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制度修订补充条例
一 、目的
为顺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提高加班效率,兼顾公平,现对考勤制度中的加班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原考勤管理制度中的第七条加班管理制度作废。
二 、适应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
三 、加班管理
1 、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加班认定为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完成某项工作任务。
3、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能允许员工加班:
⑴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工作的;
⑵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或临时任务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山 西 爱 鼎 沃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⑵全体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或拜访客户延时工作的;
⑶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
⑷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5、加班审批程序
1、要求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如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后才可执行。
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
6、加班免除与时限控制——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核算加班时,需将员工的加班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
⑵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⑶受留用察看处分人员。
7、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一)、加班调休
山 西 爱 鼎 沃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⑴员工加班后,员工也可要求调休,所在部门经理须根据员工加班的具体任务量及效率安排员工适当时间的调休。
⑵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2天(含2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安排。
(二)、加班补贴
⑴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任务量和加班工作效率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
⑵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公司不提倡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安排加班的,可优先按调休计算。
(三)罚则
⑴因工作需要而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⑵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⑶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⑷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山 西 爱 鼎 沃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四、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