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惠水县小风山煤矿、惠水田煤矿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的
说 明
惠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3月14日惠水县安全生产监察局、工信局、接到群众举报,惠水县小风山煤矿有生产活动,;2012年3月17日惠水田煤矿被举报有生产活动。根据实际现场检查小风山煤矿、长田煤矿情况属实。2012年3月20日惠水县安监局、工信局、国土局、在天府公司召开安全整治现场会议,2012年3月21日天府公司立即召开关于两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作出限期上报整改,2012年3月25日天府公司这两次生产重大隐患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①、对惠水县小风山煤矿吴世文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给予警告处分调回公司,罚款5000元;
②、对惠水县画眉冲煤矿矿长陈世华因对小风山煤矿监管不到位,负有连带责任,给予警告处分,罚款5000元;
③、对惠水田煤矿矿长黄光明给予警告处分,罚款5000元。 特此说明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抄送:惠水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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