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怎么巩固复习呢?⾸先总结知识点,然后重点⽐较⾃⼰模糊与不清晰的地⽅,做⼏道习题,要是不懂再去问⼈!今天⼩编在这给⼤家整理了⾼⼀下学期数学知识点_⾼中数学知识点整理,接下来随着⼩编⼀起来看看吧!
⾼⼀数学知识点总结(⼀)1.⼀些基本概念:
(1)向量:既有⼤⼩,⼜有⽅向的量.(2)数量:只有⼤⼩,没有⽅向的量.(3)有向线段的三要素:起点、⽅向、长度.(4)零向量:长度为0的向量.
(5)单位向量:长度等于1个单位的向量.
(6)平⾏向量(共线向量):⽅向相同或相反的⾮零向量.※零向量与任⼀向量平⾏.
(7)相等向量:长度相等且⽅向相同的向量.2.向量加法运算:
⑴三⾓形法则的特点:⾸尾相连.⑵平⾏四边形法则的特点:共起点⾼⼀数学知识点总结(⼆)⽅程的根与函数的零点
1、函数零点的概念:对于函数,把使成⽴的实数叫做函数的零点。
2、函数零点的意义:函数的零点就是⽅程实数根,亦即函数的图象与轴交点的横坐标。即:⽅程有实数根函数的图象与轴有交点函数有零点.3、函数零点的求法:求函数的零点:
1(代数法)求⽅程的实数根;
2(⼏何法)对于不能⽤求根公式的⽅程,可以将它与函数的图象联系起来,并利⽤函数的性质找出零点.4、⼆次函数的零点:⼆次函数.
1、△>0,⽅程有两不等实根,⼆次函数的图象与轴有两个交点,⼆次函数有两个零点.
2、△=0,⽅程有两相等实根(⼆重根),⼆次函数的图象与轴有⼀个交点,⼆次函数有⼀个⼆重零点或⼆阶零点.
3、△<0,⽅程⽆实根,⼆次函数的图象与轴⽆交点,⼆次函数⽆零点.⾼⼀数学知识点总结(三)1.“包含”关系—⼦集
注意:有两种可能(1)A是B的⼀部分,;(2)A与B是同⼀集合。反之:集合A不包含于集合B,或集合B不包含集合A,记作AB或BA2.“相等”关系(5≥5,且5≤5,则5=5)实例:设A={x|x2-1=0}B={-1,1}“元素相同”
结论:对于两个集合A与B,如果集合A的任何⼀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同时,集合B的任何⼀个元素都是集合A的元素,我们就说集合A等于集合B,即:A=B
①任何⼀个集合是它本⾝的⼦集。AíA
②真⼦集:如果AíB,且A1B那就说集合A是集合B的真⼦集,记作AB(或BA)③如果AíB,BíC,那么AíC④如果AíB同时BíA那么A=B
3.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记为Φ
规定:空集是任何集合的⼦集,空集是任何⾮空集合的真⼦集。⾼⼀数学知识点总结(四)
对于a的取值为⾮零有理数,有必要分成⼏种情况来讨论各⾃的特性:
⾸先我们知道如果a=p/q,q和p都是整数,则x^(p/q)=q次根号(x的p次⽅),如果q是奇数,函数的定义域是R,如果q是偶数,函数的定义域是[0,+∞)。当指数n是负整数时,设a=-k,则x=1/(x^k),显然x≠0,函数的定义域是(-∞,0)∪(0,+∞).因此可以看到x所受到的来源于两点,⼀是有可能作为分母⽽不能是0,⼀是有可能在偶数次的根号下⽽不能为负数,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
排除了为0与负数两种可能,即对于x>0,则a可以是任意实数;排除了为0这种可能,即对于x<0和x>0的所有实数,q不能是偶数;
排除了为负数这种可能,即对于x为⼤于且等于0的所有实数,a就不能是负数。
总结起来,就可以得到当a为不同的数值时,幂函数的定义域的不同情况如下:如果a为任意实数,则函数的定义域为⼤于0的所有实数;
如果a为负数,则x肯定不能为0,不过这时函数的定义域还必须根据q的奇偶性来确定,即如果同时q为偶数,则x不能⼩于0,这时函数的定义域为⼤于0的所有实数;如果同时q为奇数,则函数的定义域为不等于0的所有实数。
在x⼤于0时,函数的值域总是⼤于0的实数。
在x⼩于0时,则只有同时q为奇数,函数的值域为⾮零的实数。⽽只有a为正数,0才进⼊函数的值域。
由于x⼤于0是对a的任意取值都有意义的,因此下⾯给出幂函数在第⼀象限的各⾃情况.可以看到:
(1)所有的图形都通过(1,1)这点。
(2)当a⼤于0时,幂函数为单调递增的,⽽a⼩于0时,幂函数为单调递减函数。(3)当a⼤于1时,幂函数图形下凹;当a⼩于1⼤于0时,幂函数图形上凸。(4)当a⼩于0时,a越⼩,图形倾斜程度越⼤。
(5)a⼤于0,函数过(0,0);a⼩于0,函数不过(0,0)点。(6)显然幂函数⽆界。⾼⼀数学知识点总结(五)常考知识点
集合常⽤⼤写拉丁字母来表⽰,如:A,B,C…⽽对于集合中的元素则⽤⼩写的拉丁字母来表⽰,如:a,b,c…拉丁字母只是相当于集合的名字,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将拉丁字母赋给集合的⽅法是⽤⼀个等式来表⽰的,例如:A={…}的形式。等号左边是⼤写的拉丁字母,右边花括号括起来的,括号内部是具有某种共同性质的数学元素。
常⽤的有列举法和描述法。
1.列举法﹕常⽤于表⽰有限集合,把集合中的所有元素⼀⼀列举出来﹐写在⼤括号内﹐这种表⽰集合的⽅法叫做列举法。{1,2,3,……}
2.描述法﹕常⽤于表⽰⽆限集合,把集合中元素的公共属性⽤⽂字﹐符号或式⼦等描述出来﹐写在⼤括号内﹐这种表⽰集合的⽅法叫做描述法。{x|P}(x为该集合的元素的⼀般形式,P为这个集合的元素的共同属性)如:⼩于π的正实数组成的集合表⽰为:{x|0 ⾃然语⾔常⽤数集的符号: (1)全体⾮负整数的集合通常简称⾮负整数集(或⾃然数集),记作N;不包括0的⾃然数集合,记作N+(2)⾮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也称正整数集,记作Z+;负整数集内也排除0的集,称负整数集,记作Z-(3)全体整数的集合通常称作整数集,记作Z (4)全体有理数的集合通常简称有理数集,记作Q。Q={p/q|p∈Z,q∈N,且p,q互质}(正负有理数集合分别记作Q+Q-) (5)全体实数的集合通常简称实数集,记作R(正实数集合记作R+;负实数记作R-) (6)复数集合计作C集合的运算:集合交换律A∩B=B∩A A∪B=B∪A集合结合律(A∩B)∩C=A∩(B∩C)(A∪B)∪C=A∪(B∪C)集合分配律A∩(B∪C)=(A∩B)∪(A∩C)A∪(B∩C)=(A∪B)∩(A∪C)集合德.摩根律集合 Cu(A∩B)=CuA∪CuBCu(A∪B)=CuA∩CuB集合“容斥原理”在研究集合时,会遇到有关集合中的元素个数问题,我们把有限集合A的元素个数记为card(A)。 集合吸收律A∪(A∩B)=AA∩(A∪B)=A集合求补律A∪CuA=UA∩CuA=Φ设A为集合,把A的全部⼦集构成的集合叫做A的幂集德摩根律A-(BUC)=(A-B)∩(A-C)A-(B∩C)=(A-B)U(A-C)~(BUC)=~B∩~C~ (B∩C)=~BU~C~Φ=E~E=Φ特殊集合的表⽰复数集C实数集R正实数集R+负实数集R-整数集Z正整数集Z+负整数集Z-有理数集Q正有理数集Q+负有理数集Q-不含0的有理数集Q。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