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关于举办劳动法合同法普法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街宣传教育办,各直属学校和各初级中学:
为了帮助学校法人代表和人事干部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理解,提高依法办事、依法治校水平,现定于2008年3月6日-3月13日期间聘请市劳动局专业人员对全市教育系统的法人代表和人事干部,分期分批举办普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聘请市劳动局专业人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并现场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二、 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培训班
时间:2008年3月6日上午,8:30报到,9:00开会;培训对象:各中学、市直属学校和镇街宣教办人事干部及本科室全体人员;地点:东莞市第一中学会议室。
第二期培训班
时间:3月10日上午,8:30报到,9:00开会;培训
对象:莞城、东城、南城、道滘、麻涌、中堂、万江、望牛墩、石碣、高埗、茶山等10个镇街中小学校的法人代表(含镇街所在地市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地点:道滘镇济川中学。
第三期培训班
时间:3月12日上午,8:30报到,9:00开会;参加人员:石龙、虎门、长安、沙田、寮步、大朗、大岭山、厚街、洪梅等10个镇的中小学校法人代表(含镇街所在地市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地点:东莞市玉兰中学会议室。
第四期培训班
时间:3月13日上午,8:30报到,9:00开会;参加人员:企石、石排、常平、横沥、东坑、桥头、黄江、樟木头、谢岗、清溪、塘厦、凤岗等12个镇的中小学校法人代表(含镇街所在地市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地点:常平振兴中学会议室。
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联系人:袁小江,联系电话:23126003
二OO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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