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中心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2014 年 9 月 2 日 ------------- 2015 年 9 月 1 日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内外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 严禁学生到贾庄火车站、铁路玩耍。严禁在铁路线上放置障碍物,严禁拆卸、破坏、盗卖铁路器材设备。不翻越护网,不在铁路上行走、捡拾、坐卧。否则铁路发生安全事故由该生及家长负法律责任,孩子发生安全事故,由家长负完全责任。
2. 不喝生水,不吃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不带零食,尤其是三无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3. 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有过错方承担责任。
4. 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锐利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负责任。
5. 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承担一切责任。
6. 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有传染病家族史、心脏病、易骨折、皮肤病等潜在性疾病,家长有义务告知班主任,家校共同呵护学生的健康,否则发生意外由家长负责。 8. 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9.家长接送学生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错过时间点学生出现意外学校概不负责任。
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属于学生不服从学校管理而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班级: 班主任: 学生: 家长;
兰陵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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