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背景下的村庄整治
作者:汪恭礼
来源:《农村财政与财务》2014年第05期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常住人口持续减少,许多村庄出现大量的闲置房、危房,不仅影响村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还导致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同时,农民居住地分散零乱,面积过大,增加了农村进行水、电、路、通信、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的难度。针对这些问题,本文结合安徽省宣城市的实际情况,对城镇化背景下的村庄整治提出相关建议。
一、村庄现状及影响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农村存在的一大问题是空心村的出现。这个问题的出现有其历史发展必然性,它制约了农业产业发展、导致教育资源不公、基础设施利用率不高、基层管理与服务缺失等。
一是农业生产人员老弱化。目前,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农村基本上靠留守老人、妇女经营土地。2013年宣城市宣州区某村民组有400多人,现在家务农人口43人,其中,70岁以上(以农村70岁后丧失劳动力为标准)有5人,50岁至70岁有20人,40岁至50岁为17人,30岁至40岁仅为1人。可以看出,70岁以下至50岁的人成为农村主要劳动力,而40岁以下的人基本没有从事农业生产。
二是教育设施浪费。随着农村空心化,很多父母把孩子送进城区的学校学习,农村生源减少。安徽省宣州区现有在校学生12.5万人,其中在农村中小学学习的只有1.42万人,分布在全区21个乡镇办事处231所学校。许多新建不久的学校被废弃,或偌大的学校只有几名教师和十几名学生。
三是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较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目前安徽省部分自然村没有垃圾处理设施,群众形象地描述为“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此外,一些村庄不通公路、不通电,没有卫生室、图书室、文化站以及体育健身场所等。农田水利设施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设计标准低,建设质量不高,加之运行多年,管护不力,水利设施年久失修,输水渠道、机电设施损毁严重。留守村民只好减少种植面积,将位置远、水源差的田丢弃,多数老人不堪劳作的辛苦繁重,抛弃部分田地,土地抛荒情况严重。
四是权利意识较弱,社会问题凸显。许多村民平时忙着打工挣钱,对村务管理常常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少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易于导致少数村干部在村务管理上独断专行,侵占集体利益,坑害农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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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土地资源浪费,利用效率极低。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房子空在那里无人居住,时间一长就会自然倒掉,宅基地、打谷场、村边林等废弃闲置量很大,不能达到地尽其用,产生不了应有的经济效益。 二、村庄整治的思考与建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贯彻落实这一精神,笔者对村庄整治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高标准、科学合理地做好村庄规划。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社区化发展的趋势,科学规划,精心设点,合理布局,将分散的村庄向小城镇集中,建立中心村。中心村规划要坚持集约、合理用地的原则,方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充分利用村内各种闲置地,相对集中建设,并根据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用地等因素确定村庄的近期、中期用地规模,在户型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确保长远发展与农民实际需要的有机结合。 二是积极发展乡村小城镇和中心村。城乡一体化和新型乡村社会建设需要乡村小城镇与中心村的支撑。把乡村小城镇与中心村规划好、发展好,增强其产业发展功能、公共服务功能、文化教育功能和人口集聚功能,积极引导城镇周边自然村零星居住的村民集中到规划区建房,或将小村合并成大村,有步骤地整体搬迁,向中心村或城镇集中,连片发展,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是大力加强乡村基础设施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前提条件,是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全面实施乡(镇)村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通集镇与市区、周边镇街的快速通道,努力改善硬软环境。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要求,统筹水电、道路、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生活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文体娱乐及商业设施,全面实施好“路面硬化、卫生洁化、路灯亮化、家庭美化、环境优化”工程,高品位建设农民集中居住新社区,努力完善集镇配套功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四是建立灵活的宅基地退出机制。村民在申请审批新建房屋时,必须无条件拆除老宅,将老宅基地交还集体,防止出现新的“一户多宅”现象。鼓励以宅基地置换房屋,鼓励农民打破区域界限,跨区域向中心村或小城镇集中。
同时,鼓励引导进城农民从事为城镇服务的商业零售、餐饮服务、交通运输、物业管理等行业,并最大限度地在证照办理、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有效增加进城农民收入,确保农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已在城镇有固定收入并有固定住所的农民,应通过引导,将其转为城镇户口,让其在享受城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后退出宅基地,其所承包土地均纳入应流转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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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刘强:农村空心化现象趋重 致“谁来种地”等多项困惑 [2]许成宝:对我省行政村发展状况的初步分析
[3]顾益康、金佩华等著《改革开放35年中国农民发展报告》 (中国农业出版社) [4]国家统计局发布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作者单位:安徽宣城市宣州区铁路工作(电力协调)办公室 责任编辑: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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