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鲁交监察[2012]3号文件要求,我试验室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对试验室各方面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试验室具备试验室检测业务范围内的所有资质,并于2010.9月通过省质监站验收。试验仪器设备数量配备及精度均符合《投标书》承诺和规范规定,所有仪器都有唯一性标识,对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标定。所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均已上墙,仪器设备台帐和使用记录建立齐全,试验室各功能室分布局合理。
2.试验室人员配备充足,均持证上岗,试验室主任具备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取得有试验工程师,定期组织对试验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3.试验抽检频率和方法均按照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并对试验记录进行清楚记录,做到试验规范,数据清晰,台帐填写认真齐全,试验资料整理齐整。上报的各项资料及批复文件及时上报批复。
4.试验室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仪器摆放合理,有符合条件的标养室,养护箱,环境条件记录及时清晰,配备有办公室、资料室,功能室粘贴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安全禁示。对试验室无关人员严禁入内。用电及化学品等均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济乐九标工地试验室 201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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