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21
北大纵横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零零六年八月 修改记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职责 (3) 第三章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4) 第四章管理程序 (6) 第五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障企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稳健经营,确保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作为出资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得以实现,强化集团公司作为全集团的“战略管理中心、资本运作中心、支持服务中心和监督控制中心”的地位,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谢谢观看
谢谢观看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含职能部门)以及直接拥有其资本权益的各类全资、控股、参股成员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民主化原则
凡属重大经营决策,在形成决议前应让参与决策人员充分了解情况,充分发表意见。
(二)科学化原则
凡列入重大经营决策的问题,提交讨论前集团公司需进行调查研究,有关重大问题还需经委员会论证。
(三)规范化
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同时还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内部程序”加“法定程序”原则
涉及集团公司对国有独资、控股、参股成员企业进行重大经营决策管理时,必须坚持“内部程序”加“法定程序”。即先由集团公司通过“内部程序”形成决策意见,再由外派产权代表通过“法定程序”使集团公司的机构意志成为成员企业的相应决议。
(五)紧急情况弹性处理原则
凡发生紧急事项,子公司可启动相关决策程序,当事人可越级越权进行止损
谢谢观看
谢谢观看
决策或避险决策,但事后必须及时向上一级决策机构直至总经理办公会如实做出专题汇报。
谢谢观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