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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招生考试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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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招生考试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一)艺术学科招生考试制度的发展历程

清代末年,科举制废除以来,随着西方文化的兴起和涌入,分科治学成为教育领域最强的呼声,西方的各类学科也纷纷被引进中国,建立起现代大学的雏形。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类专业也如雨后春笋般创办起来,但是由于教育体系不完善,所以一直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招生制定,都是由各高校自行组织考试。

1952年,新中国的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全国高等学校一九五二年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规定全国高校一律参加统一招生,包括美术术科加试。具体的做法是这样的,将所有科目分为文科和理科两大类,文科包括政治常识、国文、外国文、中外史地,理科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考试结束之后,对于报考理工农医等院系的学生,文科各科分数之和点总分的40%,理科各科分数之和占总分的60%,而报考文法财经类的学生,文理科分数占比与理科相反。艺术类院校则是文科总分和理科总分各占总分数的30%,专业课总分占比为40%。

由于“”,1966年至1971年高等美术院校系科同全国所有高校一样,停止招生6年,部分美术院校系科停办,如湖北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等。1972年虽恢复了招生,但废除考试,采取特长保送形式,招收工农兵美术学员。

1977 年,全国范围内恢复高考制度,艺术类专业的招生专业考试实行“校考”。当时文化凋敝严重,高校的艺术专业设置少,专业的艺术类院校更少,而有艺术基础的考生更是少见,但是招生考试的科目却很复杂,通常是要经过初试、复试,甚至还要有三试,才能顺利通过考试。美术类的考试内容有素描、速写、静物色彩、专业设计、面试等,表演类专业考试则更加复杂。

2005 年,教育部下发文件,要求“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对本地区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统一进行专业考试”;2006 年又规定“美术类专业及对美术有一定要求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和速写”,组织了专业统考的省,“按艺术类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须使用省级统考考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不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2007 年则明确规定各省均应组织“省统考”。目前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现状是“省统考”和“校考”并存,一般来说,本科专业

可以在“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高职(专科)专业则只能参加“省统考”。

(二)艺术学科招生考试制度的现状 1.艺考热的出现。

随着人们精神文化消费需求的提升,参加艺考的考生人数逐年攀升。《2013 艺术教育行业分析报告》显示,从2002年到 2012 年这十年间,全国设置了艺术类专业的院校由 597 所增至 1679 所,考生人数增加了近百万人2012年以后,这个势头并未消失,伴随着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空前繁荣,“艺考热”就成了教育领域的一个热点。 2.文化课分数提高。

近几年,教育部关于艺术类考生招生录取的指导文件中,几乎每年都强调要在录取中更加注重文化课成绩。形成了普遍重视文化课成绩的大环境,按照文化课成绩排队录取以及按照综合成绩排队录取的比例有所上升。比如2016年北京电影学院按照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专业方向所占比例从去年的66.7%降到了60.9%。具体来看,文化课过线,主要依照专业排名择优录取的专业及方向从2015年的18个专业方向下调为14个方向。2017年教育部的文件再次强调了这一趋势。

3.校考学校数量减少。

教育部发布的《二○○七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这些年来,省统考在招生过程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强,逐渐成为最重要的艺考种类。而校考的范围和规模都有所萎缩,无论是组织校考的学校,还是整体的招生规模都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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