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表 编号 001 表AQ-C11-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一)井下作业安全措施 (1)井下作业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准下井作业,同时必须是45岁以下男性职工,每人在井下连续作业时长不得超过2小时。 (2)井下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穿高统绝缘鞋,上落井要求用专用上落软梯,传递物品要用吊桶,不能直接抛掷。孔深超过2m时,孔内设4mm厚钢制半圆形防护板,吊桶运行时,井下作业人员停止作业,避于防护板一边。 (3)孔桩开挖过程中,挖至深度4m以下时,下井前必须使用有毒、可燃气体测定仪或用小动物放入井内测试,发现有毒气体浓度超过允许值或存在沼气,应采取措施后才能下井作业。并配备防毒面具以防井下有人中毒,救援人员盲目下井,造成更大伤亡。 (4)孔下开挖作业应用1.5kw鼓风机φ100塑料管往井内送风,送风量不小于2.5L/s,出风管口距操作人员不大于2m,由于呼吸新鲜空气和劳动强度的需要,每1~2小时上下作业人员必须轮换一次,每口井配备作业人员2-3人,避免疲劳作业而造成不应有事故。 (5) 孔下作业必须在交接班前终止当班作业时用不小于φ16钢钎对孔下作业不少于三点的品字勘探,正常作业时每挖50cm左右对孔下作一次勘察,确定无异常时才能继续开挖,发现有异常,即时报告。 (6)在施工流泥,流砂层时,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吊绳放在孔边,遇紧急情况时,由卷扬机把人员尽快吊出孔外,孔内挖土,手足不要置于护壁之下,防止护壁突然下沉,压伤手脚。 (7)井内用电照明一律采用36V以下防水带罩灯照明,一般为12伏低压100w防水带罩灯照明。井内用电设备必须设置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及绝缘良好的电缆,下井前由专业人员检查各种用电设备性能,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8)一般相邻10m范围内有孔桩正在浇混凝土或孔内有深水及雷雨天时,不得下井作业。 交底部位 人工挖孔桩 工种 壮工 (二)施工安全措施 (1)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须经健康检查和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2)在孔桩挖掘前,要认真分析地质情况,对可能出现流砂,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应制定有针对性上午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可靠的支护孔壁的施工方法。 (3)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和安全使用。 (4)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稳定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 (5)在孔口设水平移动式活动安全盖板,以便于采用手推车卸土、运土。采用电葫芦(卷扬机)提升桶时,桶孔四周应设安全栏杆。 (6)孔内必须设备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扶或脚踏护壁凸缘上下。电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吊线力。人力绞架用∟40×3焊接,滚筒用108×4无缝钢管,提升吊桶用8-10mm的软钢绳,人力绞架应设反锁卡紧保险装置,以便于在吊土操作过程中下滑伤人。 (7)吊运土方用的绳索、滑轮和盛土容器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严禁站人。 (8)施工场地内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三显、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9)护壁要高出地表面200mm左右,以防杂物滚入孔内。孔周围要设安全防护栏杆。 (10)孔内有人时,孔上必须有人监督防护,不得离岗位。 (11)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进行有害气体检测;挖孔时要注意是否有有害气体;特别是当孔深超过10m时,要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风量不少于2.5L/S。 (12)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走,机动车不得在桩孔附近通行 (13)加强对孔壁土层涌水情况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14)灌注桩身混凝土时,相邻10m范围内的挖孔作业应停止,并不得在孔底留人。暂停施工的桩孔,应加盖板封闭孔口,并加0.8~1.0m高的围栏围蔽。 (15)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待清除隐患后再行作业,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交底人签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