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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圆业主和住户手册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业主和住户手册

敬请各业主和住户认真阅读下列条款,并自觉遵守。

一、安全管理

1、园区内实行封闭管理。为保持园区内良好的治安环境,对出入本园区作如下规定:

(1)业主及其家庭成员在办理收楼入住手续的同时须办理“业主卡”和“住户卡”并凭卡进入园区。办卡时填写《住户登记表》及交两张彩色免冠近照、身份证复印件,每张卡需缴交工本费,现阶段为人民币50元。

(2)业主的其他亲友经业主允许后可办理有效期为三个月的“碧桂园临时住户卡”。办卡时业主必须亲临管理处办理,必须带备彩色一寸相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每张卡交纳50元按金和5元工本费。每个单位最多只可办理三张“临时住户卡”,业主必须签名同意担保对持卡人在园内的一切行为和后果负责,期满后如需延期的必须由业主亲临或委托办理延期手续。

(3)业主可为聘用的家庭保姆办理有效期为三个月的“碧桂园佣人出入卡”, 办卡时业主必须亲临管理处办理,必须带备彩色一寸相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每张卡交纳50元按金和5元工本费。每个家庭保姆同期最多只可为三个单位提供家政服务,每户业主必须分别签名同意担保对该保姆在园内的一切行为和后果负责,期满后如需延期的必须由业主亲临或委托办理延期手续。

(4)业主可为物业承租人办理租户卡,办卡时业主必须亲临管理处办理,租户卡有效

期以不超过一年为限期。办卡时必须带备在当地派出所办理的出租屋登记文件,承租人彩色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每张卡交纳50元按金和5元工本费,期满后如需延期的必须由业主亲临办理延期手续。

(5)任何单位之住客、访客或获业主允许、默许进入园区内之人士,都应遵守园区内各项管理制度,该业主必须对其在园区内一切行为负责,并须支付因其行为疏忽或过失而引致的一切费用。

(6)各种出入卡并不赋予持卡人或车辆任何特权,当持卡人行为对园区内管理工作造成不便或引致其它问题发生时,管理公司有权撤销该出入卡。各种出入卡均不能转让,敬请妥善保管。

(7)上述由业主所办理的一切出入卡,当物业发生转让时,业主必须保证如数退回注销,否则将会被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禁止在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可于户外生火。在私家花园内在不制造浓烟及污染他人的前提下,可进行野餐。

3、任何人禁止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业主、住户应当对自已所有或使用的物业消防安全负责。

4、切勿让年幼儿童单独留于物业内,以免发生危险。

5、住宅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或过量现金,以防窃贼有机可乘。

6、必须保持所有公共走廊、通道及梯间畅通无阻,公共走廊、通道及梯间不得放置任

何物品。

7、请勿通电于围墙、铁栏上以免误伤他人。

8、所有要搬离园区的物品(指家私、电器、装修材料等),必须要有业主亲自陪同方可搬离出屋村,并配合保安员检查记录。如业主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数量、业主卡号、身份证号码以及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

9、禁止在园区内非法举行、集会、示威、广播等活动,不得在园区内悬挂横额、张贴标语、派发传单,如有要求或投诉可向管理处提案或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10、禁止在园区内进行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二、环境维护及清洁

1、私家花园为全区环境的重要组成部份,各业主或住户须保持其清洁且无荒芜。

2、花园植物请留意修剪,以防树枝越墙影响途人及车辆行走。如业主因工作繁忙而疏于此等杂事,可委托管理处协助处理,但需支付相应的费用。园内植物高、宽度以不影响左邻右舍为宜,否则管理处有权令其修剪或迁移。

3、家庭垃圾须用垃圾袋收集并系好袋口,于晚上七点至早上七点投入大门口垃圾桶内,由管理处集中管理。如属建筑废料、残旧家私及大宗物件(或其包装物)的搬迁,业主需另行支付额外的清理费用。

4、为维护园区宁静、整洁的环境,饲养宠物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法规的规定,做好宠物的防疫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及相邻权益。

5、不可于公共场所或本单位内肆意喧闹或制造噪音以免滋扰他人,尤其在晚上十时至翌晨八时期间。否则,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及采取必要之措施。

6、不可悬挂衣物、幡旗或其它商业性标牌于花园和屋外,以免有损雅观(指定商业区房屋除外)。

7、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自费重修私人物业残缺部份,以吻合本园区高尚屋村之形象。

三、交通管理

1、进入园区内车辆必须按区内路标行车(特殊情况以管理人员指挥为准)。园区内禁止鸣嗽叭、限速20公里/小时,禁止载重1.75吨(含1.75吨)以上车辆进入(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除外)。

2、进入园区车辆须遵守园区车辆管理制度,接受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人员有权视实际情况拒绝任何来访车辆进入本园区。

3、所有盛载物品之车辆若无物品来源证明,管理人员将拒绝放行。

4、为保证园区内道路干净,凡污染小区环境之车辆必须在园区外冲洗干净。运输车辆须做好防污染之措施,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进入。

5、管理公司有权在需要时将园区内交通改道,或临时封闭道路。

6、任何车辆如触犯管理条例或损坏园区内物业,管理人员有权对事件作出必要的处理及追究肇事者经济责任,严重时提交门处理。

7、园区内严禁以下行为:

(1)无牌驾驶和驾驶无第三者保险机动车;

(2)学车或试车;

(3)在公共道路上溜冰、滑板等;

(4)机动车辆及脚踏车在行人路上行驶;

(5)跨位停泊或停泊于车位界线之外;

(6) 在公共地方洗车和维修车辆;

8、停车管理:

(1)洋房区的停车管理:洋房区业户应采用支付场地长期使用费(允许使用期与房屋使用期相同)形式获得停车位的使用权。如有空余的车位,业户可采用按月支付场地使用费或计时付费等形式获得停车位的使用权。车辆停放支付的场地使用费并非保管费,如须保管,须另行安排并支付额外有偿服务费用。

(2)别墅区的停车管理:别墅区业户应将车辆停放于私家花园车库内。如有来访车辆需停泊于路边,必须靠该年度规定的方向停泊。(以后每年的1月1日转换一次)。别墅和

洋房混合的路段,别墅的来访车辆只能靠别墅花园边停泊,洋房的来访车辆则按洋房区的停车管理规定执行。

(3)单车、摩托车的停放管理:所有单车、摩托车一律不准停放于公共场所内(包括马路边、公共楼梯间、公共花园、游乐场等),洋房区停放于指定停放点,别墅区应停放于私家花园内。

9、对违规行车和停泊车辆的人士,管理公司有权劝喻、警告、拖车或请求交警部门协助处理,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主负责。

四、公共场所行为规范

公共场所包括公众花园、公共娱乐场所、道路、街道、公共楼梯通道、行人路等。

1、邻里之间要文明礼貌,和睦相处,如有纷争应向管理处、居委会反映并服从有关人员的调解和仲裁。如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进行诉讼处理。

2、切勿于公共场所或本单位窗口、阳台往外抛置垃圾及杂物。

3、请勿于公共场所睡觉,以免造成小区环境不雅。非经允许,严禁在公共场所摆卖。

4、请勿将宠物放任于公共场所排泄,否则,一切善后支出的费用均由宠物之主人负责。

5、请勿于公共场所晾晒衣物,擅自张贴标志、广告,竖立告示牌等。

五、装修管理

业户需要自行安排装修队伍时,请参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到管理处办理各项申报登记手续;一切未经许可擅自进场施工或未按规定安装的工程均属违章,管理公司有权责令其停工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业主负责。

1、装修前将全套施工图纸及其他书面申请材料(如装修申请表及施工单位的名称、人数、负责人等)送管理处申报登记。房屋装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甲方制定的《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2、业户申请装修获准后,管理处将发给《装修施工进场证》并向施工单位收取装修期间管理服务费,装修期间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所申报装修工期以每天每户收取叁拾元人民币计算。如超过申报工期,必须提前办理有关手续并交纳装修管理服务费,逾期不办,管理处将责令其停工,并禁止其施工人员出入碧桂园。

3、装修期间,必须将《装修施工进场证》挂在本单位的门口外,装修完工后交回管理处。每天的施工时间为上午八时至晚上七时。节假日及中午休息期间(12:00-14:00),施工不能产生噪音。

4、装修期间请关闭窗门,别墅外墙装修另需采用尼龙纺织布封闭装修区域,以防装修噪音及灰尘影响邻里。

5、装修期间业主不得拒绝和阻碍管理处管理人员对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6、装修期间如需接驳临时水源、电源,应通知管理处或相关单位安排有关人员完成,不得私下装接,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施工材料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施工完成后的杂物、垃圾、淤泥等应由施工人员及时清理,不得倒入园区内的垃圾桶、沙井、渠道内或堆放在马路边。

8、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出入必须佩戴《装修工人出入卡》并接受管理员的检查。装修单位如需超时施工,必须事前到管理处办理申报手续,装修施工人员禁止在园区内留宿,并须遵守园内有关规定和制度。若因违章而发生的任何事故,业主必须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同时,管理处有权责令违章的施工队伍立即停止施工。

9、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公共的水电燃气管网及设备,如有关设备、设施因施工而损坏,业主必须负责及时修复,并需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一切手扶拖拉机均不得进入园区。如装修需要搬运材料、淤泥、垃圾等,须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也可由管理处协助安排运输车辆,实行有偿服务。工程完成后,剩余的施工材料及工具运出园区时,必须有《物品放行条》,并接受保安员的检查及登记,由带物品出园区的人员签认。

11、禁止在门窗玻璃外安装防盗网及非指定位置安装空调机、晒衣架等,所有单项工程必须先到管理处办理报建手续获准后方可安装。

(1)空调机的安装规定:空调机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安装,窗机应直接安装在原设计预留位置上,分体式主机必须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保持横平竖直,冷凝水排放管必须接驳在预留的排水管上,统一美观。必须使用不锈钢架挂机(普通铁架生锈后的锈水易污染墙身,且容易发生危险),禁止在主机上设置任何附盖。空调安装完毕后必须做好墙身洞口的修补和清洁工作。

(2)天台花园装修规定:天台花园的装修原则上应从小从简,不能超过设计规定承载力,确保结构安全。严禁在天台加建任何封闭式建筑物或搭设光棚,如需搭设花架的应符合结构安全要求,以不影响相邻关系及房屋整体外观且高度不能高于楼层层高为原则。严禁在天台楼板上钻孔、开凿槽坑。严禁在栏河墙填土种植。天台花园装修必须做好防漏、排水措施,在确保防漏安全、排水通畅的情况下方可施工。否则因此而造成渗漏或堵塞下水管道等后果由该业主负责修复,并支付有关费用。严禁将任何物品置于栏河上,以策安全。

(3)首层花园的规定:严禁在花园内加建封闭式建筑物及搭设简易光棚。洋房区严禁在花园内设停车位,未经许可严禁在围栏开设任何门洞口。于花园内造亭、石山、喷水池及其它园艺建筑应以不影响整体美观、不影响他人为原则,高度不超过首层楼层层高且距围墙应不小于1米为宜。

(4)严禁于窗台及窗檐加搭任何蓬盖。

12、装修前请认真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并严格遵守有关规

定,以下行为将会产生严重后果,如有违反,必须恢复原状,

并需承担其后果及费用:

(1)有损房屋结构、外观、外墙颜色。

(2)变动现有的水电燃气管网及公共装置。

(3)于阳台加建建筑物。

(4)于花园内开井或种植深根植物。

13、装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定,注意防火安全,装修单位内必须至少配备一支家庭装灭火器。

14、业主装修前,要计算好实际装机用电容量。如实际用电容量大于售楼合同规定的额定用电容量,请即时到供电部门或供电部门委托的代理单位办理增容手续。请勿擅自增大用电容

量,以防超负荷用电而发生事故。

15、为维护区内的良好治安环境,保障区内业户的利益,凡在碧桂园装修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 严禁在装修单位内吸烟或在单位内、外随地大小便。

(2) 在装修单位内煮食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严禁用电炉及明火煮食,一经发现,管理处将立即没收有关用具。

(3)不准在装修单位内乱拉乱接电线或生火。

(4)严禁在装修单位内进行违法活动。

(5)所有装修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机、电的安全操作规定,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造成伤亡,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6) 装修工人出入屋村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走,并严格遵守管理处的有关规定,佩戴好出入证,及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

(7)所有装修工人不准在公共场所、走道上追逐喧闹,不准在所属装修单位外随意走动,且穿着要整齐。

(8)严禁采摘区内花果或践踏草地。

(9)严禁在区内向业主或客人散发商业性广告或有其它滋扰业户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没收其装修工人卡并禁止再次进入园区。

六、供水、供电、燃气管道、电视公共天线、通讯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

1、供水、供电、燃气管道、电视公共天线、通讯设施均属于生活之必须设施,公共部份由相关的专业公司管理,业户除须自觉遵守水、电、燃气、电视公共天线、通讯设施的使用管理规定外,还需注意下列事项:

(1)业主必须自行检查本单位的用电容量是否超出额定用电容量。单位的实际用电容量大于额定用电容量时,应预先到供电部门办理增容手续,切勿擅自增大用电容量以防超负荷用电而发生火灾等事故,影响正常供电。切勿私自装拆水电表。

(2)切勿使用对保安通讯、电视公共天线及通讯设施电波接收有影响之电器。

(3)燃气公司负责燃气管道工程的安装、供气及维修保养工作,住户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安全使用燃气,严禁私自安装、改动燃气装置。

(4)请勿置渣滓、布屑或其它硬物于下水道。

(5)请勿擅自增大公共电视天线接收容量和改变其连接。

2、对于埋藏在业主单位内的公共设施及管道,管理处人员有权进入有关单位内进行检修(预先通知与否视紧急程度而定),业主必须配合。

3、业主必须自费对其单位内所有装设(包括水、电、燃气、电视、通讯设施等)作经常性保养和维修。

4、水、电、通讯、电视、燃气费用由相关部门按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

七、管理费用

屋村一切管理支出及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由各业主共同承担,管理费收入和违规行为收取之违约金赔偿金均投放于区内的保安、环卫、消防、绿化、公共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服务支出,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各业主必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起,且不论是否居住或使用均应缴纳物业管理费,管理费采用现金支付或由银行代支的方式于公历每月5号前交纳。乙方出租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业主如在银行帐户扣缴的应在扣费帐户存有足够金额以备扣费。物业管理费乃维持园区管理服务运作之必要开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及拒交物业管理费。

2、逾期交费:(包括物业管理费、代缴交的水、电费及各种有偿服务费)每逾期一天需增交欠费额0.5%的滞纳金,逾期二个月不交者将公布其姓名;情况严重时,管理公司可

通过法律手段将其物业拍卖偿还所欠之款项及滞纳金。

4、业主如转让其物业,须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并应与受让人交接好管理费的交付事宜,否则管理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有关物业管理及服务的收费以当时生效的标准执行。

八、违规处理

1、违反《协议》、《业户手册》规定的业户,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及时停止违规行为。

2、如违规造成他人损害的,需按情赔付受损方的损失。

3、违规严重的,管理公司或受损人可依法向行政部门报告处理及追究违规者的一切法律责任。

九、有偿服务项目

1、代客购买车、船、飞机票(最好提前三天预订)和复印、传真、打字、翻译和长途电话服务。

2、日常生活服务(如水电维修、清洁家居、用车、洗衣等)。

3、园林维修、装修工程服务。

4、护理花园、修剪草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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