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2.02.28
• 【字 号】青发改法规〔2022〕124号 • 【施行日期】2022.02.2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青海省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委对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及成果
2021年,我委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总目标,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健全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加强改进行政执法,预防和化解行政风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开局起步。一是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将**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委主任办公会集体学法、法治讲座等
形式,系统学习**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培训中,邀请省委党校相关专家对**法治思想进行专题授课,重点讲授**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思想内涵等内容,有力推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初制定《全省发展改革系统2021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按照程序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备,印发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推动落实,进一步明确干部学法工作机制、压实学法普法责任等具体措施。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安排,研究制定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工作清单,对法治工作内容、牵头落实处室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落实年终述法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工作,实现我委述法主体应述尽述。三是成立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指导市州发展改革部门领导小组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加强系统联动和法治工作基础保障,力促形成发展改革法治建设工作大格局。四是扎实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整改工作要求,我委认真围绕涉及省政府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到我委开展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察现场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反复研究,制定印发了委内整改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任务,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目前涉及我委的4大类11小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聚焦“全流程”规范,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以“一次办好”为目标,以政务服务标准化为牵引,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持续压减办事环节、流程和时限,实现线上
高效“一网通办”、线下快速“一窗通办”。二是聚焦“全链条”服务,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模式,推行“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依法保证市场主体平等参与。三是聚焦“全覆盖”监管,打造严格规范的监管环境。坚持放管并重原则,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四是聚焦“全方位”保护,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坚持法治引领,全面推进《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设定政策调整适应期,健全政策法规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等工作机制。清理非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等领域阻碍民间资本进入的“旋转门”“弹簧门”政策,细化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任务清单。五是聚焦“全口径”管理,打造青海特色的营商体系。健全完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宣传推介、考核评价”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强化常态化督导、日常监督与监督员社会监督。优化营商环境考评体系,健全考评结果运用机制,全面提升营商便利度。
(三)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信用监管和诚信建设法治化。一是牵总推动《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正式施行,使我省成为全国第3家出台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第11家出台地方信用立法的省份,信用立法迈入全国前列。二是先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信用监管和诚信建设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三是着力推进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废止16件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涉失信行为监管类文件。深入实施“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共核实梳理严重违法失信主体22家、失信信用服务机构3家,并有针对性开展约谈,督促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和整改。
(四)加快法规体系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取得积极进展。2021年,我委落实立法主体责任,加强立法统筹协调,强化立法台账管理,全力推动我委6件省级重点立法项目进程。截至12月底,《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已正式出台,《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的出台实施标志着我省信用制度和信用法律体系开始形成,夯实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基础。《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从地方立法层面夯实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基础,标志着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纳入了法治化轨道,开启了营商环境法治化新征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出台健全了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有助于促进社会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激发循环发展新动能,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广泛普及绿色消费理念。此外,《青海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青海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青海省政府投资条例》年度既定任务均已完成。
(五)防范法律风险,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一是规范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责任,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26号)及相关制度规定修订完善了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组织对61件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二是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实现全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档案实行“纸质+电子版”双管理制度,做到长期保存、分类保存、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初审复核责任制,确保文件合法、有效。2021年共作出61份《合法性审核意见书》,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对送审稿中存在的超越法定职权、与有关政策抵触等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协助起草部门补正,提出的审核意见全部被采纳。三是研究修订了《省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法律顾问相关
工作。参照省政府法律顾问公示做法,对我委2名法律顾问基本信息在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目前我委外聘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3名,在我委法规规章起草、行政民事应诉、重要政策文件制定、合同审查、法治培训等工作中较好发挥了法律咨询服务作用。四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文件22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党内规范性文件1件。举办新闻宣传和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在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81期。
(六)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加强改进行政执法。一是修订公布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权责清单。结合部门“三定”规定,梳理形成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清单(2021年版),修订后行政权力事项共保留34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3项),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于12月14日由省委编办统一在省政府官网予以公布。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等制度。组织相关执法处室、单位参加了全省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结合我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将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含省能源局、省粮食局、省价格认证局)行政执法人员共54名。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安排,对全省发展改革系统 2020年度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类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上报。
(七)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编制《青海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 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任务分工、具体举措等内容,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总指引。二是认真组织开
展“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律进机关”等活动,努力引导全委上下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公务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考试等制度,2021年以来,组织“法宣在线”学法平台民法典答题、生态环境法规知识等专项答题活动共15次,各处室单位积极组织人员认真答题,参与率达到90%以上。四是组织推荐相关处室单位参评2016-202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个人,我委两个处室、单位及一名个人获得通报表扬。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总体来看,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执法业务处室、单位执法人员不足,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案卷整理还不够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业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三是“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相关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做好法治国家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实施,全力落实委贯彻**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的研究部署。
一是加快印发实施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制定2022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协同推进落实。二是加快推进政府投资、粮食安全两项立法项目进程,加强发展规划、能源等地方立法谋划研究,不断提高立法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强化委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第五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全面规范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抓好“三项制度”落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构建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四是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开展
对全系统法治业务尤其是行政执法领域相关业务的培训,持续提升我委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专此报告。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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