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保卫部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3. 全院职工、患者及一切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消防管理制度。 4. 认真落实医院防火责任制,可是主要领导为防火责任人,每年要与主管院长签署防火责任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5. 保卫部要制定出紧急情况下的消防疏散预案,每个科室要熟练掌握疏散方法及紧急避险措施。
6. 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部汇报,采取措施果断妥善处理。 7.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带领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8.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并要有规章制度。 9. 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须由有关部门的联合审批,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10. 物资、药品、医疗设备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1. 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按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罚。
12. 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备、更换、维修及换药,由保卫部负责统一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挪用。各科室要给予密切配合。 13. 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的各种消防器材,保持性能良好。 编制: 受控状态: 保卫部 审核: 受控 张南 生效日期: 批准: 孙克信 200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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