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张家沟村二三四组安置小区
主要构配件
一、盘扣节点应由焊接于立杆上的连接盘、水平杆杆端
扣接头和斜杆杆端扣接头组成。
0-7 O 7
盘扣结点
1—连接盘;2—插销;3—水平杆杆端扣接头;4—水平杆;
5—斜杆;6—斜杆杆端扣接头;7—立杆
二、 插销外表面应与水平杆和斜杆杆端扣接头内表面吻 合,插销连接应保证锤击自锁后不拔脱,抗拔力不得小于 3kN。
三、 插销应具有可靠防拔脱构造措施,且应设置便于目 视检查楔入深度的刻痕或颜色标记。
四、立杆盘扣节点间距宜按 0. 5m模数设置;横杆长度
宜按0. 3m模数设置。
材料要求
一、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构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 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1、《碳素结构钢》GB/T700以及《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 件》GB/T11352的规定。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主要构配件材质
竖向 水平 立杆 水平杆 斜杆 斜杆 - 扣接头 J 立杆连 接舸 可调底座、 可调托施 可调 连接盘、 描销 ZG23O45O Q315A Q235A Q195 Q235B ZG23M50 或加号无 Q235B ZG270 KG23M5C -50()或 Q235B
二、连接盘、扣接头、插销以及可调螺母的调节手柄采 用碳素铸钢制造时,其材料机械性能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11352中牌号为ZG 230 - 450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的要求。
制作质量要求
一、杆件焊接制作应在专用工艺装备上进行,各焊接部 位应牢固可靠。焊丝宜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气体保护 电弧焊用碳钢、低
合金钢焊丝的要求,有效焊缝高度不应小 于 3. 5mm 。
二、铸钢或钢板热锻制作的连接盘的厚度不应小于
8mm,允许尺寸偏差应为土 0.5mm ;钢板冲压制作的连接盘 厚度不应小于10mm,允许尺寸偏差应为土 0.5mm。
三、 铸钢制作的杆端扣接头应与立杆钢管外表面形成良 好的弧面接触,并应有不小于 500 平方毫米的接触面积。
四、 楔形插销的斜度应确保楔形插销楔入连接盘后能自 锁。铸钢、钢板热锻或钢板冲压制作的插销厚度不应小于 8mm,允许尺寸偏差应为土 0.1mm。
五、 立杆连接套管可采用铸钢套管或无缝钢管套管。采
用铸钢套管形式的立杆连接套长度不应小于
90mm,可插入
长度不应小于75m m;采用无缝钢管套管形式的立杆连接套 长度不应小于 160mm,可插入长度不应小于
内径与立杆钢管外径间隙不应大于 2mm。
六、 立杆与立杆连接套管应设置固定立杆连接件的防拔
出销孔,销孔孔径不应大于 14mm ,允许尺寸偏差应为± 0.1mm;立杆连接件直径宜为 0.1mm。
七、连接盘与立杆焊接固定时,连接盘盘心与立杆轴心 的不同轴度不应大于 0.3mm ;以单侧边连接盘外边缘处为测 点,盘面与立杆纵轴线正交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0. 3mm。
12mm,允许尺寸偏差应为土
110m m。套管
八、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的丝杆宜采用梯形牙, A 型立 杆宜配
置①48丝杆和调节手柄,丝杆外径不应小于 46mm;
B型立杆宜配置①38丝杆和调节手柄,丝杆外径不应小于 36mm。
九、可调底座的底板和可调托座托板宜采用 Q235 钢板 制作,厚度不应小于 5mm,允许尺寸偏差应为土 0.2mm,承 力面钢板长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
150mm;承力面钢板与丝杆
应采用环焊,并应设置加劲片或加劲拱度;可调托座托板应 设置开口挡板,挡板高度不应小于
40mm。
十、可调底座及可调托座丝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小于 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 30mm,可调托座和可调底座插入 立杆内的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十一、主要构配件的制作质量及形位公差要求,应符合 规范规定。
十二、可调托座、可调底座承载力,应符合规范规定。 十三、挂扣式钢脚手板承载力,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十四、构配件外观质量应符合要求:
1 、钢管应无裂纹、凹陷、锈蚀,不得采用对接焊接钢 管;
2、钢管应平直,直线度允许偏差应为管长的 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刺;
3、铸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砂眼、缩孔、裂纹、浇冒 口残余等缺陷,表面粘砂应清除干净;
4、冲压件不得有毛刺、裂纹、氧化皮等缺陷;
1/ 500,
5、各 焊 缝 有 效 高 度 应 符 合 规 定 ,焊 缝 应 饱 满 ,焊 药 应 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渣、咬肉、裂纹等缺陷;
6、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表面宜浸漆或冷镀锌,涂层应 均匀、牢固;架体杆件及其他构配件表面应热镀锌,表面应 光滑,在连接处不得有毛刺、滴瘤和多余结块;
7、主要构配件上的生产厂标识应清晰。
构造要求 模板支架
一、 模板支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 应另行专门设计。
二、 模板支架应根据施工方案计算得出的立杆排架尺寸 选用定长的水平杆,并应根据支撑高度组合套插的立杆段、 可调托座和可调底座。
三、 模板支架的斜杆或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要求: 1、当搭设高度不超过 8m的满堂模板支架时, 步距不宜 超过1.8m,支架架体四周外立面向内的第一跨每层均应设置
24m;当超过24m时,
竖向斜杆,架体整体底层以及顶层均应设置竖向斜杆,并应 在架体内部区域每隔 5跨由底至顶纵、横向均设置竖向斜杆 或采用扣件钢管搭设的剪刀撑。当满堂模板支架的架体高度 不超过4个步距时,可不设置顶层水平斜杆;当架体高度超 过4个步距时,应设置顶层水平斜杆或扣件钢管水平剪刀撑。
满堂架咼度不大于8m 满堂架咼度不大于8m
斜杆设置立面图 剪刀撑设置立面图
1—立杆;2—水平杆;3—斜杆;4—扣件钢管剪刀撑
2、当搭设高度超过8m的模板支架时,竖向斜杆应满布 设置,水平杆的步距不得大于
1.8m,沿高度每隔4〜6个标
准步距应设置水平层斜杆或扣件钢管剪刀撑周边有结构物 时,最好与周边结构形成可靠拉结。
满堂架高度大于8m水平斜杆设置立面图
1—立杆;2—水平杆;3—斜杆;4—水平层斜杆或扣件钢管剪刀撑
3、当模板支架搭设成无侧向拉结的塔状支架时, 架体每个侧面每步距均应设竖向斜杆。当有防扭转要求时, 在顶层及每隔 3〜4个步距应增设水平层斜杆或钢管水平剪 刀撑。
无侧向拉结塔状支模架
1—立杆;2—水平杆;3—斜杆;4—水平层斜杆
四、对长条状的高支模架,架体总高度与架体的宽
度之比H/B不宜大于3。
五、模板支架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或双槽钢托梁的 悬臂长度严禁超过
650mm,且丝杆外露长度严禁超过
400mm,可调托座插入立杆或双槽钢托梁长度不得小于 150mm。
六、 高大模板支架最顶层的水平杆步距应比标准步距缩 小一个盘扣间距。
七、 模板支架可调底座调节丝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
300mm,作为扫地杆的最底层水平杆离地高度不应大于 550mm。当单肢立杆荷载设计值不大于
40kN时,底层的水 平杆
步距可按标准步距设置,且应设置竖向斜杆;当单肢立 杆荷载设计值大于 40kN时,底层的水平杆应比标准步距缩 小一个盘扣间距,且应设置竖向斜杆。
八、 模板支架宜与周围已建成的结构进行可靠连接。
九、 当模板支架体内设置与单肢水平杆同宽的人行通道 时,可间隔抽除第一层水平杆和斜杆形成施工人员进出通 道,与通道正交的两侧立杆间应设置竖向斜杆;当模板支架 体内设置与单肢水平杆不同宽人行通道时,应在通道上部架 设支撑横梁,横梁应按跨度和荷载确定。通道两侧支撑梁的 立杆间距应根据计算设置,通道周围的模板支架应连成整 体。洞口顶部应铺设封闭的防护板,两侧应设置安全网。通 行机动车的洞口,必须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撞设施。
模板支架人行通道设置图
1—支撑横梁;2—立杆加密
双排外脚手架
一、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搭设双排脚手架时,搭设 高度不宜大于24m。可根据使用要求选择架体几何尺寸,相 邻水平杆步距宜选用 2m,立杆纵距宜选用1.5m或1.8m,且 不宜大于2. 1m,立杆横距宜选用 0.6m或0.9m或1.2m。
二、 脚手架首层立杆宜采用不同长度的立杆交错布置, 错开立杆竖向距离不应小于 500mm,当需设置人行通道时, 立杆底部
应配置可调底座。
三、 双排脚手架的斜杆或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沿架体外侧纵向每 5 跨每层应设置一根竖向斜杆或每 5
跨间应设置扣件钢管剪刀撑,端跨的横向每层应设置竖向斜 杆。
四、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应由塔式单元扩大组合而 成,拐角为直角的部位应设置立杆间的竖向斜杆。当作为外 脚手架使用时,单跨立杆间可不设置斜杆。
五、 当设置双排脚手架人行通道时,应在通道上部架设 支撑横梁,横梁截面大小应按跨度以及承受的荷载计算确 定,通道两侧脚手架应加设斜杆;洞口顶部应铺设封闭的防 护板,两侧应设置安全网;通行机动车的洞口,必须设置安 全警示和防撞设施。
每5跨每层设斜杆
每5跨设扣件钢管剪刀撑
1—斜杆;2—立杆;3—两端竖向斜杆;4—水平杆;5—扣件钢管剪刀撑
六、对双排脚手架的每步水平杆层,当无挂扣钢脚手架
1—立杆;2—水平斜杆;3—水平杆
七、连墙件的设置规定:
1、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压荷载的刚性杆件,连墙
件与脚手架立面及墙体应保持垂直,同一层连墙件宜在同一 平面,水平间距不应大于 3 跨,与主体结构外侧面距离不宜 大于 300mm ;
2、连墙件应设置在有水平杆的盘扣节点旁,连接点至 盘扣节点距离不应大于
300mm; 采用钢管扣件作连墙杆时,
连墙杆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连接;
3、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搭设连墙件时,宜外扩搭设多 排脚手架并设置斜杆形成外侧斜面状附加梯形架,待上部连 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附加梯形架。
八、作业层设置规定:
1、钢脚手板的挂钩必须完全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必须 处于锁住状态,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
2、作业层的脚手板架体外侧应设挡脚板、防护栏杆, 并应在脚手架外侧立面满挂密目安全网;防护上栏杆宜设置 在离作业层高度为 l000mm 处,防护中栏杆宜设置在离作业 层高度为 500mm 处;
3、当脚手架作业层与主体结构外侧面间间隙较大时, 应设置挂扣在连接盘上的悬挑三角架,并应铺放能形成脚手 架内侧封闭的脚手板。
九、挂扣式钢梯宜设置在尺寸不小于 手架框架内, 钢梯宽度应为廊道宽度的
0. 9m x 1.8m的脚 1 / 2,钢梯可在一个
框架高度内折线上升;钢架拐弯处应设置钢脚手板及扶手 杆。
搭设与拆除 施工准备
一、 模板支架及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对象情况、地 基承载
力、搭设高度,按本规程的基本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 案,并应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 搭设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专业考试合 格后,持证上岗。模板支架及脚手架搭设前,施工管理人员 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作业 父底。
三、 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支架及构配件质量应在使用前 进行复检。
四、 经验收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并 应标挂数量规格铭牌备用。构配件堆放场地应排水畅通、无 积水。
五、 当采用预埋方式设置脚手架连墙件时,应提前与相 关部门协商,并应按设计要求预埋。
六、 模板支架及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有排 水措施。
地基与基础
一、 模板支架与脚手架基础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 工,并应按基础承载力要求进行验收。
二、 土层地基上的立杆应采用可调底座和垫板,垫板的 长度不宜少于2跨。
三、 当地基高差较大时,可利用立杆 可调底座讲行调整。
0. 5m节点位差配 合
可调底座调整立杆连接盘示意
四、模板支架及脚手架应在地基基础验收合格后搭设
模板支架搭设与拆除
一、模板支架立杆搭设位置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放线确
二、模板支架搭设应根据立杆放置可调底座,应按先立 杆后水平杆再斜杆的顺序搭设,形成基本的架体单元,应以 此扩展搭设成整体支架体系。
三、可调底座和土层基础上垫板应准确放置在定位线 上,保持水平。 垫板应平整、 无翘曲, 不得采用已开裂垫板。
四、立杆应通过立杆连接套管连接,在同一水平高度内 相邻立杆连接套管接头的位置宜错开,且错开高度不宜小于 75mm。模板支架高度大于8m时,错开高度不宜小于500mm
五、水平杆扣接头与连接盘的插销应用铁锤击紧至规定 插入深度的刻度线。
六、 每搭完一步支模架后,应及时校正水平杆步距,立 杆的纵、横距,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水平杆的水平偏差。立杆 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模板支架总高度的 50mm。
七、 在多层楼板上连续设置模板支架时,应保证上下层 支撑立杆在同一轴线上。
八、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管理人员应组织对搭设的支架进 行验收,并应确认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后浇筑混凝土。
九、 拆除作业应按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从顶层 开始,逐层向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严禁抛掷。
十、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应确定分界处的技术处理方 案,并应保证分段后架体稳定。 双排外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一、脚手架立杆应定位准确,并应配合施工进度搭设, 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二、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高度上升在规定位置处设置,不 得任意拆除。
三、作业层设置要求: 1、应满铺脚手板;
2、外侧应设挡脚板和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可在每层作 业面立杆的 0.5m 和 1.0m 的盘扣节点处布置上、中两道水平 杆,并应在外侧
1/500,且不得大于
满挂密目安全网;
3、作业层与主体结构间的空隙应设置内侧防护网。
四、加固件、斜杆应与脚手架同步搭设。采用扣件钢管 做加固件、斜撑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 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 的有关规定。
五、当脚手架搭设至顶层时,外侧防护栏杆高出顶层作 业层的高度不应小于 1500mm 。
六、当搭设悬挑外脚手架时,立杆的套管连接接长部位 应采用螺栓作为立杆连接件固定。
七、脚手架可分段搭设、分段使用,应由施工管理人员 组织验收,并应确认符合方案要求后使用。
八、脚手架应经单位工程负责人确认并签署拆除许可令 后拆除。
九、脚手架拆除时应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派专 人看管。
十、拆除前应清理脚手架上的器具、 多余的材料和杂物 十一、脚手架拆除应按后装先拆、 先装后拆的原则进行, 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分段拆除 的高度差不应大于两步。如因作业条件,出现高度差大 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检查与验收
一、对进入现场的钢管支架构配件的检查与验收规定: 1、应有钢管支架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2、应有钢管支架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3、当对支架质量有疑问时,应进行质量抽检和试验。 二、模板支架应根据情况按进度分阶段进行检查和验 收: 1、基础完工后及模板支架搭设前;
2、超过 8m 的高支模架搭设至一半高度后; 3、搭设高度达到设计高度后和混凝土浇筑前。 三、脚手架应根据情况按进度分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1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首段高度达到 6m 时; 3、架体随施工进度逐层升高时; 4、搭设高度达到设计高度后。
四、对模板支架应重点检查和验收内容:
1、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平整坚实,立杆与基础 间应无松动、悬空现象,底座、支垫应符合规定;
2、搭设的架体三维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搭设方法和 斜杆、钢管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本规程规定;
3、可调托座和可调底座伸出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应符合 设计限定要求;
4、水平杆扣接头与立杆连接盘的插销应击紧至所需插 标志刻度。
五、对脚手架应重点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1、搭设的架体三维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斜杆和钢管
入深度的剪刀撑设置应符合本规程规定;
2、立杆基础不应有不均匀沉降,立杆可调底座与基础 面的接触不应有松动和悬空现象;
3、连墙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与主体结构、架体 可靠连接;
4、外侧安全立网、内侧层间水平网的张挂及防护栏杆 的设置应齐全、牢固;
5、周转使用的支架构配件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并应 作记录; 6、搭设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应及时、齐全。 六、模板支架和双排外脚手架验收后应形成记录
安全管理与维护
一、 模板支架和脚手架的搭设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 支架搭设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 滑鞋。 三、 模板支架混凝土浇筑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应超 过设计值。
四、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派专人在安全区域内观测 模板支架的工作状态,发生异常时观测人员应及时报告施工 负责人,情况紧急时施工人员应迅速撤离,并应进行相应加 固处理。
五、 模板支架及脚手架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架体结 构杆件。如需拆除时,必须报请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总 监理工程师同意,确定防控措施后方可实施。
六、 严禁在模板支架及脚手架基础开挖深度影响范围内 进行挖
掘作业。
七、 拆除的支架构件应安全地传递至地面,严禁抛掷。 八、 高支模区域内,应设置安全警戒线,不得上下交叉 作业。 九、 在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 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
十、模板支架及脚手架应与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 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防雷击措施等应按 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有关规定执行。
JGJ 46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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