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序交接单制度

来源:意榕旅游网


工序交接单制度

(1)、我司将在本工程中全面实施工序交接单制度。一般情况下,视独立分包商的施工内容为一道“工序”,监理部认为在现场工作面上独立分包商具备施工条件时,要求总包商以书面交接单的形式将现场工作面交给独立分包商进行施工,独立分包商施工完成经过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又将现场工作面以书面交接单的形式交还给总包商。即使是同一承建商的不同工作面将在受控状态下提供,承建商不具备随意开展工作面的权力。具体的授权将视我司的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而定。

(2)、“工序交接单”由监理根据每一个独立分包商施工内容不同分别制定,在交接单中明确交接的内容.完成的时间和质量要求,交接完成经过监理工程师对双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检查合格后在交接单上签字,即在交接单上三方签字(总包商.独立分包商.监理)并各存一份。如交接中断或监理检查质量不合格不签字,监理工程师找出原因进行协调,待责任方整改合格后再进行交接,完成工序交接(或循环)过程。

(3)、“工序交接单”是记录和协调独立分包商的质量.进度.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分清总包商与独立分包商责任的依据,请贵司支持此制度。

1 / 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