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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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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科研成果是设计及科研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晶,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及时做好科研成果的总结、评优、推广应用及兑现奖励,对激发我公司员工创新热情、增强员工荣誉感、提高业务水平和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我公司科技工作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公司科研成果的保护、新产品(技术、设备、工艺、材料)、发明专利推广应用(内部使用和对外转让)管理。

第三条 公司科研成果包括:

➢ 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成果; ➢ 优秀工程咨询和工程设计成果; ➢ 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成果;

➢ 国外先进技术与产品的消化、吸收、开发应用成果; ➢ 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编制成果; ➢ 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成果; ➢ 为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 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成果; ➢ 优秀技术与管理专著和论文成果; ➢ 发明专利及优秀专利成果;

➢ 环保、节能、资源利用等社会公益性成果.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创新发展部为公司科研成果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公司科研成果申报以及科研成果保护及管理、成果推广应用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是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实施部门。

第六条 创新发展部组织公司技术委员会对公司科研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公司总经办会议批准。

第七条 成果完成者为成果申报申请文件的组织者和主要答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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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科研成果保护

第八条 执行公司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科研成果,属职务成果。职务科研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公司所有。成果完成人员依法享有署名权和受益等权利。对于公司的职务科研成果,完成人员必须采用适当的形式标明该成果是公司成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将职务成果占为已有或变相占为已有。

第九条 科研成果转化中仍要就科研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生产经营对外进行合作的,应签定合同,约定各方享有的权利、义务、承担的风险等,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对于可能形成独立知识产权的成果,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并及时申请,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参与者和其它接触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均应签订技术保密协议。研究成果需要按技术秘密处理的,其项目组应制定技术秘密保护方案,并报技术部批准。

第十一条 所有科研成果都必须按《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办理归档.

第四章 成果推广与应用

第十二条 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十三条 科研成果进行推广与应用主要方式是内部使用(工程设计)和对外转让(含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许可他人使用、以科研成果作为合作条件共同实施、以科研成果作价投资、入股等)。

第十四条 内部使用:

➢ 工程设计:技术部根据新的应用成果,督促和检查设计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进行设计、

实施。

第十五条 对外转让:

➢ 凡涉及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的对外转让、许可使用、推广、应用、出售、成

果转化等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审批. ➢ 涉及公司科研成果的对外技术合作合同,由国际、国内业务部拟定合同书,经相关部门

汇签后,报主管经营副总经理批准实施。

➢ 在公司重大科研成果转化中需对外征寻合作者、投资方或制造厂商时,应报创新发展

部组织审议,由主管科研副总经理批准。必要时也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第五章 科研成果、优秀设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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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对我公司科研、专利、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做出如下奖励规定.

第十七条 科研成果获奖奖励:

➢ 国家级奖项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

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 省(部)级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功勋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 奖励标准如下:

科研成果获奖奖励标准 单位:(元) 奖级 等级 金额 ➢ 说明: (1) 奖励如有政府/上级拨款的,按拨款数额全额下发,公司不再奖励;若无政府/上级

拨款,则按上述标准由公司财务支出下发.

(2) 重复获得多级政府/上级奖励时,按获奖的最高等级奖金额发放,不重复计发。 (3) 原则上课题负责人的奖金不低于奖金总额的30%。 第十八条 申报专利获批准后的奖励:

➢ 每项专利发给专利发明人奖金4,000元整,分两次发放。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后,发给专利发明人奖金2,000元;《发明专利证书》后,发给专利发明人奖金2,000元;

➢ 每项专利发给专利设计人奖金2,000元整,分两次发放。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后,发给专利设计人奖金1,000元;收到《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后,发给专利设计人奖金1,000元;

➢ 由我公司实施推广应用或进行技术转让的专利,每项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人民币6,000

元;每项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500元。 ➢ 第一发明人的奖金不低于该专利应用奖励奖金的30%。

国 家 级 一 二 一 50,00 150,00 100,00 省 部 级 二 30,00 三 20,00 第六章 处罚

第十九条 对违反成果保护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请有关部门调处或依法上诉。

第二十条 公司对有下列情形的,经查实后,在公司内网上公布撤销其奖励,追回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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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和奖金,并在三年内取消个人的奖项申报资格。

➢ 授奖项目如有剽窃、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 ➢ 泄露公司技术秘密; ➢ 阻碍公司科研成果的转化;

➢ 将职务科研成果及其技术资料占为已有,侵犯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七章 附 则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创新发展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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