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1.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费用高”为由,予以停运拆除。在下列哪一情况下,该厂构成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2011年卷一31题,单选)
A、未在事前获得权威性技术论证 B、未采用替代性的污水处理措施 C、未征得当地环保局的同意 D、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三同时”制度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三同时”制度。
2014年修订前的《环境保护法》第26条第2款规定:“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污水处理设施属于防止污染的设施,其停运拆除应当经过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同意。据此,C项正确。2014年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新法只规定了不得擅自拆除, 2.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D、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省级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标准制度 【答案】:D 【解析】:
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15条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3.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的环境日是:( )
A、4,22 B、6,5 C、5,6 D、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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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1节>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B 【解析】:
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12条的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4.我国《环境保护法》中的“环境”是指:( )
A、影响生物生存的各种自然、社会、经济因素的总体 B、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社会、经济因素的总体 C、影响生物生存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D、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环境和环境问题 【答案】:D 【解析】:
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5.某法学院校的四位同学甲、乙、丙、丁就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应如何解决展开讨论,下列哪一位同学的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A、甲同学认为,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B、乙同学认为,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C、丙同学认为,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D、丁同学认为,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环境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
考查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纠纷的解决程序。根据《环境保护法》第57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不是必经程序。 据此,CD项的表述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 6.某采石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采用的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生粉尘将导致周边居民的农作物受损。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31题.单选)
A、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B、建设单位应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C、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完全相同
D、居民将来主张该采石场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侵权。
A项:《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本题中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产生粉尘将导致周围居民的 7.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 )
A、责令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整改 B、公开进行通报批评
C、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D、责令停产整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政府监管责任制度 【答案】:C
【解析】:
法律依据是《环境保护法》第25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8.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说法,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C、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D、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不能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标准制度 【答案】:C 【解析】:
①《环境保护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应为“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而非“根据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环境保护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9.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 )
A、鼓励 B、支持 C、奖励 D、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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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2节>政府监管责任制度 【答案】:B 【解析】:
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23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10.某省A市和B市分别位于同一河流的上下游。A市欲建农药厂。在环境影响评价书报批时,B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该厂对本市影响很大,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该环境影响评价书应当由下列哪一部门审批?(2014年卷一31题,单选)
A、省政府发改委 B、省人大常委会
C、省农药生产行政监管部门 D、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3条第3款规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题意,A市农药厂的建设会对B市的环境造成很大影响,造成跨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且B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异议,环境影响评价书应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因此,A、B、C项错误,D项正确。
11.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28题,单选)
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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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标准制度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污染物排放标准。
A、B、C项:《环境保护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
放标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可见,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据此,A项正确。地方标准只能严于国家标准而不能宽于国家标准,故B项错误。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 12.某市一家养鸡专业大户周某养的鸡于2012年3月开始出现拉稀、消瘦等症状,4月就有500多只鸡死亡,到5、6月死鸡数量逐渐增加,周某买了很多药都没能遏制死鸡,至2012年7月,周某共死鸡6000多只,购鸡苗和饲料等直接经济损失12000元,如果鸡长成,则每只按市场价可卖6元。周某不得不停止了养鸡。周某多方调查,发现临近的华益化工厂新增了化学产品品种,其厂内的废水经过一条处理线直接储存在场内的废水池里,该储水池距离周某养鸡场仅十多米,周某怀疑是化工厂的废水池污染了地下水,导致他养的鸡饮水中毒而死,因此,周某于
A、法院不会支持周某的诉讼请求,因为已经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 B、周某应当证明他的死鸡与华益化工厂的污染存在因果关系
C、如果法院判决化工厂赔偿周某,赔偿数额应当是36000元,包括周某的可得利润 D、华益化工厂可以通过证明自己遵守了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且没有进行污染物排放为理由进行抗辩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环境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考查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第66条的规定,环境民事诉讼时效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所以选项A错误。法院判决不是科学裁判,并不要求严格科学地证明污染损害后果和污染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尤其在环境污染民事诉讼中,可以进行因果关系的推定,而且在举证责任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环境污染损失的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
13.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限和效力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地方排污标准须报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B、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省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地方排污标准时,可略低于已有国家排污标准
C、国家排污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标准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排污标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标准制度
【答案】:B 【解析】:
考查环境污染排放标准的制定。根据《环境保护法》第16条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见,本题中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是正确选项。
14.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 )
A、基本国策 B、基本政策 C、基本方针 D、基本策略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环境保护法的体系 【答案】:A 【解析】:
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4条的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15.某省天洋市滨海区一石油企业位于海边的油库爆炸,泄漏的石油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下列哪一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其中所列组织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2015年卷一30题,单选)
A、受损海产养殖户推选的代表赵某
B、依法在滨海区民政局登记的“海蓝志愿者”组织 C、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 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保护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四个选项中仅C项“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符合前述规定之要求,故C项为正确答案。
16.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 )信息记人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A、污染物排放 B、环境违法 C、节能减排 D、环保政策贯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政府监管责任制度 【答案】:B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54条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17.关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核设施,绝密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B、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经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再开工建设
C、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D、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答案】:A 【解析】:
①《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故A选项正确,当选。
②《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
18.中央环保督察组进行实地检查,发现某市污染严重,环境质量严重退化,根据《环境保护法》.下列哪一主体应对该市环境质量负责?(2018年仿真模拟题)
A、该市市长 B、该市环境保护局 C、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D、该市人民政府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标准制度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保护法的责任主体。
A、B、C、D项:《环境保护法》第6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因此D项正确。
19.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31题,单选)
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生态保护制度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生态保护制度。
A项:《环境保护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故A项错误。
B项:《环境保护法》第30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根据该条规定,引进外来物种,并不是越多越好,需要经过认真研究才可以。故B项说法错误。 C项:《环境保护法》第3
二、多选题
1.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73题,多选)
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环境行政责任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A、B项:《环境保护法》第64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7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甲化工厂违法排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乙化工厂合法排污同样造成了环境污染,都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强调的是,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不要求污染者的排污行为具有违法性,合法排污造成污染同样要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免于承担行政责任而已。故A、B两项正 2.下列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说法正确的是:( )
A、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 C、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D、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中,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监测制度 【答案】:A,B,C 【解析】:
考查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制度。D选项错误在于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应当在处置工作结束后进行。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47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根据《森林法》,下列那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改为非林地使用
B、特种用途林严禁采伐
C、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所有权可以依法转让、作价入股,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
D、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2节>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答案】:A,B,C,D 【解析】:
①《森林法》第15条第1款第2项规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故A选项错误,当选。 ②《森林法》第31条规定,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4.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 ),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A、同时开工建设 B、同时设计 C、同时施工 D、同时投产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三同时”制度 【答案】:B,C,D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5.下列有关环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污染者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D、污染者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已经支付排污费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可酌情予以支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环境民事责任 【答案】:A,B 【解析】:
考查环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A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污染者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相关环境保护单行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C选项错在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只有在单行法没有规定的情形下 6.根据《森林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 B、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3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C、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D、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中砍材和放牧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2节>森林资源培育制度 【答案】:C,D 【解析】:
①《森林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森林法》第31条第1项规定,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因此,应在“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而非“3年内”。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③《森林法》第31条第2项规定,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7.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 )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A、财政 B、税收 C、价格 D、政府采购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保护税制度 【答案】:A,B,C,D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21条规定: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8.( )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A、国家 B、公民 C、法人 D、其他组织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 【答案】:B,C,D 【解析】:
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5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 )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A、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B、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
C、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D、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环境行政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环保部门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68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1)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2)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3)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4)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10.下列有关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行政责任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企业事业单位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上述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B、企业事业单位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情节严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直接责令其停业、关闭
C、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环境行政责任 【答案】:A,C 【解析】:
考查排污单位的行政责任。A选项正确,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59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1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B选项错误。该情形下采取责令停业关闭措施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方
11.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73题,多选)
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之一 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C、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级政府备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标准制度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标准制度。
A、B项:《环境保护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据此,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制定,A项正确;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B项也正确。
C项:《环境保护法》第15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
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 12.下列有关采矿权转让合同解除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出让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移交矿区的,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B、受让人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未达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要求的,出让人有权请求解除出让合同
C、矿业权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后,转让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报批义务,受让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转让款及利息,并由转让人承担违约责任
D、矿业权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前,矿业权人又将矿业权转让给第三人并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受让人有权请求解除转让合同、返还已付转让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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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章>第3节>矿产资源权属制度 【答案】:A,C,D 【解析】:
考查矿业权的出让合同和转让合同的解除。
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B选项漏掉了限期改正环节,因而错误。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让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移交勘查作业区或者矿区、颁发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受让人请求解除出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未达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要求,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改正,或者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吊销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出让合 13.下列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发布说法正确的是:( )
A、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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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2节>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环境信息的发布制度。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54条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 14.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建设单位也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B、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C、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建设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
D、县级以上的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答案】:A,B 【解析】:
AB选项正确,依据为《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9条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能力建设指南和监管办法。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
15.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的是:( )
A、防护林 B、用材林、经济林 C、薪炭林 D、特种用途林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2节>森林资源权属制度 【答案】:B,C 【解析】:
考查林地使用权的转让。依据为《森林法》第15条规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的,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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