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南京市建邺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2013-10-28下发的编号建环限改字(2013)13082号限期改正通知书,我项目部积极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1、 场内道路已进行建筑垃圾铺设硬化,业主将按要求进行场区内道路规划并浇筑混凝土道路。
2、 自动冲洗设备业主已安排总包单位进行订购并进行施工。
3、 裸露地面已购买扬尘网,并进行覆盖。
以上整改情况请核查为感!
江苏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崇文金城项目部 201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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