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寄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保管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就商品保管事宜,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 市 路 号的仓库内,并请乙方代为保管。
商品内容:一般家庭电器用品,但限于能装箱者。
二、前款所述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仓库 平方米面积内可以容纳的数量为限。
三、甲方对寄存物可自由进出搬运,但若商品因甲方搬运行为受损,乙方不因此承担赔偿责任。
四、保管费的计算及交付方式如下:
不论寄存物品数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费为人民币 元整。
甲方须于每月底之前将保管费送交乙方办公处所。 五、甲、乙双方如欲解除本契约,须于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或盖章):签署时间: 年
乙方(签字或盖章):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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