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商贸工业 NO.4,ZOl1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2011年第4期 反垄断法实施现状探析 卢 炯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O50061) 摘 要:自2008年8月1日以来,反垄断法实施的效果不是很好。针对该情况找出其中的原因,想出解决办法是我们 所要做的。在具体了解垄断概念、含义和分类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分析。对此.从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等方面来采取措 施,解决问题。各部门应协同合作,统一互助,资源共享,发挥其最大作用。 关键词:垄断;反垄断法;行政垄断;实施阻力;行政救济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4-0238-02 1垄断的概念及含义 垄断行为进行了规制。如《谢尔曼法》第1条规定:任何人 垄断是指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排除或公平竞争 以契约,托立斯形式或其他形式的联合共谋,州际与外 秩序的行为和状态。换言之,市场主体为追求最大的垄断 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任何人签订上述契约或从 利益,或滥用赋予的权力,或其自身已取得的市场支配 事上述联合或共谋是严重犯罪。第2条又规定:任何人若 地位,或利用特许经营权,或与其他经营者合谋,垄断市场 从事垄断或企图垄断与他人联合或共谋,以图实现对州际 或价格,排除其他经营者进入同业市场,从而损害消费者权 或对外贸易或商业的任何部分的垄断,均应视为犯有重罪。 益,违反公共利益。该定义主要包括两种含义:第一,垄断 第二,垄断是指垄断状态,主要是指产生市场弊害的垄断性 是指垄断行为,既指市场结构,也指市场行为。但垄断的法 市场结构等,他是反垄断法所要反对及制裁的现象。 学定义只指市场行为。各国反垄断立法所关注的垄断已不 2垄断的分类 是或主要不是垄断结构而是居于垄断地位的经营者或其利 2.1合法垄断与非法垄断 益代表所为的垄断行为。美国的《谢尔曼法》,《克莱顿法》 垄断并非一律违法,其中国家为了保护整个国民经济 等反垄断法都未直接对垄断进行界定,只是对各种具体的 的健康发展,在反垄断法中明确规定的不适用反垄断法的 够充分发挥职工在民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发展。 和多种利益群体的出现,反映为多种思想观念相互碰撞,矛 由于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增加了企业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盾斗争更加错综复杂等诸多社会现象对企业的影响不可低 避免了“暗箱操作”的弊端,使企业职工能够知企情、议企 估。二是国际敌对势力与我们争夺青年一代的斗争更加尖 事、监企政,增加心理认同感;企业广开言路,博采众长,才 锐。经济的全球化加速了东西方文化的交流,西方意识形 能够充分发挥职工在民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使企业宏观 态渗透变得更加直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国,特别 决策更能体现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使职工对开创企业 是对青年一代的意识形态渗透和“西化”、“分化”从未停止, 新局面充满了信心。 同时利用网络的开放性、信息化及网络环境的虚拟性和不 三是依法治企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发挥 可控性等特点加强“西化”攻势。 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应加大依法治企的宣传,不断培养高 加强依法治企,有利于党的方针在企内的全面贯彻,增 素质的知法、懂法、用法的企业管理队伍。注意引导和增强 强反对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力量,保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 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使大家树立捍卫自己权 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弘扬主旋律。加强和推进企业思想 利的观念,熟悉行使权利的方式,把依法治企内化为企业领 政治,应帮助企业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因此,和谐企业 导和头脑中的真正信念。在依法治企的理念下,符合企业 文化精神的形成,决定了依法治企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必然 生产规律、充满生机活力的新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 选择。依法治企就是要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以法 基本形成。 律为最高权威,在法制的轨道上开展企业的综合管理、企业 (3)构建和谐企业需要形成良好的企业精神和文化氛 生产、服务保障和其他一切活动,使企业的一切实践活动和 围,依法治企是形成、保持良好企业精神文化的必须,是构 员工的行为既在法律的保护之下,又不逾越法律的规范,是 建和谐企业的必然选择。 和谐企业的有力保证。可见,和谐企业所体现的以和衷共 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是社会文化在高企的一种内在反 济、内和外顺,协调发展为核心的价值内涵,与依法治企的 映,是企业人为了实现企业的培养目标,通过、学习、科研、 精神是一致的,依法治企是构建设和谐企业的必然选择。 管理、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一种与社会、时 代密切相关又有企业特色的人文氛围、企业精神和生存环 参考文献 境。 [1]李炳炎.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4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 (1). 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 [2]何传启.东方复兴:现代化的三条道路[M].北京:商务印书馆, 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 2003,4(1). 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 [3]李炳炎,王小刚.外国资本大量涌入对我国经济安全的威胁与应 进方向。 对策略[阳.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8). [4]李炳炎,方竹正.构建和谐社会走向的理性思考与对策 但是,进入新世纪,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选择Is].学习论坛,2006,(6). 一是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 作者简介:卢炯(1986一),女,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一238— No.4,2011 现代商贸工业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2011年第4期 垄断行为是合法垄断,即垄断的豁免,一般包括特定经济部 门垄断,知识产权领域,对外贸易领域,协同组合行为。非 法垄断包括:(1)垄断协议;(2)垄断性企业;(3)滥用实力或 不公正对待。例如:歧视行为;收取不合理费用;强迫交易、 拒绝交易;(4)市场垄断状态,即实际的独占状态。 2.2行政性垄断、行业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 行政垄断是行政主体出于利益驱动,滥用行政权力阻 碍或扭曲市场竞争。市场竞争禁止或国家以行政 或行政权力直接参与或干预市场竞争,或者从财政、行政上 扶持本国企业而形成不公平市场竞争,扭曲市场关系。而 行政性垄断在我国市场竞争中根深蒂固,其产生具有深刻 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原因,是在经济转轨未能彻底完成 背景下,行政主体手不正当利益驱动下的反竞争行为。因 救济程序的不完善不配套。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方法来 具体完善反垄断法的执行制度、执行程序和执行方法。再 者,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统一协作,发挥其最大效力。 4完善中国反垄断法实施现状 许多反垄断案件得不到救济,究其原因,无非是制度的 不完善,和相关救济途径的缺失和不合理。所以建议从以 下方面作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4.1行政救济 各级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 门做好反垄断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各级应当加 强监督,预防垄断行为的猖狂之势影响民生问题。商务部、 、工商局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 围内采取措施,遏制垄断行为的凶猛发展之势,以维护市场 此,在一个很长时间里,我国《反垄断法》最需要反对的是行 政性垄断。 ・行业垄断是指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 营者实施的强制交易或竞争行为,这种垄断在铁路、邮 政、水电、电信、航空、金融等服务性领域广泛存在。传统的 观念认为,是这些领域的垄断合法化将有益于规模效益的 产生,利大于弊。实际上,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各国立法正 在慢慢缩小行业垄断的范围。打破这种行业性垄断,对我 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对我国履行加入WTO所承 诺的开放义务非常必要,而且可以推动这些垄断行业的企 业降低成本、改善服务质量、改善经营管理,从而有利于提 高消费者的福利。 经济性垄断是指企业通过市场行为在竞争性行业形成 的独家垄断或多家垄断。这种垄断不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 用,容易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而应通过法律手段予以禁 止。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经济过度集中,经济集中其本身就 表明了社会的进步,标志着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已发展到 了相当的程度,标志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是一种规模经 济。在规模经济条件下各种资源可以得到合理配置,减少 消耗,降低经营成本,因而对企业消费者和社会消费者都有 好处。但经济一旦过度集中,其弊就大于利。 3反垄断法具体实施情况及实施阻力 自2008年8月1日以来,反垄断法实施的效果不是很 明显。两年来商务部处理了150多件经营者集中并购案, 其中只有一件未获批准,即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的案子。商 务部以可口可乐对汇源的传导作用,违反反垄断法中有关 经营者集中相关规定为由,未批准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的申 请。也处理了一些价格垄断案,但工商局两年来未 处理过一例垄断案。难道是没有吗?不是,是工商局不作 为吧!老百姓多次举报,而工商局的态度却令人失望。再 者,360与腾讯QQ之争,也体现了反垄断法实施之困难。 其直接侵犯的是消费者的利益,而反垄断法却对其无计可 施,有律师诉至却遭到的拒绝。以不符合立案条 件为由,不予立案。商务部,,工商局均以不在自己 职责范围为由,拒绝管理。再者《反垄断法》从制定到实施 仅两年多的时间,比起其他法律部门的实施,时间相对较 短。《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的相关规 定操作性不是很强,因此,对《反垄断法》的具体实施也具有 一定影响。况且,该法涉及到一些大的垄断性行业的利益 问题。如:中石油、中国电力、中国移动、中国天然气等国有 企业就是典型的垄断企业,其排挤同业的中小企业在市场 中的合法竞争。一支独大,最终危害的是消费者及广大公 民的利益。还有,一些被收买贿赂而行政不作为, 这些都是目前《反垄断法》实施的不可忽视的阻力。依此看 来,反垄断法的实施,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其面前的阻 力还是层出不穷的,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反垄断执法机构 稳定的经济秩序,营造一片公平竞争的土壤,促进经济稳定 繁荣发展,更能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行政机关可 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监管:(1)通过媒体揭示;(2)公民个人的举 报;(3)经营者投诉;(4)行政有关机构主动调查处理。 4.2司法救济 相当多的反垄断案件诉至都以败诉告终。究其原 因是原告举证难问题,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证明被告有违法 垄断行为,证明被告市场份额已达到垄断状态,已构成垄 断。而现实操作中却很难实施,最终都以败诉或撤诉告终。 要想改变反垄断法实施难的现状,就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 施。 (1)司法方面。改变举证制度,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制 度。 (2)设立市场评估机构 由组织设立或由聘 请专门人员组成市场评估小组或市场评估局。主要针对经 营者的市场份额是否已达到垄断状态,对市场支配地位进 行评估,及其他相关方面。只有通过上述措施,才能使司法 救济这最后一道保障得以有效实施。 4.3各部门协同合作。统一互助 商务部、、工商局三个部门应当协同合作, 互助统一,三部门均以不是自己职责范围为由在市场反垄 断方面发挥其最大作用。三部门可以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对垄断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查处理,寻找最完善的解决 方式。切不可互相推诿无人管理,三部门均以不是自己职 责范围为由而行政不作为。三部门应密切合作,统一协作 共同发挥其作用,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垄断行为,首先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其次损害消费 者的切身利益。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才能维护市场经济 秩序,保护公民之权利。只有关注公民所关注的,研究公民 所需要的,并付诸于法律,才能是反垄断法发挥其真正作 用,才能是反垄断执法部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执法部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才能使 公民信仰法律,信仰国家,才能使社会和谐、公平、稳定的发 展。由此可见,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还有一个漫长的路 程。这就需要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立法机关共同努力,使 反垄断法更好的发挥其作用,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郑鹏程.反垄断法专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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