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套试卷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 单项选择
1.近代国际法产生于 世纪。B A.16 B.17 C.18 D.19
2.国际关系史上第一个正式使用国际法名称的学者是 。B A.沃尔夫 B.边沁 C.奥本海 D.宾刻舒克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 关系的原则。C
A.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 B.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 C.一切国家之间 D.社会主义国家之间
4.决定一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的标准,是这个人的 。C A.血统 B.种族 C.国籍 D.宗教信仰
5.陆源污染是沿海国主权管辖下的事情,应由 制定法律和规章作出规定。 A A.沿海国 B.联合国 C.国际会议 D.国际组织 6.对地球进行遥感 。 A
A.必须取得地面国同意 B.不必须取得地面国同意C.必须与地面国合作进行 D.只能对本国领土进行
7.条约草签的法律意义是 。 A
A.表示全权代表对条约的认证 B.表示承受条约的法律拘束C.表示谈判结束 D.表示要批准条约
8.委员会设立的机构有 。D
A.事务委员会 B.儿童权利委员会 C.防止歧视和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 D.反对种族隔离特别委员会
9.联合国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主要机构是 。D
A.联合国大会 B.安全理事会 C.秘书处 D.国际法委员会
10.甲国因故驱逐了乙国驻甲国使馆的一名外交官后,乙国也驱逐了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一名外交官,乙国的行为属于 。 A
A.反报 B.报复 C.制裁 D.对外国人的刑事处罚 11.国际法的调整对象是 。 A A.国际关系 B.主权关系
C.国家与地区之间的关系 D.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关系 12.国际法委员会成立于 。 B
A.1947年 B.1948年 C1949年 D.1950年 13.国际法基本原则构成国际法的 。A
A.法律基础 B.理论基础 C.政治基础 D.思想基础 14.民族自决原则最早提出是在 。B
A.中国社会主义时期 B.无产阶级时期 C.英国资产阶级时期 D.美国南北战争时期 15.按照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可分为 。C A.单一国和附属国 B.身合国和政合国 C.单一国和复合国 D.国和附属国 16.对交战团体的承认,最初出现于 世纪。C
A.16 B.17 C.18 D.19
17.被称为第—或首要的权利是 。C A.自决权 B.发展权 C.生存权 D.平等权 18.国际法上的责任形式,主要是 。A A.主权 D.赔偿 C.恢复原状 D.道歉
19.当事国不服国际的判决,可向请求解释或申请 。B A.重审 D.复核 C.复议 D.撤销
20.发射国对其空间实体对地面造成的损害 。A
A.负绝对责任 B.负相对责任 C.负公平责任 D.负过失责任
二、 多项选择
1.在国际法的新现实主义学派中,比较流行的学派是 。D E A.规范法学派 B.格老秀斯学派 C.社会连带法学派 D.权力政治学说 E.定向学说 2.承认和建交的关系是 。A E
A.承认是建交的前提 B.建交不等于承认
C.断绝外交关系构成对承认的撤销 D.建交不以承认为前提 E.承认不等于建交
3.下列学说中哪些是关于国家承认的性质的 。C E A.一元论学说 B.二元论学说 C.宣告说 D.不承认主义学说 E.构成说
4.国际法基本原则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 C D
A.各国公认 B.具有民主进步性质 C.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D.具有普遍约束力 E.联合国大会通过
5.一国为一个人提供外交保护必须具备 的条件。A B A.该人必须具有保护国国籍 B.在所在国已经用尽当地救济 C.该人在所在国受到的损害是严重的
D.该人在所在国受到的损害是所在国国家行为引起的 E.该人必须提出申请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 1.联邦和邦联
1.联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邦成员组成的国家联合。联邦是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根据国际条约组成的国家联合。 2.历史性海湾
2.是指海湾的沿岸属于一个国家、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的总和但沿岸国根据历史权利而获得承认为其内水的海湾。 3.《巴赛尔公约》
3.19年在瑞土巴塞尔签署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目的是加强各国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及处置方面的合作,防止危险废物大量非法出境、保护全球环境和人类健康。 4.国际宪章
4.1948年的《世界宣言》,1966年的《公民及政治权国际盟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
利国际盟约》一起被称为世界宪章。《宣言》第一次在国际范围内系统地提出了基本的具体内容,两公约则使宣言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和法律化。 5.纽伦堡原则
5.194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把审判德国首要战犯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提出的原则确定了7项原则,1967年和1968年,联合国又分别通过两项决议,规定“战争罪犯无权要求领土庇护”和“战争罪犯不适用法定时效原则”这些原则构成审判战争罪犯的法律原则,统称为“纽伦堡原则”。 四、简答题
1.简述国家的基本权利
1.答:国家的基本权利是指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所固有的权利,这种基本权利是直接从国家主权引伸出来的,包括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权是指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对内对外事务而不受他国干涉的权利。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平等的权利。自卫权是指自家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的权利。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除享受豁免权者外),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包括领域管辖、国籍管辖、保护性管辖和普遍管辖。
2.简述国籍及其意义
2.答:(1)国籍是指一个人具有的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它表明一个人与某一特定国家之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2)国籍是国家确定某人为其国民或公民的根源;(3)国籍是确定个人的法律地位的重要依据;(4)国籍是国家行使管辖权的重要依据。
3.简述《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的原则
3.答:(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在1992年5月9日通过的。为了使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人为干扰的水平上,公约规定丁五项原则;(2)缔约国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主要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承担不同的责任;(3)、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具体要求和特殊情况;(4)缔约国应采取预防措施;(5)促进可持续发展;(6)缔约国应合作促进有利和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
4.简述国际不当行为的构成要件
4.答:国际不当行为必须具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国际法律责任才能成立。(1)国 际不当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指某一不当行为可归因于国家而构成国家行为。国际不当行为既有 属于一国的国家行为,也有属于一国参与或介入他国所犯的行为。前者有如下几种情况:① 国家机关的行为;②经授权行使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③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 行为;④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国家支配的机关的行为;⑤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⑥成为一 国新或导致组成一个新国家的叛乱活动的行为;⑦某些非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后 者有:如下几种情况:①一国对他国的援助或协助的行为。②一国在其受他国指挥或控制权力支配的活动领域内犯国际不当行为时,行使指挥或控制权的支配国,应负国际责任。③一国因受他国胁迫犯某项国际不当行为。(2)国际不当行为的客观要件是指该项行为违背国际义务。国际不当行为可分为一般的国际不当行为和国际罪行。一般的国际不当行为仅仅违背了一般的国际义务,而国际罪行则是违背了对于保护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至关重要的,以致整个国际社会公认违背该项义务是一种罪行的国际义务。一国违背以下国际义务的行为,就构成国际罪行:①严重违背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②严重违背对维护各国人民的自决权利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③大规模地严重违背对保护人类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④严重违背对维护和保全人类环境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
五、论述题
试论联合国维护和平行动
答:(1)为了适应缓和紧张局势和防止敌对行动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联合国采取了向冲突地区派出观察团、监督组织、紧急等行动,这就是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2)在联合国实践中;《宪章》第六章关于促请争端当事国以和平方法解决其争端的程序往往不受重视,第七章的强制执行措施又往往因政治的原因不能实行。维持和平行动是为了应急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它产生在《宪章》之后,不可能直接从《宪章》中找到它的法律依据,但作为一种应急措施,可以认为是〈宪章〉第四十条所指的“临时办法”。维持和平行动可以认为是联合国为缓和局势和控制冲突的一种应急手段。(3)1956年,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提出维持和平行动应遵循三个原则:中立原则,同意原则,自卫原则。这就是说:①维持和平行动不是到冲突地区作战的,无战斗之敌,无制胜的目的,其立场是中立的;②维持和平是在接受国同意的前提下派出的,只有同意才是其存在的法律依据;③维持和平到冲突地区是为了监督停火,脱离接触,促进和平,而不是去战斗,因此只配备自卫用的武器,只有为了自卫才使用武力。(4)维持和平行动的任务最初是缓和局势、抑制冲突, 现在也包括实行人道主义援助,监督选举、建立临时机关等活动。以前的维和行动针对的基本是国际间的武装冲突,近期则大部分介入地区间的政治冲突或种族冲突。维和不是执 行战斗任务的联合国,维和行动也不是安理会的强制执行行动。缓和国际武装冲突,维 和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介入国内的政治或种族冲突,维和就会面临极为严峻的局 面。而且,维和的大量派出,也成了联合国经济上的沉重负担。维持和单行动是维持和平,而不是用武力建立和平,如果离开了这个目的,它就与其建立的宗旨相违背。总的来说,维和行动只有在按照原来的原则进行时,才可以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套试卷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第一次正式全面地介绍到中国的国际法著作是 。 C
A.《战争与和平法》 B.《海洋自由论》 C.惠顿的《国际法原理》 D.瓦特尔的《万国法》 2.《联合国宪章》 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行的原则。 A A.第二条 B.序言 C.第一条 D.附则 3.下列 属于默认承认的方式。 B
A 威尔逊主义 B.艾斯特拉达主义 C.托巴主义 D.史丁生不承认主义 4.下列哪种行为构成国家行为 。B
A.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 B.经授权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的行为 C.一国驻外记者的行为 D.一国领事在非执行职务时的行为 5.我国国籍法采取的原则 。C
A.血统主义与所住地主义相结合 B.血统主义C.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 D.出生地主义 6.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有 。C A.4个 B.5个 C.51个 D.18个
7.根据国家领空主权原则,一国航空器 。D
A. 在另一国航空享有“无害通过权” B.在另一国家领空享有“航行自由” C.一律不得进入另一国领空 D.只有在经过特许后才可以进入另一国领空 8.列入《伦敦倾倒公约》的“灰名单”的废物是 的废物。A A.毒害较大 B.毒害最大 C.没有毒害 D.不准向海洋中倾倒
9.下列的外交使节等级中;我国持有保留的是 。B A.大使 B.教廷大使 C.公使 D.代办 10.两国一旦断交,领馆人员的职务 。A
A.即告终止 B.暂时中止 C.不确定状况 D.仍旧保持 11.战争开始后,交战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 。B A.暂停 B.中断 C.中止 D.保持
12.战争法规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战争规则,另一部分是 。B A.和平规则 B.中立规则 C.外交规则 D.调停规则 13.常设仲裁成立于 。C A.纽约 B.伦敦 C.海牙 D.日内瓦 14.斡旋与调停的区别是 。C
A.是否由第三方干预 B.是否由联合国干预 C.是否由第三方参与谈判 D.是否由第三方主持 15.国际不当行为的客观要件是 。D
A.违反了国内立法 B.违反了国际惯例 C.违反了国际判例 D.违反了国际义务 16.在近代国际法中,国际法律责任的根据是 。A A.过失责任 B.无过失责任 C.结果责任 D.绝对责任 17.在20世纪以前,外交使团的活动集中于国家间的 。A A.政治关系 B.经济关系 C.文化关系 D.商务关系 18.条约缔结的一般程序包括 。C
A.谈判、起草、签字、交换批准书 B.谈判、起草、草签、签字 C.谈判、签字、批准、交换批准书 D.谈判、草签、批准、登记 19.实在法学派认为条约约束力的根据来自 。C
A.自然法 B.人类理性 C.各国的共同同意 D.人类的共同利益 20.近百年来,人类对海洋环境的最大危害是 。B A.过度捕捞 B.污染 C.过度利用 D.倾倒
二、 多项选择题
1.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 。A B
A.条约 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 D.判例 E.学者学说
2.下列国家认为凡是本国签订的条约,即使与本国国内法有抵触.也适用条约。A C D A.中国 B.英国 C.日本 D.奥地利 E.美国
3.根据国际实践,国家的基本权利应包括 。A B C D E A.权 B.平等权 C.单独自卫权D.管辖权 E.集体自卫权 4.边境制度的建立是为了 。B C D
A.确定两国边界 B.维护边界标志 C.方便地方居民来 D.管理边界河流 E.发展边境贸易
5.1958年联合国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 公约。A B D E A.临海和毗连区公约 B.架公约 C.联合国海洋法 D.公海公约 E.捕鱼和养护生物资源公约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 1.不干涉主义
1.指1936年西班牙内战时,英、法等国签订“不干涉协定”,既不谴责佛朗哥的法西斯叛乱,又
不制止德国、意大利的法西斯势力对西班牙的干涉,使西班牙的合法被法西斯势力所推翻,称为“不干涉主义”,实际上是一种不干涉的干涉,是干涉的一种特殊形式。 2.引渡
2.指一国应外国的请求,把在其境内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外国人,移交给请求国审理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引渡以条约为依据。
3.专属经济区
3.指在领海之外而邻接于领海的海域,范围是不超过从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这是《海洋法公约》新创设的一种制度,其性质介于领海和公海之间。
4.条约的加入
4.指没有在条约上签字的国家成为缔约国受条约约束的一种法律行为。加入主要是对开放性的条约,尤其是造法性条约,加入可以将条约扩大到那些不曾参加谈判的国家,使其成为条约的当事国。
5.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的原则
5.是指一个国家应善意履行《联合国宪章》提出的各项义务,善意履行由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产生的各种义务,善意履行其作为缔约国参加的有效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所承担的各种义务。当其参加的国际协议与《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会员国义务发生抵触时,应优先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
四、简答题
1.试述近代国际法产生的条件及其特点
1.答:近代国际法产生的条件有以下四点:(1)主权国家兴起;(2)威斯特伐利亚公会;(3)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4)资产阶级,特别是法国资产阶级。进一步指出下列各点:(1)确定了一系列调整近代国家关系的国际法原则;(2)国际法领域扩大了,得到了系统的发展;(3)适用范围扩大,最终形成了包括一系列原则,规则和规则和规章制度在内的的法律体系。
2.简述永久中立国
2.答:(1)永久中立国是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社会的承认,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义务的国家;(2)永久中立国中立义务的内容是:不直接或间接帮助交战国的任何一方,防止其领土向为交战国提供作战支援,遵守交战国宣布的战时封锁和战时禁制品的命令并容忍交战舰对其船舶的临检和搜索。(3)永久中立国与战争有关的权利虽然受到一定,但它的国际法主体地位不容否定。
3.简述《东京条约》的主要内容
3.答:(1)《东京公约》签订于1963年,全称为《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2)公约规定,在航空器内违反刑法的行为、非法干扰、控制或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以及危及机上良好纪律的行为都是公约制止的行为;(3)飞机登记国有权对发生在机内的上述行为行使管辖,飞机降落地国和其他国家也可行使管辖权;(4)如飞机降落地国拒绝对罪犯行使管辖权,该国可将他送回其本国。
4.简述国际的管辖权
4.答:国际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1)诉讼管辖权。国际行使诉讼管辖权,涉及“对人管辖”,和“对事管辖”两个方面:“对人管辖”是指谁可以成为国际的诉讼当事方。《国际法规约》规定,只有国家才能成为国际的诉讼当事国。国际的诉讼当事国有三种情况:①联合国会员国是国际规约的当然当事国;②非联合国会员国可根据《宪章》第93条成为《国际规约》的当事国;③非联合国会员国亦非规约当事国,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事先向国际处交存一项声明表明愿意根据《联合国宪章》、《国际规约》、《国际规则》的条件接受国际的管辖,保证认真执行判决和承担《宪章》第94条规定的会员国的一切义务,即可成为诉讼当事国。“对事管辖”是指什么事项可以为国际管辖的对象。根据《国际规约》;国际管辖的案件有三种:①争端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②《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所特定的一切事件。③国家事先声明接受国际管辖之一切法律争端。(2)咨询管辖权。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以及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以及请求复核行庭判诀的申请书委员会,均可就其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请求国际发表咨询意见。咨询意见没有法律约束力。
五、论述题
试述中国在问题上的立场
答:(1)尊重基本、反对一切践踏民族自决和实行种族歧视。基本是指人所固有的,不可剥夺的和不可让渡的那部分权利,它是的核心内容。不仅包括公民的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还应包括自决权、权和发展权等集体。中国的在中国第二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作出了全面的规定,我国保障公民在 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和自由。(2)反对任何国家利用问题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政治标准和发展模式,借口问题干涉别国内政。问题本质上是属于一个内部管辖的问题,保护的主要责任在主权国家本身。各国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权利的保护和作出立法、司法和行政方面的规定。由于各国历史不同,对于的认识和要求也必然不同,如果把不同国家的情况套用某个国家和区域的模式去强制推行,或者利用人 权作为推行其外交的工具,干涉别国内政,这是我们坚决反对的。(3)积极参与国际人 权活动,加强领域内的国际合作。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保护的活动,主张联合国的 活动应当优先解决国际间的大规模侵犯问题以及种族隔离,种族歧视问题。中国政 府1980年起先后签署、批准和加入了8个国际公约,而且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所承担 的责任。1984年,我国恢复在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后,正式承认了旧中国对14项公约的批 准,又批准了其他3项公约。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委员会等机构的工作。我国一直赞赏 和支持联合国旨在普遍保护和基本自由的努力。
第三套试卷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从国际法主体的意义来说,美国是 。B A.单一国 B.联邦国 C.邦联国 D.永久中立国 2.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水域是 。A A.领水 B.领海 C.内水 D.公海
3.共管是两个以上国家对某块土地 行使主权。A A.共同 B.分别 C.协议 D.轮流 4.航空法产生于 。B
A.罗马时期 B.20世纪初期 C.20世纪40年代 D.20世纪50年代 5.修改后的《华沙条约》在航空损害赔偿方面采用 。B A.主观责任制 B.客观责任制 C.国家责任制 D.国际责任制 6,法国的博丹曾提出了 。D A.近代国家主权说 B.人民主权说 C.唯意志论 D.集权国家主权说
7.《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规定缔约国对气候变化的保护承担 。D A.绝对责任 B.连带责任 C.共同责任 D.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8.联合国的经费主要由 。C
A.会员国自愿分摊 B.会员国根据本国经济能力分担 C.会员国依大会分配限额负担 D.会员国筹措负担 9.国际的组织约章是 。B
A.《联合国宪章》 B.《国际规约》 C.《国际规则》 D.特别规定 10.战争时期,交战国沿岸专供渔业使用的船只 。D A.一律拿捕 B.可予攻击 C.应予拘留 D.免予拿捕 11.我国法律规定国内法与条约义务抵触者适用 。B A.国内法的规定 B.条约的规定 C.国际组织的决定 D.联合国的决定
12.认为国际法是国内法的一部分的国家有 。B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德国 13.下述四项中 不是国家基本要素。 B
A.主权 B.平等权 C.固定的领土 D.政权组织
14.根据1930年的《关于国籍法冲突的若干问题的公约》,双重国籍应 。B A.被禁止 B.加以防止和减少 C.视为只有一个国籍 D.视同无国籍
15.最早规定列强在旧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条约是 。B A.《望厦条约》 B.《五口通商章程》 C.《南京条约》 D.《北京条约》
16.中印两国以喜马拉雅山为界,其界线是 。B A.确定边界线 D.传统边界线 C.无形边界线 D.设定边界线
17.我国的《领海与毗连区法》规定领海和毗连区的宽度分别为 。B A.12海里和24海里 B.12海里和12海里 C.6海里和6海里 D.12海里和200海里
18.代表全人类行使对国际海底区域内资源权利的是 。C A.联合国大会 B.安理会
C国际海底管理局 D.国际海底管理局企业部 19.根据国家领空主权原则,一国航空器 。D
A.在另一国领空享有“无害通过权” D.在另一国领空享有“飞行自由” C.一律不得进入另一国领空 D.只有在经过特许后才可以进入另一国领空 20.对地球进行遥感 。A
A.必须取得地面国同意 B.不必须取得地面国同意 C.必须与地面国合作进行 D.只能对本国领土进行
二、 多项选择题
1.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A C D A.国家 B.公司 C.国际组织 D.争取的民族 E.国际关系中的个人
2.国家为了本国的利益和安全,有权拒绝下列 外国人人境。A B D A.某些传染病患者 B.刑事罪犯 C.前来要求政治避难者 D.精神病患者 E.属于特定种族者 -
3.联合国宪章第二条所规定的七项原则中有 。A B C D E A.会员国主权平等 B.忠实履行宪章义务 C.集体协助 D.确保非会员国遵守宪章原则 E.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4.根据君士坦丁堡公约,苏伊士运河 。A B C D E
A.在平时对所有国家的一切船舶开放 B.在战时对所有国家的一切船舶开放 C.在平时和战时对所有国家的军舰开放 D.在平时和战时对所有国家的商船开放 E.永远不得封锁
5.国家的内水包括A B C E
A.内河 B.运河 C.湖泊 D.临海 E.内海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
1.契约性条约和造法性条约
1.指专为缔约国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条约,如通商友好条约和互助合作条约。造法性条约是指专门确立或修改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条约。
2.民族自决
2.指在外国奴役和殖民统治下的被压迫民族有自由决定自己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国家的权利。
3.过境通行
3.指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都可以为“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而行使航行和飞越的权利。
4.人道主义法
4.指战争和武装冲突期间保护平民、战斗员以及战争和武装冲突的受难者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称为“国际人道主义法”。
5.紧追权
5.沿海国对外国船舶在其管辖海域违反其法律规定的,可从其管辖海域内对犯罪船的紧迫,直追到公海而加以拿捕或击毁,称之为紧追权。
四、简答题
1.简述国际法上的外交保护
1.答:(1)外交保护是指国家通过外交途径对在外国的本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的保护;(2)外交保护的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被保护人必须具有保护国的国籍;第二,被保护人必须在所在国用尽了当地的救济手段;(3)国家不得滥用外交保护权,更不得以外交保护为借口干涉他
国内政或侵略别国。
2.简述领事的特权和豁免
2.答:(1)领事人身受一定的保护;(2)领事享有一定限度的管辖豁免;(3)领事在一定限度内免除作证义务;(4)免纳捐税、关税和免受查验;(5)其他特权豁免。这些特权与豁免不适用于在接受国内从事私人有偿职业的领馆雇员、家属和服务人员等。
3.简述沿海国在领海的管辖权
3.答:(1)沿海国在领海内享有属地最高权,因而领海内之一切人和物(除享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者外)均受沿海国的管辖,但通常从国际礼让出发不行使管辖权,除非该行为已威胁及沿海国的秩序和安全。纯属船舶内部的事情,除非船长请求,沿海国是不加干预的。(2)沿海国一般不对通过中的外国船舶,行使刑事管辖权,除非:a.该罪行的后果及于沿海国;b.该罪行属于扰乱当地安宁或领海的良好秩序的性质;c.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领事请求协助;d.这些措施是取缔违法贩运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的。(3)对于在驶离内水后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沿海国有权采取任何步骤以进行逮捕或调查,但在考虑是否逮捕或如何逮捕时应顾及航行的利益。但对于来自外国港口仅通过领海而不进入内水的外国船舶,沿海国是不得采取任何步骤以逮捕在驶进领海前犯罪的人或进行调查的。(4)沿海国不应为对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上某人行使民事管辖权而停止该船航行或改变其航向。除该船在通过时所承担的义务或负担责任之外,沿海国不得为任何民事诉讼目的而对该船从事执行或加以逮捕。
4.简述承认的效果
4.答:传统国际法将承认分为法律上的承认和事实上的承认。(1)法律上的承认,也称正式承认;指承认国给予新国家或新以一种完全的、永久的正式承认。法律上的承认将产生全面的法律效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两国关系正常化,双方可以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②双方可以缔结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条约或协定;③承认被承认国的法律法令的效力和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辖权;④承认被承认国取得在承认国进行诉讼的权利及其本身或国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2)事实上的承认是一种非正式承认,它不同于法律承认:①事实上的承认是可以撤销的,具有临时的,不稳定的性质;②事实上的承认表明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只发生业务关系,而不建立全面的正式关系。无论是法律上的承认还是事实上的承认,都会引起一定的法律效果,但事实上承认的效果要窄些。事实上的承认往往导致法律上的承认,但法律上的承认并非一定要经过事实上的承认。
五、论述题
试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1)19世纪以来,西方法学界对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属于同一个法律体系,这就是“一元论”的观点。这一观点又产生两派学说,一派认为国际法从属于国内法,这就是,“国内法优先说”;另一派则认为国际法优先,国内法受制于国际法,这就是“国际法优先说”。第二种看法则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是分别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这两种体系是对立的、不相隶属的,这就是“二元论”。(2)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主体上,国内法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国际法的主体则是国家,国内法调整国家与个人、个人与个人的关系,国际法调整的主要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法律渊源上,国内立法是国内法的主要渊源,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是条约和国际习惯;在效力根据上,国内法是国内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际法则是各国之间的协议意志;实施上,国内法靠各国国内司法机关实施,国际法则主要靠各国自觉执行。(3)国内法和国际法这两个体系不是互相对立而是互相紧
密联系,互相渗透和互相补充 的。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制定者都是国家,国家在制定国内法时,应考虑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不应违背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国家在参与制定国际法时,应考虑到国内法的立场,不能干预国内法。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可以从各国的国内法得到补充和具体化,国内法可以从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得到充实和发展。
第四套试卷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国际法最古老的渊源是 。C
A.一般法律原则 B.国际惯例 C.国际习惯 D.国际条约 2.导致国家继承的原因是国家的 。B A.权利义务的转移 B.领土变更
C.新取代旧 D.财产和债务的转移
3.在帕尔马斯仲裁案中,仲裁人认为荷兰以 而取得帕尔马斯岛的主权。 C A.发现 B.先占 C.时效 D.割让 4.黑海的法律地位是由 确定的。 C A.《凡尔赛和约》 B.《巴黎宣言》 C.《蒙特勒公约》 D.《君土坦丁堡公约》
5.一国对其全权代表签署的,需经批准始能生效的条约 。A A.必须批准 B.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
C.可以不批准,应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D.可不批准,应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6.《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大使馆馆长在驻在国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依接受国通行惯例而定,我国采取的是 。C A.向外交部通知到达的日期
B.会见外交并递交国书正式副本之日 C.正式递交国书之日 D.国书签署之日
7.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提出了的概念和内容的文件是 。D A.宣言 B.和公民权利宣言 C.世界宣言 D.法国
8.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开发,将采用 。A A.平行开发制 B.单一开发制
C.由缔约国及其企业进行开发的制度 D.由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进行开发的制度 9.国际联盟是 。A
A.一般政治性普遍国际组织 B.区域性国际组织 C.联合国的附属机构 D.专门性国际组织 10.下列 会议就安理会表决程序达成协议。C A.敦巴顿橡树园会议 B.旧金山制宪会议 C.克里米亚会议 D.莫斯科会议 11.国际关系是指国家间的 。D A.政治关系 B.外交关系
C.法律关系 D.政治、经济、文化、外交、法律等关系
12.以下各项中,可以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是 。B A.身合国 B.政合国 C.英联邦 D.法兰西共同体.
13.承认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的存在的国际法文件是1969年的 。D A.《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B.《非洲统一组织宪章》 C.《国际法原则宣言》 D.《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14.1923年国联大会通过 ,弥补了《国际联盟盟约》在“战争权”方面的不足。C A.《国际政治宣言》 B.《国际法原则宣言》 C.《互助条约草案》 D.《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15.按国家行使主权的状况,国家可分为 。B A.单一国和复合国 B.国和附属国, C.画和附庸画 D.附属国和被保护国 16.被国际社会称为“条约之条约”的公约是 。A A.《维也纳条约公约》
B.《关于国家和国际组织或国际组织之间条约法的维也纳公约》 C.《关于条约的国家继承公约》
D.《国家和国际组织以及国际组织之间的条约》 17.正式外交关系的建立,通常是通过 来实现的。 B A.国家元首互访 B.互设使馆 C.互设领馆 D.签订条约
18.《联合国宪章》本身的作准文字是 。A
A.英、法、俄、中和西班牙文 D.英、法,日、中和德文 C.英、德、日、中和俄文 D.英、法、俄、德和西班牙文 19.《华沙公约》是1929年10月12日签订的,其全称是 。D A.《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 B.《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C.《国际航班过境协定》 D.《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20.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外层空间条约是 。C A.《营救协定》 B.《登记公约》 C.《外层空间条约》 D.《月球协定》
二、 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种关于主权的学说中,属于贬低或者否定国家主权的学说有 。B C D A.近代国家主权说 B.社会连带关系说 C.唯意志论的国家主权说 D.主权可分的理论 E.集权的国家主权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旧条约的态度是:首先对旧争约的性质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然后分别 。 B C D
A.予以承认 D.予以废除 C.予以修改 D.予以重订 E.于以执行 3.国籍法是 。B D E
A.国际法的—部分 B.国内法
C.国家问解决国籍问题引起争议的法律 D.国家确定谁是其国民的法律 E.取得、丧失、变更国籍的根据 4.下列海域中属于沿海领土的有 。A E
A.内海 B.领海 C.专属经济区 D.架 E.毗连区 5.在群岛国,以群岛基线为其分界线的海域是 。B D
A.内水 B.领海 C.专属经济区 D.群岛水域 E.毗连区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 1.草签
1.指在正式签字前,由全权代表签下姓或姓的第一个字母,表明条约约文已经认证行为。它不具有法律效力,需待本国核准。
2.强行法
2.指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之规律。条约在缔结时与一般国际强制规律抵触者无效。
3.国际罪行
3.指违背对于保护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至关紧要的,以致整个国际社会公认违背该项义务是一种罪行的行为。
4.双重否决权
4.指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非程序性问题拥有否决权。对于一个问题是程序性问题还是非程序性问题,常任理事国也有否决权,这被称为“双重否决权”。
5.观察员
5.国际组织通常邀请非成员国或非国家实体。例如,民族运动,出席其有关的会议,其身份称为观察员。观察员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四、简答题 1.简述难民的待遇
1.答:(1)难民的不推回原则:就是缔约国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难民驱逐或送回(推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因为他的种族、宗教、国籍、参加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而受威胁的领土边界;(2)难民与所在国国民在下列方面享有相同的待遇:如缔约周境内的任何难民在宗教自由、初等教育、行政协助的费用、任何捐税或费用的财政征收等方面;缔约国境内合法居留的难民在公共救济和救助以及劳动立法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缔约国境内经常居住的难民在艺术权利和工业财产的保护以及出席等方面;(3)难民在下列方面享有与所在国的外国人同样的待遇:在非政治性和非营业性的结社权利和以工资受偿的雇佣方面;(4)难民在下列方面享有不低于所在国的一般外国人的待遇:在动产、不动产和初等教育以外的教育等方面;合法处于缔约国境内的难民在从事自营职业和行动自由等方面;缔约国境内合法居留的难民在从事自由职业和房屋问题等方面。(根据1951年公约和1967年议定书的规定说明。)
2.简述条约的解释原则
2.答:(1)条约的解释是指对条约的整体或者个别条款或词句的意义、内容和适用条件所作的说明;(2)《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的解释应该遵循以下的规则:a.按照条约的用语的通常含义,根据其上下文并参照条约的目的及宗旨,善意地加以解释;b.对整个条约及其附件全面研究,并考虑缔结条约时的所有有关文件进行解释;c.如按上述办法所作的结论仍然意义不明,可以使用补充的解释资料;d.以两种或二种以上文字写成的条约,除规定遇有解释分歧应以某种文字为准外,每种文字同一作准;e.作准文字以外的其他文字的译文,解释时只供参考;
f.作准文本中的用语遇有分歧时,各方只受本国文字的约束;g.在两种以上文字同一作准的条约中,按上述方法所作的解释仍不能消除分歧时,应参照条约的目的和宗旨,采用最能调和各约文的那种意义。
3.简述国际保护的实施制度
3.(1)国际保护的实施制度是指有兼国际公约规定的保护的具体程序;(2)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国际保护的实施制度包括:a.报告及审查制度,即规定各缔约国将其履行条约情况向有关机构提交报告的义务,有关机构有权对各缔约国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查;b.处理缔约国来文及和解制度,一些条约规定了一套处理缔约国来文指控及和解的制度,如《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四十条规定,缔约国可以随时声明承认事务委员会有权接受和审议一缔约国不履行公约义务的通知;c.个人申请制度,一些条约(包括1503号决议)规定了个人申请制度,但这些条约一般都要求要基于条约中的任选条款,并且必须是在确认用尽当地救济办法之后才能受理个人来文。
4.简述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4.答:联合国的宗旨:(1)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这是联合国的首要目的。(2)发展各国以人民的平等权利和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3)促进国际间有关经济、社会及文化方面的合作。(4)构成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联合国的原则:(1)会员国主权平等。在国际社会上,国家不论大小,其主权都是平等的。(2)善意履行宪章义务。当宪章规定的义务与会员国根据其他国际协议规定的义务相抵触时,宪章义务应居优先地位。(3)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安理会负有促进国际争端和平解决的责任。(4)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但联合国不得使用武力的原则并不排除在受到武力攻击时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5)会员国对联合国依本宪章的规定而采取之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当联合国对任何国家采取防止或强制行动时,会员国应尽力予以协助,并不得协助被制裁的国家。(6)保证非会员国遵守上述原则。当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采取行动时,联合国和它的成员国应保证非会员国遵守上述原则。(7)不得授权联合国干涉属于国内管辖的事务。凡属于国内管辖的事务,不得授权联合国进行干涉,也不得要求该会员国将该事项提请联合国依宪章解决。
五、论述题
试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公海法律制度 五、论述题
答:(1)《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是指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2)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任何国家不得在公海上主张权利,这是传统国际法上公认的原则。《海洋法公约》把公海自由规定为六类:①航行自由;②飞越自由;③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④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的自由;⑤捕鱼自由;⑥科学研究的自由。(3)各项具度包括:①航行制度: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还是内陆国,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这称为“航行权”。船舶在公海航行时必须悬挂一国的旗帜,取得船旗国的国籍,因而受船旗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军舰和国家的非商业性服务船舶,在公海上有完全的豁免权,军舰还有权对其他船舶行使登临权和紧追权。②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制度:所有国家有权在公海海床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任何国家不得阻止或破坏,但在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时,必须顾及现有的电缆和管道。③捕鱼及养护生物资源的制度:所有国家都有权在公海捕鱼,这是公海自由的一个主要内容。海洋法公约还规定了养护生物资源以保护渔业资源保持最正当的持久产量。④海洋环境保护及养护制度:《海洋法公约》第十二部分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及保全问题作了详细规定,对于陆地来源等六种不同来源的污染,各国应通过国际合作采取措施予以控制,以保护海
洋环境。
第五套试卷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实在法学派认为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 。B
A.自然法则 B.国家意志 C.人类理性 D.国家对外 2.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国际文件是 。D A.《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B.《亚非会议最后公报》 C.《联合国宪章》
D.《关于中国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 3.认为国际法是国内法的一部分的国家有 等。B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德国
4.根据1930年《关于国籍法冲突的若干问题的公约》,双重国籍应 。B A.被禁止 B.加以防止或减少 C.视为只有一个国籍 D.视为无国籍
5.国家对在外国的本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外交保护的法律根据是国家的 。D A.主权平等原则 B.国籍连续性原则 C.属地管辖权 D.属人管辖权 6.架是陆地领土的 。B
A.构成部分 B.自然延伸部分 C.附属部分 D.虚拟部分 7.国际海底管理局的执行机关是 。B A.大会 B.理事会 C.企业部 D.秘书处 8.国际地役是根据 确立的。 B
A.国际惯例 B..国际条约 C.对等原则 D.公平原则 9.国际河流通常由 管理。 C A.沿岸国分段 B.流经国共同 C.国际组织委员会 D.航行国共同 10.发射国对发射实体保持 。A A.管辖权和控制权 B.所有权和支配权 C.索赔权和起诉权 D.占有权和使用权
11.战争开始后,交战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 。A A.完全断绝 B.仍然保持 C.暂停 D.降级
12.国际所受理的案件须由 。A A.国家提出 B.国际组织提出 C.联合国提出 D.社会组织提出
13.1994年,联合国大会一致同意接纳常设仲裁为联合国大会 。C A.正式成员 B.非正式成员 C.观察员 D.组成机构
14.联合国的机关中,对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负主要责任的是 。D A.联合国大会 B.联合国秘书处 C.国际 D.联合理会
15.国际法上的道歉是一种 。B A.政治责任 B.法律责任 C.道德责任 D.恢复原状
16.我国主张,在本质上是 。B A.国际管辖的问题 B.国内管辖的问题.
C.国内和国际共同管辖的问题 D.权利主体本身的问题 17.战后第一个关于问题的专门性国际文件是 。D
A.《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 B.《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 C.《发展权宣言》 D.《世界宜言》 18.领事制度产生于 。B
A.古罗马时期 B.中世纪 C.19世纪 D.20世纪
19.目前国际社会关于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主要法律依据是 。C A.《特别使团公约》 B.《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联合国宪章》
20.我国国籍法规定,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 审批。C A.外交部 B. C. D.民政部
二、 多项选择题
1.国际公约包括 。B C
A.《世界宣言》 B.《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C.《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 D.《发展权利宣言》 E.《防止及惩办灭种罪公约》 2.具有缔约能力的实体有 。A B D
A.国家 B.间国际组织 C.非国际组织 D.争取的民族 E.外交关系恶化的国家 3.直到现在,永久中立国有 。A C A.瑞士 B.老挝 C.奥地利 D.卢森堡 E.比利时
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国家在专属经济区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 。A B D E A.航行自内 B.飞越自由 C.开发非生物资源 D.铺设海底电缆自由 E.铺设海底管道自由
5.表示和确认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文件有 。A B D E
A.《亚非会议最后公报》 B.《非洲统一组织宪章》 C.《国际联盟盟约》 D.《国际法原则宣言》 E.《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部分 三、名词解释 1.承认
1.指既有国家以一定方式对新国家或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并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行为。 2.等距离中间线原则
2.指《海洋法公约》规定在相邻和相向国家之间的领海界限,如两国之间没有相反的协议,其界限应是一条其上每一点都与两国领海基线的距离相等的线:即“等距离中间线”。 3.区域性国际组织
3.指在特定区域内的国家为了共同利益和共同而结成的国际组织。联合国成立后,把区域组织纳入了联合国维持和平与安全的,但它只与联合国发生特殊关系,本身是于联合国之外的,具有的法律人格。 4.临时保全措施
4.指在国际的诉讼中,一方当事国为防止另一方当事国采取单方面行动而使的判决效力失去意义,该当事国得请求国际以命令指示临时保全措施。 5.外交团
5.由驻在国首都的各国使馆长组成的团体。广义的外交团,还包括这些使馆的其他外交人员,甚至包括外交人员的家属。其作用是参加外交上的礼节性活动。 四、简答题
1.简述国际法三种渊源的含义及其在渊源体系中的地位
1.答:(1)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2)国际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为规定相互权利和义务而根据国际法签订的书面协议,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3)国际习惯是各国的一般实践被接受为法律者,国际习惯的形成有两个要素,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之一;(4)一般法律原则是指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一般法律原则不是一项的法律渊源,在国际法的渊源中居于次要地位。
2.简述国际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2.答:(一)、国际法律责任的概念:国际法主体对其国际不法行为或损害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国际法律责任的特征是:(1)国际法律责任的主体和国际法主体是相同的,国际法主体是国际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因而,国际法主体必然是由其作为或不作为违背国际义务的责任的承担者;(2)产生国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国际法主体实施了国际不当行为或损害行为,传统国际法主张国际不当行为是国际责任的唯一根据,在现代,又确定了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4)国际法律责任的目的是确定国际不当行为或损害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3.何谓情势变迁?适用这一原则受哪些条件?
3.答:情势变迁原则是一个古老的原则,是指缔结条约时存在一个假设,即以缔约国缔约时所能预见到的情况不变为条约有效的前提,一旦情势发生变化,缔约国便有权终止条约。《条约法公约》对适用此原则作了若干。公约规定,凡所发生的基本变化不属当事国缔约时所能预料的,不能援引之作为终止条约的理由,除非缔约时存在的情况构成当事国同意承受条约拘束的必要根据,以及情况改变的影响将根本改变依条约尚待履行的义务范围。该公约同时规定,边界条约或情况的改变系由当事国违反义务所致者,均不得以情势变迁为由终止条约。
4.简述《国际规约》对国际法的渊源的具体规定。
4.答:国际法是由一系列调整国际关系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组成的、这些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就是国际法的渊源。《国际规约》第三十被认为是对国际法渊源的一个权威性的说明。该条规定:“(一)对于陈诉各项争端, 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应适用:(1)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则者;(2)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3)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4)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根据这条规定.国际裁判案件时所适应的法律范围是非常广的,从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直到作为确认法律原则补助资料的司法判例和学者学说,都可以适用。除此之外,经当事国同意,还可以本着“公
允及善良原则”进行裁判。
五、论述题
试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意义。
答:(1)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19年由中国、印度、缅甸三国首先提出的,后来被世界各国广泛地确认为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现代国际法中有着重要意义。首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构成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在精神上高度一致,为世界上各种社会制度的国家共同确认为指导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具有巨大的生命力。其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把五项基本原则作为一个体系提出来,将早已存在的五项原则作为一个彼此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整体提出来,以和平共处作为总目的,以其他四项原则作为保障措施,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具备了比其他单一原则更加全面和完备的内容。再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准确地体现了国际关系的基本特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了国家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科学地突出了国际关系中“相互”这一关系,强调“互”字,使这些原则具有了新的特色,这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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