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生态环境评价研究
摘 要: 本文通过构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对阜宁县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效益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1)采用文中的生态环境评价方法,可以有效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所带来的环境效益;(2)阜宁县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虽推动了乡镇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但忽视了土地生态作用,生态环境压力将是今后土地利用面临的一个难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阜宁县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的若干建议,为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提供有利借鉴。
关键词:生态环境评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阜宁县
1 引言
我国土地利用长期以来突出强调人类空间利用属性和食物生产属性的价值取向,而对于土地支撑自然生态系统和维持人工生态系统的重要基础作用重视不足[1]。虽然对于土地生态重要性的研究从未间断,但是从土地调控的工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角度看,对于土地的生态价值及土地的环境保护并未过多涉及,不论是从原来的八大类用地,还是最新执行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于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土地如河湖、草地、湿地、苔原、荒漠、冰川及永久积雪等都没有提出具体的保护策略,导致很多地方发生土地资源与环境问题的“公地悲剧”[1、2]。科学、客观、合理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基于生态保护的土地利用政策,对于区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为此,本文以阜宁县为例,采用生态环境评价方法,定量评价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并以此为基础提出阜宁县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的政策建议,为新一轮规划修编提供有利借鉴。
2 研究区概况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1研究区概况
阜宁县地处江淮腹地,东经119°27′~119°58′,北纬33°26′~33°59′,位于江苏省盐阜平原北部,南北长52.5公里,东西宽48公里,总面积1438.29平方公里。2004年全县共有人口107.38万人,土地总面积143933.73公顷,人口密度为746人/平方千米。
2.2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用来反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期间若干土地利用所带来的环境问题。阜宁县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期间,土地利用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主要为:(1)建设占用农用地;(2)地均污染物排放量增加;(3)水域污染严重。这些问题基本上是集中在土地承载力、生态环境现状、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等方面。在借鉴国内相关研究成果[3]的基础上,采用理论分析、经验选取和专家咨询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了阜宁县土地利用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表1)。评价指标体系是由4个一级层次、7个二级层次组成的层次结构。
3 评价方法与步骤
3.1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不一样,对系统的贡献大小也不尽相同。为了合理的反映各指标对规划实施可持续度的贡献程度,在分析影响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影响的各种因素因子基础上,邀请了生态学、地理学、土壤学、土地管理学等方面熟悉阜宁县土地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因子的共7位专家,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影响阜宁县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生态环境评价的参评因素因子和权重(表1)。
3.2 评价因子处理
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生态承载力、土壤环境负荷、生态敏感区和经济发展状况四个方面,为使各方面数据具有可比性,需要对生态承载力、生态敏感区和经济发展状况三个因子进行标准化处理,公式为:
生态承载力:为各乡镇生态绿地面积和耕地占乡镇总用地面积比例,标准化后数值越大,表明该乡镇的生态承载力越大,土地利用所带来的生态环境效益越大。
土壤环境负荷:参照《江苏省农用地资源分等研究》[4]中有关土壤污染的研究成果,按照土壤盐渍化、土壤侵蚀的程度,用轻到重,按照0.4、0.6、0.8、1.0依次各个乡镇赋值,代表该镇的土壤环境负荷。
生态敏感区:生态敏感区占所在乡镇总面积的比例,依据镇村布局规划以及
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阜宁县通榆河、射阳河引水源地、淮河入海道洪水调蓄区、马家荡重要渔业水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为生态敏感区。标准化后数值越大,表明该乡镇生态敏感区面积越大,生态环境受保护程度越大,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效益越大。
经济发展状况:选取建设用地比重和地均GDP作为因子,标准化后数值越大,表明该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越好。
3.3 综合评价
评价指标体系的每一个指标都是从不同侧面来反映生态环境的发展情况,要反映全貌还须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前面求出的指标各层各目标权重向量和标准化值,利用线形加权方式逐层对各指标的标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生态环境综合分值,以此反映阜宁县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土地利用所带来的生态环境效益。公式为:
4 评价结果及土地利用政策建议
4.1 评价结果分析
4.1.1单因子评价
从评价结果可以发现,阜宁县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如阜城镇、杨集镇多为生态承载力较小的地区,其中杨集镇由于地处马家荡湿地区,环境比较脆弱,水产品年产量达到4千多吨,给环境造成较大压力,说明上轮规划实施期间,阜宁县社会经济发展多以消耗生态承载力为代价;阜宁县分属于黄淮平原、滨海平原和里下河平原,境内土壤盐渍化并不严重,但土壤侵蚀差异较大,基本无土壤侵蚀的土地占55.59%,土壤侵蚀程度为强度的的占44.41%[4],地域差异明显,这是土地自然本地情况,在一个规划期间不可能通过人类有计划的改造来改变;由于阜宁县土地利用所带来的最为凸显生态问题是水域污染问题,因此阜宁县生态敏感区主要为水源地保护区、淮河入海洪道调蓄区及马家荡渔业区,这些区域是今后土地利用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生态保护对象,其所在的杨集镇、合利镇、硕集镇、陈良镇、陈集镇等5个乡镇将是全县今后土地利用与生态协调保护的主要矛盾所在。
4.1.2综合评价
根据综合评价方法,得到阜宁县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综合评价结果,见图1:
图1 阜宁县土地利用生态评价
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综合评分最高的是杨集镇和阜城镇。杨集镇虽然生态承载力较小,却拥有较多的生态敏感区,水域的生态环境功能弥补了耕地和生态绿地的不足,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马家荡湿地区的水产品生产已经对现有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压力,在今后的土地利用中如不能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杨集镇的生态环境将面临很大威胁;阜城镇是阜宁县中心镇,上一轮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增加大多分布此,这与阜宁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相一致。虽然造成阜城镇土地利用生态承载力有所下降,但建设发展过程中造成的多种环境负担实际上是由各个乡镇共同分担,同时建设用地上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形成了适合人类居住的人工环境,经济发展进一步吸引了更多的资源聚集于此,推动了阜城镇土地的集约利用。合利镇、三灶镇、陈集镇、陈良镇、硕集镇、益林镇、公兴镇、羊寨镇等评价结果在一个大致相当水平,这8个乡镇或生态敏感区比重较多、或社会经济发达,或生态承载力较大,各具发展特点。值得注意的是益林镇和羊寨镇的各项因子与阜城镇相类似,说明这两个乡镇与阜城镇在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上有着相似之处。在今后土地利用过程中应借鉴阜城镇的经验来指导这2镇发展,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4.2土地利用政策建议
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阜宁县在上一轮规划执行期间社会经济发展同时对环境造成了一定压力,特别是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乡镇,表现尤为明显。新一轮土地规划执行时期可以说是阜宁县全面发展的一个时机,各个乡镇的社会经济都将跨上一个新的台阶。如按照目前发展对环境质量的消耗,阜宁县未来的土地利用将面临巨大的生态考验。为此因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考虑土地利用生态建设政策。
4.2.1科学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构建生态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布局体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人口的资源环境生态承载力影响很大,应科学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并且站在较高的高度,为构建阜宁生态友好型土地利用格局和生产力布局体系服务。使各乡镇资源既得到合理开发、合理利用,又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满足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合理规划生态敏感区、绿色生态空间和廊道的分布,注重土地中生态环境要素之间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的规律,把人工和自然景观有效融于生态平衡之中,既实现经济和社会价值又保护了生态环境,建成一个功能齐全、结构完善、景观多样化的生态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格局[5]。
4.2.2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的积聚和增加,未来阜宁县生态承载能力将要增加发展所带来的负担。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区域资源环境生态的人口容量,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未来阜宁县的主要发展目标。通过制定土地节约集约的相应法规、政策和措施,建立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积极参与”的土地利用机制,在阜城镇、益林镇、羊寨镇等社会经济发达的乡镇大力推进建设用地的挖潜工作;同时建立一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鼓励机制,从规划、计划指标供给、官员政绩考核、政府工作评优等多方面鼓励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4.2.3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还有赖于政府的宏观调控。我国土地市场的发展现状决定了要求政府必须执行产权界定,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土地收益分配体制,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完善土地市场体系等职能,促进土地资源流动和优化配置。同时,由于市场无法对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林地和草地等资源所发挥的生态和环境功能进行全面评价,无法自动内部化土地利用中的外部成本,必须从政策、法律、税收、行业门槛等多角度出发,建立有效的公共政策体系,以消除外部性、弥补市场缺陷,为促进阜宁县土地的合理利用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张德平,李德重,刘克顺.规划修编,别落了生态用地.中国土地,2006(12):26-27.
[2]黄贤金.资源经济学读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3]郭建平,李凤霞.中国生态环境评价研究进展.气象科技.2007,35(2):227-231.
[4]周生路,李如海,王黎明.江苏省农用地分等资源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5]周伟,白彬,袁春等.北京城乡结合部土地生态利用研究初探.资源与产业.2007,9(1):37-39.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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