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4回风巷工作面掘进综合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依据
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2094回风巷作业规程》 3、《煤矿安全规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0-2006)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二、基本情况
2094回风巷沿9#煤层按方位角120°15′掘进。其开口坐标为X:3714.580.802,Y:1689.540。设计长度450m。9#煤层平均煤厚3.2m,倾角80~120,区内地质构造总体简单,产状变化疏缓。采用炮掘及使用掘进机综合机械化掘进作业,锚杆+铁丝网+w钢带+锚索联合支护,掘进断面积10.36m2。采用2×45KW对旋局扇压入式通风。
三、防突技术措施 一)区域综合措施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院重庆分院2004年5月提交的《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二采区瓦斯基本参数测定及突出危险性评价报告》,9#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
2、区域防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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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掘进工作面正前方施工超前预抽钻孔,布置超前预抽钻孔16个,用ZDY-1500S型钻机施工直径为113mm抽放孔,控制巷道正前方80m,终孔间距3m,控制巷道两帮轮廓线15m。具体参数见附图。
3、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在2094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正前方进行抽放后,必须施工测压钻孔对该工作面的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
(2)区域防突措施检验前,必须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并必须按设计补打钻孔。
(3)区域防突措施检验时,按照瓦斯压力指标进行判定,瓦斯压力小于0.74MPa的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必须继续采用区域防突措施,直到消突为此。
4、区域验证
(1)采用钻屑指标法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时,必须按照下列要求:
①在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立即连续进行至少两次区域验证; ②工作面每推进10~50m(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或采取了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以及其他必要情况时宜取最小值)至少两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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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
③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
④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2)当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掘进作业。工作面在该区域进行的首次区域验证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必须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为2m;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5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不小于7m)。
(3)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突出预兆,则该区域以后的掘进作业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采用钻屑指标法对工作面进行预测,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
和钻屑量SA。
(1)在工作面施工4个φ42mm预测孔,孔深10m,钻孔尽可能布置于煤层软分层中,采用电煤钻施工,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A,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解吸指标K1,并观察施工中的动力现象。
(2)若在掘进过程中煤层夹有矸石,将在矸石上下的煤层中布置预测孔,在夹矸上方的煤层中施工2个φ42mm预测孔,夹矸下方的煤层中施工3个φ42mm预测孔,若预测不超标保证2m超前距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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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预测超标,将继续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
(3)临界指标:φ42mm:K1=0.5mL/g.min1/2,S=6kg/m,并观察喷孔等施工中的动力现象。
(4)当K1超标或出现喷孔等动力现象时,将采取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进行处理。
2、工作面局部防突技术措施
用煤电钻沿煤层走向往工作面正前方施工φ42mm密集排放钻孔,孔数24个,交错排列,孔深为10m,终孔间距2.0m,排间距0.3m,控制两帮5m。(具体见超前排放孔布置图)施工密集排放钻孔排放瓦斯2小时后对该工作面进行措施效果检验,若预测超标,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排放时间或者在超标孔周围增打排放孔,直到检验有效后,保留最小预测检验超前距2m掘进。
当掘进工作面采用超前排放钻孔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巷道两侧轮廓线外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各5m。
(2)钻孔在控制范围内应当均匀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可适当增加钻孔数。
(3)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确定,钻孔直径为φ42mm,
3、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的检验参照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方法和指标实施。但是效检孔深度必须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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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若预测定SA≥6kg/m,或K1值最大值≥0.5m1/g.min1/2,则判定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判定为措施无效,将继续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当掘进工作面检验指标均小于指标临界值,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措施有效;可进行掘进。
4、安全防护措施
(1)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熟知其的使用方法。 (2)防尘及隔爆设施:
①转载点均安设喷雾系统,转载时实施自动控制喷雾; ②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管理喷雾除尘设施;
③工作面每50m设置一个规格为DN80消防与防尘洒水栓,以便接管冲洗
巷道。
④距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旬至
少冲洗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⑤在2094回风联络巷往2094回风巷50—75m位置安设隔爆水袋,隔爆水袋的水量必须符合规定(按断面计算每平方200L/m2)要求。
(3)该工作面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
①安设正反向风门时,墙跺厚度不得小于0.8m。通过反向风门墙跺的风筒、水沟、刮板输送机道等,安设设逆向隔断装置。
②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工作面爆破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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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工作面放炮时,必须执行远距离放炮,放炮位置设在回风上山与南运输大巷交叉口的防突风门处。远距离放炮应符合要求:
①必须使用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和毫秒电雷管,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并不得跳段使用。
②坚持“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每次放炮前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系统必须停电撤人,并在与回风系统相通的巷道设置警戒(见通风系统及放炮停电撤人设岗示意图)。
③突出工作面爆破必须设在距工作面300m以外的候车硐室内,放炮前30分钟,由当班班长负责汇报调度室,并由调度室发出放炮指令,并安排撤人。
放炮站岗警戒安排:从掘进工作面开始向外: 站岗警戒时,所有人员只许出、不许进。
1#岗:南运输巷往回风上山开口风门处;兼放炮位置; 2#岗:第二联络巷风门处; 3#岗:转载巷与运输上山交接处; 4#岗:轨道上山进2094回风巷防突风门处 5#岗:变电所风门处; 6#岗:回风绕道风门处 7#岗:四联络巷风门处
跟班队长从1#警戒点依次检查2#、3#、4、#5、6#、7#警戒点后,回到1#岗。确认警戒内无人后向调度室汇报,得到调度室批准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命令后,至少等5s后方可起爆。
④放炮30分钟后,由跟班队长、安全员、瓦检员共同检查掘进工作面炮后安全、瓦斯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知撤岗。
四、安全措施
1、工作面风流安设瓦斯传感器T1,T1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5m设置,报警浓度按0.8%进行设定,断电浓度按0.8%进行设定,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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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度按小于0.8%进行设定,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工作面回风流安设瓦斯传感器T2,T2距回风巷回风出口的距离按10~15m设置,报警浓度按0.8%进行设定,断电浓度按0.8%进行设定,复电浓度按小于0.8%进行设定,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3、第一组压风自救装置距工作面不大于25~40m,其它每50m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喷嘴5~8个。压风自救装置由通风队负责安设,掘进队负责日常维护、移动和管理。
4、在刮板运输机头处安设防尘净化水幕,设施安装完毕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5、执行防突工序(施工防突钻孔、掘进)前,必须先检查撤退路线是否畅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好,若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当班禁止作业。(当班跟班区长负责)。
6、执行防突工序前,必须先在2094回风巷防突风门外挂好揭示警标,该期间禁止无关人员入内。检查人员进入该区域,必须经瓦检员请示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入。
7、2094回风巷工作面执行防突工序当班,其回风流中严禁安排其它工作,并不得有人通行。由施工队当班专职电工负责切断回风流中的动力电源。
8、施工防突钻孔当班跟班区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将其吊挂在距施钻地点不大于5m的回风流中,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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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候车硐室内并向矿调度室请示处理。(当班跟班区长负责)
9、施钻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钻进速度,并保持匀速钻进。 10、若在安全屏障内预测、检验超标。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请示处理。(防突员负责)
11、施钻过程中若出现喷孔、卡钻、吸钻、垮孔、瓦斯忽大忽小、瓦斯持续上升、瓦斯涌出异常、响煤炮、矿压显现等明显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候车硐室内并由当班防突员向矿调度室汇报请示处理。(跟班副区长负责、防突员监督)。
12、2094回风巷工作面瓦斯监控系统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监测探头由通风队每7天用标气进行调校,探头吊挂位置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吊挂。
13、2094回风巷进行掘进时,每一防突循环必须按总工审批的防突报告单进行掘进,严禁超挖超掘。
14、通风系统(详见2094回风巷通风系统图) 15、2094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避灾路线: (1)火灾或瓦斯事故:
工作面→2094风巷→2094联络巷→轨道上山→南运输大巷→井底→副斜井→地面。
(2)水灾事故:
工作面→2094风巷→2094联络巷→轨道上山→南运输大巷→井底→副斜井→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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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2094回风巷避灾线路图)
16、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2094回风巷工作面《掘进作业规程》执行。 五、组织措施
1、措施下发后由掘进队长组织、技术员负责贯彻学习本措施,参加学习者应履行签字手续,未参加学习者施工队禁止安排上岗。
2、在施工区域防突钻孔完成后,施钻单位必须及时上报钻孔成果图。
3、执行防突工序当班,现场必须有防突员值班,听从防突员指挥打孔、收集资料并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及时的填绘好报告单并送总工审批。
4、施工期间通风、工程、安全等有关业务部门及施工队,应随时掌握好该面瓦斯、地质变化、煤层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向调度室汇报。
5、现场防突牌版,填写的数据要准确,牌版内容由防突员填写,推进栏由当班班长填写。
6、执行防突工序期间,由当班班长检查工作面煤层、瓦斯、地质变化情况,并向调度室汇报。
7、预测(校检)报告单必须及时经总工程师签批后并报送总工程师、通防部、安全部、矿调度及施工单位。
8、防突预测预报人员在现场操作中,当指标Smax或K1超过临界值时,必须立即通知现场跟班队长停止作业,并同时汇报调度室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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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9、必须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的巷道帮上悬挂防突牌板,防突牌板上应填明允许推进的距离、测定的Smax及K1值、测定地点、测定人员、测定日期等内容。
10、预测预报(效果检验)每次测定结束后,瓦检员、安全员、跟班队长或班长、防突员同时在校检记录本上签字。否则,测定结果视为无效。
六、防突管理制度
1、装备投入负责人:公司总经理
负责2094回风巷工作面掘进前防突设施、设备及所需人、财、物的投入。
2、防突负责人:公司总工程师
对2094回风巷工作面掘进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计划和措施。
3、技术实施负责人:公司通防副总
对2094回风巷工作面掘进防治突出工作负措施实施责任,负责指导、督促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防治突出措施。组织、协调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环节。
4、监督检查负责人:安全部主任
负责监督执行2094回风巷工作面掘进防突措施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各项指标,参加防突措施专门设计及其措施的审查;监督、检查防治突出设计和措施实施情况,防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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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场控制负责人:综掘一工区区长
在2094回风巷工作面掘进前负责组织本队员工,学习已批准的防突措施;掘进过程中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的有关规定,掌握措施在现场执行情况。
6、措施至下发之日起施工队严格按措施执行,每月组织学习、考试,考试成绩及学习记录上报通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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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
2094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
措施的编号:(防)LHG —2010 —03 —2094回风巷
矿井名称:林华煤矿 施 工 单位: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2094回风巷防突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编 制 人:_______________ 编 制 时间:_______________
钻 探 队:_______________ 通 风 队:_______________ 安 全 部:_______________ 机 运 部:_______________ 工 程 部:_______________ 调 度 室:_______________ 通 防 部:_______________ 总 工 程师:_______________
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林华煤矿
2010年3月
2094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会审
主持人:
会审时间: 会审地点:
参与会审单位及人员:
会审意见:
东翼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会审
主持人:景琦
会审时间: 2010年 3 月18 日 会审地点:景总办公室
参与会审单位及人员:
景 琦 万勇付 卢起瑜 许朝进 杨永波 邵政通 侯玉强 杨明举 吴仕威
会审意见:
1、和原施工《作业规程》并贯彻学习签字; 2、封面修改;
3、钻机施工直径为113mm; 4、加强防突资料的收集; 5、放炮警戒撤人地点应明确; 6、通风机型号为2×3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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