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午休学生中午12:15前到教室;1:35午休结束,方可离开教室。
2.回家午休的学生1:20以后方可到校。
3.在校午休期间,在本人座位上午睡或做作业;不准喧哗、走动。 4.有事外出者必须向值日班干请假;外出时间超过20分钟必须写请假条,写明事由。
5.值日班干要及时向班主任和值周老师报告午休突发情况,并在每周五午休结束时将午休班级情况记录表和午休期间的请假条交给班主任老师存档。
6.在校午休学生有事不能到校午睡,应提前向班主任书面请假。 7.违反本守则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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