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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业发展银行不宜采取自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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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6110/j.cnki.issn2095-3151.1996.z4.041应地充实监管力量以维护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稳定健康发展。第四,“脱钩”以后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业务范围与特色应该具有取代农村合作基金会现有功能的能力,由此,把农村合作基金会经过整顿有区别地纳入合作金融体系之内。第五,鉴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程度的非平衡性,应体现“分类指导”的改革思路。对于东部沿海地区和少数大城市城乡结合部已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地区,可有选择地非常慎重地推行农村合作银行的试点。(海昌摘自《金融研究》1996年第2期《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若干认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推进策略的选择杭广第一,在“脱钩”与组建或完善县联社的关系上,我认为,尽管在某些县联社已发/育比较成熟的地区,“脱钩”与县联社功能的加强可同步进行,但从全国范围讲,组建、完善、充实县联社应该先走一步。只有县联社基本成型,“脱钩”才可能顺利进行,才可能不至于形成一个“脱钩”后的“真空期”。第二,“脱钩”与组建县联社作为改革方案即使明确,也不宜于一步在全国同时推开,而仍以选择若干个条件较好的省份率先试点为宜。第三,与“脱钩,试点省份相关的央行省、县分行必须在充实了必要的监管力量,制定了基本的监管办法之后,才宜于推开“脱钩”的实质性举措。可以考虑,在率先拟作“脱钩”试点的地区,成立以央行监管力量与现行农行信用合作部门的同志为主体的“脱钩,改革小组,吸收部分信用社干部或县联社于部(在已有县联社的地区)参加,这一班子既作为“脱钩”的操作班子,又将在“脱钩”完成后作为央行对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部门,以保持连续性。第四,对农村基金会的清理整顿工作应立即着手进行。作为过渡性措施,应再次重申现行基金会不能作为金融机构向社会吸收或变相吸收资金的要求,同时,应加强其内部运作的管理以减小经营风险。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将符合要求的基金会纳入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之内。第五,综合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作为农村政策金融的执行者,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组织体制、代理行的选择方式等应同步加以考虑。从业务范围看,地方支农资金以及农业开发应逐步交由农发银行承办,真正发挥起其农业开发功能的职责。!司时,应考虑有计划地在农业比重较大的地区,下延机构,以提高资金营运效益。此外,在代理行的选择方式上应逐步引入竞争机制,给予双向选择的余地,以避免垄断而造成的代而不理的弊端。第六,从长远看,随着农业比较利益的增强和价格体系的理顺,农业吸引商业性投入的能力自然会加强。但这毕竟尚须相当的时期。从过渡期看,央行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一些增加农业金融投入的做法,即规定现行商业银行贷款增量中必须有一定比例投入农业。因此而引起的存贷利差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差。这样做,一方面符合中央增加农业投放的要求多另一方面,从长远看也达到财政以较少资金推动大额农业投入的目的。(海昌摘自《金融研究》1996年第2期《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若干认识})目前农业发展银行不宜采取自营制王醒春龙根农业发展银行的运作机制主要有两种选择代理:制和自营制。目前采取的委托代理制,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做法。它最大的好处在于节省开支,降低交易成本。自营制则是通过建立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由政策性银行自身办理各项业务,无疑这种运作机制的交易成本要大一些。实际上,农发行运作机制问题的焦点在于农业发展银行的机构是否需要继续下伸搞自营制。国务院关于组建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提出,要在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比重大的地、市、县设立农业发展银行的派出机构和营业机构。那么,政策性业务比重大的标准是什么,机构设到县以后,县以下的业务怎么处理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深入调查,全面权衡。仅仅强调某一方面的重要性而仓促决策,都将会使改革产生较大负面效应。目前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是发放粮棉收购贷款,信贷业务量不小,但业务单一,信贷对象集中,工作最并不大,下设机构势必造成严重浪费,徒增财政负担。(海昌摘自《金融研究》1906年第2期《对重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看法》)农村合作银行组建给农业银行带来的挑战王唐明张建珠目前,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已提上具体日程。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就是使目前的农村信用社自成一体,成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从体制方面而言,最起码的一点就是要行社分家。把农村信用社这一大块分割出去,对农业银行来说,是件举足轻重的事情,无疑具有极强的挑战意义。具体讲,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资金营运方面的挑战。长期以来,农业银行凭借行政赋予的或业务衍生的便利,自然而然地“吃”信用社一大块资金。其对信用社准备金、备付金控制较之于人行对专业银行要严格或苛刻得多。这里有执行政策方针的一面,但不可否认的是农行贷差行基本上依靠信用社转存款维持生存已是一个极其普遍的现象。此外,在农行部分领导及职工的潜意识里,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即信用社的资金就是农行的资金,行社一家还分什么彼此。即使在1988年建立了信用联社,农村信用社与农行开始试行脱钓的实践之后,因信用社整体尚在农行的管辖之下,故该观念仍大有市场。由于农行依赖惯了信用社转存款,便放松了对资金的组织和筹措,其吸储能力较之工行及其他专业银行相对较弱。若就单个机构而言,与后起的城市信用社相比恐亦有逊色。因此,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后,农行资金运营将首先蒙受沉重打击,大量的资金缺口,一时难以填补。紧缺状况短期内绝难缓解,业务因资金陡紧而落入低潮。谓之挑战,其一也。2.信贷业务方面的挑战。多少年来,农业银行由于具有一定数目且分布在中心或重点乡镇的基层营业所,所以,其大量的信贷资金便投放在农村,服务重心亦倾斜于农村。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后,其要顾及自身的经济效益,依靠信用社机构星罗棋布,业务覆盖面广,扩散渗透力强,加之人员力量上占有优势,很可能使农行的信贷业务失去了往日的宽松环境,转而在竞争的隙缝中求发展求生存。3.筹资方面的挑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及各种股份制的商业银行维持良好的资金运作,赢得最佳的经济效益,无疑是其首要之目的。而拥有相应的信贷规模便成为实现该目的的必要条件。目前,在信贷资金管理体制逐步向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过渡的情况下,“存款立行”、“效益兴行”早已成为大众之共识。所以,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后,从经济效益及发展战略之中,其势必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筹资力度,从壮大资金力量_七下功夫。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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