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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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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2020-3-31【 大 中 小 】【 打印 】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预备、植物材 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置、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 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大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 防护绿地、 附属绿地和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 工及验收。

2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 而, 鼓舞依照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不是可利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查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 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概念以下术语和概念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址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改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 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那么式种植按必然规那么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纳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必然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 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方法。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 对根的 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适合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生。

3.14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5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幸免人为踩踏,维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3.16鱼鳞穴为避免水土流失, 对树木进行浇水时, 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 土堰。

3.17浸穴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3.18成活率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3.19非植树季节植树正常植树季节之外的时刻植树。

3.20软容器囤苗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 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路埋入土中。

4 施工前预备绿化工程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指 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的要求,办理必要手续。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必需做好以下预备 工作。

4.1 把握资料应了解把握工程的有关资料,如用地手续、上级指示、工程投资来源、工 程要求等。

4.2 熟悉设计应熟悉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用意、图纸和质量的要求,并由设计人员向 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4.3 现场勘查现场勘查, 施工人员了解设计用意及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 一样包括: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土源、道路交通、堆料场地、生活设施的位置,以 及市政、电讯应配合的部门和定

线

4.4 制定施工方案工程动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4.4.1 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特点、工程的有利和不利条件。

4.4.2 施工方式:确信采纳人工或机械施工,劳动力的来源,是不是有社会义务劳动参 加。

4.4.3 编制施工程序和进度打算。

4.4.4 施工组织:指挥系统、部门分工、职责范围、施工队伍的成立和任务的分工等。 4.4.5 制定平安方法、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成活率指标。

4.4.6 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水源、电源、道路交通、料场、库房、生活设施等具体位 置图。

4.4.7 施工方案应附有打算表格,包括用电、用水、劳动力、进度、苗木、材料机械运 输、防尘降尘方法等。

4.5 编制施工预算应依照设计概算、工程定额和现场施工条件、采取的施工方式等编制 施工预算。

4.6 重点材料的预备如特殊需要的苗木、 材料应事前了解来源、 质量、 价钱和供给情形。 4.7 做好现场预备事前与市政、 电讯、 公用、 交通等有关单位配合好, 并办理相关手续。

4.8 其它注意事项劳动力、机械、运输等应事前由专人负责联系安排。

5 植物材料和种子植物材料和种子应品种准确、纯正、无病虫害。

5.1 植物材料植物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5.1.1 木本苗木木本苗木利用应符合 DB11/T 211-2003的规定。

5.1.2 露地栽培花卉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以下规定:

5.1.2.1 一、 二年生花卉,株高一样为 10 cm ~50 cm,冠径为 15 cm ~35cm,分枝很多 于 3个 ~4个,植株健壮,色泽敞亮。

5.1.2.2 宿根花卉,根系必需完整,无腐臭变质。

5.1.2.3 球根花卉,球根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5.1.2.4 观叶植物,叶片散布均匀,排列整齐,形状完好,色泽正常。5.1.3 水生植物水生植物根、茎、叶发育好,植株健壮。

5.1.4 草块及草卷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 边缘平直, 杂草不得超过 1 %。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 3cm ,草卷土层厚度宜为 1.8 cm ~2.5 cm. 5.2 种子草坪、草花、地被植物 种子均应把握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 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 85 %以上。

6 种植前土壤处置

6.1 种植或播种前应使该地域的土壤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6.1.1 覆土 0.6m 之内粒级为 1cm 以上的渣砾和 2 m 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有机垃圾 必需清除。

6.1.2 土壤疏松,容重不得高于 1.3 g/cm3.

6.1.3 土壤排水良好, 非毛管孔隙度不得低于 10 %. 6.1.4 土壤 pH 值应为 7.0~8.5, 土壤 含盐量不得高于 0.12 %6.1.5 土壤营养元素平稳,其中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 10 g/kg,全氮 量不得低于 1.0 g/kg,全磷量不得低于 0.6 g/kg,全钾量不得低于 17 g/kg. 6.2 绿地地形整理 应严格依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地形应自然流畅。

6.3 草坪、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耧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 合设计要求。

6.4 平整土地后,应采取防尘方法。

6.5 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小种植土层厚度应大于植物要紧根系散布深度 (见表 1 。

表 1 园林植物要紧根系散布深度 单位:cm 植被类型 草本花卉 地被植物 小灌木 大 灌木 浅根乔木 深根乔木散布深度 30 35 45 60 90 200

7 种植穴、种植槽的挖掘

7.1 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形。

7.2 种植穴、种植糟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7.2.1 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7.2.2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7.2.3 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7.2.4 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阻碍,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7.3 种植穴、种植槽大小,应依照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形而定。种植穴、种植 槽必需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 2~表 6的规定。

表 2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 单位:cm

树高 土球直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150 40~50 50~60 80~90

150~250 70~80 80~90 100~110

250~400 80~100 90~110 120~130

400以上 140以上 120以上 180以上

表 3 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 单位:cm

胸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胸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2~3 30~40 40~60 5~6 60~70 80~90 3~4 40~50 60~70 6~8 70~80 90~100 4~5 50~60 70~80 8~10 80~90 100~110

表 4 花 灌木类 种植 穴规格 单位 :cm 冠径 种 植穴深度 种植 穴直径 200 70~90 90~110 100 60~70 70~90

表 5 竹类种植穴规格 单位:cm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大于盘根或土球厚度 20~ 40 大于盘根或土球直径 40~60

表 6 篱 类 种 植 槽 规 格 单 位 :cm 种 植 高 度 单 行 双 行 30~ 50 30×40 40×60 50~80 40×40 40×60 100~120 50×50 50×70 120~150 60×60 60×80

7.4 种植穴、种植槽挖出的好土和弃土别离置放处置,底部应回填适量好土。

7.5 土壤干燥时应于种植前浸穴。

8 苗木运输和假植

8.1 苗木运输量应依照现场种植量确信。

8.2 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提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8.3 起吊小型带土球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直接用绳索绑缚根颈起吊;起吊 重量超过 1t 的大型土球(土台,应在其外部套大绳吊起。

8.4 土球苗木装车时,将土球朝向车头方向,树冠朝向车尾方向码放整齐。

8.5 裸根乔木远程运输时,应维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 捆牢,并应加垫层避免磨损树干及进行根系爱惜。

8.6 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8.7 苗木运到现场后,裸根苗木应当天种植,不能种植的苗木应及时进行假植。 8.8 带土球苗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当日不能种植时,应适当喷水维持土球湿润。 8.9 宝贵树种和非植树季节所需苗木,应提早备苗,带容器假植。

8.10 运输进程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如检疫证,确保平安。

9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9.1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太长根剪除,并依照根系大小、 好坏对树冠。进行修剪,维持地上地下部生长平稳。

9.2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以下规定:

9.2.1 落叶乔木应维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维持主侧枝散布均匀,对保留的主侧枝应 在健壮叶芽上方短截,可剪去枝条 1/5~2/3,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如银杏只能疏枝, 不得短截,国槐、栾树等耐修剪树种不得抹头修剪。

9.2.2 常绿针叶树,只剪除病虫技、枯死枝、生长虚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技。 9.2.3 用作行道树

的乔木,分枝点高应大于 2.8 m,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 9.3 灌木及藤木修剪应符合以下规定:

9.3.1 有明显骨干型灌木,修剪时应维持原有树型,主枝散布均匀,主枝短截长度应不 超过 1/2. 9.3.2 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大于 30 cm,多干型灌木适当疏枝。

9.3.3 用作绿篱、色块、造型的苗木,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9.3.4 藤木类苗木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和阻碍观瞻部份,上架藤木可剪除交织枝、横向生长枝。

9.4 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9.4.1 剪口应滑腻,不得劈裂。

9.4.2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 剪口应位于留芽位置上方 0.5 cm. 9.4.3 修剪直径 2 cm以上 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需削平并涂防腐剂。

9.5 关于生长季移植的落叶树, 依照不同树种在维持树形的前提下应重剪,保证成活。

10 树木种植

10.1 在北京地域树木种植应以春天为主,雨季可种植常绿树,耐寒的落叶乔木可于秋 季落叶后种植。

10.2 种植施工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0.2.1 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查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10.2.2 树木植入种植穴前, 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 不符合根系要求时, 应修整种 植穴。

10.2.3 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 树形近似, 种植的树木应维持直立, 不得倾斜, 加支撑立柱, 同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10.2.4 种植深度一样乔灌木应与原种植线持平, 个别快长、 易生不定根的树种可较原土 痕栽深 5 cm ~10cm,常绿树栽植时土球应略高于地面 5cm ;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 5 cm;树 木种植根系必需伸展,填土应分层踏实。

10.2.5 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 l/2时,应轻 提树干使根系伸展,并充分接触土壤。

10.2.6 带土球树木入穴前必需踏实穴底松土, 土球放稳, 树干直立, 随后拆除并掏出不 易腐臭包装物。

10.2.7 种植植篱应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 坡式种植时应由上向下种植; 大型块植或不同 彩色丛植时,宜分区分块种植。

10.2.8 绿篱、植篱的株行距应均匀。 树形饱满的一面应向外, 按苗木高度、冠幅大小均 匀搭配。

10.2.9 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藓、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10.3 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 10 cm~15 cm 砂砾或铺设渗水管,加设盲沟, 以利排水。

10.4 树木支撑、固定、浇水应符合以下规定:

10.4.1 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筑成高 15 cm~20 cm 的灌水围堰,堰应 筑实不得漏水。

10.4.2 种植乔木应设支撑物固定。 支撑物应牢固, 基部应埋入地下 30 cm以下, 绑扎树 木处应加垫物,不得磨损树干。

10.4.3 新植树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三日内浇透第二遍水,十日内浇透第三遍水。 浇水渗下后,应及时用围堰土封树穴。再筑堰时,不得损伤根系。

10.4.4 浇水时应避免因水流过急冲洗袒露根系或冲垮围堰, 造成跑漏水。 浇水后显现土 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

10.5 对人员集散较多的广场、人行道,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铺设透气铺装,加设护 栅。

10.6 攀缘植物种植后,应进行绑扎或牵引。

10.7 生长季节种植时,应依照不同情形别离采取以下技术方法:

10.7.1 苗木必需提早环状断根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器假植等处置。

10.7.2 落叶乔木、灌木类应进行强修剪,剪除部份侧枝,保留的侧枝也应疏剪或短截, 并应维持原树冠形态,适当加大土球体积。

10.7.3 可摘叶的应摘去部份叶片,但不得损害幼腋芽。

10.7.4 夏日可采取遮荫、 树冠喷雾或喷施抗蒸腾剂等方法, 减少水分蒸发; 冬季可采取 树干缠草绳等保温、保湿方法,防风御寒。

10.7.5 掘苗时根部可喷布增进生根类激素,栽植时可加施保水剂。

10.7.6 以阴雨天或黄昏时栽植为宜。

11 大树移植(不包括古树

11.1 移植干径在 20 cm以上的乔木,应属大树移植。11.2 大树移植前的预备工作:

11.2.1 移植大树上岗人员必需是有体会的技术人员或经园林部门培训合格的高级工。

11.2.2 大树移植前应付移植的大树生长情形、 立地条件、 周围环境等进行调查研究, 制 定移植的技术方案和平安方法。

11.2.3 对需要移植的树木, 应依照有关规定办好所有权的转移及必要的手续, 并做好施 工所需工具、材料、机械设备的预备工作。施工前要与交通、市政、公用、电讯等有关部门 配合排除施工障碍,并办理必要手续。

11.2.4 选定移植树木后, 应在树干南侧做出明显标记, 标明树木的朝阳面, 同时成立树 木卡片,内容包括:树木编号、树木品种、规格(高度、分枝点、干径、冠幅、树龄、生 长状况、树木所在地、拟移植的地址。如需要还可保留照片或录像。

11.2.5 当需移植大树时,宜在移植前 1年 ~2年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预备。

11.2.6 移植的大树应是无病虫害、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具有较好的观赏性、植株健壮、 生长正常的树木,并具有起重及运输机械能达移植树木的现场条件。

11.3 大树移植应遵循以下规定:

11.3.1 常绿树、宝贵树种、生长季移植的落叶乔木必需带土球(土台移植。干径为 20 cm ~25cm,采纳土球移植,土球直径 1.5 m ~1.8 m;干径为 26 cm ~40 cm应采纳土台移 植,土台边长 1.8 m ~3 m.一样土球、 大木箱规格为干径的 8倍 ~10倍,土球高度一样为土球 直径的 4/5左右。

11.3.2 休眠期移植落叶树,裸根移植应带护心土。根系直径为干径的 8倍 ~10倍。

11.3.3 带土球(土台移植的大树, 定植后可剪去移植进程中的折断枝;裸根移植应采 取重修剪,剪去枝条的 1/2~2/3. 11.3.4 常绿树修剪时应留 1cm~2 cm木橛,不得贴根剪去。 修剪时剪口必需滑腻,截面尽可

能缩小,修剪 2cm 以上的枝条,剪后及时涂防腐剂。

11.3.5 宝贵树种和生长季移植大树, 树干应采取包裹方法。 并符合 10.1条的规定 11.3.6 挖掘进程根系应全数切断,切口要滑腻不得劈裂。 带土球移植,必需保证土球完好,而且封 底。裸根移植根系掘出后应喷保湿剂或蘸泥浆,用湿草包裹等,应维持根部湿润。

11.3.7 挖掘、吊装、运输中应付树干、枝条、根系采取爱惜方法,幸免劈裂。

11.3.8 大树的装卸和运输必需利用大型机械车辆,严格按平安规定作业。

11.3.9 种植时应注意选好要紧观赏面的方向。

11.3.10 种植穴大小应较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加大 60 cm~80 cm,深度增加 20 cm~30 cm.挖出的弃土要运走,将种植土和腐植土置于坑的周围待用。

11.3.11 种植裸根树木根系必需伸展,剪去劈裂断根,剪口必然要滑腻。有条件的可施 入生根剂。种植土球树木时,应将土球放稳,随后拆包掏出包装物,如土球松散,腰绳以下 部份可不拆除,以上部份那么应解开掏出。

11.3.12 种植时的回填土, 应种植土加腐植土混合利用, 其比例为 7:3. 肥土必需充分腐 熟,混合均匀。

11.3.13 种植的深浅应与原土痕平, 常绿树应略高于地面 5 cm左右, 种植时要栽正扶直。 11.3.14 大树移植后,必需设立牢固支撑,分层夯实,避免树身摇动。

11.3.15 大树移植后,两年内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抹芽、喷雾、叶面施肥、 浇水、排水、设置风障、搭荫棚、包裹树干、御寒和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养护治理工作,在 确认大树成活后,方可进入正常养护治理。

11.3.16 大树移植应成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实施方案、 施工和完工记录、图纸、 照片或录像资料、养护治理技术方法和验收资料等。记录表内容应符合表 7的规定。

表 7 大树移植记录表

原栽地址 移植地址 胸径 移植日期

施工单位 树种 高度 施工负责人员

技术方法

年 月 日 填表

12 草坪及草本地被建植

12.1 依照草坪及草本地被建植的利用功能、立地条件的不同及经济实力等因素,因地 制宜选用不同草种和草本地被植物,种类应多样化。

12.2 草坪建植可选择播种、分栽、铺砌草块、草卷等方式;草本地被建植可选择播种 和分栽的方式。

12.3 草坪和草本地被播种应符合以下规定:

12.3.1 暖季型草坪播种宜在 5月 ~6月; 冷季型草坪播种宜在 3月 ~4月或 8月 ~9月; 二 月兰播种宜在 4~5月或 8~9月;崂峪苔草播种宜在 4月 ~5月;白三叶播种宜在 4月 ~5月或 8月 ~9月。

12.3.2 选择优良合格种籽,播种前应做发芽实验和催芽处置,确信合理的播种量。

12.3.3 播种时,先把土地整平,大面积草坪应留 0.3 %~0.5 %的坡度,再将表土疏松, 后播种,然后耙平,使种子和土壤混合,再过磙压实。

12.3.4 播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渗透土层 8 cm ~10 cm,维持湿度。 12.3.5 坡地和大面积草坪建植可采纳喷播法。

12.3.6 草坪混播草种组合应符合性状互补的原那么, 重点依据成坪速度、 生长速度、 抗病 性、耐荫性、绿色期等指标进行组合。不同草种或草种间不同品种能够混播。

12.4 分株种植:种子繁衍较困难的草种或匍匐茎、根状茎较发达的种类用此方式,北 京地域经常使用此法栽植的有野牛草、大羊胡子、小羊胡子、白三叶、麦冬、崂峪苔草等。

12.4.1 分栽时期:暖季型草宜在 5月 ~6月,冷季型草宜在 4月 ~9月,白三叶、麦冬、 崂峪苔草宜在 4月 ~9月。

12.4.2 分栽密度:野牛草 15~20cm×15~20cm穴栽;羊胡子草(12~15 cm×(12~15 cm 穴栽; 结缕草 15 cm行距条栽; 草地早熟禾 10 cm×10 cm穴栽; 匐匍翦股颖 20 cm×20 cm穴栽;白三叶 10 cm×10 cm穴栽;麦冬 10 cm×10 cm穴栽;崂峪苔草 10 cm×10 cm穴栽。 每 穴或每条的草量视草源及达到全面覆盖日期的长短而定。

12.5 铺设草块、草卷应符合以下规定:

12.5.1 选择无杂草、覆盖度 95 %以上,草色纯正,生长势好的草源。

12.5.2 掘草块、草卷前应适量浇水,待渗透后掘取。掘取草块、草卷应边缘整齐、厚度 一致,紧密不散。

12.5.3 草块、草卷运输时应用垫层相隔,分层放置,运输和装卸时,应避免破碎。运输 时不宜堆放,以草叶挺拔鲜绿为准。

12.5.4 铺设草块、草卷应周边平直整齐, 高度一致, 必需与其下的土壤密接, 相互衔接 不留缝。铺设后需碾压、拍打、踏实,并及时浇水,维持土壤湿润直至新叶开始生长。

13 花卉种植

13.1 总那么地栽花卉应依照北京地域的气候特点、利用功能、立地条件等因素,因地制

宜的选择色泽鲜艳、花冠整齐、花量大、花期较长、低矮健壮、适应性强、治理较粗放、病 虫害较少的种类。

13.2 种植要求

13.2.1 地栽花卉应依照设计图定点放线, 在地面准确划出位置、 轮廓线。 面积较大的花 坛,可用方格线法,按比例放大到地面。

13.2.2 栽种带花的一、二年生花卉、球根和宿根花卉应利用容器苗。当气温高于 25℃ 时,应躲开中午高温时刻,宜在黄昏栽植。

13.2.3 裸根苗应随起苗随种植; 带土球苗, 应提早在圃地灌水渗透后起苗, 维持土球完 整不散。

13.2.4 种植花苗的株行距, 应按植株高低、分蘖多少、冠丛大小决定, 以成苗后覆盖住 地面为宜。

13.2.5 种植深度应为原种植深度, 不得损伤茎叶, 并维持根系完整。 球茎花卉种植深度 宜为球茎的 1~2倍。块根、块茎、根茎类可覆土 3cm. 13.2.6 水生花卉应依照不同种类习性 进行种植。 为适合水深的要求, 可砌筑种植槽或将缸盆架设水中, 种植时根部应牢固埋入泥 中,避免浮起。要紧水生花卉最适水深,应符合表 8规定。

表 8 水生花卉最适深度

类别 代表种类 最适水深(cm 备注

沿生类 菖蒲、千屈菜 0.5~10 千屈菜可盆栽

挺水类 荷、宽叶香蒲 100之内

浮水类 芡实、睡莲 50~300 睡莲可水中盆栽

漂浮类 浮萍、风眼莲 浮于水面 根不生于泥土中

13.2.7 对漂浮类水生花卉,依照设计要求的范围移入水面。

13.2.8 花卉种植后,清理场地,及时浇水,维持植株清洁。

13.3 种植顺序要求 13.3.1 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

13.3.2 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

13.3.3 坡式花坛,应由上向下种植。

13.3.4 高矮不同品种的花苗混植,应按前矮后高的顺序种植。

13.3.5 宿根花卉与一、 二年生花卉混植时, 应先种植宿根花卉, 后种植一、 二年生花卉。

13.3.6 模纹花坛, 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 后种植内部填充部份。 应将不同品类别离置 放,色彩不得混淆(特殊设计除外。

14 屋顶绿化

14.1 屋顶绿化必需依照屋顶的结构和荷载能力,在建筑物整体荷载许诺范围内进行。 14.2 必需具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

14.3 必需采纳轻质、含水率高的栽培基质,基质的厚度必需依据屋顶的荷载力和种植 植物的种类而转变。最低厚度不得小于 35cm. 14.4 屋顶绿化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 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喜光、抗风、不易倒伏的园林植物。高大乔木不宜使 用。 14.5 种植乔木和大型植物材料必需加设固定设施。 14.6 种植植物的容器宜选用轻型材料。 14.7 参照《北京地域城市屋顶绿化指导书》的有关内容。 15 地下设施覆土绿化 15.1 城市绿地内地下设施覆土厚度必需在 3 m 以上。 15.2 必需具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 15.3 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抗风的园林 植物。 15.4 绿化设计应与周围绿地环境相和谐。 15.5 种植乔木和大型植物材料必需加设固定设施。 15.6 参照《北京地域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的有关内容。 16 垂直绿化 16.1 城市中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围栏等有条件的可做垂直绿化。 16.2 垂直绿化宜采取“上攀”和“下垂”方式进行,高层建筑宜于每 20 m 处加设种植垂直 绿化植物材料的种植槽,并配有浇灌设施。 16.3 垂直绿化的植物材料应以抗性强的植物种类为主,充分利用城市小气候特点,多 种类,多形式地进行选择和种植。

16.4 垂直绿化在进行植物材料栽植时,必需做牵引和固定处置。 16.5 高度为 3m 以下建筑物或构筑物滑腻外立面进行垂直绿化时,必需加设载体。 17 斜面护坡绿化 17.1 城市中斜面护坡除依照建筑需要做硬质铺装外必需进行绿化,并加设栽植植物所 需的排灌系统。 17.2 护坡绿化必需依照护坡的性质、质地、坡度的大小进行适当的加固,避免水土流 失,固定植物材料。采纳金属护网加固的地段,金属护网必需做防腐处置;采纳空心砖铺装 的地段必需保证土壤理化性能能够知足植物生长所需; 采纳其它材料做加固

固材料必需保证加固性能。 17.3 护坡绿化的种植土壤除做一样的改良之外,必需适量加大有机质含量,弥补因以 后施肥困难所带来的植物营养不足。

17.4 护坡绿化的植物材料应选择根系发达、株形较低矮、萌蘖性强、耐干旱、耐瘠薄、 病虫害少、绿色期较长和观赏性较高的植物。 18 绿化工程附属设施 18.1 绿化工程附属设施指绿地中的给水浇灌设施、绿地排水设施、绿地护栏设施、花 坛设施、绿地园路。 18.2 各类绿地应依照北京气候特点、地形、土质、植物配植和治理条件,设置相应的 附属设施。 18.3 应依照北京缺水的现状提倡建设集水、节水型绿地,有条件的地域应建设隐蔽式 集水浇灌系统或利用再生水、河湖水(古树名木目前暂不利用再生水)。各类绿地应依照不 同的条件设置喷灌、滴灌、渗灌等节水设施。 18.4 喷灌设施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8.4.1 管道的基础不得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置的松土上。 18.4.2 管道的套箍、接口应牢固、紧密,管端清洁不乱丝,对口间隙准确。 18.4.3 管道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管线布局合理,使绿地全数能浇上水,并避免喷洒到 绿地外,铺设后必需进行水压实验。 18.4.4 管道的沟槽还土后应进行分层夯实。 18.5 绿地需设护栏时,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8.5.1 铁制护栏立柱混凝土墩的强度品级不得低于 C15,墩下素土应夯实。 18.5.2 墩台的预埋件位置应准确,焊接点应滑腻牢固。 18.5.3 铁制护栏锈层应打磨干净刷防锈漆一遍,调和漆两遍,或其他防锈处置。 18.6 附属设施严格依照设计要求和 GBJ 301 的有关规定实施。 19 工程验收 19.1 市、区城市绿化治理部门组织验收。 19.2 监理(监督)部门负责对绿化施工全进程进行监理(监督)。 19.3 植物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时期检测、 验收。 19.4 工程中间验收项目: 19.4.1 种植植物的定点、放线验收应在挖种植穴、种植槽前进行。 19.4.2 种植穴、种植槽的质量验收依照本标准第 6 条的要求执行。 19.4.3 种植土壤的质量验收依照本标准第 5 条的要求执行。 19.4.4 草坪、花卉的整地质量验收依照本标准第 5 条的要求执行。

19.4.5 附属设施需要中间验收的项目依照本标准第 16 条的要求执行。 19.4.6 施工进程中及时清理现场, 重点交通道路和重点地域应在当天清理完毕, 维持场 地整洁。 19.4.7 工程中间验收,应由监理(监督)部门和施工单位别离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19.5 工程完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于一周前向绿化主管和监理(监督)部门提供以下 有关文件: 19.5.1 工程项目动工报告、完工报告(相关指标及完成工作量都应齐全)。 19.5.2 完工图和工程决算。 19.5.3 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文件。 19.5.4 土壤和水质化验

19.5.5

外地购进苗木查验、检疫报告。 19.5.6 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实验报告。 19.6 工程完工后,主管部门应在受理完工验收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验收,并于一年 后进行复检。 19.7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9.7.1 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宝贵树种、 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 98 %。 19.7.2 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类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 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19.7.3 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 %以上。 19.7.4 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19.7.5 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19.7.6 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 GBJ 301 的有关规定。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完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表 9 规定。

完工验收后,填报完工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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