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工作自查总结
根据《党章》和和《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21〕5号)、《湖南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组〔2021〕58号)、《湖南组织部关于认真做清理收缴党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组〔2021〕88号)《长沙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党费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工信息第32期)等件要求按照开福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我校党总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使用规使这项工作走上了规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21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支部2021年上半年有在职14人、退休12人合计26人。2021下半年有在职11人退休13人合计24人。
2021年全年共收缴党费7810.5元;共补缴20__年4月至2021年12月年党费合计7791元。全部上缴上级党组织。
二、自查情况 1.党费有专人负责严格收缴标准认真执行关于党费收缴的方案。支部全面核准增资后应缴的党费数额保证足额缴费。
2.执行党费的月缴制度规定每个按月向党支部上交党费支部组织委员每季汇总后将党费全部存组织设在银行的党费账户。没有发生迟交、截留或任意挪用党费的现象。
3.支部每半年对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不定期检查以预防和
第 1 页 共 2 页
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4.执行党费的收缴管理公示制度除了进行党费缴交的登记造册每年还在单位的公示栏进行公示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广大的监督。
5.党费使用合理合规。党费开支项目符合规定的使用围使用和下拨党费符合规定的程序。
第 2 页 共 2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