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 次 A/0 1 OF 8 2011-08-23 文件名称 成品检验标准 生效日期
1.目的 规定本公司生产服装半成品、成品检验规范,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服装生产中半成品、成品的检验。 3.权责 3.1 质检部:负责本标准的编制,并负责监督、指导检验员按本标准执行。; 3.2 检验员负责认真按本标准执行; 4.质量检验标准 4.1 质量控制理念 贯彻全面质量控制理论,实现质量的过程控制,即将质量控制落实到全公司每一个生严环节,落实到每一个人。 4.1.1 QC的慨念 QC既质量控制,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是质量检验;其二是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1.2 怎样才是合格的品质控制人员 1) 必须对产品有深入的了解,如生产过程,生产的薄弱环节,技术难度,原材料特性,款式特征等。 2) 细心,了解产品本身的质量,还要了解机械故障原因,协助解决问题。生产部门人事架构,工作流程等。 3) 要胆大,要敢于提出问题,敢于承担责任。 4) 要有责任心,视产品的好坏当作自己的责任。 5) 要有良好的沟通技巧,要有耐性,成立问题要客观,对人要有礼貌,技术准确传递信息,解决问题。 6) 要自信,不要怕出错,但要善于总结错误,吸取经验教训。 7) 要有信心,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8) 要有团队精神,做到上下工序相互监督补充,互相提示预防。 4.2 质检部生产检验作业流程 4.2.1 车间中查QC 1) 对样衣——核对原样衣与大货封样单; 2) 对物料色卡——根据物料色卡核对该款每个部位面辅料,纹向是否正确; 3) 对工作制单——根据工作制单核对各部位用料、颜色(重点撞色部位)是否正确; 4) 对工艺——根据工艺核对每道工序是否符合缝制要求; 5) 检验——根据工票核对数量,再根据尺寸表与工艺,对每件产品进行全量/全检作业。 6) 拒收产品之处理——直接与该产品负责人进行沟通,并退回返修;如果超出AQL4.0标准,则须知会班长处理,如果超出AQL6.5标准,则须知会车间主管处理。 7) 接收之产品——检验好的半成品,核对好数量后,流入下一道工序生产。 4.2.2 车间尾查QC 1) 对样衣——核对原样衣; 2) 对物料色卡——根据物料色卡核对该款每个部位面辅料,纹向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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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工作制单——根据工作制单核对各部位用料、颜色(重点撞色部位)是否正确; 4) 对工艺——根据工艺核对每道工艺是否符合缝制要求; 5) 检验——根据工票核据尺寸表对每箱按(20%)对数量;再跟产品进行测量,并填写尺寸报表;及根据工艺进行全检作业。 6) 拒收产品之处理——直接与该产品负责人进行沟通,并退回返修;如果超出AQL4.0标准,则须知会组长处理,如果超出AQL6.5标准,则须知会车间主任处理。 7) 接收之产品——检验好的成品,核对好数量后,交于收发,发到质检部进行全检。 4.2.3 质检部/成品检验组 成品检验QC 1) 对样衣——核对原样衣; 2) 对色、对料——根据物料卡核对大货颜色及布料纹路是否正确; 3) 对工作制单——根据工作制单核对各部位用料、颜色(重点撞色部位)是否正确; 4) 对工艺——根据工艺核对每道工艺是否符合缝制要求; 5) 检验——根据每箱20%(按比例)抽查各部位尺寸是否正确,并填写尺寸表后,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检。 6) 拒收产品之处理——不合格之返修品,检验员须在工票上注明清楚(原因与数据,及姓名)并将疵品退到返工货收发处,由收发开返修单退回车间进行处理,车间必须在24小时内将退回的产品返好送回质检部收发处,收发则须进行核对数据,并退还给该检验员并进行重检,如还有问题,则须进行2次及3次返修,如果车间在第3次还未返修好,则须向部门主管报告处理。 7) 接收之处理——检验员须将OK之成品,摆放在指定区域,由出货QC抽样检验。 出货检验QC 按每箱产品的20%比率进行抽查,检查尺寸是否OK,外观质量及其他质量问题,如有批量线毛未修剪、定位线未拉断,有一件A类缺陷的;----知会QC组长要求成品QC重新翻查这箱产品;有一件B类缺陷的,只要把不合格品更换为合格品即可。 4.2.4 质检部/质量督察组 按下表AQLl.5标准对质检部成品检验组检验OK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拒收产品之处理——知会质检部主管要求成品QC组重新翻查。 批量 样本量 1.5 2.5 4.0 6.5 N n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35000 35001-150000 8)
20 32 50 80 125 200 315 0 1 2 3 5 7 10 1 2 3 4 6 8 11 1 2 3 5 7 10 14 2 3 4 6 8 11 15 2 3 5 7 10 14 21 3 4 6 8 11 15 22 3 5 7 10 14 21 4 6 8 11 15 22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A/0
页 次 3 OF 8 文件名称 2011-08-23 2011-08-23 接收之处理——检验员须将OK之成品,摆放在指定区域,由出货QC抽样检验。 出货检验QC 按每箱产品的20%比率进行抽查,检查尺寸是否OK,外观质量及其他质量问题,如有批量线毛未修剪、定位线未拉断,有一件A类缺陷的;----知会QC组长要求成品QC重新翻查这箱产品;有一件B类缺陷的,只要把不合格品更换为合格品即可。 4.2.4 质检部/质量督察组 按下表AQLl.5标准对质检部成品检验组检验OK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拒收产品之处理——知会质检部主管要求成品QC组重新翻查。 批量 样本量 1.5 2.5 4.0 6.5 N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35000 n 20 32 50 80 125 200 Ac 0 1 2 3 5 7 Re 1 2 3 4 6 8 Ac 1 2 3 5 7 10 Re 2 3 4 6 8 11 Ac 2 3 5 7 10 14 Re 3 4 6 8 11 15 Ac 3 5 7 10 14 21 Re 4 6 8 11 15 22 35001-150000 315 10 11 14 15 21 22 5.定义 AQL:接收质量限。 Ac:接收数。 Re:拒收数。 I:检查水平。 A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A类缺陷,也可含B类缺陷。 A类缺陷:不能达成产品的穿着,使用目的及影响产品外观之缺陷。(缺工序、扭带、爆口、破洞、断线、规格偏差超出极限偏差、脏迹、印花严重不良、严重色差等) B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B类缺陷,不含A类缺陷。 B类缺陷: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目的之缺陷。(如线头、止口不均、轻微脏迹、印花搭色、左右对称等) 6.抽样 6.1 抽样标准:一次抽样。 6.2 检查水平:一般检查水平I。 6.3 接收质量限AQL A类不合格品AQL=1.5 B类不合格品AQL=2.5 6.4 抽检数 以同一合同在同一条件下加工的同一品种为一检验批,按规格、款式、颜色在大货中均匀抽取应抽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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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检查 规格检验按所抽样品的30%,但每一规格不得少于5件(套),外观检验依据检验标准。 7.合格与不合格批的判定 7.1 A类、B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小于等于Ac,则判定为全批合格。 7.2 A类、B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大于等于Re,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7.3 当A类不合格品数大于等于Re时,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7.4 当B类不合格品数大于等于Re,A类不合格品数小于Ac,两类不合格品数相加,如小于两类不合格品Re总数,可判定为全批合格。如大于等于两类不合格品数Re总数,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8.本标准系一次抽样,当判定不合格经整理后,须重新进行抽样检验。 9.检查内容及要求 9.1 外观 ➢ 布料——大料、花边、衬托,里布等面料正反面必须与客供样板完全一致; ➢ 布纹——织物之纹路,花边之纹路必须与技术样衣一致; ➢ 配色——一件产品上的不同裁片,如相同颜色则色差不宜超过规定范围,若属不同色泽,则相互之间的正反搭配应符合样衣要求,则色差不应超过规定范围; ➢ 对称——凡产品要求对称部位,包括色泽、花纹、尺寸大小、长短角度等均匀应基本保持一至;对称部位的允差见下表。 对称部位 左右碗对花 左右碗对条 左右前幅 左右夹弯 允差 3MM 5MM 4MM 4MM 对称部位 左右脚口长 左右拉架 左右肩带长 左右肩带宽 允差 5MM 5MM 5MM 5MM 对称部位 左右侧带长 左右 左右侧骨宽 左右拉架宽 允差 5MM 3MM 3MM 1.5MM ➢ 平服--产品之接缝、折边、拉伸部位等表面不应出现起波浪、蓬松、双眼皮,扭纹,不平服现象(除非工艺有特别要求) ➢ 露底——产品之表面覆盖物,不应该看得见内层夹/、钢圈等被覆盖之色泽,(产品有特别要求除外) ➢ 对花、对条、对格——当产品系由格仔、条仔及花纹等面料制成时,不同裁片之间之缝合应注意相互间之配合,如工艺要求对条、对格、对花对波时、须按照工艺要求对照样板进行产品验收; ➢ 熨烫——应考查作业员是否根据织物种类调节熨烫温度及适当控制时间,以防止烫黄、发激光、死痕等疵品出现,熨烫粘合衬底时,应保证当粘合良好,不应出现起泡,起扭等情况; ➢ 歪斜——应保证产品各部分之间之搭配及位置等恰当正确且应符合样衣要求与视觉美观; ➢ 丈根——对于有波牙的丈根不允许有盖牙,露芽不均匀等影响外观的问题存在; 9.2 面料 ➢ 印花、织造、整染-不可有渗色、搭色、斡色、阴阳色、脱色、纱结、停车裆,抽丝,染花不量,严重透底,色纱,大肚纱,杂质等缺陷;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A/0
页 次 5 OF 8 2011-08-23 文件名称 成品检验标准 生效日期 9.3 清洁度 ➢ 污渍——产品表面不可有明显的油渍、水渍、汗渍、锈渍、血渍、色渍,霉点等影响产品视觉美观之外来痕迹; ➢ 气味——产品不可散发出并非其本身所固有之气味,异味之产生多数系由于除汗后整理或沾染上异物所引起,如汗味、水味、酒精味,煤油味,臭味、石油味、芳香味等气味; ➢ 线头——产品表面不可有明显可见之未剪净之线头,产品内里面可允许留0.1CM线毛,省尖内的线头需要留0.5CM,以防脱线; ➢ 撞色线、双单线——指车工缝纫时,将已剪断之线头重缝纫进线迹里,或者夹杂在止口内及产品内层;对于撞色线不允许有驳线。 9.4 规格尺寸公差要求 (客户有特别要求的以客户要求为准,但需在签定合同前经双方认可达成协议,本公司依据客户要求结合本公司的技术能力打板交客户确认,经确认后则大货以客户确认样为依据验收) 三角杯文胸 前幅/夹弯 肩带 里布开口 碗高 总下捆带 下捆碗 1/2下捆带 长脖子文胸 前幅/夹弯 心宽/心高 夹弯连拉架 总下捆 总下捆带 下拉架 总下捆碗 l/2下捆碗 肩带 心位带 有钢圈捆碗 上/下拉架 后肩带距扣 碗高 允差 7MM 10MM 2MM 7MM 20MM 7MM 5MM 10MM 允差 10MM 3MM 15MM 15MM 20MM 10MM 10MM 5MM 10MM 7MM 4MM 7MM 3MM 10MM 短裤 1/2腰头 前腰/后腰 1/2脚口 前/后脚口 前中长 后中长 浪最窄处 侧骨宽 系带长 前浪宽 侧带长 连体衣 前领 夹弯 1/2夹弯连后背 前/后中长 侧缝长 总胸围 总胸围 总胸围 总胸围 下捆碗 前/后肩带 允差 7MM 7MM 7MM 7MM 7MM 7MM 5MM 3MM 10MM 5MM 5MM 允差 7MM 5MM 7MM 10MM 10MM 15MM 15MM 15MM 15MM 5MM 7MM 带杯文胸 前幅 夹弯 捆碗 上/下拉架 总下捆 肩带距背钩 碗骨长 比高 落比位 总肩带 前/后肩带 下捆间距 省位距夹弯 紧身衣 前幅 夹弯 胸围宽 捆比 后中 前中 上捆 总下捆 允差 7MM 5MM 4MM 7MM 15MM 3MM 5MM 5MM 3MM 5MM 15MM 7MM 5MM 3MM 允差 7MM 5MM 15MM 5MM 5MM 5MM 7MM 15MM 吊袜带长 杯高 吊裙 前领 夹弯 后背 l/2夹弯连后背 l/2胸围 1/2下摆 侧缝长 肩带距 下捆碗 落带位 吊袜带 腰大身宽 腰活动带长 后浪长 前下摆宽 脚宽 前侧长 前中心长 前/后下沿 侧骨长 拉量尺寸 5MM 5MM 允差 7MM 5MM 7MM 7MM 7MM 7MM 10MM 5MM 5MM 5MM 允差 15MM 10MM 7MM 10MM 5MM 5MM 5MM 允差 15MM 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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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泳装、内衣的部位叫法和公差是通用的,没有列入表格的部位叫法和公差可以参照上表的类似部位掌握。 9.5 车缝及线迹 ➢ 线迹密度、针距——应查验所有车种,包括(平车、人字、三针人字、双针砍车、三线轧骨、四线轧骨、五线包缝、打枣车、万能车等之车缝效果是否按工艺缝制要求; ➢ 线迹张力——线迹的拉伸张力应与部位坯布或橡筋之拉伸张力相符合,一般拉面料净为标准,(除单针坎车为1.9倍,单针为1.4倍外));也可根据尺寸拉度,此张力与缝线之类型、缝迹种类等相关,故出现张力问题时应以此为据加以解决; ➢ 线路不正常——系于车缝时,由于底线与面线之张力调配不当而异致底线过紧或面线过紧,或面、底线同时过紧或过松等造成起耳仔或断线等问题; ➢ 跳线——于缝纫过程中,由于在缝器件配合不当,或车工操作之误,使缝线局部未成缝而呈浮线状显现于布坯表面,对于我司现生产的人字、三针、坎车、轧骨不可跳针;单针在不明显地方可接受跳一针过货等; ➢ 断线(爆线)无线及驳线要求——于缝制过程中,断线后未及时发现而导致部分缝迹缺损称为无线或失线,继续缝纫时,新旧线迹之连接重合3针,某些线迹不允许驳线,如坎车及襟于外表的线迹,断线(爆线)不允许; ➢ 滑针——指缝迹偏离原来轨迹而走出应缝合之缝迹之外,正面不可滑针,反面可接系; ➢ 回针要求、起针过界——当一缝迹结束时,为防止线迹脱散造成甩线或缝片散口,应以打回针的形式来结束该线迹(主要指平车与人字)打回针的针数应回针三针三次,起针点位置应正确,且应产生线结,起针过界等问题; ➢ 针痕、针洞——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拆除原有线迹而重新进行缝制时,重新制成后的织物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拆除除痕迹,更不应该有针洞产生,针洞一律不可接受; ➢ 修边——产品某些应该包缝锁边或坎线子口过大,不均匀时须修边处理等。前肩带处丈根毛边须修剪干净,不可有毛边; ➢ 枣位——漏枣、枣位不均,枣线结等不接受;枣长要求同丈根(捆条)同宽; ➢ 笠碗——保持对骨、对顶,圆顺;不可过松或过紧; ➢ 开骨、捆碗——不可大小边与线路不均匀等问题; ➢ 钢圈——穿错层、心位比位穿反、错码、错款,穿在产品上有响声等不接受; ➢ 子口阔度——除特别规定外,子口的宽度一般位O.5CM,工艺要求子口阔度均匀一致; ➢ 子口——子口部位缝制时需铺顺放平,需留意拉伸的力度及方向从而防止出现打拆或缩皱、扭骨等现象发生,应保持外观; ➢ 接缝——当不同裁片相互拼接时,应注意过度平缓、圆滑、防止出现凹凸不平或线结等现象出现; ➢ 散口(爆子口)——当不同裁片缝合或拼接及折边时,子口位的线迹(包括打枣、回针等)应有足够的缝合牢度,以防止散口的发生;散口(爆子口)不允许; ➢ 散边——裁片缝合时,应留足子口,以增加该部位的缝合牢度、防止出现散口、散边等现象的发生;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A/0
页 次 7 OF 8 2011-02-23 文件名称 成品检验标准 生效日期 ➢ 盖牙、露牙——牙边橡筋与缝片合缝时,应该注意两者相互配合的位置,使用使/牙显现合适,不可有盖牙; ➢ 襟线——指单针合缝后翻转进行捆骨与开骨时,必须拉平接缝部位,而不致该部位膨胀,并堆积过多面料。 9.6 配件 ➢ 唛头——对照样衣及资料仔细检查洗水唛、商标、尺码唛、成份唛、款号唛,决不放过任何细小的文字及图案,唛头柔软、手感舒适、耐洗、不褪色、不脱色、印刷内容应正确,无印刷不良现象发生,歪斜严重不接受; ➢ 吊牌——种类:位置亦与样衣一致;核对款号、价格、颜色、尺码、产品名称等; ➢ 扣、饰花、绣花——位置正确、针制稳固; ➢ 烫钻——位置正确、粘着牢固,用力摸不脱落,不渗胶,无破钻,左右要对称,底盘不脱皮、一圈不发黄,发绿; ➢ 订珠——打结要和面料套在一起打,每3—6颗珠子要断线重新起头订,不可连长线、超过1CM以上的距离不可连线,无特殊要求,所有订珠要订回针,要有10:15CM的拉力,反面线头不可超过O.5CM,结头不可露在正面,线松紧度要适宜,面料不可起皱,线不可吊挂,稀密要均匀(按样衣),左右对称误差不可超过0.2CM,订带杯成品订珠线不可穿透棉杯,正面要注意面料底下不可透线(特别是浅色面料或是撞色线),要针对不同的珠料用不同的手势查货; ➢ 印花——颜色要均匀、不可拖色、间色、重色、,漏点、沙眼、搭色,胶印拉开不可断胶、裂胶,脱胶,杂色,掉金(银)粉; ➢ 手钩产品——松紧一致,密度紧凑,花芽边大小均匀,左右对称误差不可超过0.3CM,比对样板大小误差不可超过O.3CM,线头不可露在正面,接线要牢固,边缘要顺行,不可凹凸不平; ➢ 肩带、吊带——宽度、长度及尺寸正确,杯顶肩带折边长度应符合要求,宽度与扣相符且应针制牢固、端正、无扭转现象发生; ➢ 丈根——颜色、种类、宽度,长度须与样板一致,弹性符合要求且与样衣一致; ➢ 捆条——装饰带、滚边、镶条、衫布条——宽度,纹向应适宜,色泽搭配恰当且符合样板与制单要求; ➢ 缝线——深色、中色产品应采用相近色泽缝线缝制,漂白、浅色产品应采用漂白缝线缝制,线之粗细、种类、弹性应与缝制部位相配合; ➢ 钢圈、胶骨、勾圈,鱼骨——钢圈长度、弧度应与样板一致,无变形走形,钢圈虚应符合工艺要求,(通常为推尽一边样品0.50.7CM)胶骨,鱼骨种类、安放位置应与样衣、制单相符;勾圈种类及尺寸应跟样板、工艺、制单相符; ➢ 拉链——尺寸应正确,金属拉链应无锈斑,无锋利棱角; ➢ 胶片、胶条——杯顶肩带折边内不可突出,以防伤皮肤,各部位不可外露明显胶片,胶条; ➢ 包边丈根——包边空位不可超过1MM。 9.7 配件其它 ➢ 手感——要求产品质地柔软且与样板一致,对皮肤无刺激,面料且有一定的抗皱性能;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 次 A/0 8 OF 8 2011-08-23 文件名称 成品检验标准 生效日期 ➢ 断针——通过验针进行检验是否有断针与其它外来金属;质地柔软且与样板一致,对皮肤无刺激,面料且有一定的抗皱性能; ➢ 外观——方要正、圆要顺、外观平服吃势均匀左右要对称; ➢ 异物——夹层内不允许有线头、碎布屑等毛毛异物存在。 10.外观质量判断 10.1 根据缺陷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轻重程度进行判定A类和B类缺陷(见下表)。 序号 A类缺陷 序号 B类缺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规格公差超过允许公差 对条、对格、对称部位偏差超过允差 同件(套)内出现严重色差 破烂、爆口、缺工序、漏打枣、断线 链式线路跳线、人字线路跳线 用错料、钢圈错层、反肩带、反钢圈 明显污渍、黄斑、印花严重不良 错码、错杯、掉花仔、掉钻 吃势严重不匀、上下不协调起扭严重 整烫变色、极光、整烫严重不良 线路明显不顺直、不等宽 面布不平服、起皱、起眼袋严重 面、里不吻合、鼓棉、反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轻微比位歪扭、吃势不均匀 上下捆不协调,轻微上翘、下挂 轻微污渍、印花搭色点 定位线未拉干净 比位起双眼皮 肩带歪斜、起扭 针码比工艺要求偏密或偏稀(不断线) 应滴针处未滴针 线路不顺直、不等宽 整烫、折叠不良 线迹不良、起耳仔但不断线 线头未修干净 订扣、锁眼不良 注:没有列入的缺陷,参照上表的类似缺陷掌握。 11.特别留意之处 以下特别留意之处,为你工作中必须遵循之原则,亦为帮助你解决工作中出现之困难问题: 1) 在检验过程中,制单、唛头资料、样衣、色卡、工艺必不可少; 2) 所有因物料,车缝导致无法返工的成品让步必须由质检部经理与生产部经理或业务部经理,及客户,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接受出货; 3) 须认真核对生产资料及样板,任何不同之处需及时反馈询问; 4) 验货时若发现严重的品质问题需及时抽板知会主管及质检部经理; 所有的产品须环环相扣,下一道堵上道,不可脱节。 制订部门 品管部 发放: 制 定 人 审 查 核 准
□ 总经理 □ 技术部 □ 人力资源部 □ 财务部 □ 品管部 □ □ 计划部 □ □ 生产部 □ □ 运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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