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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洗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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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熏 洗 疗 法

熏洗疗法是指将药物煎汤,趁热熏洗患处的方法。此法具有疏通腠理,疏畅气血,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风除湿,杀虫止痒等作用。故多用于疮疡、筋骨疼痛、目赤肿痛、阴阳带下、肛门疾病等。

一. 评估:主要临床表现、既往史、过敏史、体质、熏洗部位的皮肤情况、 心理状况等。

二. 目标:

1. 缓解患者的关节疼痛、肿胀、屈伸不利、皮肤瘙痒等症状。 2. 减轻眼科疾病引起的眼结膜红肿、痒痛、糜烂等症状。 3. 促进肛周疾病的伤口愈合。 4. 治疗妇女会阴瘙痒等症状。 三. 操作程序: 1. 准备

(1)仪表:着装整洁,佩戴胸牌,洗手,戴口罩。

(2)用物:治疗盘,治疗碗,橡胶单,软枕,毛巾或大浴巾,中药液,水

温计,治疗巾,镊子,纱布,绷带或胶布,弯盘,熏洗盆(面盆或坐浴盆),坐浴架,屏风(根据熏洗部位选用以上物品)。

2.操作步骤

(1)备齐用物,携至床旁,核对床号、姓名、药物、部位、治疗卡。 (2)向病人解释,关闭门窗,屏风遮挡。 (3)暴露熏洗部位,注意保暖。

(4)垫橡胶单于盆下,将药液倒入盆内加热水至所需容量,患处架于盆上,用浴巾围盖患肢及盆,使药液之蒸汽熏蒸患部。

(5)测量温度,待药温降至38~45℃时揭去浴巾。将患肢浸泡于药液中泡洗。

(6)眼部或其他不能浸泡的部位,将煎好的药液趁热倒入治疗碗中,碗口围一纱布,中间露一小孔。将患眼对准小孔,接受熏蒸。待药液不烫时,用镊子夹纱布蘸药液轻轻擦洗患眼。

(7)坐浴法:将煎好之药液倒入坐浴盆内,加热水之所需容量,置盆于坐浴架上,盖上有孔木盖。屏风遮挡病人,暴露臀部坐在木盖上,使患部对准盖孔,进行熏蒸,待药液不烫时,

拿掉木盖,臀部坐于盆内泡洗。

(8)观察病人情况,活动局部筋骨,定时测试药温。

(9)擦干药液后,协助病人穿好衣裤,取舒适体位,整理床单位。

(10)所用物品清洗消毒,物归原处,一次性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集中焚烧处理。 (11)清洗双手,必要时消毒双手。

(12)记录熏洗药液名称、部位、时间、局部情况、疗效并签名。 3.禁忌症:月经期妇女、孕妇禁止坐浴。 4.注意事项:

(1)注意保暖,室内应温暖避风,暴露部分尽可能加盖衣被,室温在20~22℃为宜。 (2)操作前向病人解释其目的、方法,已取得病人配合或指导病人自行熏洗。 (3)熏洗药温不宜过热,一般为50~70℃。老年人、儿童等反应较差者不宜超过50℃,以防烫伤皮肤。浸洗的温度宜在35~40℃,不宜过凉,过凉起不到治疗作用。

(4)在伤口部位进行熏洗、浸洗时,应按无菌技术进行操作。

(5)根据熏洗部位的不同选用合适的物品,如眼部疾患可在治疗碗内盛药液,上盖有孔纱布,患眼对准小孔接受熏洗;外阴部疾患取坐浴盆,上盖有孔木盖,暴露臀部坐在木盖上,患部对准盖孔进行熏蒸,必要时在浴室进行。

(6)包扎部位熏洗时应揭去敷料,熏洗完毕后,应更换消毒敷料重新包扎。 (7)所用物品清洁消毒,每人一份,避免交叉感染。

(8)熏洗一般为每日一次,每次20~30分钟,根据病情也可每日2次。 (9)面部熏蒸者,操作后30分钟才能外出,以防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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