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 报卡类别: 1、 初次报告 2、订正报告 患者姓名*: (患儿家长姓名: ) 身份证号: 性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如出生日期不详,实足年龄: 年龄单位: 岁 月 天)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病人属于*: 本县区 本市其他县区 本省其它地市 外省 港澳台 外籍 现住址(详填)*: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 (门牌号) 患者职业*: 幼托儿童、 散居儿童、 学生(大中小学)、 教师、 保育员及保姆、 餐饮食品业、 商业服务、 医务人员、 工人、 民工、 农民、 牧民、 渔(船) 民、 干部职员、 离退人员、 家务及待业、 其他( )、 不详 病例分类*:(1)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 病原携带者 (2) 急性、 慢性(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填写) 发病日期*: 年 月 日(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 诊断日期*: 年 月 日 死亡日期 : 年 月 日 甲类传染病*: 鼠疫、 霍乱 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 病毒性肝炎( 甲型、 乙型、 丙型、 戍型、 未分型)、 脊髓灰质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麻疹、 流行性出血热、 狂犬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 炭疽( 肺炭疽、 皮肤炭疽、 未分型)、痢疾( 细菌性、 阿米巴性)、肺结核( 涂阳、 仅培阳、 菌阴、 未痰检)、伤寒( 伤寒、 副伤寒)、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百日咳、 白喉、 新生儿破伤风、 猩红热、 布鲁氏菌病、 淋病、梅毒( Ⅰ期、 Ⅱ期、 Ⅲ期、 胎传、 隐性)、 钩端螺旋体病、 血吸虫病、 疟疾( 间日疟、 恶性疟、 未分型) 丙类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麻风病、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黑热病、 包虫病、 丝虫病, 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订正病名: 退卡原因: 报告单位: 联系电话: 报告医生: 填卡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 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
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 性 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
所在地址。如献血员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该采供血机构地址。
职 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阳性检测结果;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
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献血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HIV第二次初筛阳性结果检出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 告 人: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 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
卡片编号: 婚姻状况: □未婚 □已婚有配偶 □离异或丧偶 □不详 注意保密
患者姓名:______________ (患儿家长姓名:________________) 民族: ___________族 文化程度: □文盲 □小学 □初中 □高中或中专 □大专及以上 户籍地址: ________ 省 ________市 ________ 县________ 乡(镇、街道)__________ 村______(门牌号) 疾病名称: □艾滋病病毒感染 梅毒(□I期 □II期 □III期 □胎传 □隐性) 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 接触史:(可多选) □艾滋病 □淋病 □尖锐湿疣 □生殖器疱疹 □注射毒品史(在您记忆中有_______人与您共用过注射器?) □非婚异性性接触史(在您记忆中有_______人与您有过非婚性行为?) □配偶/固定性伴阳性 □男男性行为史(在您记忆中有_______人与您有过同性性行为?) □献血(浆)史 □输血/血制品史 □母亲阳性 □手术史 □其他______(请注明) □不详 性病史: □有 □无 □不详 最可能的感染途径(单选): □职业暴露史 □注射毒品 □异性传播 □采血(浆) □输血/血制品 □其他______(请注明) □不详 检测样本来源(单选): □同性传播 □母婴传播 □性接触 + 注射毒品 □职业暴露 □术前检测 □婚前检查(含涉外婚姻) □女性阳性者子女检测 □无偿献血人员检测 □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检测 □受血(制品)前检测 □孕产期检查 □职业暴露检测 □出入境人员体检 □其他羁押人员体检 □性病门诊 □检测咨询 □娱乐场所人员体检 □新兵体检 □专题调查 □其他就诊者检测 □阳性者配偶或性伴检测 □有偿供血(浆)人员检测 □强制/戒毒人员检测 □其他_______(请注明) 实验室检测结论: □确认检测阳性 □替代策略检测阳性 确认(替代策略)检测阳性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确认(替代策略)检测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艾滋病确诊日期*: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报告单位: 联系电话: 报告医生: 填卡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 只有确诊为艾滋病病人时填写此项。
《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号:由网络报告系统自动生成,与传染病报告卡一致。报告医生不填写此项内容。网络直报后,
由报告单位网络直报录入员将网络自动生成的编号抄写至此空白处。
患者姓名:根据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的姓名填写,如患者为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还应填写其家
长或监护人的姓名,与传染病报告卡一致。性病病例可填写代号。
民 族:根据身份证或户口簿填写所属民族的名称。
婚姻状况:指被调查时的婚姻状况。“未婚”是指迄今没有进行过婚姻登记;“已婚有配偶”是指办理了
国家法律婚姻登记手续,并且不处于离异、分居或丧偶状态;未办理国家法律婚姻登记手续,但同居共同生活,视为“已婚有配偶”类别。“不详”是指被调查者未能提供目前的婚姻状况或者不能确定其婚姻状况。在表中相应内容前打√。
文化程度:在相应的文化程度前打√。文化程度是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性病病人最高学历
或相当学历。①文盲:指不识字或识字很少。②小学:指小学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也包括没有上过小学,但能阅读通俗书报,能写便条。③初中:指初中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初中程度的人。④高中及中专:指高中及中专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高中程度的人。⑤大专及以上:指大专程度或以上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
户籍地址:指户口所在地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按身份证或户口上的住址填写。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接 触 史:可多选,根据临床询问病史或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在其曾有过的所有接触经历前打√。接触
史应按照如下规定选择:应尽可能问清接触史,避免选择“不详”,如在“其他”前打√,则不可再在“不详”前打√。
注射毒品史:包括静脉或肌肉等注射毒品,特别是有过共用注射器经历的,不包括单纯口吸、鼻吸等不刺破皮肤、黏膜的吸毒方式。
非婚异性性接触史:指与非婚异性性伴(不包括固定的同居异性)的性接触经历。 配偶/固定性伴阳性:指配偶/固定性已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 男男性行为史:指有男性间无保护的肛交或口交经历。 献血浆史:指献过血/血浆等。
输血/血制品史:指输受过全血/成份血/血浆/血制品等。 母亲阳性:指母亲已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
职业暴露史:指实验室、医护、预防保健等有关人员,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而具有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可能性的情况。
手术史:包括口腔、内窥镜等所有侵入性操作和各类手术。
性病史:包括既往曾患过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或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病史,不包括阴道滴虫病、念珠菌性阴道炎和细菌性阴道病等。
其他:上述未列举,但可能造成艾滋病病毒传播的接触史。如在此选项前打√,应在后面空白
处进行说明。
最可能的感染途径:该项不是询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或性病病人的,而是由填表人根据艾
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高危行为和危险因素判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最可能的感染途径,并在相应的列举途径前打√。如果有不在列举范围内的明确的感染途径,在“其他”前打√,并将相应感染途径填写在“其他”后的下划线上。
检测样本来源:按照所采集的血清样本的来源,在相应的内容前打√。
术前检测:指各种手术前开展的检查。
受血(制品)前检测:除手术前开展的检查以外的,对计划接受血或血液制品治疗者的检查。 性病门诊:来自性病门诊的样品。
其他就诊者检测:除性病门诊以外的其他门诊、住院病人等的样品。 婚前检查(含涉外婚姻):以结婚为目的开展的检查。 孕产期检查:孕产期的检查。 检测咨询:到检测咨询点的检测。
阳性者配偶或性伴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配偶或性伴,含非配偶的其他同性或异性性伴。
女性阳性者子女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女性子女的检查。 职业暴露检测:见“接触史”中职业暴露的定义。
娱乐场所人员体检: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中,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娱乐场所人员部分的体检。
有偿供血(浆)人员检测:包括既往卖血(浆)及当前正规血站的有偿供血(浆)人员。 无偿献血人员检测:来自无偿献血,能够识别真实身份的检查部分。 出入境人员体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开展的体检。 新兵体检:新兵入伍前体检。
强制/戒毒人员检测:羁押场所强制/戒毒人员的检查。 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检测:妇教所/女劳所有收教人员的检测。
其他羁押人员体检:除强制/戒毒和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以外的羁押人员的检查。 专题调查:特指各种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不包括各种日常的检测和筛查。 其他:不能归入以上来源的样本,请在后面的下划线上注明。
实验室检测结论:确认阳性者可不填写替代策略检测结果。
确认(替代策略)阳性检测日期:如确认试验阳性可只填写确认检测阳性日期,否则填写替代策略检测日期。
确认(替代策略)检测单位:如开展了确认试验可只填写确认检测单位,否则填写替代策略检测单位,与检测日期一致。
艾滋病确诊日期:指在报告时已经被诊断为艾滋病病人的情况下填写。
报告单位:填写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或性病病人的医疗卫生等机构全称。 联系电话:填写报告单位负责疫情的相应科室或疫情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报告医生:填写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或性病病人的首诊医生。 填卡日期:填写本报表的实际日期。
个案随访表
卡片编号: 随访状态:□随访(第____次) □失访(此次随访结束) □查无此人(以后无需随访) 患者姓名: (患儿家长姓名: ) 身份证号:□□□□□□□□□□□□□□□□□□ 性别:□男 □女 联系电话: 现住地址(详填): ________ 省 ________市 ________ 县________ 乡(镇、街道)__________ 村______(门牌号) 是否已死亡: □是(死亡日期: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否(跳至下一栏) 死亡时病程阶段: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艾滋病病人 主要死因: □艾滋病 □自杀 □吸毒过量 □其他 (请注明) (死亡个案随访到此结束) 过去6个月有无以下临床表现(可多选): □无不适临床表现 □原因不明发热持续1个月及以上 □原因不明腹泻持续1个月及以上 □最近3个月内体重下降10%以上 □成人鹅口疮 □反复发作的单纯疱疹 □半年内活动性肺结核或/和肺外结核 □其他艾滋病相关性疾病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 病程阶段: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确诊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当前配偶/固定性伴感染状况:□无配偶/固定性伴□未查/不详 □阴性 □阳性 □检测结果不确定 有无HIV阳性子女: □无子女 □未查/不详 □无阳性子女 □有阳性子女 □检测结果不确定 现在是否为同伴教育员: □是 □否 过去3个月,是否每次发生性行为都用安全套: □是 □否 □未发生性行为 如果回答“否”,在最近3个月有_______人与您有过性行为? 过去3个月,是否共用过注射器注射毒品: □是 □否 □无注射吸毒行为 如果回答“是”,在最近3个月有_______人与您共用过注射器? 过去3个月,是否参加针具交换: □是 □否 □无注射吸毒行为 如果回答“是”,在最近3个月交出针具____支/换回针具____支? 若为育龄妇女,完成如下问题(若为非育龄妇女,以下三项不选择): 过去3个月, 是否采取避孕措施: □是 □否 是否怀孕: □是 □否 是否分娩: □是(活产 个/死产 个) □否 过去6个月您或您的家庭是否获得过来自亲戚、朋友以外的其他组织(包括和非组织)或个人的关怀、支持和服务: 宣传咨询(宣传材料、咨询服务): □是(获得安全套____个/获得宣传材料____份) □否 药物提供(提供抗机会性感染药物):□是 □否 关怀救助(经济支持、生活帮助): □是 □否 过去6个月是否接受过结核病筛查:□是(□肺结核 □肺外结核 □未患结核 □结果不清楚 ) □否 目前是否接受抗病毒治疗: □是(抗病毒治疗编号:□□□□□□□□) □否 目前是否接受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是(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编号:□□□□□□□□□□□□)□否 自上次随访以来,做过CD4检测 次(最近一次CD4检测结果:______个/μl;检测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随访执行单位:_________________ 随访责任人:___________ 备注: 随访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个案随访表》填表说明
卡片编号:由网络报告系统自动生成,与传染病报告卡一致。随访责任人不填写此项内容。通过系统自
动打印“个案随访表”或由报告单位网络直报录入员将网络自动生成的编号抄写至此空白处。
随访状态:若选择“随访”,应填写随访次数,同时完成表格内容。“失访”是指在随访期,艾滋病病毒
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被随访到,随访责任人无法再了解他们的状况。若本人未随访到,但通过知情人或电话随访等方式可获得其有关信息,完成随访内容,则不属于“失访”。对于暂时未找到但非“查无此人”的随访对象,每到既定的随访日期仍应进行随访。“查无此人”,指首次随访时通过多种途径调查核实被随访人提供的姓名、现住地址、户籍地址和联系电话均为虚假信息,而无法联系到被随访人的情况。若首次随访状态确定为“查无此人”,此后无须继续随访。
患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住地址五项内容在“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上打印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随访表”时自动生成,但执行随访人员在随访时,应进一步核实。如发现原记录变更、错误或空缺,应在原记录处进行更正或补充。
患者姓名: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的姓名填写,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或艾滋病病人为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则还应填写其家长的姓名。
性 别:在相应的内容前打√。本项内容在“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上打印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或艾滋病病人的“随访表”时自动生成,但随访责任人在随访时,应进一步核实。如发现原记录变更、错误或空缺,应在原记录处进行更正或补充。
身份证号: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身份证填写。
联系电话:每次随访都必须询问其变动情况。应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本人同意提供的个
人、家庭、亲戚朋友或单位电话号码。
现住地址:每次随访都必须询问其变动情况。应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目前实际居住的详
细地址,能够随访到,可以是家庭住址,也可以是临时住址,如医院、租住的民房或宾馆。若为临时住址,还应填写其他更长期居住的现住地址,或询问其迁移动向并记录于备注中。
是否已死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已死亡,应填写实际死亡的公历日
期。
死亡时病程阶段:病例死亡时,被诊断的艾滋病病程结果。
主要死因:按法定死因确定机构或部门(如医院、门等)确定的死亡原因填写,如无上述依据,
按随访时了解状态填写。只有在诊断为艾滋病并已作“艾滋病”的网络直报后,主要死因才能报告为“艾滋病”。
过去6个月有无以下临床表现:可以多选,结合观察结果和询问情况,在相应的选项前打√。艾滋病相
关性疾病包括:严重的细菌性感染、播散性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肺孢子虫肺炎,播散性真菌病、巨细胞病毒感染、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弓形虫脑病、卡波西肉瘤、
非何杰金淋巴瘤等。
病程阶段: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相关的国家诊断标准,在随访时按实际已诊断情况选择。
艾滋病确诊日期:随访时首次被诊断为艾滋病病人的情况下填写。
当前配偶/固定性伴感染状况:配偶/固定性伴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配偶或同居者。根据艾滋
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提供的信息在相应的内容前打√。
有无HIV阳性子女: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提供的信息在相应的内容前打√。
现在是否为同伴教育员:同伴教育员指该类人群中经过选择、强化培训,并在所属人群中协助开展艾滋
病防治工作的人员。
过去3个月,是否每次发生性行为都用安全套: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过去3个月发生过性
行为时安全套的使用情况(包括婚内、婚外)。如果过去3个月未发生过性行为,选择最后一项。
过去3个月,是否共用过注射器注射毒品: 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过去3个月共用注射器
注射毒品的情况。如果过去3个月无注射吸毒行为,选择最后一项。
过去3个月,是否参加针具交换: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中的注射吸毒人员过去3个月参加
针具交换活动的状况。如果过去3个月无注射吸毒行为,选择最后一项。
若为育龄妇女完成如下问题:过去3个月育龄妇女的孕产情况,在相应的内容前打√。避孕措施是指:
节育手术、宫内节育器具、避孕套和口服或注射(皮埋)避孕药。体外排精或生理安全期避孕法不属此列。
过去6个月您或您的家庭是否获得过来自亲戚、朋友以外的其他组织(包括和非组织)或个人的关怀、支持和服务:关怀支持与服务主要指:
宣教咨询:发放宣教材料,免费提供安全套,提供咨询和家庭护理培训等。 药物提供:对需要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或部分免费提供药物。
关怀救助:(1)符合条件的纳入民政部门低保对象;(2)对未纳入民政部门低保对象的感染者、病人及家属每人每月能得到一定补助;(3)子女免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4)提供开展生产自救、参加互助小组、就业等帮助。
过去6个月是否接受过结核病筛查:根据是否接受过结核病筛查的实际情况选择。若接受过结核病筛查,
应在后面的括弧内选择实际的检测结果。
目前是否接受抗病毒治疗:根据本次随访时是否接受抗HIV药物治疗的实际情况选择。
目前是否接受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根据本次随访时是否接受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实际情况选择。 自上次随访以来,做过CD4检测 次:根据上次随访以来接受过CD4检测的实际情况填写(含本次随访
采血检测)。若填写的次数非“0”,则须在后面填写最近一次CD4检测结果及相应检测时间(若此次随访采血检测CD4,其结果填为最近一次检测结果,并填写相应的检测日期) 。
随访执行单位:负责随访调查和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未治疗病人个案随访表》的单位。 随访责任人:负责随访调查和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未治疗病人个案随访表》的人的姓名。 随访日期:完成随访调查并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未治疗病人个案随访表》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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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年___月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数及阳性人数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县区行政区划代码:□□□□□□ 填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检 测 样 本 来 源 分 类 术前检测 受血(制品)前检测 性病门诊 其他就诊者检测 婚前检查(含涉外婚检) 孕产期检查 检测咨询 阳性者配偶或性伴检测 女性阳性者子女检测 职业暴露检测 娱乐场所人员体检 有偿供血(浆)人员检测 无偿献血人员检测 出入境人员体检 新兵体检 强制/戒毒人员检测 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检测 其他羁押人员体检 专题调查(请注明人群) 其他 合计 填表说明:
1. 此表在每月10日前通过“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上报,未开展网络直报的单位,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
集统一上报;
2. 检测份数一栏只填当月首次筛查人数,不包括复检或确认的检测数;
3.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均指符合病例报告标准的,即确认试验阳性或替代策略阳性者; 4.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数或艾滋病病人数不一定是当月筛查的,应是本月新报告的; 5.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当月内被诊断为艾滋病病人时,应统计入“艾滋病病人数”栏。
检测份数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 艾滋病病人数
相关信息收集表
编号: 患者姓名*: (患儿家长姓名: ) 注意保密
身份证号: 性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如出生日期不详,实足年龄: 年龄单位: 岁 月 天)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病人属于*: 本县区 本市其他县区 本省其它地市 外省 港澳台 外籍 现住址(详填)*: ________ 省 ________市 ________ 县__________ 乡(镇、街道)__________ 村________(门牌号) 户籍地址(详填)*:_______ 省 ________市 ________ 县__________ 乡(镇、街道)__________ 村________(门牌号) 婚姻状况: □未婚 □已婚有配偶 □离异或丧偶 □不详 民族: ___________族 文化程度: 文盲 小学 初中 高中或中专 大专及以上 患者职业*: 幼托儿童、 散居儿童、 学生(大中小学)、 教师、 保育员及保姆、 餐饮食品业、 商业服务、 医务人员、 工人、 民工 农民、 牧民、 渔(船) 民、 干部职员、 离退人员、 家务及待业、 其他( )、 不详 接触史:(可多选) □注射毒品史 (在您记忆中有_______人与您共用过注射器?) □非婚异性性接触史 (在您记忆中有_______人与您有过非婚性行为?) □配偶/固定性伴阳性 □男男性行为史 (在您记忆中有_______人与您有过同性性行为?) □献血(浆)史 □输血/血制品史 □母亲阳性 □手术史 □其他____________(请注明) □性病史: □ 有 □ 无 □不详 检测样本来源(单选): □职业暴露史 □不详 □术前检测 □婚前检查(含涉外婚姻) □女性阳性者子女检测 □无偿献血人员检测 □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检测 □受血(制品)前检测 □孕产期检查 □职业暴露检测 □出入境人员体检 □其他羁押人员体检 □性病门诊 □检测咨询 □娱乐场所人员体检 □新兵体检 □专题调查 □其他就诊者检测 □阳性者配偶或性伴检测 □有偿供血(浆)人员检测 □强制/戒毒人员检测 □其他_______(请注明) 开具化验单日期*: 年 月 日 送检医生: 备注: * 为必填项 《相关信息收集表》填写说明
本表只在HIV抗体检测初筛试验呈阳性检测结果后,在患者领取化验单时由咨询人员详细了解被检测者的个人联系信息和相关危险因素后填写,请注意保存。
标注“*”的内容为必填内容;选择标有“(请注明)”、“其他”项时,应填写具体内容。 编号: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该编号只用于报告单位管理信息不用于病例报告。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名字,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患儿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按实际拥有的身份证相应位数填写身份证号。 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按身份证或户口上的出生日期填写。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
日期,又填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单位为“岁”。
婚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被调查时的婚姻状况。“未婚”是指迄今没有进行过婚姻登记;“在
婚”是指办理了国家法律婚姻登记手续,并且不处于离异或丧偶的个人婚姻状态。“不详”是指被调查者未能提供目前的婚姻状况或者不能确定其婚姻状况的状态。在表中的相应的内容前的方框内标注“√”。
民族:根据户口簿填写所属民族的名称。
文化程度:在相应的文化程度前打√。文化程度是指患者最高学历,或相当的学历。①文盲:指不识字
或识字很少。②小学:指小学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也包括没有上过小学,但能阅读通俗书报,能写便条。③初中:指初中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初中程度的人。④高中及中专:指高中及中专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当于高中程度的人。⑤大专及以上:指大专程度或以上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如为移动电话,建议与患者协商试拨。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籍
所在地址。
户籍地址:指户口所在地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按身份证或户口上的住址填写。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接触史:可多选,根据临床询问病史或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在其曾有过的所有接触经历前打√。接触史
应按照如下规定选择:
应尽可能问清接触史,避免选择“不详”,如已经填写了其他的接触史,则不可再选择“不详”。
注射毒品史:包括静脉或肌肉等注射毒品,特别是有过共用注射器经历的,不包括单纯口吸、鼻吸等不刺破皮肤、黏膜的吸毒方式。
非婚异性性接触史:指与非婚异性性伴(不包括固定的同居异性)的性接触经历。 配偶/固定性伴阳性:指配偶/固定性伴已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
男男性行为史:指有男性间无保护的肛交或口交经历。 献血浆史:指献过血/血浆等。
输血/血制品史:指输受过全血/成份血/血浆/血制品等。 母亲阳性:指母亲已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
职业暴露史:指实验室、医护、预防保健等有关人员,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而具有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可能性的情况。
手术史:包括口腔、内窥镜等所有侵入性操作和各类手术。 其他:上述未列举,但可能造成艾滋病病毒传播的接触史。 不详:是指无上述明确接触史。
性病史:包括既往曾患过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或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
疹、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病史,不包括阴道滴虫病、念珠菌性阴道炎和细菌性阴道病等。
样本来源:按照所采集的血清样本的来源,在相应的内容前打√。
术前检测:指各种手术前开展的检查,含术中或术后曾受过血。
受血(制品)前检测:对计划受血或血液制品治疗者的检查,不含术中或术后应急受血。 性病门诊:来自性病门诊的样品。
其他就诊者检测:除性病门诊以外的其他门诊、住院病人等的样品。 婚前检查(含涉外婚姻):以结婚为目的开展的检查。 孕产期检查:孕产期的检查。 检测咨询:到检测咨询点的检测。
阳性者配偶或性伴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配偶或性伴,含非配偶的其他同性或异性性伴。
女性阳性者子女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女性子女的检查。 职业暴露检测:指职业暴露后的检测,职业暴露的定义见“接触史”。
娱乐场所人员体检: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中,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娱乐场所人员部分的体检。
有偿供血(浆)人员检测:包括既往卖血(浆)及当前正规血站的有偿供血(浆)人员。 出入境人员体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开展的体检。 新兵体检:新兵入伍前体检。
强制/戒毒人员检测:羁押场所强制/戒毒人员的检查。 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检测:妇教所、女子所被收教人员的检测。
其他羁押人员体检:除强制/戒毒和妇教所、女子所被收教人员以外的羁押人员的检查。 专题调查:特指各种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不包括各种日常的检测和筛查。 其他:不能归入以上来源的样本。
专题调查:特指各种流调,不包括各种日常检测和筛查。
开具化验单日期:为开具化验单的实际日期。 送检医生:为开具化验单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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