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思想(7 分) 1、政治立场(3 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参加政治学习,否则本项不记分。
2、遵纪守法(4 分)
不违反计划生育,不参加,不无理取闹,不打架斗殴,不乱收费,不做其它违法乱纪事件,上述一项未做到,造成一定影响的,本项不记分。 二、职业道德(7 分) 1、教育思想(2 分)
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书育人,面向全体学生切实做了差生的转化工作,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上述一项未执行记O 分,有私自乱收费现象每次扣1 分。 2、为人师表(5 分)
工作时间玩牌,在课堂上穿拖鞋、背心、内短裤进课堂、男教师留长发,女教师浓妆艳抹,行为不文明,以上现象每次扣0.5 分。 三、劳动纪律(14 分) 1、出勤(8 分)
缺勤一天扣3 分,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0.5分,缺会一次扣0.5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1分,缺早晚辅导一节扣1分;全期事假(婚、丧、产、函授学习,出公差除外)不超过1天,如果自己调好课每超过一天扣0.2分,如果自已未调好课每超过一天扣1分。全期累计请事假15天及以上者,该项为0分;病假每天扣0.2分,全期累计请病假30天者该项为O 分,扣完为止。(重症病人已向上级请假获批准的除外) 2、住校办公(4 分)
全体教师必须坚持住校办公,每缺1晚扣0.3分,请假1 晚扣0.1分,扣完为止。每周按三个晚上计算。 3、完成任务(2 分)
临时安排的工作未完成的扣1分,不服从安排的扣2分,完成不好的酌情扣分,未按时上交有关表册、材料及欠收费用每次扣0.5分,缺交每次扣1分。 四、教学常规(30 分) 1、备课(4 分)
教案未及时送检每次扣1分,缺备课的每节扣0.5分,备简案的每节扣0.1分。
2、上课(7分)
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扣0.5分/次,旷课每节扣1分,组织教学不力,课堂秩序混乱(行政值日登记3次以上)扣1分,未完成学期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扣2分,教学效果差(以学生代表座谈或学生集体反映为准)扣1分。 3、作业批改(5分)
作业布置和批改的次数未达要求每少一次扣0.5分,少批改每次扣0.5分(作文加倍扣分)。
4、考查考试(2分)
未按学校要求组织考试(如不按时制卷、监考、阅卷、交成绩等,每次扣1分,试卷泄密该项记0分,考试舞弊该项为O分)。 5、听课、计划、总结(2分)
听课每少一节扣0.2分,(以教导处登记为准)计划、总结迟交扣0.5分,缺交扣1分。
6、工作量(8分)
周工作量达到平均工作量记满分,每增加1个工作量加0.5分,每少一个工作量扣0.5分,班主任到位好的加1分,一般的加0.5分(以行政组检查为准)。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仍坚持上课每周可另计一个标准课时。 7、迎检(2分)
凡上级领导来校检查,在检查评比中因个人工作失分按2倍扣分,受市局级通报批评者此项为O分。 五、教育教学质量(30 分) 1、基分25 分 2、加分
1)学生满意率达90%的每期加1分。
2)每期期末会考、统考、抽测,县级前5名加10分,6——10名加8分。镇级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按乡镇设奖的名次加分),由片内组考的年级第一名加4分。(任教多学科取得名次可重复加分,但同一学科只按最高级别加分)
3)小学初中毕业会考,初中择优考试中,排名全市一等奖,每位毕业班任课教师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班主任另加5分,镇第一名加5分。班主任另加2分(不重复加分)。
4)对学校有特殊贡献,在市级(教育局)产生较大影响的责任人加3——6分。 3、扣分
l)学生满意率低于60%的,扣1分。
2)期初巩固率低于80% ,期末巩固率低于85% ,扣班主任每次1分。 3)期末考试中,镇倒数第一名且低于镇平均分5分(含5分)以上扣2分,片倒数第一名且低于片平均分5分以上扣1分(不重复扣分)。
4)班风不好,班主任整治不力,根据一期来行政组检查情况扣1——5分。 5)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相关人员扣1——5 分。 六、教研教学水平(12 分)
1、按时参加学校平时的教研教改活动,记基分8 分。 2、加分
l)教研论文或经验总结等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奖的按等级加分,每期按最高级别取一篇计加分,县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 分,三等奖加1分;市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分;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5分,三等奖加3分;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5分,三等奖加4分。教研论文或总结,消息、通迅在正式刊物或常宁教育信息网上发表,按相应级别的一等奖加分。
2)教改实验课题评估,按获奖等级给课题级老师加分,县级3分,市级4分,省级及其以上5分。
3)由学校按排或上级指定上示范课,校级加0.5 分,镇级加1 分。
4)获优秀教案,校级加0.5 分,镇级加1分。
5)教师参加由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种竞赛获奖,按排名加分,镇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分;市级以上: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5分,三等奖加3分(不重复加分,此项最高得分4 分)。
6)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种竞赛,按获奖名次加分,镇级:一等奖加0.5分;县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5分;市级以上: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省级以上: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5 分,三等奖加2分(不重复加分,此项最高得分3分)。
7)教师按学校规定认真训练各科兴趣小组、专业训练队加1分。 3、扣分
l)学校安排的教研课无特殊情况不上每次扣1 分,不按时每次扣0 . 5 分。 2)学校安排的教研活动相关教师不参加听课评课每次扣0.5分。 附:考核基本要求
1、每学期末由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小组组织,教职工本人按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自己评分,再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评分,通报全校,本人签字,最后由领导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级。
2、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到低按全校教职工30%比例评为优,80分以上为良,60——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3、教职工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评优、评先、晋级提升、职评、年终绩效奖的主要依据。
4、以下情况评优、评先、晋级提升、职评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内)。 1)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分; 2)违犯计划生育; 3)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 4)请假累计一个月以上。
5、不住校办公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本条例解释权系渔池学校校长室所有。
常宁市三角塘镇渔池学校 2014 年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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