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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心得体会

来源:意榕旅游网


学习《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心得

3月18日,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 将对我国义务教育领域切实地、有效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精神,引领我国义务教育的高质量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评价指南》针对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设立了评价指标体系。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三者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围绕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围绕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在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中,《评价指南》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即使是在学生的学业发展评价当中,也不局限于学业水平,而是更加突出学生的学习习惯、创新精神,为学生综合素质和终身发展奠基。对学校提出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作业管理,统筹作业总量和时间。作业难度不能超纲、超标,不能有偏题、怪题,甚至重复性、机械性和惩罚性作业题等。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围绕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让学生在尊重个性的评价引导下更加自信,让学校在综合与特色兼容的评价下更有活力,让教师在尊重教育规律的评价下更加乐教,让美好的教育样态在评价的保驾护航中理念落地。

教育评价是一种导向,它告诉我们义务教育应该怎么办学、如何教学,怎么样才算是好的教育、好的学校、好的学生;教育评价还应是一种约束,它告诉我们哪些是不科学的观念、不正确的做法,违背这些理念和做法应承担什么后果。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心得:

一、以学生发展质量为核心。教育质量最终要体现在培养对象的发展质量上,体现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实际结果如何。过去我们在布置、开展、总结教育工作时对工作本身强调多,但对学生发展的效果和投入-产出效益关注不够。有的地方过去做了很多工作,投入很大,也很认真,但是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还是不理想,有些问题甚至越来越严重。这次《评价指南》把学生实际发展的状况作为检验教育效果的核心标准,各层面的教育质量评价最终都体现在学生发展质量上。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均围绕学生发展质量这一核心内容,突出考察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情况,构建了以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

二、注重教育内外协同联动。《评价指南》是由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共同印发的,这反映出,评价的指标内容、评价的组织实施、评价结果的应用都不再只是教育系统内部的事情,而是涉及到党委政府的多个部门。我们也可以从县级义务教育评价中所列的一些考察点,看到对相关部门的要求:“选配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尊重教育规律、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干部担任县级教育部门书记、局长”“合理规划城乡学校布局,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

“依照标准足额核定教职工编制”“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补贴政策”等等,这其实都涉及到党委政府管理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次发布的《评价指南》可以说是一个统筹设计、明确各主体责任的文件,让教育系统内外真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素质教育。

三、尊重差异注重公平。《评价指南》明确要求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合格程度,又要关注进步程度、努力程度。注重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整体成效和全面发展,又要关注特色发展和个性发展。评价的目的不是要分三六九等,而要因地制宜,符合实际,看起点、看进步、看增值。实事求是考察不同地区与学校在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教育发展水平、师资生源等方面的差异,强调在自身原有基础上的发展变化和进步贡献,有利于调动全体教育系统的领导、教师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到更加公平公正。《评价指南》明确要求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在学生发展评价中提出:“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整体水平及变化情况”,强调了“变化情况”。在评价方式中要求:“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合格程度的同时,关注其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进步程度,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这些要求符合我国的教育实际,能让所有教育人看到自己努力的方向和希望。

四、注重评价的客观可操作性。决定一个评价方案是否“好用、管用”,主要是评价是否清晰客观,易于操作,评价结果是否能得到良好应用,形成以评促建的闭环。这次《评价指南》的评估指标易于落地、便于操作,在评价结果应用方面又提出了非常明确、刚性、具体的要求,例如“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将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与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定等工作挂钩”等。这些要求对于各地落实《评价指南》、真正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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