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单位自行组织的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1.成立谈判小组。依托单位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应由不少于3人的单数组成,包括项目实施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教师,其中专业教师不少于三分之二。
2.单一来源采购申请。按采购需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由谈判小组填写《沈阳建筑大学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明确单一来源采购理由,经项目依托单位负责人审定后,报招标办审批。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招标办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论证通过的,转依托单位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不符合条件的,货物类按照询价采购程序、工程和服务类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组织实施。
4.拟定谈判邀请函。谈判小组拟定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邀请函中应包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预算、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现场踏勘安排(如有)及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等内容。
5.发出谈判邀请函。谈判邀请函经本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审定后,向唯一供应商供应商发出。
6.接收报价文件。依托单位指定专人接收唯一供应商针对项目采购需求的一次报价文件。
7.组织评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与供应商谈判后,供应商作出书面二次报价(二次报价降幅不低于5%),形成谈判报告。
8.签订采购合同。项目依托单位按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项目依托单位行政负
责人(项目负责人)代表学校签订合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采购合同如需加盖学校采购合同专用章的,需按上述要求履行采购程序,形成的采购文件经招标办审核通过后加盖采购合同专用章,采购文件同时在招标办存档。
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
2. 沈阳建筑大学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函
3.单一来源采购报价函
4.单一来源采购二次报价函
5.单一来源谈判报告
6.沈阳建筑大学货物类采购合同(10万元以下项目)
7.沈阳建筑大学工程类采购合同(10万元以下项目)
8.沈阳建筑大学服务类采购合同(10万元以下项目)
依托单位自行组织的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图提交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论证未通过的工程、服务类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论证未通过的货物类项目论证通过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规定的采购程序组织实施成立谈判小组(3人以上单数)按询价采购方式规定的采购程序组织实施拟定并发出谈判邀请函接收唯一供应商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唯一供应商二次报价形成谈判报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需加盖采购合同专用章依托单位行政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代表学校签订合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采购过程文件报招标办审核审核通过自行归档采购文件依托单位行政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代表学校签订合同并加盖采购合同专用章招标办同时归档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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