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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经济委员会

行政执法职责汇编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行政执法职责汇编说明

为了贯彻实施《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省下发的《辽宁省转发省法制办关于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发[2005]98号)文件,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提高全委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尽快建立一套责任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进一步推进我委行政管理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机制,不断加强软环境建设,为推动锦州工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保障。根据市法制办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责进行调研,经过认真梳理,形成了《锦州市经济委员会行政执法职责汇编》材料,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市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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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及法律依据 (一)职权执法主体及法律依据 主体名称:锦州市经济委员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条“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十二条“煤炭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全国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

3、《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第六条“凡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的单位,应向所在地地(市)级的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以下简称地级经贸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抄报主管税务机关。经地级经贸委初审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以下简称省级经贸委),同时抄报省级税务主管机关。”

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条“化学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学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3

5、《核准的投资项目》第四条第二款“目录规定“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省级可根据当地情况和项目性质,具体划分各级地方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但目录明确规定“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其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二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的重要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经批准后公布。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行部分调整时,由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修订并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原则上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主要依据之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中的衔接问题由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研究协商。”

7、《辽宁省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第六条“省计经委会同省科委等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省级新产品开发计划。省各行业归口部门可根据省新产品开发计划和行业发展战略的需要编制行业新产品开发计划。各市经委(计经委)会同同级科委等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市级新产品开发计划。企业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国内外市场需要以及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编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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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开发计划。”

(二)职权执法主体依法委托的执法单位及法律依据

1、主体名称:锦州市黄金管理办公室

法律依据:《辽宁省黄金生产管理办法》第四条“省黄金管理局是全省黄金生产行业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发展黄金生产的法规、规章和方针、;制定全省黄金生产行业发展规划;组织黄金生产建设和主要统配物资的供应;对黄金生产企业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咨询服务工作。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黄金生产管理机构应充实和加强力量,做好本地区的黄金生产规划、生产建设、物资供应和矿产品管理等工作。”

2、主体名称:锦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法律依据:《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第四条“省经济贸易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的监督管理;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墙体材料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的监督管理(省经济贸易行政部门和市、县墙体材料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墙改部门)。”

二、行政执法专业法律依据目录 (一)职权执法依据目录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及文号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995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 第60号发布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75号发布。

施行日期

1996.4.1 1996.12.1

5

3、 4、 5、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5号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0号

1993.5.1 2002.11.1 2004.7.25 2004.7.25

《关于投资改革国发[2004]20号 的决定》

《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发[2004]20号 (2004年本)》 7、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国发[1998]239号修订 8、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国发[1993]115号 9、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国发[1996]196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国发[1995]190号

品管理条例》 11、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国发[2005]40号

定》

12、 《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国经贸资源[1998]716号 法》

13、 《煤炭经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5 号 14、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国经贸技术[1998]849号 办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法实施条例》 第4号 16、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炭工业部煤办字实施细则》 [1995]150号 17、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实施办煤办字[1995]第151号 法》

(二)受委托的执法单位执法依据目录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及文号 6

施行日期

1987.9.15 1993.11.1 1996.9.1 1995.12.1 2005.12.2

1998.11.5

2004.12.27 1998.12.28

1996.10.30

1995.3.29 1995.3.29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通过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7号令

1986.10.1

2、 《关于对黄金矿产国发字[1988]第75号 1988.10.30 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

3、 《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1.1 书管理规定》

第6号令

(三)省决定或批准的执法依据目录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及文号 施行日期

1、 2、 3、 4、 5、 6、 7、

《辽宁省关于投资辽政发[2005]41号 改革的实施意见》

《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辽政发[2005]41号 目录》

《辽宁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辽经贸发[1999]134号 管理办法》

《辽宁省新产品开发管理办辽政发[2002]141号 法》

2002.3.18 2005.11.22 2005.11.22 1999.5.7

《辽宁省黄金生产辽政发[19]第28号 19.2.28 管理办法》

《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辽政发[2002]第142号 2002.5.1 应用管理规定》

《转发市经贸委等六部门关锦政发[2003]第131号 2003.1.1 于开展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行政执法共同法律依据目录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七届全国二次会议(1990.10.1)

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八届全国七次会议(1995.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八届全国四次会议(1996.1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八届全国二十五次会议(1997.5.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九届全国九次会议(1999.1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十届全国四次会议(2004.7.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十届全国二次会议(2006.1.1) (二)行规

1、《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令第171号)(1995.1.25) 2、《关于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令第235号)(1998.1.1)

3、《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令第310号)(2001.7.1) (三)地方性法规

1、《辽宁省行政复议规定》省十届三次会议(2003.10.1) 2、《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省十届十七次会议(2005.4.1) (四)省规章

1、《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省令第17号(1992.3.1) 2、《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补充规定》辽政办发[1995]15号(1995.3.17)

3、《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省令第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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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5.20)

4、《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令第110号(2000.1.1) 5、《辽宁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省令第148号(2002.12.1) 6、《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省令第149号(2002.12.1)

7、《辽宁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省令第172号(2004.7.1) 8、《辽宁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省令第173号(2004.7.1) 9、《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省令第186号(2005.10.1)

(五)《最高人民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

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配置

(一)锦州市经济委员会是全市工业与民营经济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制定全市工业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提出、实施近期和年度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工业生产经营的与措施。

2、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向市和省报告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协调有关部门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搞好综合平衡;加强经济运行的宏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提出市重点企业名单。

3、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提出促进工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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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监督、检查产业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贯彻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监测分析行业运行动态;协调解决产业、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指导行业和相关协会、学会工作。

4、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布局,提出工业结构调整优化的目标和;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负责全市工业和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工业和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工作。

5、研究制定全市企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企业技术进步,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产学研联合、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新产品和新技术的鉴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贯彻落实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业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利用等工作。

6、负责宏观指导企业改革;推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审核;组织各类企业上市工作;负责研究发展以非国有资本为主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需协调解决的相关措施;研究提出全市中小企业扶持,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改革的方针、,宏观指导中小企业改组、改制、改造和融资工作,促进和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全市区街经济管理与协调。负责对工业企业重大经济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7、研究拟订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电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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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执法与监督管理,依法进行供电营业区划分;平衡电力资源,培育和监督电力市场,协调解决电力运营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热价格管理;负责农村电力行政管理工作。

8、负责编制全市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煤炭行业发展的方针、、规章和技术规范;依法对全市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煤矿的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措施;分析综合运输生产动态,协调重大交通运输问题,协调和紧急调度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物资及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

9、研究提出全市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组织和参与起草有关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的规章及措施;引导乡镇企业、民营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和企业布局;组织企业对外经济合作;指导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实施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企业经济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指导企业竞赛;总结推广企业发展经验;负责企业人员的交流与培训。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工业综合性经济规章和,参与工业经济工作中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发布工业经济信息,组织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和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1、承办、市交办的其它事项。

摘自锦州市《关于印发锦州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锦政办发[2005]30号)

(二)锦州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是全市煤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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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煤炭行业发展的方针、、规章和技术规范,并对地方煤矿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筹规划全市地方煤矿工业布局及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编制本市煤炭发展规划和计划,拟定本市煤炭行业的相关规章;依法对全市地方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实施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全市地方煤矿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进行审查,做好煤矿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和申报工作;依法对全市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条件初审,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煤炭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对地方煤矿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开展信息交流,为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等提供服务。

摘自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市经委调整内设机构及高配干部的通知》(锦编办发[2005]3号)

(三)锦州市黄金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为全市黄金矿产资源与生产产品提供管理保障;黄金(地质、生产、科研)发展计划的制定;黄金(地质勘探、生产建设)指导协调与监督检查;黄金矿产资源开采审批;黄金违法经营行为稽查。

摘自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成立市黄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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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的批复》(锦编办发[1980]82号)

(四)锦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组织科研、设计、开发、施工和建设单位推广、应用节能建筑材料,负责有关奖励事宜;负责墙改基金的日常管理,编制使用计划;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和质量监督部门做好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的验收,鉴定工作。

摘自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成立锦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的批复》(锦编办发[1995]14号) 五、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依据

(一)行政确认

1、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关于投资改革的决定》第三条:“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划分审批权限。按照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和事权划分,合理确定与地方之间、投资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项目审批权限。对于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序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报批准后颁布实施。”

2、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第六条:“凡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的单位,应向所在地地(市)级的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以下简称地级经贸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抄报主管税务机关。经地级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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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以下简称省级经贸委),同时抄报省级税务主管机关。”

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优秀新产品评选。《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第十条:“申请认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认真填报《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享受优惠申请书 》,地方经贸委或行业主管部门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择优向国家经贸委申报。国家经贸委 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审定并下达享受优惠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4、新建、改建和监控化学品设施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申报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接受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行政许可

1、《煤炭生产许可证》初审。《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2、供电营业区划分审批。《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合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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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3、行业准入审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条:“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区域产业布局。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加快大型企业发展,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作用,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形成分工协作关系,提高生产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配置,引导产业集群化发展。”

4、《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审核。《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管理规定》第二条:“开采黄金矿产须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批准,取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后,方可开采。”

(三)行政处罚

1、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二条 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九条或者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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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级以上地方强制停产。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由煤炭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在煤炭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依法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或者取消煤炭经营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责令停止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强制停产。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由煤炭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的规定,未经审查批准,擅自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由负责审批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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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在煤矿采区范围内进行危及煤矿安全作业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吊销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六十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转让或者出租煤炭中产许可证的,由煤炭管理部门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开采煤炭资源未达到煤炭管理部门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的回采率的,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由煤炭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行政征收

1、墙体材料改革专项基金清算。《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在城镇、工矿区新建、扩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开工前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工程所在地墙改部门缴纳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未按照规定缴纳专项基金的,计划、建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立项、开工手续。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建设工程主体完工后60日内,向所在地墙改部门申请返还专项基金。所在地墙改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建设工程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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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其他建筑,按照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和节能效果返还相应的专项基金。返还的专项基金应当充抵工程成本。” 六、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

执法机构:投资规划处 执法岗位 技术改造项目审批 执法内容 负责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度投资方向;对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申报。 执法执法范围和类别 执法权限 行政研究和规划确认 全市工业布局,制定全市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规划,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并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 执法依据 《关于投资改革的决定》;《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 执法程序 和时限 填写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提供所需证件和资料,确认申请人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审议合格,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执法责任 《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第七条;《辽宁省关于投资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三十四条。

执法机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 执法岗位 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 执法执法范围和类别 执法权限 指导全市资行政按照《资源综源节约和综确认 合利用认定合利用工作,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国依法组织资家和省提出源综合利用的资源节约认定工作;依综合利用和据有关法律发展新能源法规,审核、的和法申报省、国家规。推进全市核准的环境循环经济工和资源综合作开展。 利用项目。 执法内容 执法程序 和时限 《资源综合利填写资源综合用认定管理办利用认定工作法》;《辽宁省资申请表。提供源综合利用认所需资料。确定管理办法》;认申请人提交《中华人民共资料是否齐和国节能法》;全、真实有效。《中华人民共审议合格,报和国可再生能相应主管部门源法》。 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执法依据 执法责任 《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第七条;《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第五章。

执法机构:科技处 执法岗位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省优秀新产品评选工作。

执法执法范围和类别 执法权限 指导和推动行政按照《企业技企业技术中确认 术中心认定心和技术创与评价办法》新机制体系组织省级企的建设;负责业技术中心申报省认定工作;按优秀新产品、照《辽宁省新新技术的鉴产品开发管定管理。 理办法》组织 省优秀新产品评选工作。 执法内容 执法依据 《辽宁省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 执法程序 和时限 企业填写申请表。提供所需证件和资料。确认申请人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审议合格,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执法责任 《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第七条;《辽宁省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18

执法机构:行业管理处 执法岗位 特殊化学产品企业标准的审查备案工作。 执法内容 组织新建扩建或改建监控化学品设施工作的审查上报工作 执法执法范围和类别 执法权限 行政按照《中华人确认 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省石化行业的指导方针、产业对全市范围内化学品有关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执法程序 和时限 填写新建改建监控化学品设施工作申请表。提供所需资料。确认申请人提交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审议合格,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批。自受理之日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执法程序 和时限 填写供电营业区划分申请表。提供所需证件和资料。确认申请人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审议合格,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执法程序 和时限 填写行业准入情况评价表,进行自查。提供并确认申请人提交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审议合格,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批。自受理之日60个工作日内完成。 执法责任 《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第七条。 执法机构:电力处 执法岗位 供电营业区划分审批 执法执法范围和类别 执法权限 贯彻国家电行政分析电力运力行业法律、许可 行态势,平衡法规和,电力资源,依逐步制定和法进行供电完善行政许营业区划分;可事项的管组织研究制理办法,依法定农村电气加强监督管化规划;负责理。 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 执法内容 执法依据 《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执法责任 《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第七条; 《电力法》第七十三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四条。 执法机构:产业处 执法执法内容 岗位 行业依据国家发准入改委提出的审批 各行业准入条件,确定该行业企业名单。 执法执法范围和执法依据 类别 执法权限 行政在全市工业《促进产业结许可 与民营经济构调整暂行规领域组织实定》 施国家产业,监督检查产业的执行情况,指导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促进企业优化升级。 执法机构:锦州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执法岗位 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及煤矿监管工作。 执法内容 依法对全市地方煤矿进行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依法做好煤矿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执法执法范围和类别 执法权限 行政依法实施依法许可 对全市地方煤执法依据 执法责任 《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第七条。 执法程序 和时限 《中华人民共填写申请。提和国煤炭法》;供所需证件和矿生产条件和《中华人民共资料。确认申安全条件进行和全生产请人提交资料审查,关闭不具法》;《煤炭生产是否齐全、真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依许可证管理办实有效。审议;合格,报相应法对全市煤炭法实施细则》经营企业的经《中华人民共主管部门审营条件初审,并和国矿山安全批。自受理之。 日起15个工作对其经营活动法》进行监督管理。 日内完成。 19

执法责任 《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八十条。

执法机构:锦州市黄金管理办公室 执法岗位 黄金矿山选矿厂建设项目管理。 执法执法范围和类别 执法权限 负责对全市行政为黄金矿产范围内的黄许可 资源与生产金市场流通产品提供管的监督管理。理保障;黄金会同工商、公地质、勘探和安等部门联生产建设指合执法;负责导协调与监向上一级机督检查;黄金关申报《开采矿产资源审黄金矿产批核;黄金违法准书》。 经营行为稽查。 执法内容 执法程序 和时限 《中华人民共填写开采黄金和国矿产资源矿产申请书。法》;《关申请人提供所于对黄金矿产需证件和资实行保护性开料。确认申请采的通知》;《国人提交资料是家发展与改革否齐全、真实委员会开采黄有效。审议合金矿产批准格,报上级相书》;《辽宁省人应主管部门审民黄金生批。自受理之产管理办法》。 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执法依据 执法责任 《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第七条;《辽宁省黄金生产管理办法》第六章。

执法机构:电力处 执法岗位 电力管理工作稽查 执法执法范围和执法依据 类别 执法权限 对盗窃电能行政盗窃电能的,《电力法》;《电电力设施或处罚 由电力管理力设施保护条者其他方法部门责令停例》;《电网调度破坏电力设止违法行为,管理条例》;《电施的行为予追缴电费并力供应与使用以行政处罚。 处应交电费条例》。 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内容 执法程序 和时限 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根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执法责任 《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第七条; 《电力法》第七十一条;

执法机构:锦州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执法岗位 煤炭安全生产稽查 执法内容 对全市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有关规定的业主予以行政处罚 执法执法范围和执法依据 类别 执法权限 行政未取得煤炭《中华人民共处罚 生产许可证,和国煤炭法》; 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强制停产 20

执法程序 和时限 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根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执法责任 《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六十七条。

执法机构:锦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执法岗位 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墙体材料市场流通的监督管理 执法执法范围和执执法依据 类别 法权限 改革墙体材行政有下列行为的,辽宁省政并处2002年第142料、促进新型征收 责令改正,1万元以上3万号令《辽宁省墙体材料发元以下罚款:工新型墙体材料展,节能建筑程设计单位未开发应用管理材料研究开执行国家和省发推广;墙改;锦政办建筑节能设计规定》基金管理、收标准、规程和有发[2002]131缴、使用计划关规定进行设号《转发市经编制;节能建计的;新建、扩贸委等六部门筑验收鉴定,建粘土实心砖关于开展新型生产企业和生墙体材料开发墙体材料使产线以及土源应用和使用中行政执枯竭后易地继用实心粘土砖法。 续生产粘土实工作的实施意心砖的;城镇建见书的通知》。 设工程零零线以上的墙体使用粘土实心砖,不符合国家规定禁止、时限、范围的。 执法内容 执法程序 和时限 填写墙体材料改革专项基金清算申请表。申请人提供所需证件和资料。确认申请人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审议合格,报上级相应主管部门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执法责任 《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第七条;《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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