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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首届幼儿基本体操评分标准

来源:意榕旅游网
四川幼专学前教育一系首届幼儿基本体操评分标准

一、记分方法:(10分制) (一)艺术性(总分5分)

◆ 表现力(2分):动作表现要展示出套路的主题和内心的激情,体现一种健康和向上情绪。全体队员的自信与激情始终如一地贯穿于成套动作中,全套动作无间断并且可被感知地通过面部表情、目光接触和肢体语言感染观众。

◆ 队 形(1分):队形设计新颖合理,队形变化清晰、流畅,体现集体配合的意识。 ◆ 一致性(2分):集体动作整齐,每个人在完成动作的时间、空间、能力和表现力上一致。全体队员必须同步的完成动作,包括动作的幅度、动作速度、合拍与完成,全体队员通过成套动作的完成能够表现出整齐化一。 (二)动作的完成(总分5分) ◆动作的熟练性(2分)

◆身体的协调性和控制能力(1分):全体队员在完成全套动作过程中必须表现出动作速度、动作方向、身体位置的整体控制能力。

◆动作连接的流畅性(1分):全身协调运动;动作轻松,律动有弹性;避免过分松弛或过分紧张。

◆动作与音乐(1分):动作要充分表现音乐的情绪;动作和音乐节奏配合要准确。 打分分值区间在9.00---9.70分之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自选动作总减分表(总分10分) 评分因素 艺术分 5分 完成表现力(2分) 队形(1分) 一致性(2分) 动作的熟练性(2分) 一般 0.1—0.2 0.1—0.2 0.1—0.2 0.1—0.2 较差 0.3—0.4 0.3—0.4 0.3—0.4 0.3—0.4 不可接受 0.5或更多 0.5或更多 0.5或更多 0.5或更多 分 5分 身体的协调性和控制能力(1分) 动作连接的流畅性(1分) 乐感(1分) 0.1—0.2 0.1—0.2 0.1—0.2 0.3—0.4 0.3—0.4 0.3—0.4 0.5或更多 0.5或更多 0.5或更多

裁判长减分:

裁判长对比赛的过程进行组织和监控,并对下列情况进行减分,每项均减分0.2分: ◆ 参赛队被叫到60秒后未出场视为弃权

◆ 参赛人数不符合规定(参赛人数未达到本班人数的80%) ◆ 没有队形变化

◆ 服饰与造型(包括服装、发型、纹身、道具等)不符合规定

◆ 比赛时出现不健康、不文明的举止、手势或成套内容,音乐中有不恰当的言语 ◆ 失足拌倒

◆ 出现健身性和安全性问题:每出现一个不安全动作或停顿扣相应分值,依次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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