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连续工作岗位的人员实施规范的交接班的要求。 1.2 本制度适用于自动化仪表车间范围内连续倒班岗位的交接班。 2 内容及要求 2.1 接班准备:
2.1.1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本岗位。
2.1.2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上岗准备。 2.2 交班准备:
2.2.1 当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点检和生产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2.2.2 必须将工具、仪表、备品备件和有关资料如数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2.2.3 做好岗位辖区内文明卫生工作。
2.2.2 做好设备维护和生产准备工作,为下一班生产创造条件。 2.3 交接班内容:
2.3.1 上一班的生产工艺和工作程序以及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3.2 对下一班的工作、产品质量要求与具体技术措施。
2.3.3 生产工具、备品备件所处状态、数量以及设备运转和使用情况。 2.3.4 本班人员的出勤情况和未出勤原因。
2.3.5 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是否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情况。 2.3.6 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设备维护的要求和有关通知。 2.3.7 生产、设备维护的原始记录和注意事项。 3.劳动纪律
3.1交接班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3.1.1不准在工作时间内进行扑克、麻将、棋类等娱乐活动。 3.1.2不准在厂区、单位内喝酒或酒后上岗,严禁赌博。
3.1.3接听公司生产车间或有关部门来电,必须文明用语,态度和蔼。 3.1.4坚守岗位,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3.1.5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1.6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岗位标准或作业标准。
3.2 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对口交接班,不准由其他人代表进行交班和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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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3.4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请示解决。
3.5若口头及书面交接不清时,交接班双方人员应到现场进行交接,避免造成错误及损失。 3.6在交接班期间若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若需要交班人员进行协助时,交班人员应留下一同处理故障,等故障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离开。
3.7 交班事项均应以书面记录为凭,口头交接只能作为书面交接的解释,严禁只做口头交接。因交班不清,记录错误或不全而发生问题,车间有权追究交接班相关人员责任。 3.8 上班期间,对所发生的仪表和系统故障和异常运行情况,均应详细的书写在交接记录内,以便给接班人员检修提供重要依据。
3.9 检修中回收的废旧铂铑热电偶丝等贵重物资,检修人员必须及时按有关规定完成记录等级并交付车间保管人员。
3.10 交接班人员必须按照车间规定的倒班顺序上班,严禁私自换班、替班。员工有事,必须事先持假条向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准休息,由相关领导安排上班人员;如在检查中发现换班、替班情况,车间有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自动化仪表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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