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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施工规范.doc

来源:意榕旅游网


排水施工规范

一、 管道布置

1. 管道连接:变径时在检查井内采用水面平接、不变径时管底平接。

2. 管道转弯处和交接处,水流转角不能小于90°。污水的管径不能小于300mm,此管径坡度不得小于0.004;雨水的管径不能小于400mm,此管径坡度不得小于0.003.

3. 对地基松软或者不均匀沉降地段,管道应该加固基础,管道接口应该用柔性接口。

4. 管道初始埋深不应小于当地冻土深度,估计本地管道埋深为1.0m,最深不得超过7.8m。管道铺设过程中超过初始埋深的加设跌水井;超过7.8m埋深的加设提升泵。。

5. 污水到污水厂水量不小于80%即为管道符合要求。

二、 检查井的布置

1. 检查井应设置在管道交汇处、转弯处、变径或变坡处、跌水处或者较长管道的中途:污水应当30-40m处设置一个检查井、雨水应当适当地雨水量情况而定,一般小于污水的间距。

2. 检查井应当设置合适尺寸、位置的爬梯和脚窝,检修室一般设置为1.8m深:污水检查井由溜槽顶起算、雨水检查井由管底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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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检查井井底宜设流槽,在管道转弯处,检查井内流槽中心线应按转角大小和管径大小确定,但不宜小于大管管径。

4. 位于车行道和经常启闭的检查井,应采用铸铁盖座。在污水干管必要处可设置闸槽。

5. 接入检查井的支管(接户管或连接管)数不宜超过三条。

三、 跌水井的布置

1. 当管道埋深小于初始埋深时,应当设置跌水井,跌水井一般为矩形竖槽,洋灰抹面,其深度不宜超过4m。

四、 雨水口的布置

1. 由雨水量、汇水面积来确定雨水口的形式、数量和布置。雨水口间距宜为25-50m,连接管串联雨水口个数不宜超过3个,雨水口连接管长度不宜超过25m。此外,低洼和易积水地段,应当适当增加雨水口。

2. 雨水口深度不宜大于1m,并根据需要设置沉泥槽,浅埋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五、 出水口的设置

1. 排水管渠的出水口位置、形式和出水口流速,应根据排水水质、下游用水、水体的流量和水位变化幅度、稀释和自净能力、水流方向、波浪状况、地形变迁和气候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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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水口应该采取防冲、消能、加固等措施;当深入河道时,应当设置标志。

3. 出水口的基础必须设置在冰冻线以下,有冻胀影响的出水口,应当用耐冻材料砌筑。

六、立体交叉道路排水

1.立体交叉布置地面径流量重现期为1-5年,重要部位采用较高值,同一立体交叉工程的不同位置可以采用不同的重现期。

2.径流系数宜为0.8-1.0分钟;确定汇水设计面积大小的地面集水时间宜为5-10分钟。

3.汇水面积宜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排互不连通系统,并设置防止高水进入低水系统的可靠措施。

七、 沟槽设计

1. 排水沟槽由于是非平面沟槽,所以采用机械挖方、人工修饰的方案,并且挖成V字形,以保证施工安全。

2. 挖沟起始深度应大于当地冻土深度与地表压力深度之和,预计设计为1.0m,最深不得超过7.8m。

3. 挖沟过程中如出现地下水,则应当进行排水措施;地基松软地段应进行加固或者洋灰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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