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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字[2014]18号关于开展学业成绩清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意榕旅游网


教务字[2014]18号

关于开展学业成绩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本学期期初补考和成绩登载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本学期学业清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清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1. 2014年3月28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准个人成绩,并进行学业清查。清查内容为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门次、课程名称及课程学分以及本科生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等。毕业年级重点清查总学分完成情况、公选课学分完成情况、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模块选修学分完成情况(含专升本师范类专业学生)、专业任选课选修学分完成情况、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情况等并同时进行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预审。

2014年4月4日前各学院填写好《非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成绩清查情况统计表》(附件一)、《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成绩清查情况统计表》(附件二)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并根据《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对学业成绩清查结果进行处理(主要为五类,如进行口头学业预警,下达学业警告通知书,填报留级通知书,审核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或审核学生退学申请)。

2014年4月25日前各学院按《2014届毕业年级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五)进行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预审。

非毕业年级本科生无不及格课程但有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学生可对其进行口头或书面预警。

毕业年级本科生累欠学分20分及以上者和专科生不及格必修课程4门及以上者,不得进行本年度毕业前补考,不具备毕业资格。达到退学的学生可书面申请一次性延长学习年限两年。

2. 2014年4月10日前,各学院将学业警告通知书(附件三)、留级通知书(附件四)、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的书面申请、退学申请(含学籍异动处理表)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3. 2014年4月30日前,学校对达到留级、退学或延长修业年限处理的学生进行学籍处理。

二、学业清查工作程序和有关事项

1. 由学生本人到网上核准个人成绩(如成绩有误,须提请任课老师按程序申报成绩更正);班主任清查学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门次、课程名称及课程学分,进行汇总后报所在学院;所在学院提出拟处理意见报教务处;教学学院对达到学业预警或学业警告处理的学生发出口头学业预警或学业警告通知书;达到留级、退学或延长修业年限处理的经教务处进一步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批准后下达处理通知书。

2. 已留级的学生在留级的一年内,不再清查其学籍,待一年期满后,再按学籍的要求进行管理。留级学生已通过的课程可以免修,未通过的课程由各学院安排跨年级插班听课修读。

3. 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其学分可分两段进行统计。休学之前的按休学前的年级学分标准进行计算,复学后按复学后所在年级的学分标准进行计算。

三、几点要求

1. 学业清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对《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管理规章的学习和宣讲,应指派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保障本学期学生学业成绩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2. 应指派班主任或有责任心、师德好、教学水平高的任课老师作为受到学业警告、留级、延长学习年限等处理的学生的帮扶指导老师,以帮助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加强对他们的学业情况跟踪和帮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3.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14年3月17日

附件一

非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成绩清查情况统计表

教学学院(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 学位课程序号 姓名 学号 班级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累欠 平均学分学分 绩点低于2.0 拟处理班主任签名 意见 填表人: 教学学院领导(签字):

附件二

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成绩清查情况统计表

教学学院(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 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 公选课所欠学分 师范类学生教师教育类课程所欠学分 拟处理 意见 班主任 签名 序号 累欠 学分 姓名 学号 班级 课程名称 学分 填表人: 教学学院领导(签字):

附件三

赣南师范学院学业警告通知书 姓名 学生联系电话 性别 家庭联系电话 学号 班级 家庭住址 根据对你在校学业完成情况的清查,截止至 学年第 学业清查 学期,你有 门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累欠 学分。根据《赣及处理 意见 学生本人意见 班主任 意见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南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特向你提出学业警告,希望你计划好自已的学习,加倍努力,按要求按时完成好学习任务。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已亲自将本通知书内容以 方式告知学生家长本人(家长姓名: ,通知时间: 年 月 日,联系电话: 或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教学院长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留存,另两份由教务处、教学学院各留存一份。

附件四

赣南师范学院学生留级通知书 姓名 学生联系电话 性别 家庭联系电话 学号 班级 家庭住址 根据学院对你在校学业完成情况的清查,截止至 学业清查学年第 学期止,你有 门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累欠 及处理 意见 学生本人意见 本人已亲自将本通知书内容以 方式告知学生家长本班主任 意见 人(家长姓名: ,通知时间: 年 月 日,联系电话: 或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教务处 意见 学校 意见 分管校长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分管处长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教学院长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学分。根据《赣南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你留级处理,编入 班学习,希望你计划好自已的学习,加倍努力,按要求按时完成好学习任务。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留存,另两份由教务处、教学学院各留存一份。

附件五

二O一四届毕业年级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预审情况统计表

教学学院: 班级: 班主任: 毕业资格情况 实际修读学分 未完成的学分数 欠学分原因 是否具备毕业资格 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 计算机过级情况 英语过级情况 作弊或其它原因受记过以上处分情况及处分时间 学位资格情况 是否具备授予学位资格 必修课学分总绩点 学籍异动情况 是否赴国外实践或交换学习 备注 序号 姓名 学号 应修 学分 备注:1.“应修学分”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填报。专升本学生“应修学分”为专升本学生个人本科阶段免修课程学分、补修课程学分和升本后应修课程学分之和。2.“欠学分原因”需标明属于公共基础课学分不足(如体育选课不足)、专业必修课学分不足、教师教育类选修课学分不足或专业任选课学分不足等具体情况,并据实填报。3.专升本学生“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为专升本学生个人本科阶段免修的学位课、补修的学位课和升本后应修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4. “计算机过级情况”和“英语过级情况”按学生目前实际考级情况填报。 5. “作弊或其它原受记过以上处分情况”按实际情况填报。如无则填写“无”。 6. 本表所反映的“是否具备毕业资格” “是否具备授予学位资格”和“学分总绩点”等情况均填报截止2014年3月31日前的情况,不代表学院最终审核结果。7. “备注”栏可填写暂不符合毕业或学位资格学生对学业安排的计划。 8.本表需先由2014届全体毕业生个人申报,再由班主任分班、分专业预审,4月25日前分别报学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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