计、施工单位不得将项目主体设计、施工任务分包给分包单位,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4、设计、施工分包必须得到项目管理公司批准。 第二章 专业分包管理
1、设计、施工专业工程分包是指设计、施工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本身不具备设计、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设计、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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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施工专业工程分包应当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择分包单位。
3、分包工程开工前,设计、施工承包单位应当将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料报总监办审查,总监办审查合格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批,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内容有:
3.1分包单位基本情况。
3.2分包单位资质、业绩、经验、技术实力、财务能力。 3.3拟分包内容和范围,分包费用占合同价的百分比。
3.4专职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批准后,设计、施工单位与设计、施工专业分包单位签订设计、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当在质量、安全、进度、成本、信息、组织、合同等方面加强对分包人的管理,并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向项目管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分包单位在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出现不能满足项目管理公司要求或项目总体要求时,设计、施工承包人应当加强干预、管理。
6、设计、施工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专业分包合同的监管,如发现分包单位不能切实履行合同时,应当责成设计、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保证专业分包合同履行,必要时可以重新指定分包单位,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第三章 劳务分包管理
1、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2、劳务分包分结构劳务分包、装修劳务分包、综合劳务分包三种类型。 3、施工单位应当通过适当方式选择劳务分包队伍。 4、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4.1劳务分包队伍资质满足劳务分包要求。 4.2劳务分包队伍能力满足劳务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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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劳务分包队伍业绩表明胜任劳务分包要求。 4.4劳务分包队伍财力满足劳务分包要求。
5、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当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6、施工单位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送总监办报备。当劳务分包合同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总监办应加以干预。
7、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好劳务分包队伍做好劳务工作,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劳务费用,对劳务分包单位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
8、项目管理公司、总监办应当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管,发现有违反劳务分包合同问题时,应加以干预,必要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单位进行处罚。
第三部分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
第一章 总则
1、为统一和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立项和审批管理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现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2、设计变更的含义是指对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作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的变更和数量的调整。本制度设计变更是指自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和完善等活动
3、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所涉及的平纵线形、结构、型式、工程数量、规模、质量标准及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和尺寸等的变更。
4、本制度主要对设计变更立项和审批的程序、申报材料、时间等做出规定,其他相关内容严格按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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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设计变更原则
1、设计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并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在确保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在控制或降低工程造价、有利于工程质量提高、加快施工进度、有利于工程管理、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等方面有显著效果时,方可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变更和完善。
3、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发布设计变更通知,其余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设计变更通知。
4、设计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必须以书面为准,任何口头指令一律不作为承包人现场实施的依据。有时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通知,但口头指令须经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擅自实施者自负。
5、对未经立项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实施;对未经批准变更数量和变更金额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办理工程支付。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对任何设计变更申报及批复均以书面为准。设计变更图表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
6、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进行设计变更: 6.1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省土地。
6.2由于规划调整、需求和功能变化,建设环境变化,必须变更设计方案。 6.3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投资得到控制,有利于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6.4由于自然灾害、文物、地质等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必须变更设计方案。
6.5投资得到控制,有利于提高使用寿命或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低的。 6.6投资得到控制,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功效和增进技术进步。
6.7施工图设计差、错、漏及设计明显不合理,或存在设计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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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由于业主要求以及法规变化,导致工程规模、数量、标准发生变化的
第三章 设计变更分类
1、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重要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发生变化,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其他设计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1.1以下设计内容发生变化而引起的工程设计变更为重大设计变更: 1.1.1工程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
工程等别、主要建筑物级别、抗震设计烈度、洪水标准、除涝(治涝)标准的变化。
1.1.2总体布局、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筑物场址的变化; 工程布置、主要建筑物型式的变化; 主要建筑物基础处理方案的变化;
主要建筑物边坡处理方案、地下洞室支护型式或布置方案的变化; 除险加固或改(扩)建工程主要技术方案的变化。 1.1.3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料场场地的变化;
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案和工程总进度的变化。
1.2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影响较小的局部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物结构型式、设备型式、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等方面的变化为一般设计变更。
1.3涉及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和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等方面较大变化的设计变更,应征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部门的同意。
第四章 设计变更的职责和权限
1、设计变更按权限管理,实行业主、项目管理公司和总监办三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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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主的职责和权限 2.1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
2.2负责需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申报工作。 3、项目管理公司的职责和权限 3.1负责设计变更初审;
3.2负责将经初审的设计变更向业主报审。 4、总监办的职责和权限
4.1对承包人申报的设计变更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项目管理公司。 4.2负责签发设计变更通知。 4.3督促承包人组织实施设计变更。 第五章 设计变更的立项程序 1、设计变更立项报批程序
鉴于PPP项目的特殊性,所有设计变更需报业主同意后方可执行。 1.1由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由项目管理公司下发设计变更图纸,交由总监办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下发施工单位执行。
1.2由项目管理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经征求设计单位同意后组织申报材料附图纸、设计变更立项申报表报业主;同意后由项目管理公司交总监办下发设计变更通知予以执行。
1.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由其组织申报材料报项目管理公司先审核再由项目管理公司报业主,同意后交总监办下发设计变更通知予以执行。
1.4由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承包人以承包人申报表或其他书面报告(承包人申报表不适用时)上报变更方案,总监办接到承包人的设计变更申请后,提出初审意见表(工程监理报告单)上报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审核同意后附设计变更立项审批表将设计变更申报材料报业主,业主进行复审同意后,由项目公司交由总监办下发设计变更通知予以执行。
1.5总监办提出的变更申请,统一由承包人申报立项,立项审批程序同1.4。 1.6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立项申请应包括:
(1)承包人申报表,由承包人填写,表格中应写明变更的原因、工程名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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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名称、预计变更金额等内容);
(2)总监办工程监理报告单(由总监办填写),包括对设计变更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情况等内容;
(3)设计变更说明,包括对设计变更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情况等(由设计变更提出人出具);
(4)设计变更的设计方案(含草图)及原设计相应图纸; (5)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对照清单和费用估算文件; (6)其它相关设计变更说明(含变更依据材料)。
1.7由项目管理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立项申报材料应包括: (1)项目管理公司设计变更立项申报表
(2)设计变更说明,包括对设计变更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情况等(由设计变更提出人出具);
(3)设计变更的设计方案(含草图)及原设计相应图纸; (4)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对照清单和费用估算文件; (5)其它相关设计变更说明(含变更依据材料)。
1.8业主批复设计变更立项后,业主书面通知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交由总监办书面下发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人。
2、设计变更立项的编号
为了便于统计与档案管理,所用表的编号应连续且不应重复 3、设计变更立项的办理时间
总监办对承包人上报的设计变更立项资料应自收到之日起5天内审查办理完毕,项目管理公司应在收到总监办初审资料后转交设计代表审核,设计代表3天内审核结束提交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在14天内按审批权限审核批复或提出审核意见后转报业主。设计变更立项审批程序及审批时间见附表。
4、设计变更立项批准后,项目管理公司计划处起草书面通知经项目管理公司领导审签后通知总监办,总监办根据项目管理公司意见书面通知签发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人并报备项目管理公司,承包人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后方能实施。
第六章 设计变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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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变更报审程序
1.1承包人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后,组织编制设计变更报审资料,以设计变更报审表(和变更单价申报表,如有单价变更)上报总监办,
1.2总监办对承包人上报的设计变更报审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变更指令和设计变更审查表,内容不合理的或者资料不规范的直接退回,不予上报;初审合格后再上报项目管理公司。
1.3项目管理公司计划部对总监办初审上报的设计变更报审材料进行登记、签收(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退回,不予签收),填写设计变更审批表,送设计代表、项目管理公司工程部提出意见,再由计划部提出意见后报报项目管理公司领导审核后报业主审批。
1.4设计变更由业主审批后正式生效。 2、设计变更报审材料的编报要求
2.1设计变更报审材料统一由承包人一式四份编制上报,设计变更的编报应按一个“设计变更通知”为编报单元,将由本变更通知所发生的相关增减工程量全部包括在内,一次报审。承包人上报的设计变更报审文件应规范、完整,理由充分、依据齐全,且编号正确、连续。同时应附有以下资料
(1)总监办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 (2)设计变更新、旧图纸;
(3)详细的工程量增减及该设计变更工程造价的增减总额等资料; (4)有合同外单价项目分项预算文件。
2.2为了便于统计与档案管理,所用表的编号应连续且不应重复,编号规则同前。
3、设计变更审核 3.1变更工程量审查
(1)变更工程量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以及国家、行业相关计量管理规定审查。 (2)应坚持“一查、二核、三审”机制,申报材料要有明确的计算公式及推导过程,确保不漏不重、无差错。
(3)对隐蔽性工程数量,项目管理公司、总监办应严格按照行业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规定现场核查。对因地质变化等项目引起的设计变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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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除按规定的正常现场核实手续外,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测单位,提供地质钻芯取样分析详勘资料,且必须经原设计单位书面认可后方可确认。
3.2设计变更新增项目单价审查
(1)新增项目单价审查要严格执行合同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处理原则。 (2)新增项目单价申报材料必须要有完备的计算推导过程,严格履行复核、审核制度,实行责任制,确保审核过程清晰,有据可依。
(3)新增项目单价审核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原合同或本项目其他合同已有的适用此项变更工作的单价或价格,应作为新增项目单价审核的首要依据(原合同列首位);如原合同没有适用项目单价,则可考虑利用相近项目单价进行调整;如原合同既无适用的的单价,又无相近项目单价,则由承包人、监理人、项目管理公司共同协商一个单价,此时原合同中增(降)价幅度应作为重新核价的基础。
2)对原合同价格不得随意变动,除非该单项工程涉及的累计变更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且在该单项工程下实施的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原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25%,同时原合同中该项目的单价不合理时,方可考虑对单价进行调整,但仅调整超出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单价,原合同相应的工程量单价不变。
3)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对设计变更新增项目单价进行审核后报业主批准。 3.3项目管理公司工程部负责工程数量的审核,计划部负责对新增项目单价和总费用的审核。
4、设计变更的办理时间
承包人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在10天内申报变更,总监办自收到之日起7天内审查办理完毕,项目管理公司收到总监初审资料后转交设计代表审核,设计代表应在3天内审查完毕后提交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14天内按审批权限审核转报业主批准。对有合同外单价或单价调整的设计变更,上述时限可适当延长。
5、为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严格控制技术标准和工程造价,对设计变更应尽量做到提前、预先进行,原则上下一道工序开始实施后应停止办理上一道工序的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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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批复后的设计变更报审材料,由项目管理公司留存一份,返还给承包人和总监办各一份。
7、设计变更文件,是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设计变更应在变更指令下达后,将所需报审资料、批准文件、技术图表、有关协议等资料汇总装订成册。为便于管理,总监办、承包人应对设计变更文件分标段归档,对表应单独存档。
第七章 设计变更的审计与监督
1、设计变更的内容及费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对设计变更审批的合理性、准确性及费用的审查,业主及审计部门将组织会审,对不合理的部分拥有否决权,上述有关审查文件将作为计量支付的最终依据。对设计变更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有:
(1)变更依据是否成立。 (2)变更技术方案是否合理。 (3)变更程序是否规范。 (4)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5)变更数量和金额是否准确。 (6)变更执行情况。
3、为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变更漏报、漏审等现象,及时了解设计变更的动向,实行设计变更月报统计制度,每月统计一次办理好及未办理好的变更,对未办理好的变更限时办结。
3.1承包人在每月20日前填报设计变更立项汇总表、设计变更汇总表,上报总监办;
3.2总监办填写完设计变更立项汇总表、设计变更汇总表后,随监理月报一起上报项目管理公司;
3.3报表由专人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应提交电子文件; 3.4每月上报报表时,与项目管理公司核对上月设计变更立项、审核和批复情况。
3.5项目管理公司每月在项目月报中向业主报告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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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1、本规定由工程项目公司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篇 项目资金管理
第一部分 工程资金计划管理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加强PPP项目的工程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金,减少资金沉淀和缩减贷款时间,提高投资效益,减少利息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2、工程资金计划是指工程相关方根据工程建设需求对工程项目总体资金需求和年度资金需求安排。
3、工程资金计划按时间可分项目总体资金计划和项目年度资金计划;按工程相关方不同,可分为项目管理公司资金需求计划和承包人(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和设备制造安装单位)资金需求计划。
4、项目管理公司资金需求计划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项目征迁及建设管理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费用和预备费四部分,承包人资金需求计划只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
5、资金使用计划表达方式有资金使用计划表和时间-投资累计曲线等形式。 6、项目管理公司每年应将资金使用计划落实情况和调整纠偏情况编入年度工作报告和项目完工报告向公司董事会、业主报告。
第二章 承包人资金使用计划
1、承包人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目的主要是为项目管理公司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安排项目总体资金和年度资金提供依据,以确保工程顺利开展。
2、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当根据投标报价及工期要求、施工计划提出总体资金使用计划,为项目管理公司编制初期控制性总体资金使用计划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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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项目开工之前,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合同和实际情况编制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审查,其中包括项目总体资金使用计划,该资金使用计划比投标资金使用计划更符合实际,经总监办审核,报项目管理公司批准后,为项目管理公司编制可操作性总体资金使用计划提供依据。
4、在承包人项目总体资金使用计划经项目管理公司批准后以及每年年初,承包人需根据总体使用计划和年度进度计划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在总监办审核并经项目管理公司批准后,作为项目管理公司编制项目管理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准备项目年度资金的依据。
5、承包人总体及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应依据施工合同、进度计划、现场实际编制,并根据设计变更情况予以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承包人应据此进行施工组织,合理安排工、料、机进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第三章 项目管理公司资金使用计划
1、在项目投资投标时,应根据投标报价和总工期、总体进度计划提出初步总体资金使用计划,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
2、在项目投资中标并成立SPV公司后,项目管理公司应根据项目投资投标报价、初步资金使用计划、承包人投标资金使用计划、施工组织设计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合理编制符合实际的总体资金使用计划,作为安排项目总体资金和向银行贷款依据,在经业主批准后,作为安排项目筹资、安排资本金、银行贷款的依据。
3、在项目管理公司总体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和每年年初,项目管理公司依据经批准的项目总体资金使用计划和承包人上报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合理编制项目管理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经业主批准后,作为安排年度资金和筹备当年向银行贷款的依据。
4、项目管理公司总体、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应根据项目管理公司和承包人的总投资、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总体及年度进度计划安排,并随实际情况变化和设计变更情况调整,但原则上不能超过项目投资合同,并尽量减少项目贷款利息,以保证项目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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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资偏差分析及纠偏措施
1、项目投资偏差是指项目总体(年度)建设过程中,将项目实际投资与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值进行比较发现偏差,进而采取措施加以控制,以实现项目控制目标,其主要分析指标有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两种。
1.1投资偏差是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之间偏差,以查找总体(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与实际使用的偏差原因,以便进行纠偏,防止投资失控。
投资偏差=已完(年度)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年度)工程计划投资 1.2进度偏差是是指拟完(年度)工程计划投资与已完(年度)工程计划投资之间偏差,以表示进度快慢,以便调整施工进度。
进度偏差=拟完(年度)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年度)工程计划投资 2、投资分析的方法有横道图法、表格法和曲线法,投资分析有局部偏差和累计偏差分析,累计偏差分析要以局部偏差为基础,以分析局部偏差原因解决局部偏差问题保证累计偏差的减少,但解决累计偏差综合措施应使局部偏差减少。
3、解决偏差措施应从分析偏差原因如主观原因、客观原因、设计原因、施工原因等方面入手,采取针对性措施。
3.1主观原因主要指业主和项目管理公司原因,包括前期规划考虑不周,投资组织落实不力,前期报建手续不全,资金支付不及时,施工矛盾协调不到位等。
3.2客观原因主要指国家调整,人工、材料价格上升,地质、自然灾害,社会等因素。
3.3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出现重大失误和漏项,图纸和变更提供不及时等。 3.4施工原因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工艺、工序、进度安排不当、出现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原因。
4、纠偏措施应包括组织、经济、技术、合同措施,综合性解决资金使用计划偏差原因,保证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实施。
4.1组织措施包括落实投资控制的机构和人员,明确任务、分工、权力、责任、工作流程等。
4.2经济措施包括事先优化设计以减少变更,及时调剂资金、及时拨付工程款,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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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技术措施包括对不同技术方案技术分析,采用“四新”技术,选择质量高、效益好、投资省的技术方案和措施。
4.4合同措施包括加强合同跟踪、管理,减少合同纠纷和费用索赔。
第二部分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PPP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的管理,规范计量支付程序,使计量支付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依据国家、行业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计量支付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的建设管理模式,制定本制度。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管理公司负责监管投资的PPP工程项目。 3、计量支付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和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1、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计量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对总监办的计量工作进行管理,负责纠正不规范的计量行为,按照合同规定追究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责任,负责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费用。
2、总监办根据项目管理公司相关文件和合同规定,负责日常计量工作;负责对承包人填报的计量文件进行签认。
3、承包人负责提请工程中间验收和计量申请、工程支付申请,负责对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对验收与计量支付资料质疑进行解释,负责提取工程款。
第三章 工程计量相关规定 1、工程计量程序
1.1施工单位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填报《中间检验申请单》,向总监办申请工程计量。
1.2总监办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照设计图纸现场测量的已完工程量,填写《工程计量表》,并在计量前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参加。如承包人未按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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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认可计量。但总监办未通知承包人参加的,计量无效。
1.3如总监办未能在7天内进行计量,则从第8天起,视同认可承包人在计量申请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作为支付依据。
1.4对承包人计量申请中超出图纸、工程量清单数量范围工程量不予支付,对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1.5项目管理公司工程部在支付前,对计量工程量进行进一步复核。如发现有差错,应退回总监办重新复核。
2、工程计量范围
2.1工程计量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预付款或工程变更指令中增补的项目。
2.2工程实行总价或单价承包办法,总价承包或单价承包工程量按照工程进度每月支付一次。
3、工程计量依据
工程计量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行业工程计价规则、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指令、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质量合格证书、联测记录、现场签证和其它相关资料。
4、计量原则
4.1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进行计量。 4.2计算口径要一致,避免重复列项。 4.3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4.4工程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4.5工程的各种试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且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分项工程未经检验合格,不予计量。
4.6计量数量必须是实测资料的计算结果,可以根据施工图纸标注的设计尺寸进行准确计量的项目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包干项目除外。
4.7设计变更工程无变更指令的不予计量,无变更指令的不予支付。 4.8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将不另行计量支付。
4.9当清单数量与实际完成数量不相符时,承包人应申报变更,经批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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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批复的调整数量和单价进行支付。
4.10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支付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总监办可应承包人的请求增加或减少支付的次数。
4.11如果月支付款项经扣留和扣回后的款项少于合同价的2%,该月不予支付,上述款项将按月结转,直至累计应支付款项达到以上限额(如合同另有规定,按合同执行)。
4.12当承包人出现法律诉讼或其他纠纷,执法机关通知项目管理公司进行资产保全等措施时,项目管理公司将依法配合。
4.13计量支付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质量义务,即使承包人获得了计量确认后的付款,但其质量义务并未解除。
4.14建立计量支付台账,汇总已计量的数量,如超清单,暂停办理支付,待核实确认计量无误,且修正清单后再办理支付。
5、工程计量方法均摊法、凭证法、估价法、断面法、图执法、分解计量法。 第四章 现场工程签证管理
1、现场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由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公司、业主单位共同签署的,用以证明施工中发生某些特殊情况需要的零星工程、零星用工、料、机数量的证明材料。
2、现场签证管理必须坚持“先签证、后施工”的原则。 3、现场签证签证的主要内容:
3.1施工现场发生的,与工程主体施工无关的工、料、机使用。 3.2与永久工程无关,不包含在施工图中的零星工程。 3.3新增的临时设施项目。 3.4基础开挖等隐蔽工程签证。
3.5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人员、机械窝工产生的经济损失。
3.6因承包人失误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出具的经甲方、总监办同意的技术补救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签证。
3.7甲方失误造成乙方技术补救的现场签证。 3.8合同约定必须签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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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对现场工程签证要严格控制,同时对必须的现场工程签证要严格审核,防止滥用现场签证制度。
第五章 联测规定
1、现场联测工作是重要计量项目计量的基础工作,由总监办负责组织承包人、设计单位、项目管理公司、业主单位共同进行。
2、联测程序 2.1申请
承包人做好准备工作,提前48小时向总监办提出联测申请。 2.2条件审查
总监办负责检查承包人为联测准备的条件,并组织联测工作。 2.3记录
联测记录必须在现场由参加联测的各方代表签署。参与联测各方留存一份。承包人应在联测的现场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完成联测成果的编制。联测成果文件包括:联测的前期准备、联测小组构成、联测过程、联测记录、工程现场照片和其它有关资料等。
2.4成果审定
总监办应在收到承包人编制的联测成果后,24小时内完成审查工作,报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应在收到总监办报送的审查意见后24小时内完成联测成果的审定。
第六章 工程款支付管理
1、工程款支付分日常支付、工程交工结算支付、工程竣工决算支付,其中日常支付分工程量清单内支付和工程量清单外支付两种。
2、工程量清单内支付主要是对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内并已计量的工程实体数量的费用进行支付,支付时间从承包人申请到工程款支付应在28天内支付完毕。
2.1工程量清单内支付程序为:
2.1.1承包人依据变更设计指令、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工程计量表》,编制《计量支付汇总表》、《合同工程月计量申报表》报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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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总监办接到《计量支付汇总表》和《合同工程月计量申报表》后,须在7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填写《工程支付证书》上报项目管理公司。
2.1.3项目管理公司接到《工程支付证书》等计量资料后,于7日内审核完毕,报业主单位审核后,填写工程支付单下发至承包人、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财务部。
2.1.4承包人接到工程支付单后,于14日内到项目管理公司支取工程款。 2.2工程计量不能超过工程量清单数量,如发生工程变更,应当在完成边设计及变更设计手续并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后方能计量。
2.3工程计量控制措施一般有::
2.3.1校核施工图设计数量。在施工图下达后90天内,总监办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施工图设计中的工程数量进行校核,形成书面文件,报项目管理公司审定。
2.3.2确定重要计量项目的控制数量:
2.3.2.1重要计量项目主要包括清除淤泥或其它不适用材料、回填、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和其它需要启动特别程序的项目。
2.3.2.2清除淤泥或其它不适用材料、回填控制数量的确定:依据联测成果和施工图纸,按照每个工点单独确定清除淤泥(或其它不适宜材料)控制数量。
2.3.2.3土石方开挖数量控制:依据联测成果和施工图纸,按照每个工点单独确定控制数量。
2.3.2.4土方填筑数量控制:依据设计图纸或联测成果,按照原地面以上填方和原地面以下填方分别确定控制数量。对河(沟)塘土方填筑,按照每个工点单独确定控制数量。
2.3.2.5职责:对于重要计量项目的控制数量,由总监办负责组织联测和计算,设计单位负责审核,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审批,承包人负责相关配合工作。
2.3.2.6成果和资料:对于各计量单元的控制数量,作为设计变更工作的依据和调整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3.2.7计量和支付:对于清除淤泥或其它不适用材料、回填和原地面以下土方填筑,实行按控制数量总量包干,一次支付;对于土方开挖和原地面以上土方填筑,实行总量包干控制,分期计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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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变更工程量清单:总监办会同设计单位按照设计变更管理实施制度的规定,提出工程量清单变更意见,上报项目管理公司和业主批准执行。
2.3.4编制工程量现清单。根据中标工程量清单和审批的设计变更指令,总监办在每月20日前完成工程量清单的调整工作,形成最新的《工程量现清单》报项目管理公司核备,作为工程计量申报的控制依据。
3、工程量清单外支付包括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保留金、暂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1开工预付款
开工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但一般遵循以下规则: 3.1.1开工预付款的支付
为保证承包人在开工后正常进场,在承包人向项目管理公司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和开工预付款保函后,项目管理公司应支付给承包人总量为合同价一定百分比的开工预付款(按招标文件规定,一般为10%)。
该开工预付款在承包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和开工预付款保函后,项目管理公司即可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在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进场开工,并经总监办确认后,项目管理公司支付给承包人余下的30%开工预付款。
3.1.2开工预付款扣回
在支付证明总价超过合同价格的30%后的下一个支付证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工期不足6个月的,开工预付款在合同工期结束前一个月内扣完。
3.2材料预付款
材料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但一般遵循以下规则: 3.2.1材料预付款支付
对钢材、水泥、柴油,经总监办按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同意进场,并已到达工地,承包人妥善保存,且承包人已出具上述材料费用凭证和付款单据,项目管理公司向承包人支付上述材料到现场总价的70%的材料预付款,计入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在工程预计完工前三个月,将不再支付材料预付款。
3.2.2材料预付款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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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预付款在材料用于工程实体,并经检验合格予以计量支付后扣除。 3.3保留金
保留金从第一次支付开始,按每期支付证明总价的10%扣留,扣留总额至变更后的合同价的5%为止。在整个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14天内,返还全部保留金。
3.4暂支付
为了加速承包人的资金周转,加快工程进度,对于个别工程量大、检测周期长的清单项目,在全部实体工程按规定的施工工艺完成后,检测报告出来之前,旁站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有质量问题,且附有中间检验申请单,承包人可先按工程实体70%的比例申报计量支付。待该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结束以及检测报告完成后,再计其余的30%。
具体项目有:预制砼相应项目的钢筋工程按同比例计列。 3.5工人工资保障金
为规范工资支付制度,保障农民工权利,在合同执行期间,项目管理公司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每年春节后第一个月,视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4、工程交工结算支付
4.1在工程交工(法人)验收完成并签发工程交工证书后14天内,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工程计量汇总资料设计变更资料,计算工程总工程量工程款,扣除已计量工程款和5%保留金,其余资金通过填写交工结算申请报总监办。
4.2总监办接到交工结算申请后,于14天内审核完毕,填写《工程交工结算支付证书》报项目管理公司。
4.3项目管理公司接到《工程交工结算支付证书》等资料后,于14天内审核完毕,报业主单位审批后,填写工程支付单下发至承包人、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财务部。
4.4承包人接到工程支付单后14天内支取工程交工结算款。 5、工程竣工决算支付
5.1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完成并下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14天内,承包人工程竣工决算申请书报总监办,申请拨付缺陷责任期发生的剩余工程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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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金。
5.2总监办接到工程竣工决算申请书后,于14天内审核完毕,填写《工程竣工决算支付证书》报项目管理公司。
5.3项目管理公司接到《工程竣工决算支付证书》等资料后,于14天内审核完毕,报业主单位审批后,填写工程支付单下发至承包人、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财务部。
5.4承包人接到工程支付单后14天内支取工程竣工决算款。
6、对承包人的所有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和计量批复费用等均应通过计量支付办理,一般情况下不再采取其他方式付款或借款。预付款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扣款必须按合同规定足额扣回,禁止发生超付款现象。
第七章 计量支付的有关要求 1、承包人的计量支付应设专人负责。
2、承包人的计量支付申请资料,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基本表格及用表说明》进行,编制“财务支付月报”及“工程计量支付月报”,二者单独成册,财务支付月报一式六份,业主、项目管理公司计划部、工程处、财务处、总监办、承包人各留存一份,工程计量支付月报一式三份,项目管理公司、总监办、承包人各留存一份。
财务支付月报由E表组成,工程计量支付月报由相关A表、B表组成,必须附齐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中间检验申请单》或《工程检验认可书》(属特殊规定的除外),工程计量表应附有简图、详细的工程量计算过程和说明,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3、工程计量支付报表填写内容要准确规范,表格齐全。 4、资料填报要求:
4.1所有计量的序号、单位和精度必须与工程量清单细目保持一致。 表中量纲精度要求:
A:长度(米)、面积(平方米)、面积(公顷)、体积(立方米),上述量纲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B:长度(千米)、面积(千平方米)、体积(千立方米)、重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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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量纲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C:重量(千克),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D:货币(元)要求保留整数位,单价要求小数点后二位。 4.2填写表格数字一律应用计算机填写,不得涂改。
4.3表格重复份数可以复印,但表中签字(或盖章)不得复印,必须逐张填写。
4.4注意报表的保密性,不得将报表丢失或复制给其它单位、个人。 4.5报表必须按规定时间报送,确保计量支付工作的正常进行。 5、装订要求 5.1财务支付月报 按照E表顺序装订 5.2工程计量支付月报 5.2.1合同工程月计量申报表 5.2.2计量支付数量汇总表 5.2.3工程计量表 5.2.4工程检验认可书 5.2.5中间检验申请单 5.2.6工程报验单
如果承包人或总监办在办理计量支付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项目管理公司将退回补办,直至符合要求,方予办理。
6、计量支付上报时间要求
6.1每月25日之前,承包人应将计量支付申请资料报总监办审核。 6.2总监办在收到计量支付申请资料7日之内把承包人的申请资料和总监办审查意见同时上报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处。如有问题应立即退回重办,以保证按有关规定及时计量支付。
6.3项目管理公司工程部工程管理处在收到计量支付申请4日内审查完毕送交工程部计划处。
6.4项目管理公司工程部计划处在收到计量支付申请3日内审查完毕,然后报项目管理公司领导审签下发承包人、总监办、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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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承包人在14天内完成工程款支取工作。
6.6各单位、部门需严格遵守时间规定,超出时间规定的,下一流程单位、部门可拒收计量支付申请资料,计量支付延至下期,后果由超出时间的单位、部门负责。
7、计量支付资料编号
7.1工程计量支付月报和财务支付月报按“工程名-年-月-流水号”进行编号,例如“×××-20090701”意为×××项目第一期计量,计量时间为2009年7月。
7.2其余附表按顺序编号,如E1-001、E1-002…… 8、计量支付相关资料封面格式见项目工程用表。
9、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对有问题的计量支付申请应立即要求澄清,无法澄清的应及时退回,写明退回的原因。承包人接到退回的资料,应立即按要求予以纠正重报,以保证计量支付的及时进行,延误本期上报计量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10、为尽量避免数据调整,施工单位上报计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每次编报前,要先与总监办沟通。
11、经批准的计量支付作为本期向承包人付款和下期编制计量支付的依据,相关数字应吻合,否则计量支付不予办理。
12、总监办对承包人上报的计量支付的审查应规范整齐,不得草率、随意。 第八章 计量支付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1、计量支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审计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2、总监办应制定计量工作制度,建立自查自纠机制,加强计量工作管理。 3、项目管理公司应定期对总监办的计量工作进行检查,纠正总监办在计量工作中的错误行为,追究相应责任。
4、业主通过内部审计、巡查等方式对计量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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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则
1、本制度相关规定如与招标文件或合同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或合同为准。 2、本制度工程项目公司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部分 工程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由于PPP项目涉及业主、项目投资方、使用方等方面利益,因此,项目建设投资接受业主方外部审计、项目公司内部审计、投资方查询是其一大特点。
2、PPP项目大多为公益项目,业主方外部审计一般由审计部门进行,内部审计一般由项目公司委托社会会计师事务所或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投资方查询一般在投资方认为必须时进行。
3、项目审计分定期、不定期、投资人查询和竣工决算审计四类。 第二章 项目内部审计和投资方查询
1、项目内部定期审计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由项目管理公司组织社会会计师事务所或组织内部财务人员进行,审计内容包括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有无违规使用事项、相关建议等。
2、项目内部不定期审计在项目管理公司自身认为因事有必要审计以及业主、投资人、社会各界存疑要求时进行,审计内容主要针对存疑问题进行具体查实。
3、项目公司在内部审计结束后应将审计报告报送业主、投资人、相关方,如审计发现问题,项目管理公司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4、投资人如对项目管理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有合理存疑时,有权要求对项目管理公司账务进行查询,项目管理公司应当配合。
第三章 项目外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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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外部审计主要有审计部门或由审计部门委托社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2、外部定期审计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审计内容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合资协议、公司章程、资金使用计划及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设计变更情况、存在问题等。
3、外部不定期审计是审计部门按照当地临时安排或因社会反映问题时对专项事项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对专门事项进行查询。
4、项目竣工验收审计是审计部门在项目竣工前对项目投资情况进行最终审计,审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投资协议等依据进行,审计对项目投资的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前期工作费用使用情况、征地拆迁情况、管理费用使用情况、设计变更情况等审计,并确定最终投资额。
5、审计部门应将审计报告报送当地主管部门,抄送项目管理公司。审计中如发现有违规问题,应及时报告业主,并责成项目管理公司进行整改,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九篇 项目资金使用监管财务管理
第一章 总则
1、为确保PPP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现结合PPP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2、监管目的是防止施工单位抽逃工程资金,导致工程不能正常开展。 第二章 监管对象、范围和形式
1、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对象是主体工程合同标段施工单位。 2、工程资金监督管理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公司的各项工程资金。 3、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形式是由项目管理公司、承包人、结算银行(由项目现场管理机构指定的结算银行)三方签订“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确保工程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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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监管职责和内容
1、项目管理公司对工程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1.2建立、完善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1.3组织承包人、结算银行签订“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协议”; 1.4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各项工程款;
1.5审查承包人材料采购、分包工程款的支付等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 1.6每年度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评; 1.7抽查结算银行对工程资金协助监督情况;
1.8负责协调、解决承包人和结算银行由于资金使用等相关问题发生的争议。
2、项目管理公司对工程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2.1承包人是否只在指定结算银行开设工程资金结算户;
2.2承包人是否将承诺的自带资金及其与项目有关的银行贷款资金汇入其在结算银行开设的结算账户;
2.3承包人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 2.4承包人结算帐户资金是否存在抵押、担保行为;
2.5承包人是否执行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相关规定,是否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督促分包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
2.6承包人是否在未经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向上级单位汇缴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费等款项;
2.7结算银行是否及时向项目现场管理机构通报承包人在工程资金使用中的异常现象;
2.8结算银行是否存在无故压票、拖延支付工程资金情况。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1、项目管理公司应定期、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年度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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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人在工程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项目管理公司可采取暂缓工程资金拨付或停止工程资金拨付,要求承包人及时采取相应纠正措施。
2.1承包人转移、挪用工程资金累计50万元以上; 2.2承包人隐瞒开户、私设账户逃避资金监管; 2.3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
2.4承包人的债务纠纷导致冻结(或强行扣划)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资金; 2.5其他违反“承包人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协议”的行为。
3、项目管理公司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考核结果分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3.1未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况的承包人评定等级为“良好”;
3.2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况之一,并及时整改的承包人评定等级为“合格”; 3.3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况之一,未整改的承包人评定等级为“不合格”。 4、项目管理公司可结合实际制订考评细则,每年度将其评定结果纳入对承包人的履约考核范畴。
第五章 附则
1、本办法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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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省档案条例》、《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工程项目。
3、项目档案是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4、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高度重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范畴,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5、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完成。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二章 验收组织 1、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1.1省级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省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或由省档案局书面委托项目所在地市(州、地)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省档案局备案。
1.2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委托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含省级企业,下同)组织验收的项目,由省级主管部门、省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1.3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州、地)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组织,由项目所在地市(州、地)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省档案局备案。
1.4属市(州、地)级和县(市、区、特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由同级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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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2、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
2.1省档案局组织或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省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省档案局、省级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市(州、地)档案局等单位组成。
2.2省档案局委托项目所在地市(州、地)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市(州、地)档案局、市(州、地)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档案局等单位组成。
2.3市(州、地)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市(州、地)档案局、市(州、地)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档案局等单位组成。
2.4县(市、区、特区)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县(市、区、特区)档案局和县(市、区、特区)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2.5凡是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接收单位。
2.6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中应有一名以上熟悉与项目同行业档案工作的档案管理人员。
2.7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9人以下的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
第三章 验收申请
1、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的前提条件
1.1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1.2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
1.3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截止项目档案验收前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1.4完成了项目档案(截止项目档案验收前形成的)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2、项目档案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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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单位有关人员,根据项目档案工作有关要求,依照《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自检。全面自检评分达到合格以上的方可提出项目档案验收。
3、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项目档案验收申请。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包括:
3.1项目档案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3.1.1项目建设概况; 3.1.2项目档案管理概况;
3.1.3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3.1.4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 3.1.5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
3.1.6项目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 3.1.7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3.2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
4、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四章 验收内容
1、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包括: 1.1项目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
1.1.1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切合实际的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
1.1.2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本单位各部门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指导,确保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1.1.3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经过项目档案管理专业培训。
1.1.4项目档案工作纳入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并采取了有效的考核措施。
1.1.5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入合同管理,要求明确,控制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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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有力。
1.1.6按照《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实施意见》要求,完成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
1.1.7保证档案工作所需经费,配备了计算机、复印机及声像器材等必备的办公设备,且性能优良,满足工作需要。
1.1.8采用先进信息技术,实现项目档案管理的信息化。 2、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
2.1项目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符合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及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
2.2项目文件的分类符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3、项目档案的安全保管 3.1设有专门的档案库房。
3.2档案库房采取防火、防盗、防光、防有害生物和温湿度控制措施。 3.3档案柜架、卷盒、卷皮等档案装具符合标准要求。 3.4归档文件材料的制成材料符合耐久性要求。 第五章 验收程序
1、项目档案验收以验收组织单位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
2、项目档案验收组全体成员参加项目档案验收会议,项目的建设单位(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项目档案验收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
3.1项目建设单位(法人)汇报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工作情况; 3.2项目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施工阶段档案完整、准确的审核情况; 3.3项目档案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及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3.4项目档案验收组按照《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对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和评分,形成《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意见书》;
3.5项目档案验收组向建设单位(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宣布档案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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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项目档案,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
4.1对项目档案的抽查比例为:项目档案数量超过1000卷的,抽查比例不得少于15%;项目档案数量在1000卷以下的,抽查比例不得少于20%。
4.2项目档案验收组抽查项目档案时,应认真填写《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预)验收抽查项目档案情况记录表》。
5、项目验收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组织项目档案预验收,项目档案预验收程序与正式验收程序一致。
5.1项目档案预验收形成《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5.2项目档案经过预验收的,项目档案正式验收检查项目档案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从简,主要检查在预验收时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六章 验收意见
1、《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1项目简况;
1.2项目档案工作基本情况; 1.3项目档案验收依据; 1.4项目档案管理评价,包括:
1.4.1项目档案基础管理工作情况评价。 1.4.2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评价。 1.4.3项目档案的安全保管情况评价。 1.5项目档案验收结论:
项目档案验收结论分为三个等级,评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良;评分为70分(含70分)至90分(不含90分)的为合格;评分为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1.6项目档案工作遗留问题。 1.7项目档案工作建议。
1.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名单(签字件)。 1.9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审核意见。
1.10省档案局复核意见(省档案局委托项目所在地市、州、地档案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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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验收时填写)。
2、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请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法人)通报批评。造成档案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3、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作为项目竣工文件收集归档。
4、全省各级档案局应加强对下一级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4.1全省各级档案局在项目档案验收作出验收结论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档案局报送《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意见书》及有关材料。
4.2接受报送材料的上一级档案局发现项目档案验收严重违反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或与项目档案工作事实不相符的,应责令组织项目档案验收的下一级档案局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项目档案验收。必要时,可由上级档案局组成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并提出项目档案验收建议,由原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根据建议重新作出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第七章 附则
1、本实施细则参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进行编制。
2、本实施细则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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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篇 项目验收与移交
第一部分 工程验收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PPP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验收管理,使工程验收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工程验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PPP项目按不同行业采用不同行业验收规定。 2.1建筑工程验收按预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 2,2交通工程验收按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 3、工程验收应以下列文件为主要依据:
3.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3.2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3.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3.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3.5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3.6项目施工合同。
4、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1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4.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4.3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4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
4.5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工程建设做出评价和结论。 5、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应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6、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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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法人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验收应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7、工程项目中需要移交其他行业管理的工程,验收工作宜同时参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9、工程验收应在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结论意见。
10、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管理公司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交。项目管理公司应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检查。
11、验收资料分为应提供的资料和需备查的资料。有关单位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12、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性文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要求制备。除图纸外,验收资料的规格宜为国际标准A4(210mm×297mm)。文件正本应加盖单位印章且不得采用复印件。
13、工程验收所需费用应进入工程造价,由项目管理公司列支或按合同约定列支。
14、建设工程的验收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各项目验收规程
各PPP项目验收规程按照相关行业工程验收规程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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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单位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管理工作,明确单位工程验收职责和流程,规范单位工程验收行为,提高单位工程验收质量和效率,使单位工程验收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依据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工程单元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文件精神编制本细则。
2、单位工程验收,原则上一次验收一个单位工程,当合同项目只包含一个单位工程时,可将单位工程验收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但应同时满足单位工程验收与合同完工验收所具备的验收条件。同时要求验收按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相应要求分别准备,验收证书分别颁发。
3、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验收应通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验收会议,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
第二章 单位工程验收依据
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 2、有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5、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 6、施工合同文件。
7、经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的工程项目划分文件。 8、《工程项目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第三章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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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1单位工程的所包含的分部工程已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分部工程验收时遗留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处理,并通过相关验收。未及时处理的遗留问题已有明确的处理方案,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1.2单位工程所属全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质量结论已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1.3单位工程所有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原材料、中间产品、填筑质量检验、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机电设备的出厂质量证明、进场复检、现场检测资料等)、设计变更资料齐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已统计完成,并通过监理单位复查,签署了复查意见。
1.4单位工程所设计的施工图纸及竣工图纸已按相关规定要求准备完成。 1.5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已完成检查评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1.6施工现场已清理。
2、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须具备的条件
2.1单位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
2.2已经初步具备运行管理条件,需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建设管理单位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订提前使用协议书。
3、单位工程验收资料整理
单位工程验收的备查资料已按《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公司有关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收集整理,并整
编成册,并通过了监理单位复查认可,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初查合格。
4、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 单位工程验收申请
1、施工单位在申请单位工程验收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1组织相关人员对已验分部工程资料进行汇总整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汇编成册。
1.2清理施工图,绘制单位工程竣工图,编写说明并加盖竣工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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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并经监理单位复核签字、盖章。
1.4填报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报监理单位复核,建设管理单位认定并签字、盖章。
1.5整理单位工程中的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记录。 1.6工程质量管理文件。 1.7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
1.8编制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如果该单位工程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施工单位承建完成,可采取:①由承建工作量的一家施工单位统稿,其它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建部分的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内容移交给统稿单位。②由该单位工程承建的施工单位各自编写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建设管理单位决定。
1.9协助外观质量评定小组完成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工作。 1.10填报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单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2.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单位工程验收资料进行检查复核,如发现验收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整编,直至内容完整及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2对施工单位统计的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处理及备案情况进行复查。 2.3整理监理资料。
2.4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2.5与建设管理单位对接,协商相关单位工程验收事宜。 3、设计单位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应完成的工作 3.1完成工程变更统计。 3.2收集整理施工图设计文件。 3.3工程质量管理文件。 3.4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 3.5编制单位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4、建设管理单位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应完成的主要工作
4.1前期工作文件及批复文件,包括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148
文件及相关批复等。
4.2主管部门批文,包括开工报告批复、质量监督申请批复、重大变更批复等。
4.3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4.4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准的工程项目划分资料。
4.5质量评定资料:包括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资料。 4.6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文件。 4.7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 4.8征地移民有关文件。 4.9重要会议记录。 4.10安全、质量事故资料。
4.11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技术标准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12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4.13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时间。 4.14其他档案资料。
4.15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查,各类归档资料是否达到了《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及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
4.16组织质量监督部门、监理检查报验单位工程施工现场清理工作。 4.17对单位工程验收参建单位的建设工作管理报告进行统稿,所有工作报告中工程关键特性指标、数据必须统一。
5、主持验收单位应完成的工作 5.1审查验收资料。
5.2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5.3落实验收人员,确定验收时间。 5.4建设管理单位批复单位工程验收申请。
第五章 单位工程验收的组织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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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单位、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的专家参加。
2、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名(参建单位代表必须经原单位授权委托)。
3、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管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建设管理单位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进行审查复核,满足验收要求后,请示(或协商)主持验收单位,主持验收单位收到建设管理单位验收请示(或协商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批复验收申请,确定验收事宜。
4、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制备由建设管理单位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交。建设管理单位应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等检查复核,并负责完成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的编制工作。
5、有关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保证其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工程验收应提供的资料见附表1-2。
第六章 单位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
1、检查核对报验单位工程是否已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 1.1对照检查单位工程的设计内容及合同内容完成情况。 1.2检查报验工程实体,复核完成情况及现场清理情况。
1.3对于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验收时还应对工程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进行检查。
2、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处理后的验收记录
2.1检查分部工程验收资料是够准备齐全,验收鉴定书是否经过质监部门核备或核定。
2.2检查所含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处理后的验收记录。 3、评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4、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要求。 5、讨论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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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1、建设管理单位负责与主持验收单位协商编制单位工程验收会议初步议程,并提前分送到参加验收单位,安排起草验收鉴定书初稿,并对整个验收会议做全面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2、验收工作会前会议,确认验收工作组成员及验收工作组组长,讨论并确定验收会议议程及验收工作安排。
3、听取单位工程参建单位(不含运行管理单位)有关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 4、现场检查该单位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及工程外观质量情况。 5、分组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 6、验收工作组成员发表个人意见及提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7、验收工作组组长主持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8、验收工作组组长汇总发言,提出验收结论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暂定等级。 9、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进行表决,验收结论应经三分之二以上的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验收工作组成员有争议时,工作组组长对争议有裁决权,验收工作组成员对裁决意见有半数以上不同意时,该单位工程将重新验收;少数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有异议时,应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但必须在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表上签字。
10、讨论并通过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11、验收工作组对验收不予通过的,应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由建设管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仍按单位工程验收申请程序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第八章 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定
1、建设管理单位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并随时保持联系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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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验收主持单位安排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参加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当双方对质量结构仍然有分岐意见时,应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3、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1-2。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各1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分数确定。
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建设管理单位发送有关单位并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第九章 附则
1、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及文件精神执行。
2、本细则由工程项目公司负责解释。 3、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目录:
附图1-1:单位工程验收组织图 附图1-2:单位工程验收流程图
附表1-1:单位工程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附表1-2: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附表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附录1-1:单位工程验收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编写提纲 附录1-2: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第二部分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 第一章 工程交接
1、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后,项目管理公司与施工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负责工程项目的交接工作,交接过程应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并有双方交接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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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管理公司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或验收鉴定书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
3、工程办理具体交接手续的同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管理公司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其格式按规定执行。保修书的内容应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4、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在施工单位递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施工场地清理以及提交有关竣工资料后,项目管理公司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第二章 工程移交
1、工程通过验收并完成试运营工作后,项目管理公司宜及时将工程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管理,并与其签订工程移交协议。
2、在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后6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完成工程移交手续。
3、工程移交应包括工程实体、其他固定资产和工程档案资料等,应按照初步设计等有关批准文件进行逐项清点,并办理移交手续。
4、办理工程移交,应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三章 验收遗留问题及尾工处理
1、有关验收成果性文件应对验收遗留问题有明确的记载。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不应作为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2、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约定等要求,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完成处理工作。
3、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后,有关单位应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成果性文件。项目管理公司应参加验收并负责将验收成果性文件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4、工程竣工验收后,应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处理验收遗留问题。 第四章 工程竣工证书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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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规定工作日内,项目管理公司应向施工单位颁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但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未处理完成的应除外。
2、工程缺陷责任期已满以及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向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申请领取竣工证书。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2.1工程移交情况。 2.2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2.3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情况。 2.4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关情况。
3、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项目管理公司申请报告后规定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颁发工程竣工证书。
颁发竣工证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竣工验收鉴定书已印发;
工程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工程已全面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管理。
4、工程竣工证书是项目管理公司全面完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任务的证书,也是工程参建单位完成相应工程建设任务的最终证明文件。
5、工程竣工证书数量按正本3份和副本若干份颁发,正本由项目管理公司、运行管理单位和档案部门保存,副本由工程主要参建单位保存。
第十二篇 项目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PPP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对项目参建单位的考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对PPP项目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考核。
3、对施工、监理单位考核按每季度对施工、监理单位考评一次,年度按照四个季度平均分计算年度得分。
4、对施工、监理单位考核成果主要用于按照施工、监理合同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奖惩,以及用于今后PPP项目招标时对施工、监理单位评价参考。
1
5、PPP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积极抓好项目施工、监理各项本职工作,配合项目管理公司管理考核,确保项目保质按期地建成优良工程。
第二章 考核实施办法
1、为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项目管理公司成立综合管理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
1.1对施工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为:组长由项目管理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管理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项目管理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人、业主代表(邀请)、质量监督部门代表(邀请)担任。
1.2对监理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为:组长由项目管理公司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项目管理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人、业主代表(邀请)、质量监督部门代表(邀请)担任。
2、考核时间
2.1对施工、监理单位季度考核在下一季度第1个月上旬对上季度被考核单位的综合管理的情况进行一次季度考核。每位考核小组的成员应严格按照考评办法进行评定,并填写考评评分表,最后经讨论研究由项目公司经理确定最终得分。
2.2对施工、监理单位年度考核在下一年度第一个月上旬对上一年被考核单位的综合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的具体办法是对上一年四个季度得分进行平均,并视年度工作总体情况进行微调。微调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一般在被考核单位整体或单项工作有突出成就时方可微调,微调分数不超过5分。
3、考核奖惩办法
3.1考核总分按100分计,考核得分按下列方式计算:
3.1.1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得分:30%监理考核分+15%业主代表考核分(邀请)+15%质量监督部门代表考核分+40%项目管理公司考核分;
3.1.2对监理单位的考核得分:20%业主代表考核分(邀请)+20%质量监督部门代表考核分+60%项目管理公司考核分。
3.2考核评定依据
3.2.1当考核得分≥90分,评定等级为优,≧95分时,项目管理公司可给予适当奖励。
155
3.2.2当80分≤考核得分<90分时,评定等级为良,不奖不罚,对存在问题必须按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如未能在按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则考核等级改为中,一次性处以5000元罚款。
3.2.3当70分≤考评得分<80分时,评定等级为中,一次性处以5000元罚款,并对存在问题必须按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如未能在按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考核等级改为差,再追加5000元罚款。
3.2.4当考评得分<70分时,评定等级为差,一次性处以10000元罚款,并对存在问题必须按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如未能按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再追加10000元罚款。
3.2.5凡按本办法进行考核的,一年内出现2次等级中或中以下等级的,项目管理公司约谈被考核单位公司负责人。
4、考核内容
4.1对施工单位考核内容:人员设备到位、质量进度控制、安全环保管理、文明施工及其他;
4.2对监理单位考核内容: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环保管理、合同管理考核及总监管理能力。
5、对施工、监理考核用表及考核评分办法见附件。 第三章 附则
1、本办法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监理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考核评分表(目录)
PPP项目公司管理制度
目 录
一、考评主体..................................................................................................................................... 159 二、考评对象.....................................................................................................................................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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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框架 ............................................................................................................. 161 四、建设期绩效考核 ......................................................................................................................... 162 五、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 ................................................................................................................. 172 六、移交绩效考评 ............................................................................................................................. 196 七、退出机制..................................................................................................................................... 200
157
PPP项目绩效考核细则
绩效考评作为XX市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PPP项目(南岸:老口枢纽-托洲大桥、南岸:蒲庙大桥-邕宁枢纽)的使用和管理的一种有效衡量、评价与监督手段,通过对项目全面的总结,不断提高项目的施工、管理、运营的水平,达到合理利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改进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执行项目合同约定的惩处条款。
158
一、考评主体
考评主体为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可由项目实施机构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或其委托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绩效考核,编制绩效考核评价报告(包括绩效考核打分及扣分依据),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应根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定期检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编制季报、年报,并报财政部门(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159
二、考评对象
项目公司/社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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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框架
本项目的绩效考核体系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为建设期绩效考核指标、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指标,以及移交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家对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护岸工程、海绵城市专项、排水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灯光亮化工程、监控及广播系统工程等现行的相关要求及规定进行编制,若国家、行业规范发生变动应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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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期绩效考核
本项目可用性绩效根据对项目工程质量情况及项目完成时间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应符合下述规范要求:
景观、绿化工程质量需符合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45/T447-2007《xxxx地方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规范》、DB45/T448-2007《xxxx地方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等,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配套工程质量需符合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45T 119-2004《xxxx地方标准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CJJ 27-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GB/T 17217-1998《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护岸工程质量需符合SL 260-2014《堤防工程施工规范》、GB50286-201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SL677-201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GB/T50805-201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等,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海绵化建设改造示范工程质量需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住房与城乡建设部2014.10)、《XX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XX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技术—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图集(试行)》、GB50268-2008《给排水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环境保护参照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等; 安全生产参照JGJ59-99《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图的要求等。
合作期间,若国家、省、市、县出台具体考核办法或新的相关规定,则上述与之不一致的或未作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以国家、省、市、县出台标准为准进行调整并执行。具体考评指标如下表:
表1 项目建设期绩效考评指标
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基本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建立建设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组织管理、成本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等。 评分标准 建设管理制度体系未建立扣2分;制度不健全、没有针对性、不符合项目实际的,每项扣0.2分。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加扣1分。 一、项目 管理 1.1 建设管理制度 1.2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体系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落建立扣2分;不健全扣0.2实到位,确保工程资料签章分。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齐全、资料收集整理齐全。 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162
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基本指标 评分标准 期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加扣1分。 ①查出有工程资料签章不齐全、资料收集不齐全情况的每次扣0.2分。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加扣1分。 ②当有因工程资料缺失导致监管部门、监理单位对其质量有异议的,应重新检测或验收,若该项检测结果不合格,每次扣5分 没有按投标文件承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扣1分。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加扣2分。 项目公司驻场人员要求常驻施工现场项目部,日常考勤实行刷脸考勤或打卡考勤,检查或抽查时发现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每人次扣1分 若因项目建设需要,实施机构提出驻场人员变更要求,未按要求及时进行变更的,每次扣2分 未按要求提交的扣0.5分;提交方案未通过实施机构审查确认,扣0.5分。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加扣1分。 二、组织 管理 2.1 项目公司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组建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合理,项目公司驻场人员配备齐全,符合投标文件承诺。 三、质量 管理 3.1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体系 项目公司在开始建设工程之前,须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交实施机构审查确认后执行,并作为验收依据之一。实施机构在收到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后的5日内,应提出审查意见;实施机构在收到项目公司的方案后的5日内没有提出审查意见则视为认可该方案。如实施机构163
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基本指标 的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公司进行修改的,则项目公司应当在收到实施机构通知后的3日内修正该方案并将其重新提交给实施机构审查确认后方可执行。 评分标准 3.2 质量管理制度执行 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常规工程:检验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分项、分部工程各项检查均应符合相关规范及验收标准,检验批(一般项目)验收不合格一项扣1分、检验批(主控项目)验收不合格一项扣3分、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一项扣5分、分部工程验收不合格一项扣10分。 ①在半年定期考评中发现的检验批(一般项目)、检验批(主控项目)验收问题,先行按照以上所列的50%分值扣分,按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未在规定的时限完成整改的扣除剩余50%分值。 ②在半年定期考评中发现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问题,按照以上所列的80%分值扣分,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未在规定的时限完成整改的扣除剩余20%分值。 ③在不定期考评抽查中发现上述问题的,在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的,不计入当期定期考评扣分中;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的,或已经无法挽回或整改的,按照以上所列的分值计入当期定期考评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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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基本指标 评分标准 绿化工程:符合设计要求,乔木、孤植灌木不合格每株扣0.1分、地被植物不合格每㎡扣0.1分,原则上要求在3日内完成整改,具体时间以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为准,整改期内完成整改不扣分,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按以上所列扣分。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则建设期绩效考核为不合格,按实施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整改,▲经整改后验收仍未合格,视为社会资本方严重违约,方有权解除PPP项目合同,启动退出机制。 3.3 工程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4 竣工验收备案 项目公司应按照适用法律及PPP合同的要求,在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在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向实施机构提交下列项目备案资料: 没有完成备案,扣1分,(1)项目设施的全套施非项目公司原因延误不扣工和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分。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录; 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2)所有设备技术资料期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和图纸的复印件(包括设备合格的加扣1分。 平面图、说明书、使用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测试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 (3)实施机构合理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技术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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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4.1 建设、技术管理方案 基本指标 项目公司应向实施机构提交一份本项目详细的《建设、技术管理方案》供实施机构审核。项目公司应严格按照前项《建设、技术管理方案》所规定的标准和时间进行建设。 本项目开工之前,项目公司应向实施机构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其中关键性节点和工期目标应满足项目工期要求。 项目公司按时应向实施机构提交工程建设进度周报、月报,周报及月报应合理、详细地说明已完成的和在建的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安全管理、预计完成工程的时间、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相关纠正措施等情况,以及实施机构合理要求其说明的其他相关事项。如进度或质量发生问题的,周报、月报应提出挽回的措施和计划。 评分标准 未提供《建设、技术管理方案》供实施机构审核备案扣1分。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加扣1分。 未提供施工进度计划供实施机构审核备案扣1分。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加扣1分。 按照项目公司提供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关键线路的关键节点进行考核。除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方同意的情况外,若无正当理由每次关键节点未能按施工总进度计划完成的,扣除违约金10万元。至建设期定期考评仍延误的,每次由实施机构视延误严重程度扣除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除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方同意的情况外,未在实质性完工日期(xxxx年8月20日)前完成的,每超一天扣2分。▲延误超过10日,视为社会资本方严重违约,方有权解除PPP项目合同,启动退出机制。 除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方同意的情况外,若无正当理由,未在xxxx年12月2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以项目工程整体竣工验收证书所载明的4.2 施工进度计划 四、进度 控制 4.3 施工进度控制 4.4 工期延误 项目公司在发出延误通知后,应定期(至少应每星期)就相关情况向实施机构提供事件的最新进展报告。除方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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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基本指标 评分标准 竣工日期为准)的,每超一天扣2分。▲延误超过10日,视为社会资本方严重违约,方有权解除PPP项目合同,启动退出机制。 资金拨付和财务管理制度未报实施机构审核备案的扣1分。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加扣1分。建设资金支付应符合工程进度计划,程序合规,查出违规情况每次扣1分 发生安全事故的,以安监部门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监管责任为准,如属社会资本负主要责任 一般事故扣20分 较大事故扣40分 ▲重大事故及以上,视为社会资本方严重违约,方有权解除PPP项目合同,启动退出机制。 4.5 资金拨付和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应健全资金拨付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报实施机构备案。在确保工程进度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应坚持按计划、按程序、按工程进度支付资金。 五、安全管理 5.1 安全生产 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建设。 6.1 配合现场检查 六、项目公司义务 6.2 配合工作 在合作期内,在不影响正常建设进度、不损害利益等前提下,项目公司对于实施机构及其他部门对本项目设施的参观、考察事宜给予必要的便利和配合。 在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等极端环境下,项目公司应积极配合方做好项目范围内及相关范围的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不得以本项目对抗涉及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的事项。 不配合检查行为,每次扣3分 不配合工作行为,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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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基本指标 项目公司和社会资本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抽回、侵占和挪用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 评分标准 6.3建设期资金链保证 6.4 融资文件 ▲发生前述行为,视为社会资本方严重违约,方有权解除PPP项目合同,启动退出机制。 项目资本金没有全部项目资本金一次到位,按时到位的,每延误一天扣其余建设资金应按计划分期2分;▲建设过程中发生项足额到位,项目公司应采取目建设资金链中断导致项有效措施防止资金筹措不目无法继续完成,视为社会力,以免造成项目建设资金资本方严重违约,方有链中断。 权解除PPP项目合同,启动退出机制。 资金使用计划未报实施机构审核备案扣1分;审核不通过扣0.2分。按照整项目公司应编制资金使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用计划,报实施机构审核。 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加扣1分。 融资交割必须在合同签订90天前完成,并向实施机构提交相关的融资文件进行备案,每延误一天扣融资文件合规性,应确1分,▲延误超过30日,视保贷款协议、担保协议等融为社会资本方严重违约,政资文件中包含有本项目PPP府方有权解除PPP项目合同,启动退出机制。 合同要求贷款人承诺的条款。 提交融资文件不合规扣1分,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加扣1分。 融资文件按时完成备案,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签未按时完成备案,每次署、取得或完成各种贷款协扣1分。按照整改通知书要议、贷款承诺函、授信文件、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担保协议等融资文件后,应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或整在5日内将相应的融资文件改不合格的加扣1分。 之原件交实施机构验明,并留加盖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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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基本指标 评分标准 6.5 工程承包商选择 6.6 工程建设保险 七、其他 7.1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 公章的复印件由实施机构备案,同时还应交付关于贷款人已知悉本合同全部条款和附件的证明材料。 根据适用法律和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有适用的施▲出现转包或违法分工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其包情况,视为社会资本方严他要求,依法自行承担或选重违约,方有权解除择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行PPP项目合同,启动退出机本项目施工建设,并确保在制。 施工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情况。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购买项目建设期间的保险险种。购买保险后,应将保险合同原件交实施机构查未购买扣1分。按照整验,并留加盖项目公司公章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的复印件由实施机构备案。 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同时督促项目工程的施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加工单位投保下列险种: 扣1分。 (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2)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 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按照以下层级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每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或通报批评: ①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以上:10-20分 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②xx自治区办公处罚决定书或通报批评,按厅:5-15分 要求完成整改及缴纳罚款。 ③xx自治区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1-5分 ④XX市:1-5分 ⑤XX市级及以下部门、单位:0.1-1分 169
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基本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取建设期绩效考评指标表与7.1“行政处罚、通报批评”项最高者,不重复扣分) 八、整改 8.1 实施机构整改通知书 当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本表中扣分情形,由实施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列明不合格内容、所扣分数以及整改要求和时限。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获得xx自治区级工程优质奖 获得国家级工程优质奖 按照本表中各项要求扣分。项目公司未按整改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实施机构再次就同一事项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加扣5分,直至完成整改。 加1分 不重复加分,取最高计分 加3分 不重复加分,取最高计分 加3分 加1分 九、加分项 9.1 安全文明施工 9.2 影响力
1、建设期考评频率 (1)定期考评
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零3个月,在进入建设期第六个月初进行第一次定期考评,在xxxx年8月31日前进行第二次定期考评,在xxxx年12月31日前进行第三次定期考评,建设期内共三次定期考评,按照项目建设期绩效考评指标的全部内容进行考核,每次考评单独计分。
(2)不定期考评
不定期考评按照项目建设期绩效考评指标的一项或者多项指标进行考核,每次临时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由实施机构汇总并下发整改通知书。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的,不计入当期定期考评扣分中;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的,或已经发生违约情形无法挽回或整改的,计入当期定期考评得分公式中的不定期考评累计扣分项。
(3)定期考评得分
每次定期考评基准分为100分。
每次定期考评得分=100分-当期定期考评扣分+当期定期考评加分-K*当期不定期考评累计扣分。
其中:
K:不定期考评累计扣分调整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K一个定期考评周期内发生不定期考评累计扣分的总次数一个定期考评周期内进行不定期考评的总次数
注:一个定期考评周期内进行不定期考评的总次数=一个定期考评周期内发生不定期考评累计扣分的总次数+一个定期考评周期内不发生不定期考评累计扣分的总次数
2、建设期考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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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期绩效考评得分,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按下述要求提取建设履约保函的金额:
A为建设期定期考评的当次得分
B为当次得分对应的提取建设履约保函的百分比 建设期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当A≥85分时,按照合同约定不提取费用建设履约保函金额; 建设期绩效考评等级为“良”:
当80分≤A<85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提取费用建设履约保函0-5%金额(采用内插法);
计算公式:
85AB*5%*100%5
建设期绩效考评等级为“中”:
当70分≤A<80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提取费用建设履约保函5%-20%金额(采用内插法);
计算公式:
80AB5%*15%*100%10
建设期绩效考评等级为“差”:
60分≤A<70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提取费用建设履约保函20%-40%金额(采用内插法);
70AB20%*20%*100%10
建设期绩效考评等级为“不合格”:
A<60分,按照合同约定提取费用建设履约保函50%金额。由实施机构向社会资本发出退出警示。
发生表1《项目建设期绩效考评指标表》中▲项行为时,视为社会资本严重违约,政
府按照合同约定提取费用建设履约保函100%金额,经整改后仍未符合要求或无法采取任何补救或整改措施时,实施机构有权按照PPP合同中约定的“提前终止”启动退出机制。
在项目建设期内,社会资本方有义务保证建设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保持PPP合同约定的10000万元,若建设期考评中,项目公司发生违约行为达到提取建设履约保函条件时,实施机构提取该保函至低于该规定金额,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在方提取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该保函恢复至该规定金额,且应向方提供建设履约保函已足额恢复的证据。社会资本方未在前述期限内补足或恢复履约保函相应金额的,每逾期一日方有权扣减未补足保函的万分之五,且方有权提取建设期履约保证金项下的余额,并有权提前解除PPP项目合同,收回PPP项目合同项下的经营权。
社会资本所应提交的建设履约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作为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履行在PPP项目合同下的投融资义务、建设义务和其他违约赔偿义务的担保。因社会资本违约原因造成损失的,实施机构提取建设履约保函项下款项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有权向社会资本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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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
运营期内,由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公司所提供的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采用日常考核、季度考核、随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主要内容见下表,运营期内若国家或行业规范变动,实施机构有权针对涉及变动的考核指标调整考核指标要求。考评主体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完成日常考核或季度考核后,应出具相应绩效考核评价报告,给出考核分数及扣分依据(附影像资料),并向社会公布,项目公司对考核分数情况存在疑问的在评价报告公布后7日内提出,经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确认后可进行修改。
在项目运营期内,社会资本方有义务保证运营维护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保持PPP合同约定的5000万元,若运营期期考评中,项目公司发生违约行为达到提取运营维护履约保函条件时,实施机构提取该保函至低于该规定金额,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在方提取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该保函恢复至该规定金额,且应向方提供运营维护履约保函已足额恢复的证据。社会资本方未在前述期限内补足或恢复履约保函相应金额的,每逾期一日方有权扣减未补足保函的万分之五,且方有权提取建设期履约保证金项下的余额,并有权提前解除PPP项目合同,收回PPP项目合同项下的经营权。
社会资本所应提交的运营维护履约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作为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履行在PPP项目合同下的项目运营维护和其他违约赔偿义务的担保。因社会资本违约原因造成损失的,实施机构提取运营维护履约保函项下款项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有权向社会资本追偿。
1、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评主体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在考评工作完成后3天内出具日常考核评价报告,并将报告提交财政部门(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主要考核项目设施的维护情况,满分100分,实行扣分制,日常考核的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表2 运营期日常考核绩效考评指标
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管理标准 扣分及处置时限 备注 ①绿地:需要养护的草坪或用于种植成片花草的公共区域 ②造型植物:采用修剪、盘扎等措施,使园林树木育成预期优美形状的技艺。经过造型的树木,称为造型树。如:南湖公园植物造型、大树盆景。 一、园林绿化(35分) ①枯枝枯叶≤树冠面积的1/3; ②100㎡以内片植灌木病虫害发生面积≤20㎡。 ③单株乔木、灌木1.1 病虫害发生面积≤自身绿地 单个植株表面积的15%; ④无地被植物连片面积≤5㎡; ⑤造型植物、绿篱按绿化养护标准并维持172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的扣0.1分; ②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管理标准 一定形态,图案、文字形状可辨,线条清晰; ⑥攀缘植物生长良好,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 ⑦标牌损坏面积≤自身总面积的10%,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字迹可辨,无文字错、漏,无乱写乱画; ⑧道路铺装、行道步砖连片沉陷、拱抬或缺损面积≤3㎡ 扣分及处置时限 备注 ③绿篱:指凡是由灌木或小乔木以近距离的株行距密植,栽成单行或双行,紧密结合的规则的种植形式,称为绿篱,也叫植篱、生篱等。 ④一定形态:指植物造型、图案 ⑤不影响标牌使用功能的情形如小块缺角、表面不平整、脱漆、生锈 ⑥沉陷、拱抬定义:幅度1㎡以内高差>10cm 1.2 古树名木 1.3 护树设施 ①树冠垂直投影外3m范围内无堆放有毒、有害物料,无打桩、挖坑等危及古树名木的行为。距树干3m范围内无铺设硬化地面; ②标牌或铭牌损坏面积≤自身总面积的10%且不影响正常使用; ③现有护绿设施的,整个损坏面积不超过整体面积的30%(有缺角、裂缝或完全断裂仍能正常使用的情形除外) 现有护树设施的,整个护树设施损坏程度<自身30%且不影响使用功能(有缺角、裂缝或完全断裂仍能正常使用的情形除外) 173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的扣0.1分; ②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③对古树名木造成无法修复的损害的按每株扣5分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的扣0.2分; ②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古树名木:由主管部门认定的,属国家珍稀、具有重要历史、人文、景观、生态价值和纪念意义并挂牌的树木 护树设施:设置在树穴周围的用于保护树木的设施,含树池箅子、护树围栏、支撑架等。
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管理标准 扣分及处置时限 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备注 ①花架花钵无明显损坏,破损面积<自身10%且不影响使用功能(有缺角、裂缝或完全1.4 断裂仍能正常使用的情花架花钵 形除外); ②放置不存在安全隐患; ③花架花钵上的孤植灌木无死株、无枯植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的扣0.1分; ②按照整改花架花钵:用通知书要求的时于安放花草、美化限内完成整改,超环境的设施 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二、设施维护(30分)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的扣0.1分; ②按照整改道路无破损,道路通知书要求的时路面破损面积应≤1㎡。 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沥青砼路面破损类型有:坑槽、拥包、翻浆、车辙、龟裂。 ①坑槽:路面破坏2.1 成坑洼深度>20mm; 道路 ①每项管理②拥包:路面局部标准中每处不达隆起,坡峰坡谷高标的扣0.1分; 差>15mm; ②按照整改③翻浆:路面、路通知书要求的时基出现弹簧、破裂、冒限内完成整改,超泥浆现象; 过整改期未能完④车辙:路面上沿成整改的每项管行车轮迹产生的纵向带理标准加扣3分。 状凹槽,深度>15mm; ⑤龟裂:缝宽3mm以上,且多数缝距100mm以内的块状不规则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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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管理标准 扣分及处置时限 备注 水泥砼路面破损类型有:沉陷、碎板、坑洞、露骨、错台。 ①沉陷:路面连续数板块下沉。低于相邻面板、深度30mm以上; ②碎板:裂缝将整①每项管理块面板分割开,裂缝呈标准中每处不达放射状,裂缝宽标的扣0.1分; 度>5mm;或接缝边长有②按照整改0.5m,宽度>50mm以上通知书要求的时的剥落; 限内完成整改,超③坑洞:路面板粗过整改期未能完集料脱落并形成局部凹成整改的每项管坑,面积在0.1㎡以上,理标准加扣3分。 深度30mm以上; ④露骨:路面板表面细集料散失,粗集料暴露,面积在1㎡以上; ⑤错台:接缝处相邻两块板垂直高度差在10mm以上。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的扣0.1分; ②按照整改人行道、路缘石破通知书要求的时损面积≤1㎡。 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2.2人行道、人行道、路缘石破①每项管理路缘石 损类型有:坑洞、拱起、标准中每处不达沉陷、缺失、损坏。 标的扣0.1分; ①坑洞:人行道及②按照整改其他构筑物(含路缘石)通知书要求的时的破损深度>20mm; 限内完成整改,超②拱起:多快板相过整改期未能完对周围板向上突起,最成整改的每项管大凸起量在>30mm以理标准加扣3分。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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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管理标准 扣分及处置时限 备注 ③沉陷:道面铺装连续数块下沉低于相邻深度>20mm; ④缺失:道面铺装的预制块和路缘石缺失; ⑤损坏:人行道面砖出现一条以上贯通缝,并伴有沉陷现象或面砖损坏; ⑥人行道、路缘石顶面应平整,相邻块高差≤10mm。 ①雕塑无明显破损现象,破损面积≤自身10%(有缺角、有裂缝、①每项管理脱色、局部缺失无安全标准中每处不达隐患的情形除外); 标的扣0.1分; ②雕塑主体位移程②按照整改2.3 度≤1米(正在维护需通知书要求的时雕塑 要移位的情形除外); 限内完成整改,超③雕塑主体倾斜程过整改期未能完度≤30°,无影响人身成整改的每项管安全情况; 理标准加扣3分。 ④雕塑无明显锈蚀现象,锈蚀面积≤自身10%。 ①座椅无明显破损现象,破损面积≤自身10%且不影响正常使用①每项管理(有缺角、有裂缝、脱标准中每处不达色、局部缺失无安全隐标的扣0.1分; 患的情形除外); ②按照整改2.4 ②座椅无明显缺失通知书要求的时街头座椅 现象,缺失面积≤自身限内完成整改,超10%且不影响正常使用过整改期未能完(有缺角、有裂缝、脱成整改的每项管色、局部缺失无安全隐理标准加扣3分。 患、因建设规划需要移走的情形除外); ③座椅无明显倾斜
雕塑:指街头、广场、绿地等处设立的造型艺术品,含假山石、园林建筑小品 街头座椅:指街头、广场等处,供行人休息的桌椅,含休息亭 176
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管理标准 扣分及处置时限 备注 现象,不影响使用功能; ④座椅无明显锈蚀现象,锈蚀面积≤自身10%。 ①无破损(破损:指示牌牌面破损程度大于1/4以上); ②牌面无脱膜、发白。(脱落:牌面反光膜脱落(字样破损)、牌面掉漆1/4以上;发白:反光效果降低); ③指示牌杆件无歪①每项管理斜(歪斜:指杆件与地标准中每处不达面夹角>0°且<70°)标的扣0.1分; 小型指示牌面无歪斜②按照整改2.5 (歪斜指牌面与立杆角通知书要求的时指示牌 度超出±7°范围); 限内完成整改,超④无倒伏(倒伏:过整改期未能完指杆件与地面夹角等于成整改的每项管0°); 理标准加扣3分。 ⑤大型指示牌及杆体无生锈,(生锈:大型指示牌生锈范围≥1/4)小型指示牌杆件无整体生锈(生锈:生锈100%及其以上或小型指示牌生锈范围大于1/4以上); ①景观照明应按照规定时间开启、关闭; ①每项管理②景观照明和商业标准中每处/次不照明的照度、亮度不得达标扣0.2分; 超过相关的规定值,出②按照整改2.6 现照明故障或者残缺应通知书要求的时景观照明 及时修复。(生态保护限内完成整改,超区等属于不鼓励大规模过整改期未能完景观亮化区平均亮度指成整改的每项管标为小于1cd/㎡); 理标准加扣3分。 ③景观照明设施亮
指示牌:用于指示方向的标牌大型指示牌:牌面≥2.5㎡的指示牌;小型指示牌:牌面<2.5㎡的指示牌 ①景观灯:用于美化、装饰建筑物、桥梁、树木等的灯。 ②景观照明设施亮灯率=每月查灯总盏数-灯黑盏数/每月查灯总盏数×100% 177
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管理标准 灯率≥95% 扣分及处置时限 备注 ①照明线缆不裸露,灯具不缺盖,灯杆2.7 工作门紧闭,灯杆歪斜路灯 ≤10°; ②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95% ①每块盖板崩边、缺角≤5㎝×5㎝; ②无整块盖板缺失; ③无盖板沿纵向或横向出现全截面裂缝; ④盖板与井框水平向移位<3cm; 2.8 ⑤盖板竖向翘起<井盖 2cm; ⑥防坠网网绳拉断出现孔洞≤20㎝×20㎝; ⑦排水管道内淤积的污泥量不得超过管径的1/5,井内污水不得外溢至路面。 ①破损、油漆剥落或锈蚀的总面积≤设施2.9 自身面积的1/10; 消防设施 ②无部件缺损,无漏水,消火栓周边1米范围内无杂物。 ①电力设施破损和2.10 (或)锈蚀的总面积≤电力设施 设施自身面积的1/20; ②无缺失;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扣0.2分; ②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扣0.2分; ②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③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每处扣5分/天; ④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人员意外事故视情节严重程度的扣20-40分。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扣0.2分; ②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扣0.2分; ②按照整改①路灯:安装在公共场所的路灯立杆或照明灯 ②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每月查灯总盏数-灯黑盏数/每月查灯总盏数×100% 消防设施(消火栓):消防和扑救火灾的专用设备。含消火栓、消防龙头。 电力设施:用于供电的附属设施。含派接箱、电闸箱、开闭器等 178
大类名称 扣分及处置时限 ③设施稳固。 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①破损和(或)锈标扣0.1分; 蚀的总面积≤箱体自身②按照整改2.11 面积的1/10; 通知书要求的时通讯设施 ②无缺失; 限内完成整改,超③箱盖不闭合。 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①在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停车诱导、停车场标志和信息公示牌;信息公示牌应当包括停车场名称、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依据、监督投诉电话以及营业执照等内容; ②停车场入口直接①每项管理与市政道路连接的,除标准中每处不达采用免取卡自动识别技标扣0.1分; 术的道闸外,应当将道②按照整改2.12 闸设置在距道路红线20通知书要求的时停车场 米以外的位置; 限内完成整改,超③在停车场内施划过整改期未能完停车泊位线,设置出入成整改的每项管口标志、行驶导向标志、理标准加扣3分。 弯道安全照视镜、坡(通)道防滑线; ④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通讯、消防、监控等设施; ⑤停车场地(含出入口)硬化平整,破损或坑洼累计面积≤1㎡;加强对停车设施的维护管理标准 179
小类名称 备注 通讯交接箱:通信运营商所设置的交接箱,及有线、广电通信交接箱和通信交接间 停车场:经许可停放车辆的场所,本项目均为地面停车场。
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管理标准 管理,出现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保持正常运行; ⑥对进出车辆进行查验登记,维护停车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 ⑦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和管理人员,履行停放车辆的安全管理义务; ⑧依法阻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和垃圾、渣土的车辆在停车场停放; ⑨保持停车场环境卫生整洁,按规定做好责任区内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和绿化亮化的维护与管理。 扣分及处置时限 备注 2.13 停车泊位 2.14 护坡 2.15 挡墙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扣0.1分; ②按照整改停车泊位设置规通知书要求的时范,标志、标线清晰 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扣0.5分; ①护坡坍方≤3㎡; ②按照整改②边坡上有冲沟通知书要求的时的,缺口宽度≤0.3m。 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①挡墙破损面积≤①每项管理0.1㎡ 标准中每处不达180
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2.16 护岸及亲水平台 2.17 建筑用房主体结构、构件 2.18 建(构)筑物外立面 扣分及处置时限 ②塌陷及滑坡面积标扣0.5分; ≤1㎡ ②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考核生态石笼挡墙、生态格宾石笼护坡①每项管理及护脚、亲水平台等设标准中每处不达施的条件,需符合《堤标扣0.5分; 防工程设计规范》②按照整改(GB50286-2013)、《城通知书要求的时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限内完成整改,超(GB/T50805-2012)、过整改期未能完《XX市“中国水城”成整改的每项管建设规划(2010~理标准加扣3分。 2020)》等相关规范、规定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扣1分; 建筑用房涉及安全②按照整改的主体结构、构件完好通知书要求的时率应保持100%。 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①不得在园区建(构)筑物上涂写、刻①每项管理画,不得擅自张贴布告、标准中每处不达通告、墙报、标语和海标扣0.1分; 报等宣传品(除设备自②按照整改带产权标识,如单位企通知书要求的时业的LOGO、设备型号限内完成整改,超内容、维护电话等非营过整改期未能完销性质的宣传内容外。 成整改的每项管②建(构)筑物的理标准加扣3分。 外墙面破损面积≤0.5㎡ 管理标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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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管理标准 扣分及处置时限 备注 ①护栏连续损坏≤1m,损坏率≤总长度的10%,且不影响使用功能 ②护栏上无垃圾、无与公益性无关的标语、宣传牌,无乱写乱2.19 画 绿化护栏 ③现有的护栏连续缺失≤1m,缺失率≤总长度的10%,且不影响使用功能 ④绿化护栏无明显锈蚀现象,锈蚀面积≤自身10%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的扣0.1分; ②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①绿化护栏:绿地周围用于保护绿地而设置的栏杆。 ②不影响绿地护栏使用功能的情形:指仍然起到隔离的作用,如单片围栏缺角、缺失、表面不平整、脱漆、生锈。 3.1 公共区域清洁 三、卫生保3.2 洁及环园区设施境保护清洁 (15分) 3.3 园区公厕清扫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广场、路面、树圈、标扣0.1分; 停车场、湖边台阶、凉②按照整改亭、绿地、草坪、绿篱通知书要求的时等人流量大易产生垃圾限内完成整改,超的公共区域每日清扫,过整改期未能完保持干净整洁 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①每项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扣0.1分; 园区内垃圾筒、坐②按照整改凳、标牌等园林设施定通知书要求的时期清洁擦拭,保持干净限内完成整改,超整洁 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①每项管理每日清扫二次以标准中每处不达上,全天保洁,便坑无标扣0.1分; 积粪,无蚊蝇、蛆、无②按照整改蛛网,墙面、地面基本通知书要求的时无污物、污渍,做到干限内完成整改,超净、卫生、全天开放 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项管182
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管理标准 扣分及处置时限 理标准加扣3分。 备注 项目公司的污水排3.4 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每次不达标项目公司标准》(GB 78-1996)扣5分 污水排放 三级排放标准 项目公司需不定期观察所属区域的水质,3.5 每次未报告如发现可见的水质污染水质污染 扣5分 情况,需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①每宗案件中每株乔木或每①对违法破坏、违5m2绿地扣0.5分; 法占用绿化,未能及时②按照整改4.1 发现、上报或采取措施通知书要求的时绿化保护 制止的; 限内完成整改,超②擅自移株、贩卖过整改期未能完的。 成整改的每项管理标准加扣3分。 ①每宗案件①对违法破坏古树每株扣5分 名木,未能及时发现、②按照整改4.2 四、上报或采取措施制止通知书要求的时古树名木日常管的; 限内完成整改,超保护 理(20②擅自移株、贩卖过整改期未能完分) 的。 成整改的每项管 理标准加扣5分。 社会投诉、网上信访、热线投诉、数字化平台一般案件直接由项目公司自行整改,整改不及时致使案每宗案件办4.3 件超期完成的或假结案结不及时扣1分;投诉整改 的;接到媒体曝光、“美假结案扣5分 丽XX”案件以及被有关部门督办等情况,经养护所核实无误,未按规定时限处理的或假结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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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管理标准 扣分及处置时限 备注 未按绿化处下达的4.4 视情节影响各种专项、临时性的养专项工作 大小扣1-5分 护任务的 一线养护人员未按合同的要求及时到位或人员数量弄虚作假;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文件的4.5 要求及时到位;绿地保一线人洁岗位人员缺岗;无正每人次(件力、物力当理由,不能按照养护次)扣0.5分 投入和管工作计划施工,人力、理 物力投入量与计划量严重脱离;未按合同的约定投入使用园林机械及车辆、设备等; 按照本表中各项要求扣分。项当项目在运营过程目公司未按整改5.1 中,发生本表中扣分情要求和时限完成五、实施机构形,由实施机构出具整整改,实施机构再整改 整改通知改通知书,列明不合格次就同一事项下书 内容、所扣分数以及整发整改通知书的,改要求和时限。 加扣5分,直至完成整改。
日常考核(季度)分数按每季度(付费周期)汇总计算一次,取每季度内3次日常考核(月)分数的平均值。计算方法如下:
RC=
RC:日常考核(季度)分数 2、季度考核
3i1Bi/3
Bi:付费周期内第i次日常考核(月)分数
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日常考核同时进行,主要考核项目运营整体情况、项目公司管理制度、社会满意度、突发事件处理情况等。考评主体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在考评工作完成后7天内出具季度考核评价报告,并将报告提交财政部门(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季度考核评价报告与当期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挂钩。
表3 运营期季度考核绩效考评指标
大类小类名称 名称 总标准 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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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小类名称 名称 总标准 绿化养护需符合《xx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DB45/T 449—2007)其中: ①一级绿地面积按一级绿化养护标准 ②二级绿地面积按二级绿化养护标准 ③三级绿地面积按三级绿化养护标准 总标准 对应部分 ①绿地内保对应表2-持植物生长良好、运营期日常考叶面洁净、无明显核绩效考评指病虫害,无枯萎,标的“1.1 绿无死树,无黄土裸地”(除第⑦、露,无垃圾杂物。 ⑧点) 对应表2-运营期日常考②绿地围栏、核绩效考评指标牌等绿化设施标的“1.1 绿地应保持整洁和完(第⑦点)”、好。 “2.19 绿化护栏” 对应表2-③绿地内铺运营期日常考装、步道砖平整无核绩效考评指缺损。 标的“1.1 绿地”第⑧点 对应表2-④古树名木运营期日常考无损坏,标志、铭核绩效考评指牌及护树设施完标的“1.2 古树好。 名木” 总标准 对应部分 扣分 各级绿地面积以实施机构认定为准,合作期内不符合实施机构认定绿化养护面积要求的或未按相应等级绿化养护标准进行绿化养护的,扣40分 1.1 园林绿化 一、项目运营整体情况 ①总标准对应表2-运营期日常考核绩效考评指标进行打分,详见左侧表格“对应部分”; ②在一个付费周期内,一次日常考核对应部分被扣分超过1分的,该项总标准扣0.5分; ③在一个付费周期内,两次日常考核对应部分被扣分均超过1分的,该项总标准扣1.5分 ④在一个付费周期内,三次日常考核对应部分被扣分均超过1分的,该项总标准扣3分 ①道路应保对应表2-持平整、完好、安1.2 运营期日常考全,排水通畅,便设施维护核绩效考评指于通行。路面出现(20分) 标的“2.1 道破损、坑凹、隆起、路”、“2.2 人水毁塌方等情况行道、路缘石” 应及时修复。
①总标准对应表2-运营期日常考核绩效考评指标进行打分,详见左侧表格“对应部分”; ②在一个付费周期内,一次日常考核对应部分被扣分均超过0.5分的,该项总标准扣0.5分; 185
大类小类名称 名称 总标准 ②道路交通设施整洁完好、无倾斜,标线、指示牌字体完整、清晰、准确。 ③城市公共水域应保持水面清洁,水域沿岸防护堤应保持整洁完好,无违章建筑和堆积物品。水域护栏、附属设施、护坡、挡墙无破损、塌陷。 ④园区内建筑用房涉及安全的主体结构、构件等完好。 对应表2-运营期日常考核绩效考评指标的“2.5 指示牌” 对应表2-运营期日常考核绩效考评指标的“2.14 护坡”、“2.15 挡墙”、“2.16 护岸及亲水平台”、“3.5 水质污染” 对应表2-运营期日常考核绩效考评指标的“2.17 建筑用房主体结构、构件” 对应表2-运营期日常考核绩效考评指标的“2.18 建(构)筑物外立面” 对应表2-运营期日常考核绩效考评指标的“1.3 护树设施”、“1.4 花架花钵”、“2.3 雕塑”、“2.4 街头座椅” 对应表2-运营期日常考核绩效考评指标的“2.9 消防设施”、“2.10 电力设施”、“2.11 通讯设扣分 ③在一个付费周期内,两次日常考核对应部分被扣分均超过0.5分的,该项总标准扣1.5分 ④在一个付费周期内,三次日常考核对应部分被扣分均超过0.5分的,该项总标准扣3分 ⑤景观工程建筑外立面改造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持观赏性。 ⑥护树设施、花架花钵、座椅、建筑小品等无破损、无明显缺失。 ⑦电力、消防、通讯设施整洁完好、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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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小类名称 名称 总标准 施” 扣分 ⑧井盖应安装牢固,保持完对应表2-好,正位;各类井运营期日常考盖出现松动、破核绩效考评指损、移位、丢失时,标的“2.8 井应及时加固、更盖” 换、归位和补齐。 ⑨照明设施应保持完好、安对应表2-全,出现故障或者运营期日常考残缺应及时修复。核绩效考评指灯杆、灯具、配电标的“2.6 景观柜等照明设备和照明”、“2.7 路器材应定期维护,灯” 并应保持整洁、完好。 ⑩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点应当布局合理、设置规范,车辆有序停放,不得对应表2-影响行人和车辆运营期日常考通行,不得占用、核绩效考评指堵塞消防通道。停标的“2.12 停车场内应当保持车场”、“2.13 整洁。停车场车位停车泊位” 线清晰醒目,无残缺、覆盖;停车场内其他设施整洁完好,使用功能正常。 总标准 对应部分 ①总标准对应表2-运营期日常考核绩效考评指标进行打分,详见左侧表格“对应部分”; ②在一个付费周期内,一次日常考核对应部对应表2-1.3 ①园区公共卫生保洁活动区域干净整运营期日常考核绩效考评指(10分) 洁。 标的“3.1 公共 区域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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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小类名称 名称 总标准 扣分 1.4 海绵城市服务条件(5分) 2.1 管理人员配备(5分) 二、项2.2 目公司管财务管理理 (2分) 2.3 档案管理(2分) ②垃圾容器对应表2-分被扣分均超过1分的,和收运站保持完运营期日常考该项总标准扣0.5分; ③在一个付费周期好、洁净,周围无核绩效考评指两次日常考核对应部废弃物,地面无明标的“3.2 园区内,分被扣分均超过1分的,显污迹。 设施清洁” ③公共厕所对应表2-该项总标准扣1.5分 ④在一个付费周期布局合理、标志明运营期日常考三次日常考核对应部显、设施齐全、功核绩效考评指内,能完好,并保持清标的“3.3 园区分被扣分均超过1分的,该项总标准扣3分 洁卫生。 公厕清扫” 考核涉及海绵城市设计的绿地、道路、广场、生态停车场等设施的条件,需符合《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 50596)、《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 不符合要求或达不188)、《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到设计效果扣5分 《XX市海绵城市设计规范导则(试行)》、《XX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图集》等相关规范、规定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每少1人扣1分 50% 中、高级职称人数占总人数的每少1人扣2分 30% 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具有2年不达标扣5分 以上大型园林、公园项目运营经验 不执行或未建立制度扣0.2分,制度不完善的,每项问题扣0.1分,违反法律法规的管理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度扣0.5分;上述情况给的财务管理制度 予5个工作日的整改时间,整改到位不加扣分,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加扣2分 不执行或未建立制度扣0.2分;制度不完善设立档案室,完善档案管理制的,每项问题扣0.1分,度,档案齐全 上述情况给予5个工作日的整改时间,整改到位188
大类小类名称 名称 总标准 扣分 不加扣分,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加扣1分 未按时提交每次扣2分(根据财金﹝2016﹞92号要求,在一季度进行考核);审计机构出具非标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的扣5分;拒不提交或财务报告造假的扣10分 2.4 财务报告及项目运营成本说明材料(10分) 每年一季度前,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应向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项目运营成本说明材料。 2.5 项目公司向主管部门和其未按时提交每次扣2报告制度他相关部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分 (5分) 对其占有、使用的本项目资产建立、健全与项目实施需要相适应的资产管理制度。 (1)项目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使用保管等日常管理制度; 不执行或执行流于(2)项目资产的账卡管理、清2.6 形式,不符合项目实际扣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项目资产2分。除经方同意移等监督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株,本项目的园林绿化树(3)项目资产的转让、对外捐(5分) 木数量发生减少的情况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扣5分。 失核销等处置管理制度。 实施机构有权对资产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相关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公司有义务予以采纳或配合。 项目公司应当编制运营维护手册,并在运营期前报送实施机构批准。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形对手册及时修订、补充和2.7 完善。项目公司需要对手册进行修不执行扣3分;不符运营维护改的,应书面通知实施机构,实施合项目运营实际情况的,手册(3机构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15个工每项问题扣1分 分) 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批准。 运营维护手册应当包括运营维护范围、日常维护、设施设备检修内容、程序和频率等。 2.8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购买运营期保项目运营期间的保险险种。其购买不执行扣2分 险(2分) 保险后,应将加盖项目公司公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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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小类名称 名称 总标准 扣分 三、社会满意度 四、突发事件处理情况 五、其他 保险合同复印件交实施机构备案。 由实施机构或实施机构聘请的满意度为80%(含第三方机构每季度随机进行社会满80%)以上不扣分 3.1 意度调查 满意度在满意度调满意度为80%(含80%)以60%~80%之间的扣1分 查(2分) 上 满意度低于60%满意度在60%~80%之间的 (含60%)扣2分 满意度低于60%(含60%) 应急预案处理制度未建立,扣2分;应急预案处理制度不完善的,每4.1 项扣1分,并给予10日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重点应急事件整改期,整改期内完成整区域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处理各类处理(5改不加扣分,超过整改期突发事件 分) 未能完成整改的按以上所列加扣3分;应急事件处理不及时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每件扣2分 发生安全事故,如属社会资本负主要责任,一般事故扣10分;较大事4.2 发生安全事故的,以安监部门故扣40分;重大事故及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监管责任为准 以上视为社会资本方严重违约,方有权解除项目合同。 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按照以下层级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每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或通报批评: ①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以5.1行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处罚决上:10-20分 政处罚或定书或通报批评,按要求完成整改②xx自治区办通报批评 及缴纳罚款。 公厅:5-15分 ③xx自治区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1-5分 ④XX市:1-5分 ⑤XX市级部门、区190
大类小类名称 名称 总标准 扣分 县部门:0.1-1分 (扣分取运营期季度考核绩效考评指标与5.1“行政处罚”项最高者,不重复扣分) 按照本表中各项要求扣分。项目公司未按整改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实施机构再次就同一事项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加扣5分,直至完成整改。 原则上每季度最低要求义务举办1场,未完成要求不扣分;举办2场加1分,每多举办1场加1分,最高加3分。 该活动结束后有12小时的豁免时间,项目公司需在12小时内恢复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6.1 当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发生本六、整实施机构表中扣分情形,由实施机构出具整改 整改通知改通知书,列明不合格内容、所扣书 分数以及整改要求和时限。 7.1 原则上每季度义务举办不低于七、加公益性活1场大型公益性活动(经同意分项 动 后举办)
季度考核得分:每季度考核采用百分制,基准分为100分。季度考核得分=100分-季度扣分+季度加分。
3、随机巡查
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与XX市财政局可以随时对项目设施进行巡查,如发现缺陷,则需在24小时内通知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修复缺陷。巡查不进行打
分。一般不作为项目公司违约情形处理,除非巡查时发现的缺陷会导致项目可用性破坏、公众利益受到严重影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或修复,经整改后仍未符合要求或无法采取任何补救或整改措施时,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可根据合同兑取项目公司提交的运营维护保函或扣减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金额5万元/每次。
4、付费周期(季度)内最终考核汇总得分(付费依据)
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付费周期为每年按季度支付: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应在季度绩效考核完成后1个月内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效向项目公司支付当季可行性缺口补助(每年第四季度可行性缺口补助除外,第四季度绩效考核时间不变,支付时间与次年第一季度可行性缺口补助合并支付),其中1个月内,项目公司需在季度绩效考核完成后向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提出支付申请,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应在项目公司提出支付申请后审核支付申请及附件材料的完整性,并将申请材料递交至XX市财政局审核,由XX市财政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并完成审核。由XX市财政局向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拨付当季可行性缺口补助。每季度应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占当年可行性缺口补助的25%。运营期内,首次及最后一次季度绩效考核,可能存在不足一季度的情况,按实际运营天数/当季总共天数的比例进行季度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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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第一季度总天数为当年1~3月的天数总和 当年第二季度总天数为当年4~6月的天数总和 当年第三季度总天数为当年7~9月的天数总和 当年第四季度总天数为当年10~12月的天数总和 当季实际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额计算公式如下:
Y70%*Y'*B'30%*Y'
其中:
Y:当季实际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额
Y':当季的计算得出应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额
本项目征地拆迁及电力迁改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约为30%,征拆投资部分不作为运营内考核部分,因此可行性缺口补助挂钩绩效考核比例为70%,其余30%按季直接支付。
B’:当期考核分数对应的支付百分比
项目运营期为19年,暂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37年12月31日。
本项目运营期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计算,若项目公司提前完工则不增加运营期,不对增加的运营期给予补贴。若项目竣工时间晚于2019年1月1日,则以实际竣工时间作为运营期起始时间,总运营期19不变,根据测算模型重新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 付费周期为每季度,付费周期内当期考核分数按每季度考核分数占权重50%,日常考核(季度)分数权重占50%进行计算,作为付费依据。
A’=JD*50%+RC*50% 其中:
A’:当期考核分数 JD:季度考核分数
RC:日常考核(季度)分数
考核均实行打分制,满分100分,并将评分结果分为“优”、“良”、“中”、“次”、“差”五个等级(具体标准以《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每个等级标准设定原则如下:①能够对项目公司形成有效激励,保证投入与回报的均衡性;②能够有效激励社会资本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统筹考虑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维护,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控制。 运营期绩效考评结果应与季度可行性缺口补助绩效挂钩部分即季度可行性缺口补助额的70%进行支付挂钩,对于运营维护服务未能达到绩效标准要求的,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将按以下暂定的考评标准调整对项目公司的季度可行性缺口补助:
A'为当期运营期绩效考评最终得分
B'为当期得分对应的支付当季可行性缺口补助额绩效挂钩部分的比例
当期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当
A'≥85分,按照100%支付当季可行性缺口补助额绩效挂钩部分;
A'<85分,按照95%-100%支付当季可行性缺口补助额绩效挂钩部分(采取
当期绩效考评等级为“良”: 当80≤内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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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85A'B'100%*5%*100%5
当期绩效考评等级为“中”: 当70≤内插法);
计算公式:
A'<80分,按照80%-95%支付当季可行性缺口补助额绩效挂钩部分(采取
80A'B'95%*15%*100%10
当期绩效考评等级为“差”: 当60≤内插法);
计算公式:
A'<70分,按照60%-80%支付当季可行性缺口补助额绩效挂钩部分(采取
70A'B'80%*20%*100%10
当期绩效考评等级为“不合格”: 当
A'<60分,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可根据项目PPP合同相关约定提取项目公司提
交的运营维护保函中的全部金额。暂停支付当季可行性缺口补助额绩效挂钩部分,并责令项目公司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按50%的当季可行性缺口补助额绩效挂钩部分支付。
连续两次绩效考核平均总分<60分的;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安监部门认定为重大事故及以上的;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属于社会资本违约行为,方有权提取运营维护履约保证金项下的所有金额,并有权提前解除PPP项目合同,按照PPP合同中约定的“提前终止”启动退出机制,社会资本退出,项目由临时接管。
5、更新、更新维修
(1)更新
运营期内更新开始前三个月由项目公司向实施机构上报更新方案,经实施机构同意后方可实施。
(2)更新维修
监控系统、常规照明和景观照明中除光源以外的设备、铺装路面、沥青路面和护岸工程由承担,项目公司需按照下表中设施设备合作期内的更新维修次数进行更新维修,未达到资产设计使用年限而损坏的,由项目公司承担更新维修费用。达到资产设计使用年限的,由项目公司提交更新维修方案报,经审批同意后实施。每次更新维修结束后,由第三方相关机构依照该清单对设施设备的成新率进行考核,未达标的由社会资本承担相关费用,并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运营维护保函中的全部金额或从运营绩效考核基数中扣减对应金额。上述监控系统、常规照明和景观照明除光源以外的设备、铺装路面、沥青路面和护岸工程的每次更新维修费用由项目公司先行垫付,更新维修结束后经考核设施设备达标且审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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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经批准后由将相应款项一次性补给项目公司。未达标的,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运营维护保函中的全部金额或从运营绩效考核基数中扣减对应金额。
表4 运营期其他考核绩效考评指标
大类名称 称 小类名总标准 提取保函 按照如下资产的设计使用年限进行更新维修,每次更新要求不低于原设资产施设备的设计标准,资产设施设备的成新率要求达到80% 更新的内容如下: 1.1 更垃圾桶3年 新要求 标识牌5年 健身器材8年 儿童游乐设施8年 一、更广播系统5年 新考核 座椅8年 建筑50年 ①更新结束后项目公司需将更新方案报实施机构备案 ②合作期内,每五个周期年1.2更进行一次考核,由实施机构或其新的验收 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项目公司上报的备案进行的验收检查 合作期内每十年进行一次大修,每次大修要求不低于原设资产施设备的设计标准,资产设施设备的成新率要求达到80% 监控系统8年 二、第道路照明路灯15年(不涉一次大修2.1 大及光源部分) (10年)考修要求 庭院灯 8年(不涉及光源部核 分) 景观照明5年 铺装路面20年 沥青路面10年 护岸工程50年 未按照设计使用年限进行更新的,每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一天提取0.1%的运营维护履约保函,最高为5%,当达到5%时,有权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更新维修,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未达到成新率、更新内容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或未验收合格的提取0.1%的运营维护履约保函,以整改通知书下发的整改时间要求为限,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再提取10%的运营维护履约保函 未按照大修时间进行大修的,每超过一天提取0.2%的运营维护履约保函,最高为10%,当达到10%时,有权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更新维修,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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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名称 称 小类名总标准 大修开始前三个月由项目公司向实施机构报大修方案,经实施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提取保函 拒不提交大修方案或更新方案未经实施机构审批同意而擅自进行更新维修的提取3%的运营维护履约保函 未达到成新率或未验收合格的提取1%的运营维护履约保函,并给予30日的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提取10%的运营维护履约保函 ①大修结束后的资产完好率需达到实施机构审批通过的2.2 大大修方案的要求 修的验收 ②通过实施机构或其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大修方案的要求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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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移交绩效考评
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有权按届时有效的移交绩效考核指标,向项目公司移交项目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如未达到移交考核标准时,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可根据考核办法约定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项目移交履约保函中的相应金额。
垃圾桶、标识牌、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广播系统、座椅、建筑和给排水的大修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最后一年进行一次大修,大修方案报实施机构审核,大修费用据实结算,大修费用由方承担。
项目移交绩效考评指标
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基本指标 评分标准 移交前12个月对本工1.1 大修次数未进行大修的提取程进行一次计划内的恢复与时间 100%的履约保函 性全面大修 如项目公司未按要求向实施机构报预算,项目公司提前一年实施机构无法按时支付将大修的预算报给实施机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构 如因项目公司拖欠大修大修结束后由项目款项导致劳动纠纷或其1.2 费用 公司先行支付大修费用,他不良影响或事宜扣10待大修检验合格,审计无分; 误后由实施机构一次性补如审计发现项目公给项目公司 司存在多报、虚报的情 况,罚该部分金额的2一、第倍罚款 二次大修(20年)要1.3 大修完成不迟于移交日之前6每延迟一日扣0.2求 时间 个月完成 分 ①每项基本指标中的每个资产不达标的扣0.3分; 固定资产和设施完1.4 固定资产②按照整改通知书好、能正常运营、无债务、状况 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无设定抵押担保。 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处加扣10分。 ①每项基本指标中所有设备工况良好,的每个资产不达标的扣1.5 质量控制 满足性能、工艺参数要求0.3分; 满足当时的国家标准。 ②按照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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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基本指标 评分标准 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处加扣10分。 未按时提出大修方移交日前12个月由项2.1 时间 案的,每延迟一日扣0.1目公司提出大修方案 分 二、大修方案 大修方案经过实施机拒不提交大修方案2.2 方案确定 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的扣5分 大修 ①在移交前12个月内每不满足一项基本成立不少于3人的移交工指标要求扣1分,并给3.1成立移交工作小组 予5天的整改时间,拒作小组 ②移交工作小组需配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合方移交委员会的各加扣3分 项事宜 ①项目公司因劳动纠①每项基本指标中纷影响项目如期移交 的每处不达标扣0.3分; ②项目公司应对有技②按照整改通知书3.2项目公司情术要求的监测系统、设备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况 等操作办法和设备日常养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护要求等对接收人员进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培训,直到接收人员熟练每处加扣10分。 操作为止。 ①本项目的建筑物和三、移构筑物,植物等 交要求 ②与本项目相关使用的所有器材、机械、设备和必备配套基础设施; ③本项目改扩建设施①每项基本指标中(如有); 的每处不达标扣0.5分; ④本项目的工程档②按照整改通知书3.3移交的内容 案、竣工资料、养护资料、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操作及维修手册和检测、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评定资料电子文档等; 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⑤项目范围内全部设每处加扣10分。 施的使用权;与项目设施相关使用的所有构件、设备、零备件和配件的使用权;和项目设施相关的附属配套设施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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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名称 小类名称 基本指标 ⑥所有尚未到期并且依其性质可以转让的担保、保险及其他合同性权益; ⑦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形成的一切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及所有知识产权或无形资产的文件; ⑧项目运营管理方案、维修和养护资料的移交 评分标准 设施设备成新率达到3.4 设施设备80%、完好率需符合移交委成新率、完好率 员会订立的移交要求 构筑物质量经第三方3.5 护岸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无质量桥梁工程、构筑物质缺陷,满足设计使用寿命量 内的功能要求和质量 本项目需在运营期结3.6移交的时间 束后的第一天完成移交 移交完成后有6个月的资产质保期,在质保期3.7移交质保期 内需保证设施设备等资产无质量问题 ①每项基本指标中的每个资产不达标的扣0.3分; ②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处加扣10分。 移交时每项构筑物经第三方鉴定质量不符合设计使用要求的,每项扣5分。 每延误一天扣0.3分 ①如在质保期资产发生质量问题,管理标准中每处不达标的扣0.3分; ②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每处加扣10分。
根据移交绩效考评得分,XX市绿化工程管理处按下述要求提取移交履约保函的金额:
A''为当期移交绩效考核总分
B''为当期得分对应的提取移交履约保函金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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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0分,按照合同约定不提取费用移交履约保函的金额;
80≤
A''<90分,按照合同约定提取费用移交履约保函的0-10%(采取内插法);
90A''B''*10%*100%10
计算公式:
70≤
A''<80分,按照合同约定提取费用移交履约保函的10%-30%(采取内插法);
80A''B''10%*20%*100%10
计算公式:
60≤
A''<70分,按照合同约定提取费用移交履约保函的30%-60%(采取内插法);
70A''B''30%*30%*100%10
计算公式:
A''<60分为不合格,按照合同约定提取费用移交履约保函100%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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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退出机制
绩效考核过程中若发生以下事项,属于社会资本严重违约行为,方有权解除PPP项目合同,按照PPP合同中约定的“提前终止”启动退出机制,社会资本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退出,项目由方临时接管。
1)如无不可抗因素,在合同约定工期未能完工并交付使用,工程质量未达标的; 2)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安监部门认定为重大事故及以上的; 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
4)连续两次绩效考核平均总分<60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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