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律师⾃查报告1500字
为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努⼒建设⼀⽀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素质法律⼯作者队伍的重要指⽰精神。我们律师的整顿⼯作在省司法厅的领导下,及各所的具体安排部署下正如⽕如荼的开展。通过前⼀阶段的学习,本⼈的思想觉悟以及对这次的整顿认识有了很⼤的提⾼。现就本⼈的⾃查⾃纠情况汇报如下:
⾃xxxx年执业以来,本⼈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能够尊重同⾏,从未有诋毁其他同⾏的⾏为,⼀直坚持同业互助,公平竞争。本⼈从未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服务所执业,更没有私⾃接受委托,私⾃收费的情况。接受委托后能够充分运⽤⾃⼰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尽职地根据法律地规定完成委托事项,限度地维护委托⼈地合法利益;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没有利⽤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关的活动;谨慎保管委托⼈提供的证据和其它法律⽂件;不存在与对⽅当事⼈或第三⼈恶意串通,侵害委托⼈权益的⾏为;能够严格保守委托⼈的商业秘密及委托⼈的隐私;从未有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的,与案件审判⼈员、检察⼈员、仲裁员在⾮办公场所接触,也未向上述⼈员馈赠钱物,不以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式与承办案件的执法⼈员进⾏交易;从未向委托⼈做不诚实宣传及不负责任的。⾃执业以来依法取证,不存在伪造证据、怂恿委托⼈委托证据、提供虚假证词的⾏为,也未有暗⽰、诱导、威胁他⼈提供虚假证据的⾏为。
本⼈⾃执业以来,在办理案件时能够恪守法律⼯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从⽆出现阻挠当事⼈解除委托关系⽽进⾏威胁、恐吓当事⼈的⾏为;更⽆为法官装修住宅、购买商品,出资要求法官进⾏娱乐、旅游活动的⾏为。本⼈⾃执业以来能够严格要求⾃⼰,遵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厅⾥、所⾥组织的学习、公益活动。努⼒作到敬业勤业,努⼒钻研业务,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执业⽔平,珍视和维护法律⼯作者执业声誉,规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和职业道德修养。执业以来从未受到当事⼈投诉或接受调查的⾏为,也⽆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经查实应受到公开谴责的⾏为,更未有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经查实应受到公开谴责的⾏为。通过以上的⾃查⾃纠,本⼈加深了法律⼯作者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教育。今后应当在⽇常执业中严格要求⾃⼰、经常做到⾃查⾃纠,在遵守法律⼯作者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基础上,⾃我教育、⾃我约束、⾃我提⾼,努⼒做到更好的适应时代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依法执业、诚信执业。
【篇⼆】律师⾃查报告1500字
通过学习和⾃查,每位律师对⾃⾝情况进⾏了彻底排查,律师事务所内部在⾃⾝建设⽅⾯也形成了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具体汇报如下:
⼀、政治思想⽅⾯。思想是⾏动的指引,只有找准律师是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作者的定位,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群众。我所以每⽉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为依托,同时将党⽀部的发展与所内管理相结合,要求全所⼈员要以饱满的热情投⼊到此次活动中来,增强⼤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把学习到的理论观点和思想精髓,运⽤到推动律师事业和律师事务所发展中。每位律师都能认真参加学习,并按时完成学习笔记。
⼆、执业⾏为⽅⾯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律师的执业⾏为不只是个⼈⾏为,它同时代表着⼀个⾏业的道德和诚信⽔平。我所从建所之初就将律师的执业素质和执业能⼒作为管理重点,并时刻加强监督。
(⼀)统⼀收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及湖南省司法厅有关⽂件精神,我所制定了统⼀的服务收费标准,并要求全体律师不准以压低收费为⼿段争夺客户,更不得以请客送礼、给回扣等⼿段去取悦客户,揽取案源。收费标准向客户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统⼀收案。我所严禁律师私⾃收案,严禁律师跨所执业,还通过与同⾏交流,与客户沟通等形式来监督律师的办案情况。对于私⾃收案,私下向客户收取额外费⽤、报酬或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律师⽴即开除。因为这种⾏为不仅有损律师本⼈形象,还败坏了律师事务所在⾏业中的形象,并严重影响了律师在社会公众中的地位和尊严。由于所内规章制度严格,加上全体律师都能廉洁⾃律,⾄今还没有发现⼀位律师有不正当牟利⾏为。
(三)案卷归档。我所规定承办律师在法律事务办结后五个⼯作⽇内整理⽴卷,装订成册,交档案管理⼈员进⾏审查,同意后报主任审阅签字后⽅可办理移交⼿续。本所档案管理⼈员收卷后,按规定办理归档⼿续,对归档案卷编制《归档案卷⽬录》和检索卡⽚。同时,为了发挥律师业务档案的作⽤,我所还建⽴了档案借阅制度,设置了档案借阅登记簿,取阅案卷的律师需办理借阅⼿续。
三、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才能为律师事务所的进⼀步发展注⼊⼒量。
(⼀)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是在《律师法》颁布以后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必须建⽴的六项制度之⼀。我所的年度考核制
度中从政治学习和执业能⼒两⽅⾯对律师进⾏考察,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细则,采⽤律师⾃评和主任测评成绩相结合的办法来评定律师的学习完成程度和办案质量。
(⼆)重⼤案件讨论、报告制度。对于案情复杂,涉及标的较⼤,社会影响⾯较⼴的案件,我所建⽴了重⼤案件讨论、报告制度。主要是为了集思⼴益,降低办案风险,保证法律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当事⼈服务。除了承办律师在接⼿重⼤案件要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召集执业律师进⾏讨论外,关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案件也要向主管司法部门报告,积极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为全⾯建设⼩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效的法律服务。
规范的管理,精湛的专业素质,是长久⽣存的根本。⽆论是律师的个⼈素质⽅⾯还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做的都很规范。我所将延续良好的做法,进⼀步规范各项⼯作,为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贡献绵薄之⼒。,更好的为当事⼈服务。除了承办律师在接⼿重⼤案件要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召集执业律师进⾏讨论外,关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案件也要向主管司法部门报告,积极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为全⾯建设⼩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效的法律服务。规范的管理,精湛的专业素质,是长久⽣存的根本。虽然我所规模⽐较⼩,但⽆论是律师的个⼈素质⽅⾯还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做的都很规范。我所将延续良好的做法,进⼀步规范各项⼯作,为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贡献绵薄之⼒。
【篇三】律师⾃查报告1500字
为了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沌洁中国特⾊的社会主义律师队伍,提⾼律师在社会公众的整体形象,党中央国务院及司法部⼗分重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今年尤其强调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之⾃查⾃纠的重要性。作为⼀名专职律师,通过前⼀阶段⼀系列的的学习与讨论,个⼈的职业道德与思想觉悟,以及对这次的整顿认识有了极⼤的提⾼。深深感受⽬前我国整体司法环境不尽如⼈意,甚⾄存在的部分司法腐败,有很多部分与律师相关,或⼀部分问题本⾝就来源于我们很不⾃律的同⾏——执业律师。⾃从踏⼊律师门槛的第⼀天起,即⾃⼰拿到实习律师证的那⼀刻,就将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时时刻刻默念于⼼,并随着时间的流逝⽽溶会于⾃已的⾎脉之中,上升为⼯作执业之⾃觉⾏为。
⼀.在任何时刻都确保与法官、检察官等的正常⼯作接触,没有违反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各种规定,以实际⾏动维护党的伟⼤光荣与正确。
(1)与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员从来没有任何的不正当交往,没有违反规定单⽅⾯会见法官、检察官等,从未以⽀付介绍费,利⽤亲朋同学关系等不正当⼿段,要求法官、检察官等介绍案件。
(2)⾃执业以来,从来没有为法官、检察官等装修住宅、购买商品及出资邀请进⾏娱乐活动。
(3)执业⾄今,没有向法官、检察官等请客送礼、⾏贿,也从未指使、诱导当事⼈送礼、⾏贿。对执业中遇到或了解的相关送礼、⾏贿事件,总是以⼀个律师应有的尊严⽽对其深恶痛绝。
(4)没有⾃⼰或让当事⼈为法官、检察官等报销费⽤、出借交通⼯具、通讯⼯具或其它物品。
(5)从未假借法官、检察官等名义,或者以联络、酬谢法官与检察官等为由,向当事⼈索取财物或其它利益,也没有以法律禁⽌的⽅式⼲涉或者影响案件审判。
⼆.守法遵纪,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坚守宪法和法律⾄上,对当事⼈诚实信⽤,认真维护其合法权益。
(1)认真学习三个⾄上,充分保持与党中央的⾼度⼀致的统⼀。虽然⽬前离⼀名共产党员的要求还有很⼤的差距,但⼀直在认真不断的努⼒,争取在有⽣之年可以达到⼊党的最基本的标准。因此在各⽅⾯都严格坚持以党的⽅针政策为原则,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正确领导。
(2)信守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定不移地信仰社会主义,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不断提⾼⾃⼰的政治素养和政治⽔平,同时为营造和谐社会的长治久安,努⼒尽⾃⼰⼀个公民及律师的应尽义务。
(3)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实信⽤地对待每⼀位当事⼈,全⼒维护当事⼈的合法权益,从不向包打官司,也不调词架讼。在具体执业中,按规定向当事⼈书⾯告知诉讼风险,尽量促成当事⼈与对⽅达成相关和解协议,按规定或对困难当事⼈适当减免律师服务收费。在多年的执业⽣涯中,没有受到⼀位的当事⼈的⼝头或书⾯投诉,也没有与当事⼈发⽣过争吵或争执,更没有受到司法⾏政部门或律协的任何处罚或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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