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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共治格局下枢纽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功能与限度

来源:意榕旅游网
作者: 朱晓红

作者机构: 东莞理工学院,广东东莞523808出版物刊名: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页码: 57-61页年卷期: 2015年 第12期

主题词: 协同共治;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区服务;功能;限度

摘要: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社会治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具有增强社会组织自治、社会资源再动员以及推进社会秩序活力与秩序兼具等诸多功能。但在"强政府、弱社会"并未彻底改变的情况下,枢纽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面临以下限度:"科层化"治理结构下基层治理活力失衡,"行政化"运作下社会组织自主性的弱化,"项目化"运作抑制了社会组织联盟化发展。因此,未来需要着眼于推进权责明晰的社区治理扁平化,建立去行政化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改进枢纽型社会组织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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