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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来源:意榕旅游网


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No

本辖区公民 (曾用名 ),住址: 原使用的公民身份证号为: 系(重/错)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及公民身份证号码的编制原则,为确保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和唯一性,自 年 月 日起将原号码更正为: 特此证明。

(公安机关名称并盖户口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请为申请人 办理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的相关事宜。

此件为原件,如需要请留存复印件。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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