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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甲骨文的“隹”部文字看殷商的图腾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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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甲骨文的“隹’’部文字看殷商的图腾崇拜 ()潘启聪 (中文大学专业进修学院,999077) 摘要:有学者主张殷商先民有捕食鸟类的活动,有违图腾禁忌,故而推测殷商时期可能并不存在玄乌图腾。 然而,殷商民族应确曾有“乌”图腾崇拜的阶段,我们可以由甲骨文之中合理地推知。考“住”部的文字,殷人有 以鸟纪事的倾向,“佳”部字是少数有传话神话动物的部首,“隹”部与祭祀相关的文字远较其他部首多,另外殷 人又多以“隹”部字指代害怕及崇拜的自然事物和灾祸,这些证据都显示出他们对“鸟”图腾的害怕及崇拜。 关键词:甲骨文;佳;图腾崇拜;殷商文化 中图分类号:K87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238(2013)02—0009—08 前言 候的宗教观念作出了不少的贡献。 在甲骨文的研究之中,研究殷人的自然崇拜 或图腾崇拜的比例,相对于鬼、神、祭祀等观念相 白殷墟甲骨文出土之后,学界由不同的角度 对这批珍贵的史料作出研究,现在我们对于殷商 时期以至稍为较早时间的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 对地少。以笔者的视野所及,在比较重要的文字 学学者之中,就有于省吾与胡厚宣对此作出过研 透过王国维的考证,《史记・殷本纪》中的先公先 王名字得以印证;透过研究甲骨文,我们可以把握 文字的源头,并推知其发展及变化;在甲骨文之中 更可以看到当时的文化,例如由“取”字可以得知 当时获取军功的方法 。 究。于省吾写有《略论图腾与宗教起源和夏商图 腾》一文,文中指出了“鸟”是商朝图腾崇拜的对 象;相关的研究胡厚宣就写了《甲骨文商族鸟图 腾的遗迹》 及《甲骨文所见商族鸟图腾的新证 殷商文化最大的特色之一就是殷人的宗教鬼 神文化,《礼记・表记》中记孔子比较夏、商、周三 代的特色,评商朝为:“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 鬼而后礼……”_1 J。不少的前辈学人和专家学者 据》 两篇文章,在两篇文章之中他讨论了鸟图 腾在甲骨文中的证据,并考察了“王亥”的“亥”字 之甲骨文书写方法。两位学者均意识到“鸟”图 腾在商代的宗教文化之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 文希望继续此一方向的讨论。透过对“隹”部的 都对殷人的宗教、鬼神和祭祀的观念作了研究,例 如:对于殷商时期的阴阳五行的思法作研究 、 探讨祭雨仪式及神人观的研究_3 J、考察祭祀牲品 的论文 J、讨论神名词语法、祭祀动词和宾语等 的研究_5 J、殷代之天神崇拜的研究②等等。这些 字之意思进行考察及统计,并且将之与其他动物 类的部首和字作出比较。笔者希望指出在甲骨文 之中,亦有确实的证据显示“鸟”在商朝的宗教文 化之中有着特别的位置。 一研究都为我们了解殷商时期,或者说中国古代时 [收稿日期]2013—02—28 、殷人与“鸟” [作者简介]潘启聪(1982一),男,珠海书院中国文学研究所博士生;中文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岭南大学小区学 院、玛利亚书院(暨南大学课程)兼任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文学、文艺心理学。 ①姚孝遂(1999)按语:“取字从又从耳,本义为军战获耳,引伸为一切取获之义。” ②胡厚宣曾撰《殷代之天神崇拜》一文,探讨殷人的宗教观念,由于笔者阅读的是网络电子文件,故未能在此提供版本 数据。 10 殷都学刊 2013 不少的古老文献都显示出殷人与“鸟”有着 密切的关系。《诗经・商颂》就有《玄鸟》一篇,当 中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另 外,还有一篇《长发》,其中描述的:“有娥方将,帝 立子生商”当中的“有娥”就是《史记・殷本纪》所 提及的:“殷契,母日简狄,有娥氏之女,为帝喾次 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 生契”的“有娥氏之女”,亦即吞玄鸟之卵而生契 的简狄。 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我高祖 少嗥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 名……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 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这段对话之中记录了 有关少嗥氏的两项资料:第一,少嗥氏以鸟为部族 的图腾,并以之纪事及命名其名称、第二,在 颛顼进行“绝地天通” 的宗教改革后,少嗥氏的 后人不再如此尊重鸟图腾。虽说颛项的宗教改革 令部落图腾崇拜阶段结束_】 ,亦有说法谓殷商时 另外,还有在不少先秦两汉的文字纪录中, 我们可以发现殷人视自己民族始于有娥氏吞下玄 期出现最高神“帝”的观念_1 ,但是鸟曾为殷人部 族的图腾,并对殷人各方面的生活(如纪事、官名 鸟之卵一事件。例如:《楚辞・天问》云:“简狄在 台,喾何宜?玄鸟致贻,女何喜?”《太平御览・八 之命名等)均有深入的影响一历史事实应无用置 疑。 十三》引《尚书・中候》云:“玄鸟翔水,遗卵于流, 娥简拾吞,生契封商。”《吕氏春秋・音初》云:“有 贼氏有二佚女,为之九成之台,饮食必以鼓,帝令 以上交代了笔者撰写本文之目的,并提出了 史学的证据为本文定题的研究价值提供了根据。 笔者认为有必要花一点笔墨为此作出讨论,因为 以笔者视野所及至今仍有学者希望指出殷商时期 燕往视之,鸣若隘隘,二女爱而争搏之,复以玉筐, 少选,发而视之,燕遣二卵,北飞,遂不反。”《史 可能不存在玄鸟图腾,例如徐今在《由“只”类字 看殷商鸟文化》一文中就主张:“‘复’类字反映了 殷商先民捕食鸟类的活动,有违图腾禁忌,故而推 测殷商时期可能并不存在玄鸟图腾”_1 。反驳这 一记》除了《殷本纪》之外,在《三代世表》中还有另 段文字记录商的先祖契的出生:“契母与姊妹 一浴于玄丘水,有燕衔卵堕之,契母得故含之,误吞 之,即生契。” 类说法最好的方法,不是对当中的主张逐一响 考不少当代的历史研究著作,亦不难发现有 不少的研究指出“鸟”图腾是殷商民族主要的崇 拜对象之一。古中国最重要之民族,可分为三支, 应,而是指出这些主张并不符合历史资料及史学 研究所得。以下透过对“隹”部字的考察及统计, 并且与其他动物类的部首和字作出比较,笔者希 望指出在甲骨文之中,有确实的证据显示“鸟”在 商朝的宗教文化之中有着特别的位置。 甲骨文“隹”部字的统计 分别为“华夏”、“东夷”及“苗蛮”三个集团。殷 民族属于“东夷”集团 ,据劳思光所考,就太嗥及 少嗥二族言,其活动地区皆以今山东为主,而达今 河南境内,此是东夷之基本地区 J。钱穆亦谓殷 “隹”部的文字数量上在甲骨文动物类的部 首之中是最多的。根据于省吾主编的《甲骨文字 人居地,大率似在东方,自汤以前,大体皆在今河 南省大河南岸商邱之附近 。殷民族属于“东 夷”集团一说大体上应无用置疑。闻一多认为: “我们依稀看出,龙是原始夏人的图腾,凤是原始 殷人的图腾” ,此说不误,但不太准确。与其说 凤是殷人的图腾,不如说殷人是以鸟为图腾的。 诂林》 所统计,“隹”部的字有108个字,在字 的数目上是远超于其他动物类的部首(见表1)。 表1 部首 隹 字数 108 部首 角 字数 15 根据高明士所述:“东夷是以鸟为图腾的民族,传 虎 豕 41 36 鹿 兔 14 13 说中的远祖有太嗥氏与少嗥氏,《左传》昭公十七 年载郯子对鲁昭公言少嗥氏以鸟名官”¨ 。高明 芏 牛 27 22 免 象 6 4 士所引的《左传》资料为《左传・昭公十七年》中 所记郯子与昭子的对话。昭子问郯子日:“少嗥 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回答说:“昔者黄帝氏以 ①②能 焉 22 2l 鼠 兕 3 2 巍 16 熊 2 劳思光指“殷民族亦当属东夷集团也”,出自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广西大学出版社,2005年。 根据劳思光的说法“绝地天通”是一宗教改革,为结束“民神杂揉”的问题而进行的。 第2期 部首 犬 潘启聪:由甲骨文的“隹”部文字看殷商的图腾崇拜 字数 15 1 部首 苋 字数 3 诂林》所收录的甲骨文作研究,笔者就作了一项 统计(这项统计的数目与表一略有不同。表一是 甲骨文文字的数目,相同的字意不同的写法分开 计算,故总数为108字;下文所指的字数是经由于 省吾编辑的,以字意为准,故只有85字),发现不 少人名及地方名均是“隹”部的字。“隹”部字可 解为人名的共有l8个字,而可解为地方名及方国 I 扁 4 在另一位著名的甲骨文学者唐兰的著作《甲 骨文自然分类简编》20之中,部首的分类与于省 吾的不同,而“隹”部字的数目亦略有出入。按唐 兰的分类,“隹”部的字共有82个,虽然比于省吾 名的共有22个字(见表三)。这一项的统计与 所编的少,但是这个数目仍然是众动物类的部首 之冠(见表2)。 表2 《左传・昭公十七年》中所记郯子之言吻合,殷商 民族的确有以鸟纪事的倾向。尽管在后来鸟图腾 崇拜逐渐地衰落,鸟图腾在殷商民族曾起的重要 部首 隹 字数 82 部首 生 字数 18 性,似乎在甲骨文“隹”部文字之中被记录下来。 表3 豕 66 焦 16 字意类别 鸟名 1792,文字编号 总数 8 芏 犬 40 28 界 席 13 11 1727,1764,1777,1780,1787, 1795,1807 神话动物 1769 鹿 虎 氧 1 27 26 20 青皂 象 属 10 1727,1729,1733,1741,1760, 7 7 祭名 1775,1779,1784,1785,1805, 1808 11 寿 舞 易 l9 18 18 琵. 葛 苋 6 5 3 自然事物 1770,1748,1761,1762,1763,1769, 1796 7 5 灾祸 1728,1732,1768,1794,1798 1732,1734,1735,1742,1743, 由以上比较性的数据看来,“隹”部在字数方 人名 1746,1757,1761,1765,1767, 1773,1790,1792,1793,1794, 18 面是不合比例地多。当大部份动物类的部首平均 只有10至20多个字,“隹”部却有82(唐氏)或 108(于氏)字之多。虽然仅由字的数目看来并不 足以道出“隹”部在殷人眼中的意涵,但是这项统 计可以让吾人合理地作出以下的推测: 第一,殷人对于鸟类的观察是很深刻的。殷 商时期的文字属于早期的文字,唐兰在讨论文字 产生的时期时,把文字的发展分为若干个阶段,殷 1800,1804,1807 1732,1739,1744,1745,1752, 地名 方国名 1755,1757,1758,1759,1761, 1765,1766,1767,1771,1774, 1781,1783,1785,1789,1790, 1791,1792 22 动词 1730,1761,1778,1780 形容词 1759 4 1 商的甲骨文属于最早期的文字。因此,商代文字 器具名 1772 1731,1736,1737,1738,1740, 1747,1749,1750,1751,1753, 1 里还保存着很多的图绘文字 J。“隹”部字字数 之多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是殷人对于鸟类的观 察十分深刻。例如,他们观察到鸟类有长尾鸟与 短尾鸟之别而有“鸟”有“隹”,两字区别甚严,甚 未知 1754,1756,1776,1782,1786, 1788,1797,1799,1801,1802, 24 至在书写上会突出鸟的喙①。 1803,1809,1810,1811 第二,殷人在生活上有不少的事和物均与鸟 有关,或以鸟命名。以于省吾主编的《甲骨文字 编号按于省吾所编的(字形总表)编号而订。 由于有些字是一词多义的,因此总数比实际文字多。 ①姚孝遂(1999)按语:“甲骨文鸟与隹字之区别,在于鸟字突出其喙,隹字则否……b辞鸟与隹字区别甚严。” 12 殷都学刊 另一组统计的数据亦可支持以上的说法,笔 者发现其他动物类的部首并没有出现相同的现 象。(按于氏编的《甲骨文字诂林》一书)经考查 后,其他动物类的部首之中,以之纪事的状况如 下: “焦”字部由1812开始至1826,共15字,有2 个字可解人名(编号1813和1817),有3字可解 地名(编号1813、1816和1820); “牛”字部由1514开始至1560,共47字,没 有字可解人名,而可解地名的仅1字(编号 1546); “羊”字部由1561开始至1584,共24字,有6 个字可解人名(编号1561、1563、1565、1568、1579 和1584)及有7字可解地名(编号1561、1562、 1574、1575、1576、1578和1580): “犬”字部由1585开始至1598,共14字,有2 个字可解人名(编号1585和1591)及有3字可解 地名(编号1585、1593和1595); “豕”字部由1599开始至1629,共31字,有5 个字可解人名(编号1604、1605、1607、1618和 1625)及有3字可解地名(编号1616、1619和 1621); “局”字部由1630开始至1650,共21字,没 有字可解人名或地名; “兕”字部仅1651与1652两个字,没有字可 解人名或地名; “象”字部仅1653与1654两个字,没有字可 解人名或地名; “苋”字部仅1655一字,可解地名; “麂”字部有1656、1657和1658三字,没有字 可解人名而有2个字可解地名(编号1657和 1658); “觅”字部由1659开始至1664,共6字,有3 个字可解人名(编号1659、1660和1663),没有字 可解地名; “鼠”字部由1665开始至1667,但1667与 1659同,算两字,1字可解人名(编号1665); “虎”字部由1668开始至1702,但1670与 1683、1694与1695、1696与1697同,算32字,仅 1字可解人名(编号1691)及有13个字可解地名 (编号1674、1675、1676、1678、1679、1682、1684、 1685、1689、1697、1699、1701和1702); “兔”字部由1703开始至1714,但1705与 1706、1708与1651同,算9字,有2个字可解人名 (编号1706和1707),没有字可解地名; “鹿”字部由1715开始至1726,共12字,有1 字可解人名(编号1719),及有4个字可解地名 (编号1717、1718、1722和1725): “青富”字部由1827开始至1840,共14字。有4 字可解人名(编号1827. 1829、1833和1837),及 有7个字可解地名(编号1827、1828、1829、1830、 1833、1834和1837); “巍”字部由1875开始至1885,但1884与 1885同,算9字,仅1字可解人名(编号1876),及 有2个字可解地名(编号1878和1879); “熊”字部仅1886与1887两个字,但1886与 1887同,只算1字,没有字可解人名或地名。 由统计数字来说,以动物类的字来命名地方、 方国与人名是以“隹”部的字为最多的。其余的 部首虽有用以命地方名与人名的字,但由以上的 数据可见,皆不如“隹”部之多。根据表三以及上 述统计数字印证了《左传・昭公十七年》中郯子 所言,愚意认为属于东夷集团的殷商民族确曾有 以鸟纪事的倾向,吾人由甲骨文之中的“隹”部字 可见一斑。以上的数据虽然未能为殷商民族崇拜 鸟图腾的一说法提供直接的支持,可是到此不得 不承认“鸟”在殷商民族的文化中一定有着或有 过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 二、甲骨文“隹”部字的宗教 上文透过统计的方式,指出商民族确曾有以 鸟纪事的倾向,但仍不足以支持笔者的主张。愚 意认为“鸟”在商朝的宗教文化之中有着特别的 位置,殷商民族的确曾有崇拜鸟图腾的历史,并在 甲骨文中留有线索可考。以下将重点地探讨 “隹”部字的宗教涵意。笔者将会考查“隹”部中 有神话动物、祭名、自然事物,及灾祸四种意思的 文字,这四种意思的文字是具有宗教涵意的。下 文会将“隹”部中此四种意思的文字逐一申述。 如上文一样,笔者会把其他动物类部首的文字拿 来作比较。 (一)神话动物 神话动物有宗教涵意是不待言的。在“隹” 部当中,就有“凤”一字。《诗经・卷阿》:“凤凰于 飞,翱翔其羽,亦集爰止。”《尚书・益稷》:“鸟兽 跄跄,《箫韶》九成,凤皇来仪。”《论语・子罕》记 孔子之言日:“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 《史记・五帝本纪》:“于是禹乃兴《九招》之乐,致 异物,凤皇来翔。”《说文解字》:“凤:神鸟也。天 第2期 潘启聪:由甲骨文的“隹”部文字看殷商的图腾崇拜 l3 老日:‘凤之象也,鸿前麈后,蛇颈鱼尾,鹳颡鸳 “属”字部共21字,没有字可解祭名,有4字 思,龙文虎背,燕颔鸡喙,五色备举。出于东方君 子之国,翱翔四海之外,过昆蝓,饮砥柱,濯羽弱 水,莫宿风穴。见则天下大安宁。’从鸟凡声。”综 合以上的数据可见,“凤”是神话传说中的神鸟, 牛也的出现是一种祥瑞,代表天下有大安宁。 可解祭牲(编号1632、1633、1636和1647); “兕”字部仅2个字,没有字与祭祀相关; “象”字部仅2个字,没有字与祭祀相关; “苋”字部仅1字,没有字与祭祀相关; “庸”字部有3个字,没有字与祭祀相关; “鬼”字部共6字,没有字与祭祀相关; 在甲骨文的卜辞之中,凤字虽皆解为风雨之 风,但这是由于风本无形可象,故假借凤字代表。 姚孝遂释凤字就明确地指出条字为“象凤鸟之 “鼠”字部算2字,没有字与祭祀相关; “虎”字部算32字,仅1字可解祭名(编号 1698)及有1字可解祭牲(编号1687); 形’,E15],字的顶部或罕、或 、或 “乃其头部之 羽饰,所谓‘凤头’者”_1 。甲骨文“隹”部的“凤” “兔”字部算9字,没有字与祭祀相关; “鹿”字部共12字,没有字与祭祀相关; “青甚”字部共14字,有2字可解祭祀对象(编 号1827和1828),有2个字合文时可解祭祀对象 (编号1832和1839),及1个解神名(编号 1831); 字无疑是神话传说中的神鸟之象形字,牝的出现 是一种代表政治清明和社会升平的祥瑞。在众多 的动物类部首之中,具有神话动物的就只有“隹” 及“1i巨”两个部首,刚好正如闻一多所指出:“龙是 原始夏人的图腾,凤是原始殷人的图腾”¨ 。虽 然《礼记・礼运》中有所谓:“麟凤龟龙,谓之四 灵”之说法,而甲骨文之中亦有“巍”部及“兔”部 “巍”字部算9字,有1字可解祭祀对象(编 号1879),1字可解祭名(编号1881),及有1字可 解祭品(编号1883); 中有“】芟”一字可解麒麟。可是,对龟与麟作崇拜 的史料不多,而且龟与麟均不是神话传说的动 物①。“隹”部是极少数有表达神话传说动物的文 字之部首,这可算是甲骨文所能显示的其中一个 有力的证据,指出“鸟”在殷商民族的宗教文化有 着重要的地位。 (二)祭祀相关 “熊”字部算1字,没有字与祭祀相关。 由字数的统计上来说,与祭祀相关的字在 “隹”部共有11个,这也是其他动物类部首不能 相比的。在众多的动物类部首中,具有最多与祭 祀相关的字是“隹”部,其次是“1i邑”部,这项统计 的发现与上文的统计结果配合。这个现象是极值 得留意的。殷商民族为什么多以“隹”部的文字 在“隹”部之中,与祭祀相关的字是值得注意 的。具有祭名意思的字在“隹”部共有11个(见 表三)。比较其他动物类部首与祭祀相关的字统 计如下: 命名祭祀,背后的原因是否与“鸟”图腾崇拜有 关、与之有怎样的关系、在“隹”部其余未知的24 个字之中有多少是和祭祀有关等的问题是十分值 得进一步研究的。 另外,在考察以上与祭祀相关的字之字意后, “焦”字部共15字,仅J个字可解祭名(编号 1814); “牛”字部共47字,仅1个字可解祭名(编号 1547),有1字解祭牲(编号1548),及有2字解用 牲之法(编号1553和1554); 笔者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在绝大部份内含与祭 祀相关文字的部首之中,仅“角”部、“隹”部,及 “青皂”部没有解作祭品或祭牲,及用牲之法之字。 然而,再经考查之下,“焦”部解祭名之“篱 ’字其 祭祀方式就是以鱼为祭品②。由此看来,在所有 具与祭祀相关文字的动物类部首之中,仅“隹” “羊”字部共24字,没有字可解祭名,有1字 解祭牲(编号1564),及有2字解用牲之法(编号 1571和1572); “犬”字部共14字,没有字与祭祀相关; “豕”字部共31字,有2个字可解祭名(编号 1604和1620),及有1字可解祭牲(编号1603): 部,及“靛”部没有解作祭品或祭牲,及用牲之法 之字。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测鸟类动物在殷人的心 ①龟是现实生活中的动物,这是不待言的。至于有关麒麟一词,姚孝遂在“庭”一字的按语之中谓:“典籍所称之麒麟,当即今日之长 颈鹿。惟传说异辞耳。” ②吴其昌、陈邦怀和方述鑫对此祭法有详解,见于省吾主编,姚孝遂按语.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9.1749—1751. 14 殷都学刊 目中有独特的位置,故此不会以之作为祭牲。再 进一步推测,殷人崇拜的对象极有可能是鸟图腾, 以致他们不使用鸟类动物作祭品,因为杀鸟以祭 鸟是不合理的。(在有关祭祀的“隹”部字之中, 双字(编号1775)的甲骨文写法有如将禽鸟献于 神前羊。。因此罗振玉与饶宗颐有以下的说法,罗 氏云:“瓢.像两手奉鸡牲于示前”,饶氏云:“飘像 以手献禽于神”。然而,按姚孝遂所考:“卜辞曾 经记载,以狩猎所擒获的野兽供于祭祀时的牺 牲”,更引例指出飘乃是田猎前后之祭祀。由以 上的数据看来,双 是一祭名应无异议,而且有足 够证据显示这是有关田猎的祭祀。据姚氏所说, 此祭之祭品为“狩猎所擒获的野兽”。因此,此字 绝非特指以鸟类为祭品之祭祀。) 徐今在《由(叟)类字看殷商鸟文化》一文中 主张由于殷商先民捕食鸟类的活动,是有违图腾 禁忌,故而推测殷商时期可能并不存在玄鸟图 腾l】 。上文已经指出了他的主张不符合史学家 的发现,笔者在这里更希望以甲骨文为据反驳他 的说法。在“氧”部之中,就有解为祭祀对象(编 号1879)的字和解为灵龟的字(编号1881)。如 果宰杀某种动物就等于得罪神明,并有违宗教禁 忌的话,殷人宰杀乌龟以其龟甲占b是不合理的。 反之,比较合理的推断是龟类的品种众多,被宰杀 的不属被界定为灵龟神兽之列。面对殷人也会捕 猎鸟类的史实,笔者可以合理地估计若殷人能捕 获凤凰,他们一定不会像屠宰鸡鸭地宰杀凤凰呢! (三)自然事物及灾祸 最后,自然事物及灾祸两种意思的文字亦是 具有宗教的涵意,故值得在此处探讨的。在解释 “凤”一字时,姚孝遂在按语中指出:“殷人崇尚鬼 神,已形成较为系统之上帝观念。举凡风雨丰歉, 灾疾祸福,均视为或神或祖主之”_1 。根据陈来 的研究,殷人对于自然事物及灾祸有两种的看法: 第一,是帝的命令:“由b辞可见,殷人所信仰的 帝,首先是自然天时的主宰……他掌管降雨、风、 云和收成(年)……帝可以降旱、降馑、降灾给人 间”_1引;第二,殷人有关于风雨山川诸神的信仰, 而对日神、月神、风雨之神、山之神、河神、四方之 神、土地、名山大川等进行祭祀 引。以上学者的 研究均指出一点,就是殷人并不视自然事物及灾 祸为物理自然之事物。自然事物及灾祸的发生有 神明(不论是至上神还是自然神祗)在背后掌管, 乃是具宗教意义的。 在“隹”部之中,可解为自然事物的字有7 个,而可解为灾祸的字有5个(见表三)。比较其 他动物类部首统计如下: “角”字部共15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 或灾祸; “牛”字部共47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 或灾祸; “羊”字部共24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 或灾祸; “犬”字部共14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 或灾祸; “豕”字部共31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 或灾祸; “属”字部共2l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 或灾祸; “兕”字部仅2个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 或灾祸; “象”字部仅2个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 或灾祸; “苋”字部仅1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或 灾祸; “庸”字部有3个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 或灾祸; “凫”字部共6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或 灾祸; “鼠”字部算2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或 灾祸; “虎”字部算32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 或灾祸; “兔”字部算9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或 灾祸; “鹿”字部共12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 或灾祸; “音黾”字部共14字,有1字可解为灾咎(编号 1827); “巍”字部算9字,有1字可解为蝗祸(编号 1881); “熊”字部算1字,没有字可解为自然事物或 灾祸。 “隹”部中可解为自然事物和灾祸的字,光看 数字虽然好像不多,但是比较其他动物类部首之 后,就可以发现这个数量已经远超过它们。在所 有的动物类部首之中,仅“音官”字部和“ ”字部各 第2期 潘启聪:由甲骨文的“隹”部文字看殷商的图腾崇拜 15 有1字可解为灾祸,而没有任何动物类部首有可 解为自然事物的字。另外,在“隹”部之中可解为 自然事物的字还有一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它们 全都指代天文现象。蠢 (编号1748)释为“小 风”、r,态 (编号1761)释为“有风(名词)”、 (编 f ~ 号1762)释为“雾”、 (编号1763)释为“阴晴之 阴”、声(编号1769)假借为“风雨之风”、夏(编号 1770)为“风”字之异构、诹(编号1796)为“星 名”。以下的数点是十分值得继续探讨的:第一, 为何在云云众动物类的部首之中,“隹”部含有如 此多的可解为自然事物和灾祸的字?第二,为什 么唯一是“隹”部含有可解为自然事物的字呢? 第三,是何原故“隹”部所含可解为自然事物的字 均是用以指代天文事物,而非山川I河岳、四方土 地、名山大川等呢? 对于以上的问题,笔者初步有以下的看法: 第一,由以上种种的数据看来,“鸟”在殷人 心目中具有宗教性是无可置疑的; 第二,不论是解作自然神祗抑或是至上神使 然的自然事物和灾祸,殷人对之有害怕及崇拜之 心是可以推知的; 第三,殷人以“隹”部字指代害怕及崇拜的自 然事物和灾祸,他们认定“鸟”有超自然的神力是 可想而知的,配合上文有关神话动物及祭名的统 计及考查,判定殷人有崇拜“鸟”图腾的历史是合 理的。如上所述,殷人看自然事物皆不视之为物 理自然之意,而背后有神力的掌管。姚孝遂就指 出“凤”在h辞中均解为风雨之风,笔者认为在众 多的“隹”部宇之中,恰巧选“神鸟”之字假借为 “风”不是偶然的。凤此神鸟即使不是风的掌管 者,也对风有一定的影响力。上文的考查所示, 泰(编号1748)释为“小风”、 (编号1761)释为 “有风(名词)”、参(编号1769)假借为“风雨之 风”、 (编号1770)为“风”字之异构、 (编号 1728)谓风将为祸患。愚意认为吾人既有确实的 证据指殷商民族有自然崇拜的倾向,以“隹”部字 指代或假借天文自然现象(尤其是风),笔者以为 此为殷人有崇拜鸟图腾的确证,而且推测在殷人 的眼中鸟是有掌管或影响风的神力。 第四,最后,笔者估计“隹”部所含可解为自 然事物的字均是用以指代天文事物,原因是与鸟 类的飞翔能力有一定的关系。 总而言之,殷商民族应确曾有“鸟”图腾崇拜 的阶段,吾人可以由甲骨文之中合理地推知,殷人 以“隹”部字指代害怕及崇拜的自然事物和灾祸 显示出他们对“鸟”图腾的害怕及崇拜。 三、总结 本文旨在透过考查甲骨文中“隹”部的文字, 找出一些支持殷商民族崇拜鸟图腾的证据。有关 殷商民族有没有崇拜鸟图腾一问题,不同学者的 结论竟可有这么大的差异,愚意认为是因为确实 的证据少,而诠释的空间大。例如有学者就由分 析“只”类的字而得出殷人没有崇拜鸟图腾的结 论。笔者不自量力,尝试以统计的方法作据,用数 字的对比去显示当中隐藏的信息,并辅以字意的 考查较深入地分析统计数字所显的信息。由于笔 者学识有限,若本文能收抛砖引玉之效,引起专家 学者对于此议题的兴趣,笔者已深感荣幸。 综合本文所得,有以下数个重点: 一、比较性所有动物类部首,“隹”部在字数 方面是不合比例地多。当大部份动物类的部首平 均只有10至20多个字,“隹”部却有82(唐氏)或 108(于氏)字之多。 二、由统计数字来说,以动物类的字来命名地 方、方国与人名是以“隹”部的字为最多的。其余 的部首虽有用以命地方名与人名的字,但皆不如 “隹”部之多。这印证了《左传・昭公十七年》中 郯子所言,属于东夷集团的殷商民族似乎确曾有 以鸟纪事的倾向。 三、“隹”部是极少数有表达神话传说动物的 文字之部首,这可算是一个有力的证据,指出 “鸟”在殷商民族的宗教文化有着重要的地位。 四、与祭祀相关的字在“隹”部共有11个,这 也是其他动物类部首不能相比的。在众多的动物 类部首中,具有最多与祭祀相关的字是“隹”部, 其次是“龙”部,这项统计的发现与上文的统计结 果配合。 五、在所有具与祭祀相关文字的动物类部首 之中,仅“隹”部,及“龙”部没有解作祭品或祭牲, 及用牲之法之字。笔者推测鸟类动物在殷人的心 目中有独特的位置,故此不会以之作为祭牲。再 进一步推测,殷人崇拜的对象极有可能是鸟图腾, 以致他们不使用鸟类动物作祭品,因为杀鸟以祭 鸟是不合理的。 六、在“隹”部之中,可解为自然事物的字有7 个,而可解为灾祸的字有5个,光看数字虽然好像 不多,但是比较其他动物类部首之后,就可以发现 16 殷都学刊 2013正 这个数量已经远超过它们。 七、笔者认为在众多的“隹”部字之中,恰巧 选神鸟之字“凤”字假借为“风”不是偶然的。风 此神鸟即使不是风的掌管者,也对风有一定的影 响力。上文的考查所示,蠢.(编号1748)释为“小 风”、 (编号1761)释为“有风(名词)”、声(编 号1769)假借为“风雨之风”、 (编号1770)为 “风”字之异构、器(编号1728)谓风将为祸患。 愚意认为吾人既有确实的证据指殷商民族有自然 崇拜的倾向,以“隹”部字指代或假借天文自然现 象(尤其是风),笔者以为此为殷人有崇拜鸟图腾 的确证,而且推测在殷人的眼中鸟是有掌管或影 响风的神力。 [参考文献] [1]孙希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礼记集解[M].北京: 中华书局,2007.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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