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所开发的杭富〃品山水楼盘项目的广告推广、设计、电视形象片制作提供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广告推广设计
乙方从专业的角度对该项目的推广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具体广告设计内容及计费详见表格: 项 目 样册楼书 设计 16开(210X285m600元 m)单面 宣传DM、海报 单页 m)单面 4开(570 X420m1000元 m)单面 8开(410 X285m800元 每P 500元 规 格 单价 备 注 1
户型单页 异形设计 手提袋 车体 整版 半版 每款 每面 每个 490X350mm 245X350mm 200元 600元 1000元 1000元 (含20公200X350mm 报纸广告分通栏) 1/3版 150X350mm 240X175mm 每P 每块 牌 牌 背景板(墙) 易拉宝 展板 现场POP挂旗 每块 每块 每幅 每幅 每块 每块 每幅 2
6000元 500元 400元 800元 500元 500元 500元 500元 400元 400元 200元 50元 50元 设计 1/4版以下 杂志插页 广告围档、广告展示 路灯挂旗 导视 布幔 条幅
LOGO及一LOGO 般应用 其它视觉小规格 表现 大规格 每套 10000 具体项目具体分析 元 800元 具体项目具体分析 500元 具体项目具体分析 以上合计:(大写) 元, (小写)¥ 元 2、电视形象片数量、制作费用
1、数量 1部10分钟 2、制作费用 脚本撰稿费:1500元 拍摄费:2000元; 制作创意费:1500元;
三维制作,每秒400元,预计10秒,合计4000元; 非线性编辑制作费:4000元 配音费:1000元;
拍摄素材带:数码带3盒,共600元; 以上合计:14600元。
以上两项总费用合计:(大写) 元,(小写)¥ 元。
二、付款方式
3
1、甲方需在每一项工作开始时,将该项委托设计费用的3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3天内由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乙方以此为定稿,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约定
1、乙方需在经甲乙双方确定的时间内完稿。 2、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4、设计完毕,甲方结清全部款项后,甲方对该作品享有使用权。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需要;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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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项目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甲方不能将本合同约定的该项目推广、设计服务内容再委托给第三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项目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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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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