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商业管理公司服务合同(范本)
商业服务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公司项目顾问、策划、招商及经营管理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委托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服务项目的标的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拥有位于 市…(物业名称)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物业名称”的准确面积、具体范围及可招商出租部分参见附件一之红线标注部分),该广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日用百货、眼镜、床上用品、工艺美术品、玩具、皮革制品、鞋帽、服装、餐饮等(具体项目以奥特莱斯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主要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上述物业及经营范围内从事以下三个阶段工作:
(一)对本物业奥特莱斯部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商业定位,并作为商业顾问,对本物业商业建筑部分设计提出商业建议(以下简称“立项规划期”);
(二)在上述注册范围内,乙方对双方协商同意范围的奥特莱斯进行招商工作及其它开业筹备工作实施(以下简称“项目筹备期”);
(三)对本物业的营奥特莱斯在开业后实施商业经营管理(以下简称“经营管理期”)。
第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本项目奥特莱斯由经营管理公司筹备、开业及经营管理(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总经理及业务骨干(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招商兼营销策划,营运管理,企业管理总监、招商顾问等8-10人)由乙方派任;公司其它人员由甲方委托在乙方规定的期限内聘用完毕。
(二)公司为总经理负责制,依据《……公司章程》在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乙方代表公司洽谈与本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合同,并做出工作安排和文件的签批,拥有甲方同意后招商条件(含合同范本)对外签约决策权,如低于甲乙双方商定的招商条件的,需征得甲方同意。
(三)乙方需向甲方报送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列各期服务计划及主要内容(见附件)。
(四)总经理应于开业前向甲方提供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经甲方核定后,乙方可在既定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内,自行执行各项工作及支配预算。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乙方依法设立、在本合同期内有效存续;
(二)乙方具有必要的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项下的义务;(三)乙方(含所委派)
的人员,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的任何经营管理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工商、税务、公安、物价等行政部门的要求;
(四)乙方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现有的债务;
(五)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的经营期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未受到有关主管部门或任何有权机关的行政处罚;但不影响到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的除外;
(六)乙方目前不存在任何未结的以其为被告、被申请人、被处罚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程序。但不影响到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的除外;
(七)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并需回复的文件,须在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加以说明或双方谅解除外)内给予甲方回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执行。否则,甲方则视为乙方同意该文件并按该文件意旨执行工作。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有权知道并了解乙方各期工作主要内容及工作进度。
(二)审核并通过乙方所制订的财务预算方案、经营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流程。
(三)为配合乙方完成本项目的评估调研和制订相应方案,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乙方如实提交下列数据及资料:
1、本项目区位条件分析,分析评估将会影响往来本项目的未来交通条件,包括城市规划方案、道路的规划与建造/改选和商圈、步行街的规划、建设等(如有);
2、本合同下委托管理事项所有的资产清单(包括中央空调、水电气、监控、信息等相关的营运设备设施),并应经甲、乙双方交接对上述资产在交接时的状况进行确认。
3、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四)及时支付关于装修设计、营销策划实施及招商洽谈等为本项目招商及准备开业的各项必要费用,保障乙方的招商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甲方派任到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全力配合公司总经理的工作,做好保障工作。
(六)本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的市调定位、招商及经营管理服务部分或全部委托第三方。
(七)甲方按工作开展的需求向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电脑1台/人、打印机、复印机、国内直线电话、文件柜等)、开展业务所需办公文具、总经理用车一辆、商务型用车一辆。
第六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依法设立、在本合同期内有效存续;
(二)甲方具有必要的经营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
(三)甲方保证对合同下委托乙方之市调定位、招商代理及经营管理的本项目拥有完整的、合法的、独立的使用权并有权对外出租,不受任何第三方的非法干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不动产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证明);
(四)甲方保证对本合同下委托乙方之市调定位、招商代理及经营管理的本项目的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够充分满足奥特莱斯经营需要且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五)甲方将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经营商品零售业务所需的执照、批准或许可,且该执照、批准或许可在本合同期间内将是持续保持有效的;
(六)甲方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现有的债务;
(七)甲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的经营期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未受到有关主管部门或任何有权机关的行政处罚;
(八)甲方目前不存在任何未结的、可能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的以其为被告、被申请人、被处罚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程序;
(九)甲方与其现有员工或以往员工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现存的劳动争议纠纷,可能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十)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签署前、签署时及本合同期限内,按时向乙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文件、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是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并需回复文件,必须在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加以说明或双方谅解除外)内给予乙方回复,以保证不影响工作之执行;否则,乙方则视为甲方同意该文件并按该文件意旨执行工作;
(十二)甲方必须按乙方所需求的工作进度全面协调“”建筑、装修及相关审批工作,
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阶段完成各项基础工作。在全面招商阶段完成主体基建工程以及达到开业所需的全部条件。
第七条 服务费用及保证金
(一)乙方立项规划期、项目筹备期的服务费用及保证金。
1、自合同签订后,甲方须支付乙方 万元(大写:万元)的入驻保证金,并作为乙方招商筹备期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
2、甲方须按月支付乙方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的固定服务费用。
3、此期间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该保证金从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每月万元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月扣除金额为 万元(大写:元整)。扣除的保证金甲方须在招商筹备期结束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经营管理期服务费用及保证金。
经营管理期的服务费用分为两部分:固定费用加经营提成奖励。
1、月固定费用每月万元整(大写:万元整),甲方须全额支付乙方。
2、经营管理期首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万元整,其中 万元为经营管理期保证金,另万元为当月经营管理固定服务费。本保证金到经营管理期结束后10日内退到甲方指定账户。
2、经营提成依据及比例:乙方完成甲方核定的当月营业收入(包括销售收入、其他业
务收入)90%(含)的前提下;甲方按上月营业收入的千分之叁点伍给予乙方的提成奖励。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固定费用包括乙方向其派驻人员支付的薪金、福利、房租、移动通讯费。
第八条 服务费用及各项奖励的支付时间及方式(一)自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入驻当天起算),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月固定服务费用,须于每月5日前将本月项目服务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二)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经营提成奖励,须在次月5日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招商进度奖励,甲方在招商进度的节点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第九条 服务费的特别约定
(一)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执行经营管理期的相关合作,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入驻保证金{本条第(一款)之规定}均转为业务交接月的固定服务费。
(二)如本项目合作商户进驻时间不统一,各商户陆续开业。则经营期内招商业务仍然继续,乙方在经营期内的招商工作不再另计固定服务费用,甲方只支付经营管理期的固定服务费用及经营提成奖励。
(三)由于客观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全面开张,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按预计开业时间顺延,甲方按招商筹备期固定费用标准继续向乙方支付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开张的,甲方按合同约定的16个月的招商筹备期限向乙方支付所有固定服务费
后,延期期间,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固定服务费。
(四)为鼓励乙方如期顺利完成本项目预定招商进度,甲方予以下列奖励:
1、招商面积达到50%(含)时,甲方另外一次性支付乙方招商奖励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2、招商面积达到80%(含)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招商奖励100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
(五)甲方支付乙方的服务费、招商进度奖励及经营提成奖励,均不包含立项规划期、招商筹备期所产生的招商费、差旅费、住宿费、办公费等全部费用,此费用由甲方据实支付。
(六)甲乙双方的全部结算均以人民币计算。
第十条 双方的财务管理约定
(一)公司在项目筹备期所需的费用预算,乙方于项目筹备期开始后的15天内向甲方提出,报甲方审议,甲方书面确认后, 乙方根据预算计划进行支配和使用;
(二)公司在经营管理期所需的费用预算,乙方于开业前15天或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出,报甲方审议,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根据预算计划进行支配和使用:
(三)乙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经甲方同意后,作为公司财务运作的执行准则;
(四)公司非正常资金划出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五)甲方承担本项目所有的开办费。
第十一条 保密责任
(一)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甲、乙双方均不得向与本合同中委托事项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与本次委托有关的任何信息;
(二)在本合同期间,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将获得、持有的对方或奥特莱斯的有关管理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知识产权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本合同期间,由乙方发展形成的客户资料信息作为商业秘密,甲方可以共同享用。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超出本合同中甲方委托的范围,或乙方或其委派的人员从事非法活动,导致奥特莱斯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做出赔偿:
1、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在服务期间连续三个月不能按照计划完成(当月)招商任务;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披露甲方奥特莱斯的有关管理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知识产权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因乙方原因项目未能按时开业;
4、在本合同期间,本项目开业后连续六个月不能按照经营计划完成每月销售任务;
(四)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出现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做出赔偿:
1、对本项目不再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不再具备从事商品零售业所须的有效批准、执照或许可;
3、本项目作为零售业的经营场所,不再具备能够正常经营的合法资格;
4、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并在宽限期届满后的15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的;
5、不能按照约定予以配合协助或侵犯乙方经营管理权的。
(五)甲、乙双方就经营理念、发展方向等发生重大冲突,经充分协商仍不能解决,甲、乙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六)甲乙双方因充分理由解除本合同时,须以负责认真之态度,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之后的两个月为业务交接期。在业务交接期内,双方之合作合同仍是存在有效。经营管理期之前的业务交接期费用,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第1项费用标准(陆拾万元)支付乙方;处于经营管理期业务交接期费用,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1、2项费用标准(叁拾万元固定费用加经营提成)支付乙方。
(七)乙方须以负责认真的态度,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原则下,办好业务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署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陈述、保证、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固定服务费、经营提成奖励、招商进度奖励,如逾期支付,则按每天支付总服务费的 %,即元(大写: 万元整)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如甲方逾期三日还未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从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2项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应付乙方的费用。保证金不足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时,则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篇二:某商业项目物业—顾问及资产运营管理服务合同
xxxxxx项目 - 资产运营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电话 : : : : : : xxxxx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传真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自己持有的xxxxxxxx(商业项目)委托乙方进行资产营运管理顾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商业项目资产运营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总则
1.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xxxxxxxx
物业范围:xxxxxxxx(商场1f-7f及车库部份)(以下简称“该物业”)
2. 坐落位置:xxxxxxxxxxxxxxxxxx
3.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该物业的经营管理顾问,乙方以经营管理顾问身份就物业提供法
律法规、租赁条款、管理公约(如有的话)、该物业管理制度和本合同所规定的所有管理服务,并行使经营管理顾问的所有职权和职责。
二、委托管理事项及委托管理期限
1. 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实施的经营管理顾问的范围和领域包括以下各项:
1.1. 开业前工作内容
1.1.1. 装修管理
1.1.1.1. 制定承租户装修管理流程和各种文件范本。
1.1.1.2. 监控各商务装修进度及隐蔽工程情况。
1.1.1.3. 室内机电配置分配。
1.1.1.4. 组建二装协调团队,审检二装形象。
1.1.1.5. 协助组织商铺装修竣工验收和督促安排租户如期开业。
1.1.1.6. 与项目部协调各二次装修与各系统连接事宜
1.1.1.7. 项目工程建设协议建议。
1.1.2. 管理公司及管理制度的筹备
1.1.2.1. 租赁及管理公司的设立。
1.1.2.2. 启动初期部分相关费用预算建议。
1.1.2.3. 人力资源及行政制度建立。
1.1.2.4. 员工招聘、培训。
1.1.2.5. 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
1.1.3. 财务管理
1.1.3.1. 收银系统安排及使用。
1.1.3.2. 财务预算及年度现金流量结算。
1.1.4. 客户服务
1.1.4.1. 设计客户服务工作流程、内容。
1.1.4.2. 主要职能为协调各部门与租户或顾客诉愿,政府机构沟通。
1.1.4.3. 协助组建客户服务团队,指导如何处理消费者投诉。
1.1.4.4. 建立客户服务各项工作制度。
1.1.4.5. 制定相关工作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如:铺位交收工作指引,各项
费用收取工作作指引,商户装修管理工作指引等。
1.2. 开业后工作内容
1.2.1. 财务管理
1.2.1.1. 落实收银系统的正常使用。
1.2.1.2. 营运费用测算和调整。
1.2.2. 租赁管理
1.2.2.1. 租户调整策略。
1.2.2.2. 持续招商。
1.2.2.3. 租户续租管理。
1.2.2.4. 租赁合同管理及保管。
1.2.2.5. 品牌调整策略。
1.2.2.6. 业态优化调整组合策略。
1.2.3. 推广计划及执行
1.2.3.1. 制定年度活动档期排定、相应媒体投放计划、地区大型活动参与、
与活动赞助商合作。
1.2.3.2. 相关媒体及政府部门公共关系维系,有效运用媒体资源。
1.2.3.3. 制定相关vip系统及vip活动规划和对于重复消费的激励计划与实
施。
1.2.3.4. 推进购物中心的市场地位及影响力,提升其整体收益。
1.2.4. 客户服务
1.2.4.1. 日常客户监督与服务,对相关工作提供建议。
1.2.4.2. 工商、质检等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协调。
1.2.4.3. 监督购物中心、商户各项管理制度。
1.2.4.4. 制定商场及租户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2.5. 行政及人力资源
1.2.5.1. 人力资源及行政制度建立。
1.2.5.2. 员工招聘、培训。
1.2.5.3. 员工保险、薪酬福利制度完善。
1.2.6. 日常营运及物业管理服务
1.2.6.1. 巡查商铺。
1.2.6.2. 客流与业绩分析。
1.2.6.3. 协助财务部门进行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催讨。
1.2.6.4. 基础物业管理服务
1.2.7. 风险评估及管理
1.2.7.1. 风险预测及应对策略。
1.2.7.2. 商户和租赁法律纠纷。
2. 委托管理期限:
第一阶段采取顾问形式处理(以下简称"第一阶段"),即xxxx年xx月xx日起至开业前六个月:由xxxx年xx月xx日至开业前六个月。
第二阶段采取全权委托形式处理(以下简称"第二阶段"),开业前第六个月至开业后。
三、权利义务
1. 甲方之权利义务
1.1. 甲方有签约商家、租赁合同条款的最终决定权。
1.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费用。
1.3. 审核乙方申报的运营预算、费用支出申请。1.4. 审定乙方制定的营运管理方案、预算及相关收取标准;
1.5. 检查监督乙方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1.6. 审议乙方在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
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2. 乙方之权利义务:
2.1.
2.2. 根据甲方的委托范围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管与考核。 乙方按预算提出该物业经营管理人员聘用方案和计划给甲方,聘用方案中
包括职位要求、员工工资及相关法规要求之费用;乙方对该相关选聘成功的人员负责指导及培养。
2.3.
2.4.
2.5. 按月提交经营管理顾问报告; 制作年度经营管理计划,包括市场推广计划、调整或更新空置单元租户及经营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等; 制定所有价目,收费及价格,及与此有关的监督和控制该物业营运管理中
的任何性质收入,或各类服务的收费标准,及收据事项等,报甲方审批同意。
2.6.
2.7.
2.8.
2.9.
2.10. 建立健全的该物业经营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当本合同终止时,如果乙方未被继续聘用,则乙方应协助相关各方做好交接及善后的一切工作;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制订的所有与项目相关的经营策略方针均需报甲方备案,以供甲方行使监督的权力; 乙方应按照双方协议的规定提供专业服务团队 乙方进行各项服务行为须规范且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规规定,如乙方因
为操作不当违反法规规定,或者致使甲方违反法规规定,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及赔偿,并同时赔偿甲方因此承担的全部损失。
2.11.
2.12. 乙方代表甲方对外签署和发布的任何文件资料均应事先通过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应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具有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乙方在合同有效 否则乙方对此承担责任。
期内丧失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篇三:商业管理协议
xxx时尚魔方项目
商业经营管理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2年 ___ 月 _____ 日签署:
委托方
受托方
鉴于
(a) 委托方与位于湘潭市建设北路5号(暂定名“时尚魔方”,以下简称“该
项目”)的业主。
(b) 现委托方希望委任受托方经营和管理该项目的经营、市场推广和开业后
的租赁业务(详见后述定义)。
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2. 受托方的委任
2.1 受托方的委任 在符合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委托方在此委任
受托方且受托方在此接受委托方的委任,在有效期内根据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由受托方对物业进行经营、管理、市场推广和开业后商铺租赁,委托由贰零壹叁年壹月壹日 至 贰零壹陆年壹贰月叁拾壹日(2013年元月1日 至 2016年12月31日)。
2.2 续约选择权: 根据后述限制条款的规定,受托方应有权选择按委托方
与受托方同意的费用或和条件及委托方的管理成本和支出将本协议再续延一个五(5)年的期限,但前提条件是:
(i) 受托方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不早于9个月且不迟于6个月的期间内,
将其续延本协议的意愿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
(ii) 在受托方发出通知之时,不应存在任何违反或未遵守本协议中所
包含的针对受托方一方之任何条款的事项;
(iii) 委托方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不早于9个月且不迟于6个月的期间内,
将其续延本协议的意愿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
3. 受托方的服务和职责
3.1 管理服务: 受托方应在有效期内负责物业的经营、市场推广和开业后租
赁并提供附件b内所列出的服务;
3.2 受托方的具体职责 :
3.2.1 在委托方提出书面要求的情况下,在合理的时间内向委托方提供
委托方所要求之有关该项目的经营、市场推广和开业后租赁情况
的信息和文件;
应在每个月份结束之日起的约21天期间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
项目经营状况的损益表以及该月之所有相关运营统计数据;
向委托方提交月度市场推广和开业后租赁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向
委托方提供其订立的所有租赁合同的每月清单,及委托方所要求
的资料和租赁合同副本);
受托方自行承担开支和费用的前提下,协助委托方取得和维持使
受托方得以按照本协议之条款从事物业之经营、管理、市场推广
和开业后租赁所必需的所有政府批文、执照和许可;3.2.2 3.2.3 3.2.4
3.3 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责任和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之权利、授权的过
程中,受托方应以委托方的最大利益并采用一个具有同样能力并熟悉该等事务之谨慎行事的人在向相类似之购物中心大厦提供购物中心管理服务的情况下所采用之仔细、技能、谨慎和尽职标准行事;
3.4 受托方应有权作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以委托方的名义且代表委托方根据
委托方不时之书面授予的权限,与包括但不限于租赁人和被许可人在内的第三方,签署协议;
3.5 受托方承担本合同附件d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4. 委托方之义务
4.1 支付税款和债务: 委托方应就物业的任何抵押或其他担保权益支付任
何和所有到期应付之本金及利息的分期付款以及所有有关委托方在物业中之权益的任何性质的税款及评估费;
4.2 支付顾问费: 在委托方以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委任或者在委托方批准
受托方所提出的要求委任任何顾问就物业管理人职责范围之外的事项提供咨询的情况下,委托方应支付该等顾问的顾问费及其合理发生的开支和费用(包括机票和住宿费,但该等费用应有正式的收据、发票、声明和票券)。
4.3 提供办公场所: 委托方应允许附表中的指定员工适当地占用物业中
的办公场所而无需支付任何租金、服务费或其他费??
4.4 承担费用:委托方承担本合同附件c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4.5
4.6
4.7 物业之开业: 委托方应在起始日前自费安排,为物业开业而完善、装备和装饰物业所必需进行的工作以及所必要之运营设备的安装。 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资料: 委托人承诺将在合理时间内向受托人提供其因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而合理要求的任何批准、文件或资料。 保险: 委托人同意投保一般公共责任、盗窃、物业财产损失、业务受阻、
员工责任保险。
5. 年度商业计划和预算
5.1 提交计划
5.1.1 受托方应在有效期内每一年度开始前的60天内向委托方提交该
年度的年度商业计划和预算;
5.1.2 各方应在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年度商业计划和预算后30天内讨
论年度商业计划和预算的所有细节并澄清与之有关的任何问题;
5.2 年度商业计划和预算的内容: 就该物业而言, 每个年度以及年度内的
每个月之拟议年度商业计划和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5.2.1 有关物业的市场推广和开业后租赁的年度计划以及(由受托方提
供)有关物业经营、维护和管理的年度计划;
5.2.2 开业后物业的租赁策略;
5.2.3 在湘潭市区内商业项目、商场竞争者的市场分析资料;
5.2.4 有关入驻率、平均租金水平和平均租赁期的预测;
5.2.5 委托方根据年度商业计划和预算方案临时要求受托方增加的所有
项目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5.2.6 物业的损益估计和现金流量的推算等信息的完整性将依据物业
管理人和资产服务人根据受托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而提供的信息
和资料;
5.2.7 回顾年度之计划与实际业绩完成的比较,该等信息的完整性将依
据物业管理人和资产服务人根据受托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而提供
的信息和资料;
5.2.8 物业管理人提供的经营、维护及管理该项目的年度计划书;5.2.9 预测代收的租户分担费用。
5.3 营运细则
5.3.1 受托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与委托方磋商、议定营运细则,并通
过与委托方的协商不断对营运建议细则作必要的调整。
5.3.2 营运细则应列明受托方代表委托方根据本协议就该项目提供服
务(包括决定任何有关物业的租约、许可证、选择权、安排获任
何其他协议的重要条款)的权利范围和程度。
5.4 年度商业计划和预算的批准
5.4.1 委托方应自其收到受托方提议之年度商业计划和预算的30天
内,(a)批准年度商业计划和预算;或者(b)对提议的年度商业计
划和预算的拟出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通知受托方,否则,委托方
应被视为已经接受并批准了该年度商业计划和预算。
5.5 受托方遵守年度商业计划和预算
5.5.1 在每年年度期间内,受托方应尽其所能遵守该年度之年度商业
计划和预算;
5.5.2 根据在一个年度期间,受托方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对
该年度之年度商业计划和预算的修订或修改建议,但应注明该
等修订和修改的支持理由以及相关事实依据;委托方应在自接
到受托方之建议的14天内告知受托方该修订或修改的建议是否
获批准。委托方不得无理拒绝或拒绝部分所提议之修改的内容
或其任何部分;
6. 人员聘任
6.1 受托方将通过指定的员工,从受托方的总部指派员工为委托方提供其服
务。 受托方将根据附表a所列派驻一支训练有素的团队在该项目内。
7收款帐户
7.1 收款帐户:委托方将以其名义在受托方推荐的银行为该项目开立及持有
收款帐户(“收款帐户”)。
7.2 收款帐户的收入:受托方应将基于该项目产生的全部收入存入收款帐户。
如果收款帐户的币种与该等收入币种不同,则受托方应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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