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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扫黑除恶办主任工作制度

来源:意榕旅游网
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政局扫黑除恶办

主任工作制度

一、主任

(一)局扫黑除恶办主任由党组、担任,负责局扫黑除恶办全面工作。

二、副主任

(二)局扫黑除恶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副担任,统筹负责局扫黑除恶办日常工作。

三、主任办公会议

(四)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一月一次,由主任召集,或委托副主任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主任、副主任,需要时可请各股室负责人参加。

(四)会议研究内容:

(1)传达和学习贯彻、自治区、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

(2)具体落实上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工作决定; (3)检查督导各股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研究重大线索、案件和突发事件及舆情; (5)研究、部署全局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 (6)具体布置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7)研究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工作。 (五)局扫黑除恶办负责主任会议记录。

五、线索研判会议

(六)线索研判会议原则上一月一次,由副主任主持召开,各股室负责人及扫黑除恶办全体人员参加。

(七)会议对局扫黑除恶办收集的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承办股室。

(八)局扫黑除恶办根据研判结果将线索移交承办单位,并跟踪办理情况。

(九)局扫黑除恶办负责线索研判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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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扫黑办主任会议

(十)主任会议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局扫黑除恶办主任召集,或委托副主任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扫黑除恶办主任、副主任,需要时可请各股室负责人参加。

(十一)会议研究内容:

(1)传达学习自治区、市、县和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决策部署; (2)总结前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3)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研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和重点线索案件; (5)具体布置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十二)局扫黑除恶办负责局扫黑除恶办主任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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