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反洗钱制度,提高反洗钱风险防范意识。降低反洗钱风险,保证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公司及个人利益,公司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发布的一系列有关反洗钱方面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划分标准。
第一条 公司客户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是根据公司的业务性,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要素等因素制定的标准。
第二条 公司已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反洗钱工作事宜。 第三条 公司在进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时本着简单、清晰、准确、全面、可操作原则予以划分。
第四条 公司根据客户自身的特点及属性,结合公司证券业务对投资身份识别、交易频繁程度、风控标准、结算确认等方面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即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第五条 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 (一) (二) (三) (四) (五) 级的。 (六)
其他公司认为存在高风险的客户。
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与洗钱及恐怖活动相关的黑名单的;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基金公司协助调查或予以关注的; 在日常交易监控中被报送可疑交易的;
媒体披露存在洗钱行为或与其关联的个人或机构存在洗钱行为的;
有其他理由怀疑其交易行为与洗钱或其他犯罪行为有关,需要列入高风险等
第六条 中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 (一) (二)
客户在开立账户时,所提供资料不规范、资料不健全,未按要求及时改正的。 在交易过程中多次出现达到风险预警,未及时按照通知要求追加保证金,导
致强行平仓,而后未采取相关措施的。 (三) (四) (五)
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客户交易出现异常行为的。 其他机构认定为中风险等级的客户。
第七条 低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 (一) (二) (三) (四)
客户在开立账户时,所提供资料规范、健全、准确、有效。 交易过程正常。 能够及时追加保证金
当先前资料出现变更时,能及时报备改正、存档。
第八条 公司对高风险客户应加强关注,密切予以监控,发现可疑交易要及时上报,每6个月进行重新核查;对于中风险客户,公司应充分关注其资金流向及其交易动态对发现的可疑交易要及时上报,每年进行重新核查;对于低风险客户公司每年要进行复核。
2. 第十条 公司应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
睿豫(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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