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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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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8.02.04

• 【字 号】赣府字[2008]18号

• 【施行日期】2008.02.0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赣府字[2008]1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现将省政府领导的分工通知如下:

省长吴新雄: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审计、监察工作。

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协助省长主持省政府日常工作,协助省长分管发展和改革、财税、人事、编制、统计、法制、能源、交通、重点工程、应急办、社会稳定、信访方面的工作。

副省长赵智勇:协助省长分管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外事侨务、台办、经济技术合作、内贸、工商行政管理、金融、外汇管理、保险、证券、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省华赣(香港)企业有限公司、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方面的工作,负责与省社联的联系工作。

副省长孙刚:协助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发展和改革、财税工作,协助省长分管审计、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出版、劳动保障、民政、老龄、残联、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团省委的联系工作。

副省长熊盛文:协助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人事、编制工作,协助省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利、农垦、国土资源、粮食、供销、物资、农业开发、老区和扶贫建设、气象、人口和计划生育、省农科院、人防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军队、武警的联系工作。

副省长洪礼和:协助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能源、交通运输工作,协助省长分管工业

(包括国防工业、信息产业、邮政、通信、电力)、国有资产管理、中小企业、个私民营经济、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方面的工作,负责与省总工会的联系工作。

副省长XXX:协助省长分管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城乡建设、旅游、信息化、经济研究、决策咨询、档案、保密、地方志方面的工作,负责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的联系工作。

副省长谢茹:协助省长分管科学技术、卫生、体育、地震和参事方面的工作,负责与省科协、省妇联的联系工作。

二○○八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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